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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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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罗斯在批评康德的绝对义务论的前提下,提出自明的义务论。自明的义务论是一个直觉主义的义务论。自明的义务论强调人们的行动所依据的是内在直觉,而不是动机。同时,自明的责任是一类人们应当承担的责任。然而,由于自明的责任是一批责任,对于哪一个是当下情形中的实际责任或绝对责任,这仍然需要在具体情形中的具体判断。罗斯把义务重新确立在义务的自明性上,同时又不归结为其自明性。  相似文献   

2.
功利主义强调善的优先性,义务论强调正当的优先性,都是片面发展了的学说。罗斯从义务论的角度上对摩尔理想功利主义提出了系统的批评,对于功利主义的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同时罗斯的理论也因其义务论立场而面临不少的困境。对道德行为的评价要把正当与善两个层面结合起来,才能克服功利主义与义务论的片面性。  相似文献   

3.
陈真 《江海学刊》2007,(4):47-52
罗斯的初始义务论用一种多元的理论替代了康德义务论和密尔功利主义的一元论理论,克服了康德和密尔理论的许多缺陷。了解这一理论对于我们追求确定性的道德知识具有非常重要的方法论意义。通过对罗斯的初始义务概念的介绍,探讨了初始义务和实际义务的区别、决定实际义务的标准和方法,并对初始义务论所存在的问题以及方法论上的启示等都做了详细的分析和评判。  相似文献   

4.
罗尔斯主张"正当优先于善",他的正当优先性证明是建立在对功利主义和康德义务论的批判基础上的。罗尔斯试图从康德的先验主体思辨中摆脱出来,从我们的生活现实出发来证明正当的优先性,假设"原初状态"并从中推导出两个正义原则。这在某种意义上标志着自由主义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  相似文献   

5.
罗尔斯的假设契约论的核心观念是正当的优先性。罗尔斯声称正当的优先性这个观念来自于康德的伦理学。而本文则试图根据罗尔斯在《道德哲学史讲演录》中关于康德哲学的讲稿说明罗尔斯对康德伦理学的解读是不恰当的,因为他认为直言命令必须将经验因素纳入考虑。基于这种解读,罗尔斯主张正当既应约束善又应与善互补。《正义论》第三部分试图通过提出一种更大的整全性计划来论证正当对善的约束性,但是却牺牲了正当与善的互补性。本文认为,在正当的优先性这个观念中其实同时包含着康德主义与非康德主义的因素。  相似文献   

6.
“正当与善”的关系问题是当代政治哲学的重要议题,罗尔斯即以“正当优先于善”的义务论立场复兴了政治哲学的康德主义传统,并由此进入一种“康德式”建构主义的公共性论域。在布鲁德尼的诠释下,马克思对公共性问题的关切主要体现在对“真正的共产主义”的论述中,这一论述则同样蕴含正当优先性理念。承认物质匮乏和正义环境的存在是该理念在马克思那里得以成立的可能性基础。这种优先性在内容上与“两个正义原则”具有较强一致性。相互关切的政治态度构成这种优先性的逻辑根源,为“类”而生产的友谊结构则是这种优先性能够走向必然的逻辑保障。  相似文献   

7.
论康德道德哲学的两种义务体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康德的道德形而上学的理论建构中,义务是其讨论的核心内容。康德晚年的《道德形而上学》一书集中讨论了两种义务论体系,即法律(权利)义务体系和伦理(德性)义务体系。对这两种义务论体系的探讨展示了康德道德哲学的实践哲学品格。  相似文献   

8.
李志江 《河北学刊》2004,24(3):62-66
罗尔斯深受康德的影响,他曾把自己的理论称为关于正义的一个"康德主义的解释".但是,他对来自康德的许多概念、方法和思想进行了限制或新的解释.这导致他的理论既有一副与康德相似的面孔,又有许多内在的差别.他们都主张义务论,但康德主张理性义务论,罗尔斯主张契约义务论;他们都使用建构主义方法,但康德建构的是普遍的道德原则,罗尔斯建构的是政治正义原则;两个人都有"理性"设准,但康德认合理性为一元的,罗尔斯认合理性为多元的.  相似文献   

9.
康德的道德形而上学通过对"幸福"概念的批判,否定了以获得幸福为目的的功利主义思想确立的道德准则及其确立根据,并强调了基于义务论立场的道德形而上学原理。但诸多伦理学家却认为,康德在论述其道德形而上学过程中是借助了功利主义的一些基本原则,因此,他们对康德道德形而上学的义务论立场提出了质疑,并由此为康德所否定的功利主义思想的合理性进行辩护。通过对康德道德形而上学的分析,我们认为,这实际上是对康德道德形而上学的一种误解。康德尽管并不排斥幸福,但却坚定地反对将幸福作为道德的根据。康德是将道德准则建立在理性存在者的自由意志基础之上的。我们认为,康德的道德形而上学是义务论的,是义务论中最具典型性的道德哲学。  相似文献   

10.
康德提出了最高善即德福一致的圆善问题 ,但他将圆善可能的根据放在起于情识作用而有虚幻性的上帝上 ,这是依基督教传统的处理方式。中国儒释道三家传统提供了对圆善彻头彻尾的理性决定的说明模式 ,这就是圆教模式。牟宗三先生所著《圆善论》即就圆教而处理圆善问题。它判摄通贯儒释道三家圆教义理而归宗于儒 ,对康德的圆善论作了归虚于实的扭转、消融及提升 ,以人皆可呈现的创生性的无限智心 (仁心、道德本心 ) ,与儒释道三家的共法“诡谲的相即”方式 ,建立了他的新儒家德慧圆教的圆善论。在牟先生的圆善论中 ,康德的三个“设准” (自由意志、灵魂不灭、上帝存在 )皆被撤消。《圆善论》以圆教证成圆善 ,是牟宗三哲学的究极完成。其所启示的根本意义是 :天堂就在人间 ,人间自可创建天堂。  相似文献   

11.
关于康德义务论伦理学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康德的伦理学说,正如弗兰克纳所说,是一种一元准则义务论的学说。这种义务论学说的提出,是和流行于当时的18世纪法国的幸福主义和英国休谟的道德情感论有关的。可以说,这些学说都是针对当时西方的道德崩溃、物欲横流、人心不古的社会现状而提出来的,只不过各自提出的拯救处方不同而已。康德不赞成把道德的复兴寄托于人性中的道德感及快乐与痛苦的感觉,而是求助于人的理性中的道德法则和道德义务。在卢梭的启发下.康德意识到科学不是万能的,它不但不能解决道德复兴的问题.而且还有可能带来新的道德问题。因此,在培根的“知识就是…  相似文献   

12.
张会永 《学术月刊》2020,(8):56-66+82
康德的动物伦理观认为,非人动物由于没有理性本性,不能成为一个人格从而拥有道德地位,因此,人对动物并不负有直接的道德义务;但是出于人的德性培养和完善的需要,人需要对动物负有间接义务。他的这种观点被许多批评者贴上理性中心主义、人类中心主义和物种主义的标签并加以拒斥。为了回应这些批评,伍德和科斯嘉德等当代康德主义者,试图通过批判并修正康德伦理学中的"理性""人格"和"自在目的"等概念,建构关于动物的康德式直接义务论。而奥尼尔、丹尼斯和凯恩等人则通过强调康德"人是目的""道德情感"和"道德人类学"等理论的重要性,为康德的间接义务论辩护。其实,争论双方共同分享了一个值得商榷的前提,即直接义务与间接义务是不能兼容的。通过探讨康德被争论双方忽视的"双关性"概念,可以发现,康德的间接义务论能够容纳一种特殊形式的直接义务论,从而能够为当代动物伦理学的发展提供有益的借鉴。  相似文献   

13.
功利主义不仅颠倒了正当与善的关系,而且难以尊重每一个人,违背了人人都是目的的康德式原则,因此成为诺齐克批判的靶子。作为权利理论基本道德原则的边际约束,充分反映了康德式原则,并为道德乌托邦的建构奠定了价值基础。深入探讨边际约束对功利主义的价值颠覆,有利于推进权利道德观的深入研究,促进和谐社会道德建设。  相似文献   

14.
国内既有的代际正义研究主要关注和阐释罗尔斯的理论,但是,采用更广阔的政治哲学史视角对休谟、边沁、康德和罗尔斯等学者的相关观点进行比较研究,有助于加深对代际正义内在逻辑和理论张力的理解。利己主义哲学认为自利是人类的天然权利,功利主义正义观认为正义的实现有赖于力量的博弈和利益的交换,上述观点对代际正义构成逻辑障碍。直到康德的义务论重置了正义和善在伦理学中的位置,以及罗尔斯在程序正义论中提出“无知之幕”下实现代际正义的正当决策程序,才最终完成代际正义可能性的证成。代际正义证成后又面临一些新的理论批判,但这并不妨碍其对当代社会价值观形成深远的影响,及其对我国践行“新发展”理念所具有的重要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15.
对于道德与幸福的关系,亚里士多德将德福完全统一起来,认为幸福至善,是合乎德性的实现活动;康德认为德性的目的在于配享幸福,至善在于德福统一。两种德福统一存有较大区别,在统一路径上,亚里士多德从始至终将德性与幸福结合起来,达到德福统一,康德则是先将德性与幸福分离开来,然后引入三大公设,通过至善的方式将德福统一起来;在对幸福实现途径的思考上,源于经验层面的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论是指日常生活中实现的幸福,而康德的幸福理论充满宗教色彩,致使今生实现难度加大。  相似文献   

16.
“至善”是伦理学中的最高概念,康德与朱熹都对此概念进行过阐发。康德认为人既是感性的人,又是理性的人,理性的人要承担道德义务,而感性的人需要幸福,因而,道德虽是至上的善,但还不是圆满的善,道德与作为道德之结果的幸福结合在一起,才能够达到“至善”。朱熹认为,道德就是“至善”,“至善”与感性幸福无关而且截然对立,道德就是“至善”的一切。  相似文献   

17.
实践理性的二律背反与“至善”康德的宗教、政治、历史观点是康德整个伦理学的另一大方面。如果说,形式主义的道德理论(详另文)构成康德伦理学的主题和核心;那么康德的宗教、政治、历史观则是这一主题的实质基础和发展趋向。对这一方面的探讨成了前一方面的必要的补足。在康德道德论中,道德律令所以是绝对命令,不在于人是理性存在,恰恰在于人是感性生物的存在,  相似文献   

18.
每一个有理性存在者何以要对自己行动的正当性担负道德责任?何以能够在事实上担负道德责任?这两个问题构成了理论伦理学的根本性问题,前者可视为规范论的难题,后者可当作德性论的困境。对此,康德给出了有别于从行动主体外部寻找根据的路径,这形成了他两个世界理论的逻辑起点。若一个行动的动因不是出于行动者的决意或意向,而是出于外部的决定,那么他就不是自主的行动者,他遵循的便是因果性规律;若行动者把自己视为其行动的最终发动者、承担者、责任者和评价者,他遵循的则是自己制定的实践法则,康德将这一行动根据称为原因性逻辑。而完成归责的根本道路就是人通过理性和意志将其自身划分为同时属于知性世界和感性世界的成员,前者对后者具有逻辑在先的性质,它可以依照实践法则对自己属于感性世界的部分实施支配性要求,其本质是特殊意志即善良意志和实践理性对一般意志即效用动机和实用理性的主导性作用,以保证他的行为是出于义务,而不是简单地合于义务,更非反乎义务。康德的两个世界理论及其对自由意志的证成之于当代道德哲学的重构仍然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对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更是具有重大的实践价值。如何将康德的自由意志理论运用于对当代中国社会实践中的...  相似文献   

19.
义务概念在康德实践哲学中居于一个重要的位置,可以说康德正是继承了这个传统概念,经过全新的理论阐释,将其作为达到至善理想的途径,以区别于他的主要理论对手——功利主义。康德全新的义务概念获得了不可忽视的理论成果,但是我们也可以从这个概念及其论证看到他和对手分享了很多理论前提。正是从两者的异同出发可以更好地理解康德哲学的意义。  相似文献   

20.
保罗·利科没有像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那样走欧洲大陆哲学的神秘化老路,也没有像德里达那样滑入玩世不恭的文字游戏泥潭中.他沿着萨特和列维那斯开辟的他者理论新途,构建了一个打通目的论和义务论的伦理诠释学体系.就承认善与正当的各自正当性来说,利科同伯林和罗蒂相近,有相对主义嫌疑;就寻求超越善与正当的路径来说,利科的伦理诠释学在方法论上与德沃金法律诠释学相近,但在学术目标上与罗尔斯正义理论相似.利科在回应罗尔斯正义理论方面独树一帜,是一个主动地从欧洲大陆哲学走向英美分析哲学的法国哲学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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