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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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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一粟 《东南学术》2007,(3):129-135
法律本位是一个价值判断问题,表明法律的终极价值关怀,而法学基本范畴的确定则是法律本位的前提.在采纳"权利-义务"与"权利-权力"二元范畴的基础上,通过考察法律本位的源流以及目前学界关于环境法本位研究现状,表明我国应以社会利益优位下的权利本位构建环境法的体系,并区分环境公法和环境私法中权利本位的不同内涵.  相似文献   

2.
法律理念与社会发展有着不可分割的因果关系和相互作用的内在机制,不同的社会文化传统决定了不同的法律理念。中西方传统法律理念具有法集团本位与法个人本位、公法文化与私法文化、法律的伦理化和道德的法律化等不同特点。造成这些不同特点的原因。主要是经济基础、政治制度、文化理念、社会结构等方面的不同。通过中西传统法律理念的比较可以对我国法治国家的建设有所借鉴和启迪,有利于我们更好地践行法律至上、权利平等、权力制约、权利本位等法治原则。  相似文献   

3.
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之后仍需不断完善。基于人的自然、社会与政治三性,产生了私法、公法与社会法三法。但是,科学的法律体系必须是逻辑自足的系统,除了立法体系外,一切法律规范的创制都应该纳入法律体系之中。评判法律体系的形成和完善与否的标准,不应仅仅从数量方面来考量,更要符合调控水准、逻辑关联、价值理念和外部适应等方面的质量要求。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善之路在于:坚持系统的自洽性与动态性的一致;从神、物本位彻底转变到以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权利为本位;奉行重点倾斜性与均衡协调性的统一;实现法律规范与其他社会规范的融贯;达至全局性与区域性、全球化与地方化的协调。  相似文献   

4.
经济法学界的代表人物在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体系以及性质等问题上仍然存在分歧。在调整对象与体系问题上,从现有理论来看,要么无法包容现实的经济法门类,要么把一些不该包括的内容纳入其中去了,而且各种争议观点基本上都可以从国外找到其理论渊源。我们应当详细考察我国现行经济法律的基本内容,对现实的法律进行分析,并结合作为学科研究对象的经济法的共性来归纳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和体系。关于经济法的性质,尽管无须强调公法与私法的划分,但是,这种划分至今仍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目前的理论基本遵从着私法的个体本位,公法的国家本位和经济法的社会本位这样一条思路。我们认为,国家本位的提法过于宽泛,应当用“政府本位”取代国家本位。同时,应当从社会本位与社会主义的天然联系中理解中国经济法的性质。  相似文献   

5.
章礼强 《齐鲁学刊》2007,1(5):148-152
西方古代城邦社会实际上就是以城邦为基础的国家。中国古代社会是根据宗法制度建立起来的宗法社会。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离,导致了两种不同的法权,一是私权,一是公权;并以此为规范对象分别形成了相对独立的两大法律部门,即私法和公法。市民社会是一个以市民权利为本位的社会,民法亦当是以私主体权利为本位的私法。现今中国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健全,大面积城市化引致了市民社会的逐步形成与成熟,亟需民法高扬市民即私主体权利本位。  相似文献   

6.
章礼强  王成兵 《学术界》2006,8(6):36-42
民法本位是民法的中心任务和价值标准。近、现代民法本位未变,即都是私主体权利本位,只是现代民法带些社会化倾向。中国现今民法当以私主体权利为本位。申明民法私主体权利本位,并非不顾及有些情况下的社会化倾向,只不过这些“顾及”是为次的,不为本位的,这是民法的私法性视角所决定的。唯有如此,民法作为私法的主干才可与社会法、公法之社会、国家本位性视角相制约、相抗衡,达成整个法律体系的和谐平衡。  相似文献   

7.
我国私营经济立法对经济现实的反映已经过于迟缓,许多观念、原则和规定不仅没有反映私营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而且违背了市场取向的改革要求。这里面除了对私营经济及其赖以存在的客观经济现实认识和判断上的偏差这个根本性原因外,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原因,那就是自然经济生长出来的发达而顽固的公法文化传统与天然排斥私法精神的计划经济法律观念的结合,对私营经济的立法产生了极其深重的影响。为此,必须彻底抛弃滋生于中国封建公法文化背景下的带有浓厚计划经济色彩的法律观念、模式和原则,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治要求重新构筑新的法律观念体系  相似文献   

8.
现代社会中南方山地民族传统法律文化的命运与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市场经济蓬勃发展的事实及其在国家政策、法律和法规中的被确认向现实法制的滞后性提出了挑战,从而不断引起经济学家和法学家在市场经济的培育与法律文化的重建方面的种种思考。但是市场经济的决策面对的不仅是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它同样对绝大多数生活在边远地区的少数民族框定了社会经济发展的方向和总体规范。本文所讨论的南方山地民族即生活在东南沿海山地和云贵高原的各少数民族的传统法律文化也必须面对这一总的发展目标作出调整。这一地区的各族居民目前基本上仍生活在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商品经济较不发达的社会状况下,其传统的法…  相似文献   

9.
作为大陆法系法律体系的建构基础,公法、私法的划分颇具实益.其理论基础是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二元结构理论,其区分标准是"主体说"等.与公法、私法的划分相应的是公权与私权的界分.宪法、民法分别作为公法、私法属性的规范,它们关系密切,对于私权保护作用重大.公私法的分野是大陆法系的现实,虽备受争议,有斟酌的必要,但其对正确判断权利性质和争议事实的法律关系性质,决定调整方法、范围及国家介入的深度和广度具有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0.
计划经济的本质是权力经济,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权利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市场调节是资源配置的主要手段,政府干预是次要的补充手段。当运用市场调节对资源、商品等社会财富首次分配后,必然有市场照顾不到或作用不到的地方,因此有必要通过计划和按照法律实施的政府干预对不足部分或照顾不到的地方进行第二次分配。在这种分配方式下,公、私法的划分具有重要意义。在第一次分配中,私法起着主导的作用。在第二次分配中,公法则起主要作用。市场经济是权利经济、契约经济和法治经济。市场经济需要私主体权利本位的民法。我国民法当以市场经济主体权利为本位。  相似文献   

11.
王月萍 《理论界》2004,2(3):79-80
一般说来,公法是关于国家权力产生、运行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由于国家权力的公共性和特殊性这对内在矛盾的相互冲突,人类历史上出现了两种本质不同的公法。现代公法主要表现为国家权力的授与和行使都纳入法律调整的范围之内。与前资本主义相比,现代公法以权利本位为基础,以共和、民主、宪政为精神内核。现代公法多具有权力义务复合统一性、单方意志直接强制性,同时,现代公法追求秩序安全,奉行无权推定并侧重程序正义。  相似文献   

12.
市场主体权利包括消费者权利和生产者权利两个方面,它们各自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具有不同的功能.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部门经济法对市场主体权利实现的禁止、限制和促进,是影响市场主体权利实现的重要因素,并呈现出阶段性特征.文章通过历史考察,认为经济法对市场主体权利的保障,经过了民商法的补充法阶段、与民商法共同调整阶段和当前的引领阶段,并在现有法律体系下有着特定的定位与作用.在新形势下,经济法应着重在4个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以社会整体利益保护为原则,规范政府和企业的市场行为;完善经济调控政策与法律,为市场主体权利的实现提供相应的政策法律环境;完善对外贸易法,保障对外贸易市场主体权利的实现;积极探索国有企业市场主体权利实现的途径.与此同时,十八届四中全会经济立法任务的完成,将更加有利于市场主体权利的实现.  相似文献   

13.
有论者谓私法是西方法律体系的基底和根干,笔者提出西方法律文化的基本特色是私法文化的传统与发达。它表现在早期西方法的私法色彩、民商法(典)的发达、近代以前刑事民法化和近代以来公法的发展及其私法化现象。西方私法文化的传统与发达是建立在发达的商品经济和对个人权利的承认之上的,因为私法是一种理性化、私人化的民事性法律体系及其意识,与市场和个人有着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从法哲学上透视,可以说私法文化的传统与发达正是对市场自由和个人权利尊重的体现,是西方文化的核心价值在法律上的表达。它在推动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和社会法治化的同时,还保护和促进了人权的发展,这是它持久的价值所在。  相似文献   

14.
公法与私法划分历史的启示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及与其相适应的法律体系的建设中,一度被我国法学界否定的公法与私法的划分受到了普遍的关注。在对这一划分进行重新认识时,历史考察是一种有效的方法。公法与私法划分的历史表明:公法与私法划分的确立是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发展的结果,而非其原因,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是实现法律内容的重要形式,但不是唯一形式;私法对社会发展的作用明显而重要,公法与市场经济的联系同样不容忽视。  相似文献   

15.
建全公法,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公法是规范和控制公权力的法 ,是调整公权力主体与政治共同体成员的关系以及公权力主体相互之间关系的法律规范系统。公法主要包括宪法和行政法。此外 ,立法法、司法法、各种国家机关的组织法、选举法、社会自治法以及其他各种涉及公权力运作规则的法均属公法的组成部分。公法的健全、完善是政治文明的要求和保障。政治文明是人类政治共同体在历史发展长时期中形成的 ,逐步脱离野蛮、愚昧、暴力、专制和玩弄阴谋、权术的政治生活形态而逐步走向理性化、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政治生活形态 ,政治文明的最重要的标志是公权力在法律…  相似文献   

16.
个人信用评价制度具有私法与公法双重面向,其中私法面向主要包括个人金融信用以及个人金融信用之外的其他经济信用两个维度;公法面向主要包括个人职业信用、个人社会信用和个人综合信用三个维度。个人金融信用和职业信用评价,更趋向于发挥提示风险的功能;个人金融信用之外的其他经济信用、社会信用和综合信用评价,更趋向于发挥规制强化的功能。民法理论认为信用兼具精神利益与财产利益的属性,信用权是与名誉权相对独立的人格权类型,应当受到法律的明确保护;公法理论认为信用评价主体的行为应受实体、程序与可问责性等方面的约束,与信用制度相关联的制裁手段应当符合比例原则、不当联结禁止原则的要求,审慎针对自然人进行数据整合与信用画像。私法与公法中关于个人信用权利保护和信用评价权力约束的理论与规范渊源,应当成为约束个人信用评价制度的共通规范。  相似文献   

17.
法的价值是法基于本位的追求。法的价值主要包括自由、平等、公平、秩序等理念形态。法价值的体制是法价值理念的载体。法的价值主体主要是个人与社会。市民法之价值核心是私主体个人本位性的自由和公平。在近代法典化时期,自由理念表现为完全之契约自由,并得以进一步蓬勃发展,成为整个法律正义哲学的核心。在当代,自由理念虽然受到一定的限制和削弱,但在市民法中仍保持着最初的重要价值。随着社会的发展,对自由意志的更新规范只能在对法律行为本身适法规格上,并非对自由理念的否定,且可通过公平之价值理念和原则来调适。法的本位价值取向决定法律制度作用的方向。民法以私主体个人权利为本位,所有规制旨在保证个人权利和利益充分实现。尽管从现代民法的发展趋势看,民法也朝着社会化做出努力,但是,民法关怀的仍多是私主体个人,民法所做的努力多是尽力避免个人本位和社会的矛盾冲突。  相似文献   

18.
风电特许权协议究竟属于公法契约还是私法契约,理论界观点不一,其分歧根源在于国家社会化和社会国家化的双向互动下公私法的融合。公私融合领域超越了传统的公法和私法的调整范围,经济法应运而生承担起调整公私融合领域的历史使命。风电特许权协议反映政府产业政策的普遍意志,应该以经济法社会利益本位的价值理念来建构风电特许权协议的制度安排,并在协议变更及权利救济中平衡协调政府和经营者的利益。  相似文献   

19.
使自然服务于人的目的的行为就是劳动。劳动作为经济伦理范畴是历史的,它的内容和形式由不同的经济的社会形态决定。自然经济形态的劳动具有崇高的道德价值,但是建立在生产力低下基础之上,妨碍劳动的发展。市场经济形态的劳动产生劳动物化和劳动异化现象,对人类发展产生双重影响。一旦人类劳动与人的本性发展相一致,劳动将不再是人的沉重负担而是人的生命之源,从而成为人的自由发展的工具。  相似文献   

20.
生活方式是一个综合性的理论范畴,对它的系统思考要求是多学科、全方位的,但作为一个历史范畴,一定的生活方式总是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形态下,并随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变化而不断变化着的。为此,本文试图从经济科学的角度,用比较分析的办法来探讨现实的生活方式问题。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产品经济是人类社会依次更替的三种经济形态。但人类社会发展迄今,尚处于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奠定的格局中。可以说,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就是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混居杂处。激烈争夺地盘的历史。商品经济是比自然经济更高一级的经济形态,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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