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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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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未成年犯罪现象自产生起就引起了各国的关注。在我国,如何控制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一直是刑事理论与实践的目标与任务。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一贯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刑事政策,重视对未成年犯罪人的矫治与帮教。当下,对未成年犯罪人采用非监禁刑已广泛应用于各国。我国也存在着适用于未成年犯罪人的非监禁刑,但仍然存在诸如非监禁刑种类单一、具体操作不便、监督滞后以及缺乏专门的非监禁刑制度体系等问题。因此,在具体适用未成年犯罪人非监禁刑之前应针对现有问题作出进一步的完善。同时,适度的扩大未成年犯罪人非监禁刑的适用也有着特定的价值。  相似文献   

2.
未成年人犯罪已经成为日益突出的社会问题,在对待未成年人犯罪刑罚的问题上,司法机关考虑未成年人在心理和生理上的自身特点,片面追求保护的力度,轻视刑法的惩罚教育作用,在未成年人犯罪的定罪量刑上过多使用缓刑或单独处以罚金等刑罚,导致部分案件罪责刑不相适应,量刑畸轻,对未成年人达不到应有的威慑和惩罚作用.致使教育感化未成年人的目的达不到,反而纵容未成年人再次犯罪。因此,我国应引入英国等国家的“社会服务令”刑罚制度,以我国的国情为基础,建立具有我国特色的“社会服务令”制度,以便在惩罚和保护未成年罪犯两方面达到一个平衡,既矫正和帮助未成年人成长,又在最大程度上保护未成年罪犯的权益,并最终实现社会利益与未成年罪犯个人利益双赢。  相似文献   

3.
宽严相济的基本刑事政策构成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政策的基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是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政策的本体。14~16周岁的未成年人之所以成为转化型抢劫罪的犯罪主体,是因为转化型抢劫罪属于非身份犯,转化型抢劫罪与抢劫罪可做同质性评价,司法实务中的生态环境也认可这一观点。在此前提下,依行为人暴力行为所造成的后果轻重采取不同的出罪机制或者弱刑罚化路径,能够彰显宽严相济的基本刑事政策与"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刑事政策理念。从而,实现规范与政策的有效弥合,达到制度与理念的和谐统一。  相似文献   

4.
为了探讨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政策,完善司法保护制度,针对中国未成年人犯罪的定罪量刑及监禁处罚的现状,应用归纳分析和调查研究的方法,依据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深入研究未成年人犯罪的定罪政策、刑罚政策和处遇政策,提出了对犯罪的未成年人适用非刑化、轻刑化和非监禁化的刑事政策,以达到及时、有效地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的目的。  相似文献   

5.
随着恢复性司法理念的发展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推广,刑事和解在解决未成年人犯罪方面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在对未成年人犯罪刑事和解的概念、特征以及司法现状进行了分析与探讨后,在此基础上,对进一步完善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刑事和解提出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6.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发案率呈现明显上升趋势,而未成年犯罪多是一些并不十分严重的罪行,实践中对未成年人适用罚金刑比较普遍,对未成年人适用罚金刑也引起了一些争议,笔者就对未成年人是否适合适用罚金刑以及如何对未成年犯罪人适用适当的刑罚粗浅地谈谈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7.
未成年人犯罪已日益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问题。我国刑事立法针对未成年犯的特点,对其在刑事责任的承担上做出了区别于成年犯的特殊规定,但还略显粗疏和薄弱,未成年犯的罚金刑、缓刑以及累犯制度等刑罚适用中存在着一定争议和困惑。为更好地贯彻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教育、挽救、改造”的方针政策,应提倡对未成年犯适用罚金刑,建立专门的未成年犯缓刑制度,明确未成年人不构成累犯。  相似文献   

8.
未成年人犯罪已经成为日益突出的社会问题,在对待未成年人犯罪刑罚的问题上,司法机关考虑未成年人在心理和生理上的自身特点,片面追求保护的力度,轻视刑法的惩罚教育作用,在未成年人犯罪的定罪量刑上过多使用缓刑或单独处以罚金等刑罚,导致部分案件罪责刑不相适应,量刑畸轻,对未成年人达不到应有的威慑和惩罚作用,致使教育感化未成年人的目的达不到,反而纵容未成年人再次犯罪。因此,我国应引入英国等国家的"社会服务令"刑罚制度,以我国的国情为基础,建立具有我国特色的"社会服务令"制度,以便在惩罚和保护未成年罪犯两方面达到一个平衡,既矫正和帮助未成年人成长,又在最大程度上保护未成年罪犯的权益,并最终实现社会利益与未成年罪犯个人利益双赢。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这一问题已经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和重视。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惩戒,核心价值不在于报应和震慑,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弱化、消除犯罪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侧重于对未成年人的身心矫治。检察机关运用刑事和解、暂缓起诉、社区矫正等“恢复性司法”制度处理未成年人犯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运用“恢复性司法”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既有赖于立法的支撑,更有赖于司法的践行。  相似文献   

10.
传统刑事司法认为犯罪是需要给予报应的针对国家的行为,犯罪必须接受惩罚,惩罚表达了社会对犯罪的谴责和对正义的追求,并且也可以用以威慑犯罪人和其他企图破坏社会规范的人。支配传统刑事司法的刑事政策是报应性和惩罚性的。恢复性司法是一种崭新的解决纠纷的方式,被害人及其亲友、整个社区都被认为是犯罪行为的受害者。最为典型的恢复性司法运动就是所谓“被害人—犯罪人和解”或“被害人—犯罪人调解”。恢复性司法运动最初主要适用于未成年人犯罪,现在则开始扩大至成年人犯罪,并且由最初仅仅适用于轻微犯罪、财产性犯罪向现在的严重犯罪甚至暴力性犯罪扩展。由此引起了刑法理论界对被害人问题的关注。  相似文献   

11.
刑事政策在刑法有权解释中的功能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事政策在刑事立法、司法领域的指导作用十分突出,在刑法有权解释方面亦发挥着重要作用。刑法立法解释是刑事政策得以表达和实现的工具;如何表达刑事政策,如何处理好刑事政策与刑法规定的关系,则是刑法立法解释制定过程中所必须予以考虑的关键问题。刑法司法解释是刑事司法活动的重要内容,从我国目前的刑事司法体制看主要包括规范性刑法司法解释和个别性刑法司法解释。在规范性刑法司法解释中,刑事政策的贯彻是自觉的,从一定意义上说,最高司法机关本身就是制定刑事政策的主体之一,作为国家权力的重要行使机关,它必然要通过各种司法手段来体现国家的基本刑事政策。在个别性刑法司法解释中,法官解释法律往往自发地与刑事政策相适应。  相似文献   

12.
我国刑法所确立的前科制度对于犯罪人,特别是未成年人影响重大,具有各种法定效应和非法定效应,对其改过自新有消极作用.但是我国刑法至今还没有确立前科消灭制度,其原因主要是我国历史文化传统所致,尤其是我国延续至今的“羞辱刑”传统影响很深.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19条确立了未成年人前科报告义务免除制度,最新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第95条也相应提出了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对未成年人犯轻罪记录予以封存.我国应当以此为契机更进一步建立起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  相似文献   

13.
老年犯罪人处遇应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从刑事政策学角度探讨老年犯罪人处遇,不仅是刑事实体问题,也是刑事程序问题。然而,国内已有研究偏向从刑事实体角度分析老年犯罪人问题,却疏于从刑事程序角度讨论,因而难以有效回应实践。从刑事程序视野探索老年犯罪人处遇问题,借鉴域外老年犯罪人处遇研究经验,有助于完善我国老年犯罪人处遇制度。  相似文献   

14.
缓起诉是一种附条件的便宜不起诉处分,它的产生和发展,反映了刑事追诉理念从“报复刑”向“目的刑”的转变。缓起诉制度在落实“轻罪从轻、重罪从重”刑事政策方面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在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刑事制度运作上发挥了重要的功能。我国在当前构建和谐社会这一现实司法语境下,创设缓起诉制度,建立不起诉和缓起诉相配套的二元“消极”公诉机制,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5.
作为现阶段我国的一项基本刑事政策,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我国刑事法制的发展起着重要的导向作用。既有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于对该政策内容的阐释或解析,偏重论理而忽视论证,对政策的贯彻情况和实施效果鲜有涉及;在研究方法上,注重定性分析,忽视定量研究,对政策的研究进路较为单一。本文主张将指标体系引入宽严刑事政策的研究之中,通过对政策可评估性、评估目标、评估方法等内容的分析,对刑事政策的评估问题展开研究,以期通过方法论的改进使刑事政策的研究更加深入。  相似文献   

16.
政策与法律的冲突是刑事政策的核心问题。在冲突原理的介绍中,坚持从变革社会的情形出发,坚持辩证法的二律背反原理,坚持制度的经济分析,都是为了引入广义的刑事政治理论约束刑事司法政策的作用空间。归根到底,既要禁止刑事政策超越刑事法律,甚至违背刑事法律直接适用于抗制犯罪的任务,也要考虑到变革社会的情形,以扩大供给为目的,从立法、司法的层面共同探讨妥当的制度路径。  相似文献   

17.
刑事政策催生刑事立法的问世,不同时期的刑事立法也是顺应刑事政策的结果呈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既是刑事立法的指导思想,又是评判立法科学和司法公道的标尺,在该刑事政策的映照之下,贪贿类犯罪的司法解释,既彰显远见卓识,又难掩其瑕疵缺憾可能致使刑事司法陷入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基于现存问题和法治化思维,需要从体系化视角出发提高法律运用的协同性,严格把控量刑情节,合理适用终身监禁制度,引入保安处分措施等,实现司法解释的效益最大化,达到公正处罚贪污、贿赂犯罪的价值目标.  相似文献   

18.
 纯正身份犯与非纯正身份犯的划分、无身份者能否构成纯正身份犯的共犯、无身份者与身份者共犯以及不同身份共犯情况下的定罪量刑是身份犯研究的主要问题。司法实务对上述问题往往是选择重法,即无身份者均可成为身份犯的共犯、不同身份者共同犯罪按照主犯或按照重犯定罪和量刑,有重刑主义和司法擅断的特点。目前刑法学界多从已然角度去考察国外身份犯理论,并以我国刑法第382条或者相关司法解释为基础,审视身份犯的共犯问题。由此而得出的结论割裂了我国刑法中有关共犯问题的具体规定,也未充分关注国外无身份者按身份犯定罪后在量刑上的实质平衡,更不用说考察我国自唐代以来刑法中关于身份犯共犯的合理规定了。从应然的角度审视,可以得出如下结论:贪污罪不属于纯正身份犯;无身份者不能成为纯正身份犯共犯;除法律明文规定外,无身份者与非纯正身份犯共犯以及不同身份者共犯应各定其罪。  相似文献   

19.
随着法治的进步,国内外学术界与司法界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保护意识日益增强,但相比之下却忽视了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未成年刑事被害人作为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对象,身心均受到了极大的伤害,更需要特殊的保护与救助。实践中,未成年刑事被害人保护措施严重缺失,立法保护不足、司法保护不力、配套机制欠缺,使未成年刑事被害人经常处于危险的边缘,既不利于社会关系的修复,也不利于他们的健康成长。因此,为了保障未成年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亟需加强立法和司法保护、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以此来构建合理的未成年刑事被害人保护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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