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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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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武汉大学唐長孺教授,十一月上旬,应邀来我校講学。这次講学共講三个問題。 第一个講題是:“魏晋到隋唐直接生产者地位的变化”。唐先生認为,在魏晋时直接生产者就是国家的編戶和工匠及属于士族的“部曲”、“佃客”。“部曲”和“佃客”沒有人身自由,是士族的私属,他們如同物品,可被主人用以交换或作礼品贈送。  相似文献   

2.
世族庄园制度是役使佃客、部曲、奴隶等生产者进行经营的封建经济组织,它是门阀世族地主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这一制度兴起于东汉,发展于魏晋,极盛于东晋南朝,到唐代才随着世族地主的垮台而消失。东晋南朝时期的世族庄园制度比较典型,是经济史上一个大问题,因此对它重点地进行一番研究、剖析,是很有必要的。  相似文献   

3.
唐朝是中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其各种政治制度日臻成熟和完备。反映森严的封建等级制的良贱制便是唐代重要的政治制度之一。 近年来,一些同志对唐代的“贱人”制度进行了研究,取得了不少成果,但对于其中的官奴婢制度,尚少专文论列。唐代官奴婢制度的许多问题有待进一步探讨。为此,本文试从唐代官奴婢的主要来源、唐代官奴婢的役使与管理,以及唐代官奴婢制度的变化等几方面谈一点不成熟的看法。  相似文献   

4.
刘长江 《天府新论》2006,(2):137-140
封建法政体制自战国秦汉时期伴随廷尉等司法机构和职官的设置而逐步形成,至隋唐时期得以发展〔。1〕然而,迄今为止,学术界尚无专文系统论及唐代法政体制的情况。笔者不揣浅陋,拟就唐代法政体制的特点及其运作略作探析。一、唐代法政体制概述所谓封建“法政体制”,概言之,即封建  相似文献   

5.
不久前,在一个早春的夜晚,我邀请了村里一部分贫、下中农,召开了一个座谈会。我想作这样的尝试:将当前史学界正在深入大辩论的某些问题,介绍给农民兄弟,让他们也参加这场辩论。问题讨论的中心是:周谷城先生所提出的那个“地主佃客相反相成”论,究竟对不对?错在哪里?有什么危害? 开会之前,我很恍惑,心里一直暗暗嘀咕:这个座谈会能开好吗?村里的贫、下中农,还有不少人连字也识得不多,现在我却要他们讨论起史学领域里的理论问题,是否有点“空劲头”,脱离实际?反正试试看吧! 座谈会开始了。出乎意料的是,当我说明了开会的宗旨,把“地主佃客相反相成”论  相似文献   

6.
唐代宦官婚姻及其内部结构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宦官娶妻在我国古代由来已久,而唐代宦官娶妻成家之风尤为兴盛,不仅上层宦官如此,即使中下层宦官只要财力状况尚可,亦普遍地娶妻养子。宦官是所谓“刑余”之人,本不具备婚娶的条件.所以宦官婚姻问题只是一定政治体制下的特殊社会现象。关于这一问题目前尚无专文论及,本文拟对唐代宦官婚姻关系问题作一初步探讨.抛砖引玉.希望能引起学术界对这一课题的重视和进一步地深入研究。  相似文献   

7.
杜牧诗句“商女不知亡国恨”中的“商女”,通常解释为“歌女”。而在唐代歌女(歌伎、女伶)通称“秋娘”。“秋娘”一词,白居易用得比较多,《琵琶行》有“曲罢曾教善才服,妆成每被秋娘妒”;《和元九与吕二同宿话旧感赠》有“闻道秋娘犹且在,至今时复问微之”,《江南喜逢萧九彻因  相似文献   

8.
刘备“借荆州”一事,陈寿《三国志》和裴松之注均有记载,其后由于小说、戏曲的渲染和传播,遂成为世人津津乐道的谈资。然而,关于这一历史事件的真实性,却历来有两种截然相反的看法:一是信其有,一是疑其无。说有者均无专文论及,只是在讨论其它问题时偶然涉及而已。言无者则有专文论述,其中又以清代著名学者赵翼最有代表性。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七《借荊州之非》中力辨其妄,认为“借荆州”一事,实乃“吴君臣之狡词诡说”,属“耳食之论”。刘光亮、陈显远二同志亦有专文质疑、辨正此事,不过他们的见解并未超出赵翼多少。从陈志和裴注中有关记载  相似文献   

9.
<正> 唐代的茶叶生产,在我国茶叶生产史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历史地位。对于这一部门经济史的研究,对我们了解唐代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状况,是大有裨益的。由于唐代茶叶生产领域中诸问题,笔者已有专文论述,此处不赘述。茶叶生产在很大程度上属于商品生产,由此决定了其产品均交换性质。因此,当研究由生产转向交换时,就有必要具体剖析一下茶叶产品的流通领域。  相似文献   

10.
《旧唐书·郭子仪传》称,郭子仪“家人三千”。那么“家人三千”都指哪些人呢?武伯纶先生认为:“郭子仪有八个儿子,连女子算上,至多不过数十人,所谓三千,大部分肯定是奴婢,唐人户籍也计奴婢。”(见《人文杂志》1981年第1期)仔细考诸史籍,郭子仪“家人三千”是指注籍的包括亲属以及部曲、奴婢在内的全家所有人口,而其中大部分当是部曲。  相似文献   

11.
李芳民 《中州学刊》2023,(8):144-153
“渭城”作为秦都故地,是一个具有深厚文化蕴含的历史地域空间,入唐后又进入诗人的创作,成为一个意旨丰富的诗歌意象。由于盛唐时王维《送元二使安西》一诗配乐演唱,并以《渭城曲》(《阳关曲》)之名广为传播,“渭城”作为诗歌“别离”意象的指称意义,亦因此而凸显。入宋以后,《渭城曲》(《阳关曲》)在社会上仍影响广泛,不但成为文人诗、词抒写别离情怀的标志性意象,此外,还成为一些画家绘画的素材。宋代文人的诗、词创作,确立了“渭城”意象的别离意旨,强化了情感表现力度,而画家特别是李公麟的《阳关图》画作,又进一步丰富了渭城别离主题的意趣。由于宋代文人的诗、词及画家的绘画创作,“渭城”作为文学作品的“别离”意象得以经典化。“渭城”在唐代原本是唐人长安西行的起点,西行之路经阳关而绵延至西域,又因诗人沿途吟咏,遂成为一条自长安西行的唐诗之路。因此,“渭城”也可谓是唐代长安西行诗路上的一个标志性别离意象。  相似文献   

12.
三秦出版社出版的“隋唐历史文化丛书”中,有高世瑜同志撰写的一部《唐代妇女》。本来只是随手翻阅一下,不想被其深深吸引住,竟一口气读完了。 全书由引言、结语和三章正文组成,十四万余字。它概略论述了唐代妇女在中国古代社会中的地位,分析了其各阶层的生活、心理及其所创的业绩。掩卷而思,觉得它确是一部很有特色的著作。  相似文献   

13.
论“作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论“作人”[日]关尾史郎序言最早注意到氏高昌王国(以下简称“高昌国”)时期“作人”系一种隶属民的是朱雷氏,据其地位在奴婢与部曲之间的历史特征,此定为见于南朝宋、齐史料中的“十夫客”;他还认为吐鲁番盆地进入唐西州时期后,这种“作人”演化为律令制中的部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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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唐诗人李峤,文思“神敏”,诗赋“典丽”,与杜审言、崔融、苏味道并称“文章四友”,与同乡苏味道并称“苏李”。开元名相张说赞其文“如良金美玉,无施不可”①。刘昫则曰:“苏李文学,一代之雄”②。欧阳修曾引时人赞语日:“苏李居前,沈宋比肩”③。这都说明,李峤诗歌在唐代以及后世,均有相当大的影响。但通行的几本文学史著作在论及初唐诗歌时,对李峤作品或一字不提,或一笔带过,或目为御用文人,贬之甚低;在唐诗研究中,迄今尚无一篇研究李峤的专文。实际上,李峤是初唐最有代表性的作家之一,在唐代诗史上,自有其承上启下的历史功绩。笔者试图从考察李峤其人出发,探讨其诗歌创作的特点,俾使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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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淮论坛》一九八○年第三期李桂海同志《论农民的平均主义思想》,在论述北宋王小波、李顺起义问题时,引证了《宋史》卷三○四《刘师道传》中的一段记载:川陕豪民多旁户,以小民役属者为佃客,使之如奴隶,家或数十户,凡租庸敛,悉佃客承之。其实,“州陕”应为“川峡”。中华书局校点本《宋史·刘师道传》即为“川峡豪民多旁户”北宋太宗时王小波、李顺起义发生于今天的四川,并非今天的四川和陕西两省。宋太宗淳化四年,宋朝全国划分为十六路,川峡地区称为西川路和峡西路。《宋史》卷八十九《地理志》载云:川峡四路……南至荆、峡,北控剑栈,西南接蛮夷。可见,“川峡”所指地区是明确的,绝不包括今天的陕西。  相似文献   

16.
红豆,一名相思子。形如豌豆而微扁,色鲜红如珊瑚,产岭南。在植物学上属豆科,蔓生木之一种;在文学上常用以寄寓相思之情。唐代诗人王维的《相思》:“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劝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和五代词人和疑的《生查子》:“新月曲如眉,未有团(?)意,红豆不堪看,满眼相思泪。”都是用红豆表达相思的代表作。唐代诗人温庭筠的《南歌子》中的“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知不知”,构思十分巧妙,写得极为深刻,可以说是写红豆寄寓相思的名句。还有唐代的韩偓、五代的花蕊夫人都曾以红豆相思入诗。  相似文献   

17.
唐代文献中有“白水涧道”;唐代碑刻中有“白水镇”。它们同在西州境内,引人注意。给人的突出印象是:这是彼此存在密切关系的两个地名。“白水镇”,见于敦煌莫高窟的唐代碑刻,但其具体所在,却未见研究考释。  相似文献   

18.
袁绣柏 《理论界》2007,22(8):202-204
本文以唐代法曲作为研究对象,主要考察了唐法曲的历史演变。文章从法曲的产生入手,具体论证了法曲与清乐的关系,说明法曲虽脱胎于清乐,却是融合清乐、胡乐、佛曲与道曲于一体的新声杂曲。文章还通过展开法曲在唐代发展状况的研究,重点阐释了法曲在唐代兴盛与衰落的原因,并对其影响做出分析。  相似文献   

19.
《居室部·房舍第一》李渔自称“生平有两绝技”:“一则辨审音乐,一则置造园亭”。这两个绝技,不但有实践,而且有理论。“辨审音乐”的实践有《笠翁十种曲》的创作和家庭剧团的演出可资证明,李渔集剧作家、导演、“优师”于一身,对于音律绝对是行家里手,在他的同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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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说明一下:僚佐、僚属本是语义相通的两个词汇,均指长官隶属下的官吏,但本文第一部分指称的“僚佐”与第二部分、第三部分指称的“僚属”在语义上稍微有别;僚佐特指行军统帅府及下辖各级军将统领机构中的佐职人员,即直接辅佐统帅及各级军将处理军务的官员,亦即习称的幕僚;僚属则指行军统帅所有的下属官员,既包括行军统帅府的幕僚,又包括统帅下辖的各级军将。第一部分之所以只谈幕僚不及军将,是因为笔者在《唐代的行军统帅》和《关于唐代前期行军中的押官一职的探时》等文中对部分军将职务已有涉及,另外并拟专文探讨,故而略去不表。这一点希望引起读者们注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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