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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亲友,各位同事,我放弃一切,和XX私奔了。”一时间,伴随着知名投资人王功权私奔事件被炒热,其“私奔体”也被诸多职场人效仿:“我放弃全勤奖,明天起请假一星期,不要打我手机………‘我放弃加班费,与女友约会比加班更重要……”“我放弃本月工资,明天去另一家单位工作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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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受招聘广告的诱惑,我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工作后却发现劳动强度大、任务重,经常加班加点也无法完成定额,薪水很低且常常拖延发放,干到第5个月时才拿到头2个月的工资。我认为公司采用欺诈的手段与我签订劳动合同,该合同应属无效。公司同意解除合同,但不同意支付后3个月的工资,理由是合同既然无效当然就没有根据发工资了。请问,劳动合同无效就不能获得工资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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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家公司的技术员,上个月受公司指派出差半个多月,包括两个双休日.这个月发工资时,我发现公司并没有支付双休日四天的加班费.但公司认为出差在外的双休日没有加班费,该项费用已包含在出差补贴里了.公司的解释并不能令我满意.请问,单位应否向双休日出差在外的员工支付加班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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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店工作的小童工作一天休息一天,常常会出现周末要上班的情形,为了金店是否应支付小童双休日加班工资一事,双方诉至法院。日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了终审判决,认为单位实行“做一休一”,小童于双休日工作的同时,单位在周一至周五期间亦给予其相应补休,补休时间也超过了双休日工作时间,故判决单位无需向小童支付双休日加班工资。
小童于2009年8月进入上海某金店从事营业员工作,于2012年6月离开。2012年7月,小童申请仲裁,要求金店支付包括2009年8月至2012年6月期间双休日加班工资26452元在内的八项费用共计14万余元。仲裁委员会和一审法院要求金店支付包括2010年8月至2012年6月期间双休日的加班工资在内的四项费用共计3万余元。 相似文献
小童于2009年8月进入上海某金店从事营业员工作,于2012年6月离开。2012年7月,小童申请仲裁,要求金店支付包括2009年8月至2012年6月期间双休日加班工资26452元在内的八项费用共计14万余元。仲裁委员会和一审法院要求金店支付包括2010年8月至2012年6月期间双休日的加班工资在内的四项费用共计3万余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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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三个月前,我在与一家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我所从事的工作虽为普通工作,但我在三年的合同期内不得辞职,否则必须向公司支付违约金,标准为我两个月的工资。我当时虽觉得对自己不利,但苦于就业压力太大,一时难于找到合适的工作解决生活之需,只好违心地答应了下来。近日,一家让我曾经面试的单位,突然在时隔多日后决定将我补录,我遂决定辞职前往。但公司却以合同为凭,拒绝我另谋高就。请问:我究竟能否辞职? 相似文献
三个月前,我在与一家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我所从事的工作虽为普通工作,但我在三年的合同期内不得辞职,否则必须向公司支付违约金,标准为我两个月的工资。我当时虽觉得对自己不利,但苦于就业压力太大,一时难于找到合适的工作解决生活之需,只好违心地答应了下来。近日,一家让我曾经面试的单位,突然在时隔多日后决定将我补录,我遂决定辞职前往。但公司却以合同为凭,拒绝我另谋高就。请问:我究竟能否辞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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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拉拉可以要求700多个小时的加班费吗?[原文梗概]玫瑰辞职后,拉拉问李斯特:“老板,我能做经理吗?”但李斯特只是打官腔。第二天,李斯特收到拉拉的邮件,拉拉指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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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与一家公司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之后,出于双方的原因,直到过去6个半月后,我才真正到公司上班,即我实际在公司上班的时间为5个半月如今,劳动合同已经到期而终止。就我的离职经济补偿问题,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的规定,表示我从上班之日起,实际工作时间不足半年,故只能按我半个月的工资计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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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应从2009年9月起在一家公司工作至今,但公司以种种借口一直没有与他签订劳动合同,因担心失去工作,小应就不敢太在意。近日,公司要他在半个月内离岗。他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及一这数额的经济补偿金,不料公司不仅拒绝支付,还说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请问,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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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我毕业后进入一家外资企业,对工资还算满意,但公司苛刻的规章制度让我受不了,如规定“工作期间聊天扣50元”、“迟到一次罚100元”、“上厕所不能超过5分钟”等等。这些规定都是老板独自制定的,职工根本没有参与权和发言权。我经常是一个月被扣掉几百元的工资,每当找老板理论时,老板的回答都是:“公司是我的,我有权这样做,你可以走人。”请问,企业这样做对吗?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