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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数字金融素养是消费者掌握的数字金融的知识和技能,在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下,提升居民数字金融素养对守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至关重要。基于陕西省农村居民实地调研数据,构建数字金融素养测度指标,探究数字金融素养对农村居民网络诈骗风险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受访者数字金融素养水平不高,且与网络诈骗风险正相关;数字金融素养显著提升了农村居民接触网络诈骗的概率,同时也显著增加了农村居民实际遭受网络诈骗的风险;异质性分析发现,数字金融素养对男性遭受网络诈骗风险的提升作用大于女性,存款规模越大越容易遭受网络诈骗,面临信贷约束的群体遭遇网络诈骗的风险也更高。这与数字金融发展的阶段特征有关。  相似文献   

2.
互联网在给生产生活带来便捷的同时,也滋生了新的诈骗方式——网络诈骗,“00”后大学生们成为网络诈骗主要受害群体之一。运用个案研究法,立足于S高校“e起反诈小组”活动,探讨社会工作介入大学生防范网络诈骗的作用。研究发现:将小组工作介入大学生防诈骗教育符合大学生内生性需求;同伴教育下同辈预防力量能有效推动“自助互助”防诈骗教育模式构建;互惠场域中朋辈经验迁移实现“自助互助”教育成果转化。伴随高校对学生防诈骗教育的重视,研究经验对高校开展防范网络诈骗教育具有一定实践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3.
网络诈骗犯罪不是一个独立罪名,而是传统诈骗犯罪依托网络技术而衍生出的新型犯罪形式。在我国当前的刑法体系中,网络诈骗犯罪只能依靠传统的诈骗罪条款予以规制。然而,网络诈骗犯罪具有不同于传统诈骗犯罪的新特点。尽管我国当前的刑事治理已经呈现出刑法保护前置化的趋势,但受制于保守的刑事立法体系以及处罚机制等方面的不足,导致对网络诈骗犯罪的刑法治理与社会现实和犯罪发展相脱节。针对这一现状,应立足于对网络诈骗犯罪的治理需要,从构建开放性刑事立法体系、把握网络诈骗犯罪新特点、规范完善刑事处罚机制、完善刑事治理配套措施方面对现行刑法规制体系予以完善,从而实现更为有效的网络诈骗犯罪刑事治理。  相似文献   

4.
网络金融诈骗是针对金融机构及其客户所实施的金融犯罪行为,是传统诈骗与网络技术的结合。对其防范应从刑法规定的完善、民事侵权责任的确定、经济法内外部监管的角度综合考虑,并应加强在打击网络金融诈骗中的国际合作。  相似文献   

5.
静一 《新天地》2016,(5):30-31
近年来,针对老年人的电信网络新型诈骗呈上升态势。那么,针对老年人电信网络诈骗的种类到底有哪些?老年人又该如何识破骗局,有效防范诈骗,保住自己的养老钱甚至救命钱呢?  相似文献   

6.
传统刑法共同犯罪理论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出现诸多异化。电信网络诈骗共同犯罪的认定主观上要求行为人具备“明知”或可以推定“明知”,依照限制从属性说观点,“明知”的内容不要求到具体认识到他人实施的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程度,只要认识到正犯实施了违法行为即可。除事先存在共谋外,电信网络诈骗共同犯罪应仅成立于正犯实行既遂前,至于犯罪既遂的认定应当区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采取诈骗模式的不同而准确认定行为人是否实际取得了财物。在平行式和分工式两种典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模式中,帮助犯承担责任的范围存在差别,应辨别情形认定帮助犯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于平台经营者实施的严重脱逸社会相当性的中立帮助行为应予以限制性处罚。  相似文献   

7.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发案率高、危害性大且犯罪类型多。与传统诈骗犯罪相比,电信网络诈骗具有犯罪行为虚拟性、诈骗行为离散性和行为结果延迟性的特点。因而在司法适用中,尤其要注意根据加功情况来确定取款人的刑事责任,根据实际作用情况来确定"话务员"和特殊帮助人的主从犯地位;对于钱款已经转入犯罪人实际控制账户的情形应当认定为犯罪既遂,对于团伙成员的犯罪数额要采用"综合责任说"的观点来认定。  相似文献   

8.
在电信诈骗犯罪日益增多以及犯罪手段智能化的背景下,为了增强打击电信诈骗犯罪的效果,对社会网络分析法在打击电信诈骗犯罪中的应用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利用社会网络分析法分析电信诈骗犯罪团伙的组织结构和层次,挖掘电信诈骗犯罪团伙的核心成员和重要中介者,缩小电信诈骗犯罪的侦查范围,选择电信诈骗犯罪的侦查突破口,推断电信诈骗犯罪团伙的作案模式是行之有效的。同时提出当前反电信诈骗工作需要注重情报的搜集与处理,抑制犯罪团伙网络的不断扩张,打击合作网络中的特征节点,破坏小团体之间的连接等具体对策。  相似文献   

9.
信用卡网络诈骗行为的特点在于利用信用卡信息实施犯罪,根据其行为方式的不同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诈骗罪或盗窃罪。对于在网络上实施冒用信用卡信息的行为成立何罪学界存在争议,认清这个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讨论"机器能否被骗",而在于厘清信用卡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关系和在合理范围内解释信用卡诈骗罪的外延。  相似文献   

10.
当前,电信诈骗被害人作为深受电信诈骗犯罪毒害的一类群体,其规模庞大、共性突出。基于犯罪学理论分析电信诈骗被害人被害原因,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同时,在实践层面,提出预防对策,对打击电信诈骗也具有一定启示作用。从犯罪学理论视角出发,结合实证研究结论,总结归纳基于理论框架下的电信诈骗被害人被害原因。研究结果表明,缺乏有效监督、尝试网络风险行为、个体自我控制能力低等是电信诈骗被害人受害的主要原因,应从减少上网时间、增加社会支持、减少网络越轨行为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以预防电信诈骗被害的发生。  相似文献   

11.
电信诈骗犯罪是我国当前高发的一种新型诈骗犯罪模式,包括诈骗手段多样化、犯罪主体高度有组织化、作案手段科技化等特点。立法和监管方面的缺失是电信诈骗产生的原因,应完善立法,监管防控,与相关部门合作,加强国际区际合作,以便有力打击电信诈骗。  相似文献   

12.
在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涉案资金及时返还是受害人最关心的问题。但是,当前先行返还制度在实践应对中仍存在诸多局限。这主要是因为受“重刑事追诉、轻财物处置”的传统观念影响,先行返还的制度设计未充分关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涉案资金在先行返还工作中的特殊性,导致制度上出现适用条件不够灵活、返还机关较为分散以及法院对先行返还的审查纠错缺少规定等问题,致使先行返还制度的适用空间被压缩,也不利于先行返还程序的规范发展与司法控制。为此,应以“金额的准确分配”为目标扩展先行返还的适用范围,并以检察审批制为原则统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涉案资金的先行返还工作,形成公安申请、检察审批和法院事后审查的分工制约体系。此外,还应增设法院审查规定和程序回转机制,在加强对先行返还进行司法控制的同时也强化公民财产权益保护。  相似文献   

13.
中国—东盟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呈逐年递增趋势。中国在打击此类跨境犯罪方面存在取证、追赃、抓捕等诸多困难,需要与东盟国家进行警务合作。基于双边良好的政治基础和法律基础,中国—东盟已开展了警务情报信息共享、联合抓捕犯罪嫌疑人、移交遣返嫌犯、派驻警务联络官等警务合作方式,但仍存在合作依据的法律资源供给不足、警务情报信息共享机制尚未正式建立、执法合作机制尚待完善等相关问题。因此,中国与东盟国家之间需要进一步夯实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警务合作的法律基础,完善警务情报信息共享机制,探索设立统一警务合作机构。  相似文献   

14.
"实施电话诈骗需借助两条渠道,一是通信线路,二是银行网络。过去这两条渠道一直监管不力、放任不管,用民警的话说,‘运营商、银行简直是助纣为虐’。"这是全国人大代表陈伟才第三次在全国"两会"关注电话诈骗。  相似文献   

15.
随着经济的发展,特别是电信、网络技术的发展,台湾电信诈骗犯罪团伙的诈骗行为日益猖獗,给大陆受害民众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由于两岸法律制度的差异,两岸在合作打击电信诈骗犯罪方面存在诸多困境.面对日益猖獗的台湾电信诈骗团伙,两岸应搁置政治争议,加强法学交流,共同创建共打模式,共同打击电信诈骗犯罪.  相似文献   

16.
中国—东盟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呈逐年递增趋势。中国在打击此类跨境犯罪方面存在取证、追赃、抓捕等诸多困难,需要与东盟国家进行警务合作。基于双边良好的政治基础和法律基础,中国—东盟已开展了警务情报信息共享、联合抓捕犯罪嫌疑人、移交遣返嫌犯、派驻警务联络官等警务合作方式,但仍存在合作依据的法律资源供给不足、警务情报信息共享机制尚未正式建立、执法合作机制尚待完善等相关问题。因此,中国与东盟国家之间需要进一步夯实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警务合作的法律基础,完善警务情报信息共享机制,探索设立统一警务合作机构。  相似文献   

17.
生活数字     
《社区》2012,(25):7-7
6000多万 网民一年被骗300多亿 日前,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等部门联合发布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过去一年间,全国超过6000万网民因网络诈骗损失300多亿元。  相似文献   

18.
培岳  兰芳 《今日南国》2006,(11):18-21
她,因为长得丑从小遭歧视,初二辍学沉迷于网络之间,谎称自己是“美籍华人的千金”,欺骗一些在校大学生,最后走上网络诈骗的不归路。他们,一群在校大学生,因为执著地爱着“网上美女”,而坠入网络恋情,一发不可收拾,屡次节衣宿食,将学费、生活费打入她的账号。  相似文献   

19.
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编犯罪.是指行为人利用签订经济合同这种合法形式来实施诈骗犯罪目的,是一种特殊形式的诈骗犯罪.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犯罪,从犯罪方法上又分为利用合同进行全额诈骗和利用合同进行差额诈骗;利用合同进行差额诈骗犯罪,又分为签订合同时实施差额诈骗和履行合同时实施差额诈骗.差额诈骗犯罪与经济合同欠款纠纷,虽表面形式上相似,但因两种行为性质不同,又具有严格的区分.  相似文献   

20.
刑法学界对不作为诈骗多有探讨但尚未形成统一定论。解决不作为诈骗行为的认定,需正确把握对行为人是否履行告知义务、相对人是否陷于认识错误等相关问题。行为人是否承担告知义务源于对行为人是否居于保证人地位的判断;相对人陷于认识错误需借助假设的因果关系进行判断,且有必要厘清不作为行为和引起错误之间因果关系的顺序。不作为诈骗与默示诈骗主要区分在于使相对人陷于认识错误的原因,而不作为诈骗与交易博弈诈骗的区分则主要集中于行为人、相对人对产生错误的认知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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