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1 毫秒
1.
在经历了经济社会的体制机制变迁之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呈现出多元化的法律形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包含集体所有、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和民主管理的法律性质.但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制约性因素正成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现实阻碍,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登记、成员资格认证、经营管理以及集体产权处置的问题尚待完善.因此,从法律制度顶层设计上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已是现实需求,有必要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专门规定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相关的法律性质、法律原则、法人类型、资格认定、经营管理以及产权处置等法律问题.  相似文献   

2.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主体,《民法典》确认其特别法人地位,奠定了未来中国土地改革的基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具有存续期间的先在性、组织职能的双重性、成员资格的封闭性和集体资产的公有性等特别属性,亦正是该特别属性导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陷入外延边界不清、组织职能分配不均衡、组织内农民难以受益和面临市场风险等制度困境,亟需进行法律上合理的制度表达。应厘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的角色定位并实现“政经分离”,适当剥离公共事业服务职能并强化生产经营性职能,在适度开放集体成员资格的同时设立成员双层结构,承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破产能力,但应将集体土地所有权及非经营性资产本身从责任财产范围中予以剔除。  相似文献   

3.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制定需要从作为调整对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入手,阐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规制对象的内涵,确认其为农民集体所有权的代行主体,赋予其市场主体地位,并与村民委员会相区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属性呈现复合性,既呈现私法、团体法的单一色彩,又需要实现组织法与行为法、强行法与任意法的融洽兼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逻辑主线应排除成员权制度的干扰,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核心特别性为展开逻辑,并在法律规范中体现出具体的特别性,重点规范成员资格、财产构成、组织机构、收益分配以及法人终止问题。  相似文献   

4.
现行法律对村民委员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规定的不合理,导致产生许多问题。完善村民委员会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应依照法人理念确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依照公司治理结构来重构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5.
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是凝聚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共识,深化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的重要依托,产业发展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主要内容。国家对农村集体经济产业扶持的必要性是集体经济产业发展具有双重价值,但其存在实现障碍。产业扶持法治化的机理在于契合集体经济产业发展的法治属性、尊重集体经济产业发展规律的法治化表达和顺应集体经济产业发展评价的科学性需要。产业扶持法治路径需从产业扶持法律原则着手,构建产业扶持法律关系主体及权属、产业扶持审查和评价、产业扶持程序、产业扶持救济和责任这四方面法律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6.
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配置是构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结构的核心内容,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目的决定了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配置的制度目标。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股权设置包括成员股和集体股两种形式,而股权配置的客体应当为全部农村集体资产。成员股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依据,其因包含了成员的个体价值而具有人身属性,故成员股不得流转、不得继承,且在成员增减时需对成员股进行动态调整。通过立法明确规定集体股的设置,可以发挥法律的教育功能,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集体所有制实现主体的观念强加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及相关主体,并纠正各界对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配置中的“股”的本质属性的错误理解。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增减时,集体股可以发挥股份配置的“蓄水池”功能,从而避免成员股随成员变动而调整的复杂情况。  相似文献   

7.
中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业投资行为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韩东林 《南都学坛》2008,28(3):124-128
随着中国农村经济改革的深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实力下降,加之自身法律地位不明、产权不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较小,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较低,投资增速波动性很强。因此,只有通过深化改革,不断提高农业投资报酬率,降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业投资风险,进一步提高农业投资收益,从而强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业投资功能,塑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比较强势的农业投资主体地位。  相似文献   

8.
中国农村产权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产权主体制度上。集体所有权主体虚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退位、农民(农户)在集体产权关系中缺位和村民委员会越位是比较突出的表现。从法学和制度经济学的角度考察,这些问题的出现源于中国自建国以来对农村产权制度的设计。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现代产权制度的总体要求,对农村产权主体制度进行再设计,是解决问题最为直接和最为有效的方法。通过再设计,让集体所有权主体就位、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复位、让农民(农户)在产权关系中定位、让村民委员会在职能上归位,可以有效地扫除发展农村市场经济和稳定农村社会的制度障碍。  相似文献   

9.
在涉农村土地犯罪的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在认定涉案犯罪主体时分歧较大,集中在村民小组是否为刑法中单位犯罪主体这一问题,当前法律及司法解释均未明确规定.这主要是因为村民小组是我国农村产权改革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演变过程中的历史产物.文章试从刑法中单位犯罪视角出发,梳理农村产权改革历史脉络,结合民法中特殊法人、非法人组织等相关理论,在厘清村民小组自身属性、其与村民委员会及村集体经济组织关系的基础上,探析并证成村民小组原则上可以作为单位犯罪的适格主体.但在涉案村已经存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涉案犯罪并不能反映单位意志时,村民小组则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适格主体.  相似文献   

10.
后改革时代中国践行包容性增长的原则及路径转型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包容性增长为经济增长提供了一种新的价值判断,从这一价值判断出发,包容性增长作为一种全新的增长理念和增长模式,要坚持和谐统一,协调发展等原则,实现路径转型:通过发展战略的转型为包容性增长提供新的战略导向;通过新的改革共识的转型为包容性增长提供思想导向;通过经济增长伦理的转型为包容性增长提供价值判断;通过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型为包容性增长提供社会环境;通过经济增长制度的转型为包容性增长提供新的激励;通过人的转型为包容性增长提供新的主体。  相似文献   

11.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研究回顾与前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既有研究可分两大块:一是关于农业集体化时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历史变迁及其成败得失;二是关于改革开放后农业双层经营体制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改革与完善.尽管现有研究成果丰硕,但亦存在诸如法学视角的分析较为欠缺,未对新时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内涵、功能定位和法律形态等加以清晰界定和系统审视等问题.对此,须加强法学视角的研究,在系统审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历史变迁及其法制建设状况的基础上,围绕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完善,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内涵、功能定位及其法律形态等加以系统思考,提出全局性的改革方案.  相似文献   

12.
农地制度在安排上存在许多问题,其症结主要表现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不清,这是在中国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影响农地制度改革与实践的一个问题。农村人口并非天然都是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新加入成员应承担合理的“入门费”;界定成员身份以当前人口为准,是比较适宜的时机。同时提出了村民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不完全相同的新观点,认为农村居民在进一步分化,所谓的“泥饭碗”也将被打破,对此新现象,管理层应予以高度重视,加强管理。  相似文献   

13.
农业生态补偿主体的法定化是农业生态补偿法制化的基点,体现着农业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实践理性。农业生态补偿主体法定化主要包括主体类型规定和权利义务的配置,进行主体分类时应保证主体间相互衔接性和活动场域的相对边界性,权利义务配置应遵循适度倾斜的实质公平和权利义务和谐的基本原则。农业生态补偿主体可以分为宏观层面的主体、中观层面的主体和微观层面的主体。宏观层面的主体包括国家、地方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农业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和司法机关;中观层面的主体包括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社区和农村环保组织;微观层面的主体分为农业生态利用的利益受损者和利益受益者。  相似文献   

14.
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式发展趋势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基于各种原因,农村集体经济尤其是一些新型的集体经济组织在我国尚未得到全面普及和广泛运用。通过对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形式发展现状的分析,对改革开放以来农村集体经济形式发展和演变特点进行规律性总结,结合近年来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形式发展的新形势和新特点,探讨未来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形式的发展趋势:那些超越了村级范围、具有较大包容性与开放性的集体经济形式或发展模式,最有可能成为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的主要实现形式。  相似文献   

15.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定的立法路径在理论界有法定说和自治说两种不同的学说纷争。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定方面应当直接通过立法明确,还是交由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自治原则明确,要回答这个问题,需首先明确成员确定行为的性质,并在此基础上,明确某一个体被确定为某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利益能否被剥夺或忽视。如果此种利益是不能被剥夺或忽视的,则必须通过法律作出明确规定,唯有如此,相关主体的利益才能得到切实保护,才不会因为自治或因"多数人的暴政"而被剥夺。反之,则可以将其交由相关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自治原则处理。成员身份的确认与成员确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是对成员原有身份的核实与认可,只能以事实状态为依据,否则,便可能侵害成员的既得权益;后者是对组织成员的实际构成所作的决定,它既包括对原有成员的确认,也包括对新加入成员的接受。由于行为性质与涉及的利益不同,对两类行为应当区别对待。对前一种行为,只有在具备明确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才能合法实施;对后一种行为,则主要由双方根据自己的预期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为更好地保护成员权利,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定的立法,在路径选择上,应当对成员确定中的成员身份确认和新成员吸收分别作出不同的制度安排。对于成员身份的确认,相关立法应当采用法定路径;对于新成员的吸收,则应当采用自治路径。在法律制度的安排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确认只能以历史与现实作为基本依据,对此,应当根据法定原则确立以户籍为基本依据的成员身份确认制度,明确依照户籍应当认定的成员范围;在此基础上,根据法律或政策对因户籍恢复、调整而应当获得集体成员资格的人员范围进行界定,对应当丧失成员资格的人员进行排除,由此确定集体经济组织原始成员的范围。对集体经济组织新成员的吸收或接受,应当根据自治原则由集体经济组织与申请加入该组织的人员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进行。集体经济组织应当通过章程对接纳外部成员的条件、程序等问题作出规定,并对外部成员的权利范围进行限制,土地承包经营权、子女获得成员身份的权利等不应当由外部成员享有。如此,才能更好地体现农村集体经济的性质,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固有成员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6.
加快建设多元化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构建我国新型多元化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必须重新整合现阶段的农业技术推广资源,在加强现有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建设的基础上,把农业科研、教育单位同时明确为农业技术推广主体;要坚持涉农企业、农业产业化组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中介组织等广泛参与的原则;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三元主体、多方参与”的农业技术推广新模式。  相似文献   

17.
农村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极大地解放了农业生产力,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但在新体制下,村组社区集体经济如何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如何,一直是农村改革与发展的重大课题。从庄河市农村改革的实践看,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建立集体经济积累与发展新机制应包括的主要内容有:建立明晰的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建立有效的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建立完备的集体经济管理制度;因地制宜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这些基本经验在今后的工作中应进一步充实和完善。  相似文献   

18.
当前农村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大潮中 ,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诸如农民市场主体地位脆弱 ,农民收入增长迟缓 ,农民内部矛盾显化 ,组织程度弱化等等 ,影响和制约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进程。在坚持党的各项农村基本政策的前提下 ,实行科教兴农 ,推进农业产业化、现代化进程 ,促进农业快速发展 ,维护和加强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法制建设 ,全面提高农民素质 ,是进一步调动农民积极性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19.
“三权分置”政策是我国调整农民和土地关系的重大制度创新,必须用科学的法思想和法理论来对政策的法律内涵进行明晰,实现从“政策语言”到“法律规范”的全面转化。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三权分置”是围绕着农地展开的“三农”改革,即农业生产方式与土地市场化的再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基层自治组织关系的重构、农民的身份利益与自我解放。通过对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四种观点进行分析,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法权结构表达为“宅基地集体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资格权”;宅基地资格权是以身份权为基础,包含财产权内容的复合性权利。未来民法典物权编应当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规定为总有关系;修订细化成员权得丧变更的制度规范;建立宅基地资格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配套制度。   相似文献   

20.
通过“经济增长-反贫困效应形成”的逻辑结构把反贫困与解决收入差距问题结合起来,分析了涓滴效应、微型金融的局限性和农村金融内生观的理论渊源,并基于农村金融的内生性源于转型增长的资源配置要求分析了演化路径.非均衡增长模式的脆弱性使农村金融发展陷入十分必要、又面临巨大逆向压力的矛盾结构,并把疲于应付的农村金融改革推到了一个重要历史拐点.低收入农村地区是金融反贫困的重中之重,应设立以农业、农村开发为主的地区性金融机构.依据后二元经济的新特征,推导出农村金融反贫困的主要发展取向是积极发展以人力资本开发、特色农产品生产等为内容的金融支持和能够支撑农业现代化的合作金融体系.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