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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俍君 《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6):66-71
现阶段,多数大规模侵权事件发生后政府成为了损害赔偿的主导者和裁决者,而司法救济程序在大规模侵权中的适用陷入了困境。鉴于此,应当逐步建立大规模侵权的多元化救济体系,将大规模侵权所造成的风险与损害分散给社会。即将侵权责任制度与责任保险制度和损害赔偿基金制度三者有效结合起来,构建一个综合的大规模侵权损害赔偿体系,以此减轻国家的负担,更好地为受害人提供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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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自身的活动行为是社会风险的根本源头,而大规模侵权则是社会风险中的一个极端,传统的侵权责任法已经无法适用于维护大规模侵权的受害者,通过责任保险制度来维护大规模侵权受害的权益具有可行性。为了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保证人们的权益,在大规模侵权损害救济中应用责任保险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就责任保险制度在大规模侵权损害救济中的现实可行性以及必要性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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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环境问题日益严峻,给经济社会带来重大负面影响。长株潭实验区应当积极作为,探索环境保护与治理的制度模式,率先建立完善环境损害赔偿基金制度。长株潭实验区环境损害赔偿基金制度的建构,应在国内现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借鉴域外损害赔偿制度,从基金筹集、基金申请、基金管理、基金监管等方面进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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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关于药品不良反应的监督和管理政策的逐渐完善,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也开始转向药品不良反应的损害救济问题。法制较健全的国家和地区已建立了制度来保护药品不良反应的受害者,而我国尚没有相关制度。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药品不良反应损害救济制度可基于我国的相关现状以及归责原则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设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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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经济在迅速发展的同时 ,由于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造成的环境污染侵权现象及其救济已成为我国的一大社会问题。我国目前尚缺乏对环境侵权救济法律制度的全面深入研究 ,有关立法也不完善 ,而西方发达国家有关环境侵权救济法的理论和实践已经较为成熟。借鉴西方国家的环境侵权救济法律制度 ,并立足我国国情 ,提出了完善我国环境侵权救济法律制度的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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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和完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是缓和我国医患矛盾的重要手段,医疗风险的特征决定其适宜通过采取保险的社会化分担模式。医疗责任保险准公共产品的经济属性和医疗机构的逆选择行为决定了对其应当采取强制保险的立法模式。单纯的商业保险模式不足以应对低投保率问题,应当引入互助保险的经营模式,并应在相关立法中对于医疗责任保险的基本条款进行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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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侵权损害赔偿社会化分担机制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环境侵权具有特殊性,如加害人的不确定性、侵害对象的社会广泛性以及因损害后果的发生通常借助于环境要素这一媒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财产损失的同时,也导致社会治理环境成本提高等.仅依靠无过错责任原则追究加害人的责任将无法对受害人进行及时、有效的救济.所以,通过建立环境侵权损害赔偿社会化分担机制对损害进行赔偿救济,成为环境保护法制建设亟待解决的问题.环境侵权损害赔偿社会化分担机制将环境侵权产生的损害视为社会损害,通过设立环境责任保险、环境损害赔偿基金以及其他配套措施等制度,给予受害人及时、有效的救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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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论即互助的进化观.它在清末传入我国.由于互助论的科学性及其对达尔文进化论的修正与反思,使新世纪派和天义派接受了这种观点,并在国内大力宣传.但互助论能在中国产生较大的社会道德效应则应归功于新世纪派的传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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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与企业社会责任理念相契合,投保环境责任保险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方式之一。我国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试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经历了从责任保险到强制责任保险的发展历程。近年来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发展的规定,为该制度构建奠定了政策基础。我国在船舶油污强制责任保险和交强险方面的立法和实践可以为该制度构建提供参考,同时在保险模式选择上可以借鉴西方国家成熟的环境责任保险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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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娟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12,24(1):24-27
我国目前的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尚不完善,环境责任保险的试点效果不太理想,存在诸多问题。在全国尚未推行环境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情况下,各地可以进行制度创新。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建立政府扶持下投保人、保险人与受害人三方利益的平衡机制,适时推行环境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完善配套机制,以推动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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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增加的南极科考、旅游和渔业等人类活动对南极环境造成损害或构成损害威胁,因此有必要建立南极环境损害责任制度.现行责任制度强调预防优先,以是否采取反应行动为承担责任的标准,要求营运人承担严格责任,但这只是一个阶段性成果.由于南极条约体系在输入正当性上的内在缺陷,现行责任制度存在适用范围不广和保护力度不强等问题,尚未实现全面保护南极环境及生态系统的目标,需要在未来进一步完善,我国应加强研究,积极应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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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银监会颁布了《农村资金互助社管理暂行规定》,国家确认了经过多年发展的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的法律地位,弥补了农村金融制度的短缺。然而,该制度的实施产生了二元结构,形成农户手中的资金疏远农业、脱离农村的风险。为此,需要正向进化监管制度,从制度上确立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发展的产业基础,赋予其成员主体权利,实施宽松的营运风险控制,加大政府在人才资源、财税、审计方面的支持,实现其自治与监管的均衡,使其真正成为改造传统农业的金融服务主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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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决企业因赔偿责任过重而陷入经营困境和受害人不能获得及时而有效的理赔之间的困境,根据风险责任社会化原理,建立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分散巨额赔偿风险,是一种最佳的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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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企业集群行业公会:中小企业融资互助担保的新构想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在长三角、珠三角和闽南等中小企业集群特征比较突出的地区,依托行业公会发展中小企业互助担保机构是在当前我国财政状况和信用水平条件下的一种现实选择.本文从多个层面上论证了依托企业集群行业公会大力发展中小企业互助担保的必要性和现实可行性,并对依托企业集群行业公会发展中小企业互助担保机构的模式提出了设想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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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旋滔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26(2):42-45
当今社会环境污染事件频发,中海油漏油等事件的处理和应对再次为我国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法律制度的建设提出了更加迫切的要求。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形式,是企业为实现公众环境知情权而履行的义务。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无论是对于及时应对污染事件,还是对生命健康利益的维护,抑或对环境污染的事后救济都有重要作用。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 这一制度并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由于缺乏统一的环境信息法,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的主体、内容等都呈现出复杂性和多元性。有必要围绕目前我国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的相关法律法规,分析强制公开制度在主体、范围、监管机制及法律责任承担等方面的不足,进而提出建议,为进一步完善企业环境信息的强制公开制度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