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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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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hatGPT的爆火宣介人类打开了强人工智能时代的序幕,其凭借着强大的数字孪生能力、创作能力、编辑能力及类人性推动着人类社会向更敏捷的时代转型。ChatGPT的出现势必会对现有规则提出挑战,可能诱发生成违法或不良信息、算法偏见、数据泄露、借势贩卖租赁账号等诸多法律风险。但ChatGPT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与现存的社会风险并无实质差异,仍未脱离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安全、服务提供者应当承担的义务等核心议题。因此,对ChatGPT法律风险的规制,仍应根据ChatGPT技术发展的特征,依托阶段性规制理论,注重风险防范,及时对现行的基本法律条款进行解释适用。  相似文献   

2.
自2022年起,以ChatGPT和GPT-4为代表的生成式人工智能迅速发展,人工智能进入了“大模型”时代。作为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技术进步,对人类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ChatGPT类生成式人工智能作为人的创造物,也引发了人的主体性的丧失、数据隐私泄露与算法偏见、责任主体冲击与道德地位的模糊等伦理问题,会威胁到人类的幸福生活。以ChatGPT类生成式人工智能引发的伦理问题为起点、以挖掘其产生的原因为依据,提出完善生成式人工智能伦理治理的体制和机制、优化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设计和培育正确的主体意识等规制路径。  相似文献   

3.
以ChatGPT为代表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具备在自动学习的基础上生成新内容的能力,在引发生产力革命的同时也形成了法律规制难题。ChatGPT会造成隐私侵权、数据安全风险以及知识产权确权与保护困境等难题,其主要原因在于数据中心主义、算法高度信任以及规范滞后于技术等。治理ChatGPT应当秉持捍卫人的尊严原则和倡导有限信任原则,坚持以公共利益为导向确定权属分配,并构建以开发设计者为主体的合规方案,发挥科技伦理引领与法律规范的双重作用。具体可采取对数据采集的合规控制、以技术治理技术、优化数据管理方法等措施。为了防范ChatGPT过度模糊人与机器之间的信任边界,还应根据用户的专业性程度配置不同的披露义务。  相似文献   

4.
意识形态风险防范是事关民族复兴、国家主权、文化建设的核心范畴。在当今人工智能技术蓬勃发展的数字时代,以ChatGPT为代表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内嵌渗透到社会生活领域之中,伴随着交互深度与辐射范围的不断扩展,裹挟了众多具有新特点的意识形态风险。清晰明辨ChatGPT等生成式人工智能产生意识形态风险的内在机理是防范生成式人工智能意识形态风险的前提。ChatGPT等生成式人工智能凭借内容生成的首要功能对意识形态的价值观念层进行渗透;依靠交互对话的产品形态对意识形态的话语方式产生影响;利用多维应用的功能属性对社会生活实践领域展开强势介入,促使当下意识形态斗争态势风云诡谲,变化万千。理性审视和精准识别ChatGPT等生成式人工智能所诱发的意识形态风险是防范生成式人工智能意识形态风险的关键。从意识形态引领角度出发,ChatGPT等生成式人工智能的运行机制深蕴的资本逻辑解构社会成员已形成的认知和价值,借由"技术-资本"双重优势导致意识形态面临引领乏力风险;从意识形态话语维度审视,ChatGPT等生成式人工智能带来的"人机协同"话语生产新模式削弱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深度,多元的生成式话语输送淡化话语权威,导致意识形态话语减蚀风险;从意识形态管理层面反思,ChatGPT等生成式人工智能引发的信息传播新范式消解意识形态管理的主导权,及其对人的强化宰制,导致意识形态管理弱化风险。ChatGPT等生成式人工智能在掌握先进技术基础上诱发了一系列辐射广泛、渗透全面、不易掌控的意识形态风险。如何防范与化解ChatGPT等生成式人工智能所带来的意识形态风险,成为当前我国意识形态建设无法回避的新课题。首先,贯彻落实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以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意识形态防范工作,推进打造人机和谐、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其次,打造富有中国特色的话语途径,在讲好中国故事的话语基础上破解西方话语的现代困境;最后,积极倡导全球治理并贡献中国方案,以共商共建共享的发展原则,依托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负责任的人工智能格局,促使ChatGPT等生成式人工智能在现代文明面前彰显光明的未来前景。  相似文献   

5.
ChatGPT作为一种具有非凡信息获取能力的聊天机器人的出现,瞬间引发了人类智能技术节点意义上的革命。在人工智能的大力加持下,ChatGPT必将造成一系列信息技术社会后果。只有充分发挥人类的实践理性并适时地建立相应的未来伦理规制,才能应对这一人工物所带来的巨大挑战。从后果主义的观点出发、不断回答和尝试解决ChatGPT“随附的”伦理问题,乃是符合信息技术社会规律和算法逻辑走向的明智选择。正确地处理好“GPT化生存”问题和人机共存关系,不仅需要国家技术力量的增强和国家治理能力的提高,还需要坚定重建网络美好生活的信念。  相似文献   

6.
美国OpenAI公司开发的新一代人工智能语言模型ChatGPT标志着通用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将对人类社会发展产生巨大影响。作为AIGC(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技术的典型代表,它具有拟人化、强交互性、全感官3个主要特征。ChatGPT的出现可能会掀起AI的技术革命,推动人类生活生产方式创新,促进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与此同时,也会引发数据隐私泄露、社会失业、行业垄断、算法偏见等社会风险。对ChatGPT的社会风险治理,在伦理方面,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培育公民的数字素养和建立伦理审查机构,促进应用的合理化;在法律规制上,应通过立法、权力监督、制度保障等手段,促进ChatGPT的应用合法化;在技术上,应将法律规制、相关伦理等价值观念转化为算法,以算法来规制算法。  相似文献   

7.
ChatGPT以其强大的内容生成能力在赋能各行各业的同时也潜藏着意识形态渗透风险、主流意识形态权威淡化风险、主流思想传导弱化风险、操纵网络舆论风险、意识形态排斥风险等各类意识形态风险。通过对ChatGPT意识形态风险的肇因分析,发现算法霸权扩张、算法强化偏见与不确定性、资本对技术统摄、文化软实力较量、协同监管滞后等因素共同导致了ChatGPT意识形态风险“在场”的必然性。因此,要坚持整体观来防范ChatGPT的意识形态风险,坚持引导算法权力,优化算法技术,矫治资本逻辑,提升文化软实力,完善法律法规,使这一新的“变量”成为赋能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最大“增量”。  相似文献   

8.
ChatGPT是美国人工智能研究实验室OpenAI推出的一种人工智能技术驱动的自然语言处理工具,其深度的学习能力和自我纠正能力,提高了人工智能与人类之间的交往。ChatGPT在实现科学技术革新的同时,也存在敏感数据泄露的风险。ChatGPT在保护个人主体数据、企业主体数据和国家主体数据方面需要法律予以规范。因此,如何应对ChatGPT带来的数据安全,成为生成式人工智能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通过分析ChatGPT运作阶段和数据主体应用现状可能存在的数据风险,以我国数据规制法律框架为基础,借鉴域外人工智能立法模式,探究ChatGPT的数据风险法治化应对策略,以此合理构建我国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数据风险法律规制体系。  相似文献   

9.
作为一种生成式预训练变压器,ChatGPT技术在推动人类社会进入通用人工智能时代的同时,也会“堆积”一些形而上学问题。其在技术演进中,呈现的偏差性、不可靠性、鲁棒性、有毒性等伦理特性,诱发了道德判定障碍、社会偏见刻板化、用户数据去隐私化、科学技术异化等人工智能伦理风险。只有凸显人文价值关怀,重塑伦理主体责任,强化伦理政策导向,创新伦理运行机制,才能有效纾解ChatGPT技术带来的伦理风险,使人工智能系统成功融入人类社会。  相似文献   

10.
ChatGPT的横空出世为思想道德教育的改革和创新提供了新契机。一方面,ChatGPT以基于人类反馈的强化学习机制等核心技术手段为思想道德教育提供了主体、客体、介体、环体等不同维度的应用价值,即主体维度具有实现教育者教育教学工作高效化的价值,客体维度具有为教育对象提供个性化学习体验的价值,介体维度具有实现思想道德教育内容高质量和教学方式智能化的价值,环体维度具有实现思想道德教育环境优化升级的价值等。另一方面,ChatGPT的介入也使思想道德教育面临着大德混淆、公德失守、私德有缺等道德问题和伦理风险。其问题治理和风险防范需要坚持以德为先,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坚持以人为本,明确育人为本、技术为用的原则立场;坚持以法为界,建立体系化的思想道德保障机制,从而确保生成式人工智能与思想道德教育深度融合、向善而行。  相似文献   

11.
由OpenAI研发的生成式人工智能聊天机器人ChatGPT一经问世便引起剧烈轰动和广泛热议。ChatGPT是以深度学习和人类反馈强化学习等技术为基础,经过针对海量数据的预训练,能够根据用户指令,生成内容丰富、风格类人的自然语言文本的大型生成式人工智能语言模型。同其他人工智能聊天机器人相较,ChatGPT特征鲜明:一是能够保障人机的连续性对话;二是能够在无法理解指令时主动向用户发出追问;三是能够以“人化”而非机器化的话语体系进行自然语言表意;四是能够“记住”用户生产的内容。ChatGPT作为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杰作,或将利用强大的自然语言处理能力成为撬动第四次工业革命的一根杠杆,可能引发人类社会的深层次变革。包括:有望通过开辟信息智能化处理的场域,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劳动者生产力、改进生产工具、优化生产决策以变革生产方式;有助于研究现状梳理、研究思路组织、研究数据处理、研究成果完善以变革科研范式;为教育主体赋能、为教育客体赋权、为教育过程赋魂以变革教育形式;重构劳动生活、消费生活、精神生活以变革生活方式等。科技发展具有两面性,ChatGPT也会给我们带来系列风险隐患,或将滋生知识产权侵犯、...  相似文献   

12.
人工智能的普及给我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许多便利,但也带来了数据泄露、算法偏差、责任分配不清、主客关系变得不稳定的风险。有效控制人工智能的伦理风险,应当优先考虑其技术设计,并且在保护个人隐私的同时,确立其在社会中的责任范围,建立完善的人工智能伦理规范,确立其作为主体的地位,并且坚持其诚实守信的原则;此外,还应当加速其法律化的步伐,建立完善的智能伦理制度,以期实现“人—机”的和谐共存。  相似文献   

13.
以ChatGPT为代表的生成式人工智能的诞生,标志着人工智能技术从“决策式AI”向“生成式AI”的重大技术跃迁,引发了从“时空革命”到“知识革命”的技术演进。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在带来众多科技红利的同时,也引发包括数据安全问题、个人隐私侵犯、知识产权侵害、误导性和虚假信息泛滥、市场垄断、偏见和歧视等诸多现实风险。为了鼓励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创新发展以及规避其所带来的风险,中国采取“包容性法律治理”模式。在治理原则上,包容性法律治理始终坚持协同共治、提升透明度、提高数据质量、发挥法治效能等基本理念;在治理主体上,包容性法律治理提倡多方主体协同治理,充分发挥政府机构、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和公民团体等社会组织的力量;在治理过程中,包容性法律治理主张运用多种治理工具,通过技术方案、伦理标准和法律政策全面提升生成式人工智能的风险治理水平;在治理方法上,采取分类分级治理策略;在治理结果上,包容性法律治理强调要注重数字社会的分配公平,弥合数字鸿沟,保障数字空间的基本人权。  相似文献   

14.
ChatGPT类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虽在不同领域带来积极影响,但也引发了法律政策、安全技术、社会伦理等层面的监管问题。比较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外典型经济体人工智能监管的治理实践,为完善我国人工智能监管治理体系提供政策参考。我国人工智能监管应坚持发展与安全并重、促进创新与依法治理相结合的监管原则,建立健全法律与政策、技术与安全、社会与伦理等层面的监管路径,同时对人工智能进行进入性监管、技术性全程监管和分级分类监管,完善我国的人工智能监管体系。  相似文献   

15.
聚焦社会治理领域的算法应用伦理问题,以欧美社会治理中的智能算法应用为例,通过案例分析和归纳演绎相结合的方法,阐释智能算法嵌入社会治理面临的应用伦理风险,即算法“黑箱”与社会信任危机、算法歧视与社会不平等、隐私泄露与社会监视。基于此,从技术、伦理准则与法律、媒体三个层面提出欧美社会治理算法应用伦理的规制路径:一是优化算法技术,提升算法准确性和安全性;二是完善算法伦理准则和法律,构建智能算法善治体系;三是加强算法伦理的媒体监督,构建多元主体协商共治路径。本研究能够为我国人工智能伦理治理提供重要的启示与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16.
作为首款通用型GenAI,ChatGPT的出现与广泛应用带来巨大的社会变革,也给人们带来多重担忧。自2022年底以来,ChatGPT迅速渗透到高等教育与基础教育领域,许多国家政府与大学积极应对。ChatGPT为教育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引起教育目标、教育内容、教育形式与教育评估等多方面的变革,同时,也带来突出的教育伦理挑战。教育中主体性的淡化、情感与道德的淡漠,甚至于某些情况下的缺失,以及人力资本高企、教育公平失衡等,都将是AI时代我们必须面对的重大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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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ChatGPT为代表的生成式AI的崛起是人工智能领域的一次重大变革,也可能成为由专用性人工智能转向通用性人工智能的关键转折点。生成式AI的爆发由算法、算力和数据的进步共同推动,其中算法层面的突破最为关键。生成式AI在消费端的应用场景主要有内容生产、便捷交互、简化操作,这些应用将会同时对消费者的消费品数量、质量、多样性,以及拥有的闲暇等因素产生显著影响。生成式AI对产业端的影响主要体现为加速自动化、通过“组合式创新”促进技术进步、实现对新要素尤其是新数据要素的创造,靠近生产领域的代表性应用有工业设计、药物研发、材料科学、合成数据等。生成式AI带来的问题主要有失业问题、收入分配和不平等问题、竞争和垄断问题、知识产权问题、安全和隐私问题、道德和伦理问题、能源和环保问题。为此,应从产业政策、就业和保障政策、法律法规建设等方面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  相似文献   

18.
人脸识别技术以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为价值使命而得到发展和应用,但人脸识别技术的滥用和可靠性问题也引发了隐私泄露、识别错误、安全风险和歧视等伦理风险。基于技术伦理学的非力量伦理和责任伦理,最小必要原则、知情同意原则、不伤害原则和公正原则构成了防范和规制人脸识别技术伦理风险的伦理原则。  相似文献   

19.
戚凯 《国际论坛》2023,(4):3-23+155
数字全球化加速发展致使人工智能及其潜在变革动能受到国际社会广泛关注。美国高度重视相关技术研发以护持自身霸权,政府携手跨国数字巨头加速推进该国人工智能领军企业OpenAI发展步伐,美国金融资本亦对其予以重点扶持。作为该企业的核心产品与生成式人工智能科技的最新成果,ChatGPT一经发布即引发世界各国高度重视。然而,该产品发展前景并不完全明朗,不仅仍面临准确性与安全性困境,且难以突破知识产权与监管限制。同时,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贸然跃进或带来国家内外矛盾上升、数字鸿沟扩大等重大挑战,加快数字时代国际竞争节奏、提升大国竞争复杂性,并加剧全球数字扩张无序性。作为全球数字大国,中国亦正积极把握ChatGPT带来的人工智能发展机遇,但因受美国战略遏制打压严重而在技术跟进、人才培养、产业布局、国家安全保障等方面面临诸多挑战。鉴于此,中国需保持战略定力,从本国实际情况出发,在加大研发投入的同时坚持国际合作与和平发展,积极推动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加速。  相似文献   

20.
目前阶段的ChatGPT仍属于弱人工智能体的范畴。涉弱人工智能体犯罪可能表现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权利,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诸多类型。刑法应确立安全与发展相平衡、刑事责任与法益侵害相关联、刑法规范完善与社会事实发展相同步三大规制原则。确立规制原则有利于人工智能刑法学的发展,对相关立法、司法实践也均有所裨益。将规制原则适用于实践中所带来的结果包括:应当追究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行业规范、研发生产者对产品的自我承诺可以作为研发生产者注意义务的来源,购销合同不能作为使用者注意义务的来源;宜以“行为当时的科技水平”作为预见可能性的判断标准;被允许的危险和企业合规对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起到限制作用;对于现行刑法规定无法妥当定罪量刑的情形,应及时完善立法予以应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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