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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8 毫秒
1.
入罪慎行是刑法的基本要求,严密法网是刑事法治的基本趋势。入罪慎行与严密法网之间存在价值立场的二律背反。我国刑法体系的不完善、刑事司法权的过度扩张及刑事政策在刑事司法实践中的滥用是导致入罪慎行与严密法网价值立场二律背反的原因。刑事法律的制度体系之完善应当侧重于刑事立法的轻刑化、精细化;提倡刑事司法、执法的谦抑性;正确理解、适用基本刑事政策,加强其对刑事立法的轻刑化及刑事司法、执法的谦抑性之指导是缓和、化解入罪慎行与严密法网之间价值二律背反的路径选择。  相似文献   

2.
随着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实施及对法的正义性之期待,现代刑法必须重视法益保护优先性的价值.基于法益保护的优先性以及现代刑法优先保护国家安全、人身权利之规范目的的考虑,犯罪构成解释必须立足于实质解释立场,以法益保护位阶为基本划分而有所区别对待:当以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或价值性冲突犯罪在遭遇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区分难题时,刑法解释应该强化一和入罪或罪重解释.这是合理组织对犯罪反应的现代刑法教义学的应有立场.  相似文献   

3.
国内刑法与国际刑法是相互观照、共同发展的。在经济全球化、法律国际化趋势日益走强的当代国际社会,以国际刑法为视角去检视中国刑法是必要的。当下,中国刑法的基本理念与国际刑法发展的潮流还不够契合;某些犯罪的入罪范围和入罪标准与国际刑法规范不尽一致;立法技术从便利刑事司法合作角度考量也不尽成熟。因此,中国刑法的发展需在因应国内客观情势发展需要的同时,关注国际刑法的发展和要求,在兼顾内外的基础上不断完善。  相似文献   

4.
在强调物质需要至上的时代,人文精神的物化就是人的物化.当代中国刑法人文精神存在严重的物化倾向,表现为重视财产保护而轻视人身保护、重视肉体保护而轻视精神保护.中国社会已经超越人依赖于物的阶段,刑法的人文精神也应随之而转换.与之相适应,刑法应当提升对人身权利的保护,降低侵犯人身权利罪的入罪标准、提高侵犯财产罪的入罪标准,彻底废除经济犯罪的死刑并创造出彻底废除死刑的社会环境;刑法还应当提升对精神权利的保护,提升非法拘禁罪、侮辱、诽谤罪的法定刑.  相似文献   

5.
刘斌  赵宇峰 《东岳论丛》2019,40(4):176-183
从教义学的立场出发,在司法适用中恪守污染环境罪的形式及实质双重判断标准,显然是对于《刑法》所保护的法益本身的回归。通过对个案以及类案的实证研究发现,司法实践中对于污染环境罪的入罪以及量刑近来都呈现出明显的变化,单位追诉率的走低、务工人员入罪尺度的不一、量刑上的非规范化都是在司法适用中对教义学立场之偏离。污染环境罪教义学视阈下的司法适用应以新"十六字方针"作为价值引领,以严格依法定罪量刑作为基本要求,以强化裁判文书释法说理来实现看得见的正义。  相似文献   

6.
聚众淫乱罪属于无被害人犯罪的一种类型。我国刑法中聚众淫乱罪分为公然与秘密两种类型。从无被害人犯罪的角度,秘密的聚众淫乱行为入罪不具备法益侵害性、不符合刑法谦抑性、不符合社会需要和民意,应当除罪化。公然的聚众淫乱符合犯罪的本质,应当犯罪化。并且二人的公然淫乱也应当入罪。  相似文献   

7.
部分购买伪造居民身份证行为的可罚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汤道刚 《理论界》2005,(9):174-175
一、定性之理论分歧购买伪造居民身份证的行为较为常见,也是严重破坏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故而司法实践中就有将其认定为伪造居民身份证罪的共犯的做法。但是接着有人提出种种质疑。〔1〕总的看来,两者在认定上的理论分歧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第一,是否违反刑法,应受到刑罚处罚,即罪与非罪问题;第二,是否构成伪造居民身份证罪的共犯。在第一个分歧上,反对入罪的理由主要是刑法无明文规定,赞同入罪的理由则主要是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因此这个分歧是根本性的,值得深入思考。第二个分歧则集中在是否构成伪造居民身份证罪的共犯。反对者主张此行…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假冒专利行为日益多发,其中不乏一些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但司法实践中的假冒专利罪案件几乎为零。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很多,其中一个重要因素是刑法中的假冒专利罪存在难以适用的问题,具体表现为相关法条的适用范围受限,专利行政执法中"以罚代刑"现象比较普遍,司法实践中假冒专利罪的入罪标准过高而法定刑较低等。为强化对假冒专利行为的法律规制,应当严密法网,将冒充专利的行为纳入刑法规制;降低假冒专利罪的入罪门槛,取消对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刑法保护;废除对假冒专利行为的刑事自诉程序,加强公力救济;强化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健全专利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  相似文献   

9.
危险驾驶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新规定的犯罪,是对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的实质性修改,其中蕴含了巨大创新。危险驾驶的严峻现实和风险刑法理论是增设危险驾驶罪的实践和理论依据。危险驾驶罪在主观和入罪标准等方面与交通肇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都有所不同,文章旨在分析危险驾驶罪的犯罪构成及其认定、危险驾驶罪与相关犯罪的界限,以期正确适用法律。  相似文献   

10.
“嫖宿幼女”一词始见于1986年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但是“嫖宿幼女”入强奸罪。199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沿用这一做法。1997年刑法创设了嫖宿幼女罪。嫖宿幼女罪在逻辑上难以自圆,违背文明社会的一般法理,背离儿童利益优先保护原则。在法社会学上,嫖宿幼女罪将强奸罪的被害人污名化,客观上保护了“嫖宿幼女”行为,从一个侧面引发了性侵幼女的犯罪浪潮。嫖宿幼女罪的存在严重损害了立法机关的声誉,引发官民对立。废除嫖宿幼女罪有利于保护儿童,有利于提高刑法的震慑力,有利于维护立法机关的权威。  相似文献   

11.
张丽 《天府新论》2012,(4):71-74,127
醉驾等危险驾驶行为频频引发恶性交通事故,在社会各方因素的合力作用下,《刑法修正案(八)》增设危险驾驶罪以为应对之策.然而,客观考量该立法进程及其规定,推动危险驾驶行为入罪的诸多理由尚存疑问,危险驾驶行为入罪必将伴生一系列负面效应.目前,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凸显的主要原因在于行政执法的懈怠,而非刑法的缺位.在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下,加强行政执法力度才是解决该问题的关键.  相似文献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修改,进一步完善了本罪犯罪构成,加强了刑法规范,从立法上正式扩大了入罪条件范围,弥补了刑法面对重大疫情时严重缺位的不足.该立法转变也提示解释者应对本罪的规范构造重新进行解读,鉴于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及刑事规制的必要性,应采取积极主义刑法观.在风险刑法视野下加强本罪的一...  相似文献   

13.
浅议食品安全的刑法规制——从《食品安全法》的角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9年2月28日,我国颁布的第一部《食品安全法》,对刑法中有关食品安全犯罪的认定也有重大的影响。该法的具体内容是依照刑法定罪的具体标准,并对非法经营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等犯罪的入罪以及犯罪构成有直接的影响。  相似文献   

14.
孙政  徐启明 《理论界》2012,(1):45-48
商业秘密在刑法中与在民商法、经济法中有不同的定位,基于刑法谦抑性,应对刑法中的商业秘密进行严格解释。刑法与民法是站在不同的立场,出于不同的目的看待损失的,在侵犯商业秘密罪中,重大损失认定的依据应以侵权获利额为原则,特殊情况下可参考许可使用费。单位犯罪是侵犯商业秘密罪中常见的犯罪形态,在本罪的行为模式中,个人的侵权行为与单位的行为具有对向性,单位之外的个人也有构成单位犯罪的可能。  相似文献   

15.
近期发布的《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为依法合理应对轻伤害案件提供了明确的引导,解决一系列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难题,具有很大的理论价值。但是,指导意见并未放弃将轻伤结果作为故意伤害罪的入罪标准,并且仍然坚持使用寻衅滋事罪这一兜底罪名处理未造成轻伤后果但需要刑法介入的案件。能否使用类似指导意见中在审查起诉阶段就通过情节不同导向不同结果的方式,把仅造成轻伤以下结果的轻微伤害行为纳入故意伤害罪的规制范围,值得进一步研究。从维护社会秩序的需要、衔接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暴行罪的弊端以及逐步消解寻衅滋事罪等四个方面,均可得出轻微伤害行为入罪的必要性。而基于对定罪模式先例、刑法谦抑性和犯罪预防三个角度的论证,前述做法也具有可行性。未来,应就具体的入罪与出罪模式、基础理论逻辑的梳理与法条设计等问题,尽早提出具体的理论构想,以回应人民群众对于公平正义的追求。  相似文献   

16.
酒后驾车这一困扰我国多年的社会问题,自《刑法修正案(八)》正式施行便有了刑法的严格约束,然而《刑八》实施一段时间以来,却在法律的适用上出现了许多问题。对此,应当从醉酒的标准、"醉驾入刑"的立法背景和目的等方面,严格区分罪与非罪、危险驾驶罪与其他相关罪,合理地适用该罪名,使《刑八》真正得到实施。  相似文献   

17.
目前刑法将贪污贿赂罪局限在收受财物的范围内,易导致“性贿赂”这种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逃脱刑罚的制裁。从法理学的视角,从“性贿赂”入罪的应然性、道德合理性、立法渊源的层面,来论证将“性贿赂”纳入刑法调整范围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相似文献   

18.
《江西社会科学》2016,(8):151-156
醉驾一律入罪与否,关系到刑法谦抑原则能否得到贯彻、刑法的人权保障和法益保护机能能否实现平衡、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能否得到落实,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当下司法实践对醉驾案件采取一律入罪的做法是值得商榷的,应当明确醉驾不应当一律入罪,并且对醉驾的司法认定应当围绕其犯罪构成要件展开。在主观要件中,该罪的主观方面应当是故意且主要是间接故意,必须证明驾驶人对醉驾行为导致危险结果的主观认知和放任心态;在客观要件中,不能仅以血液酒精含量为醉驾入罪的绝对标准,必须以此为基础,综合考察客观情节判断醉驾行为的危险性。  相似文献   

19.
对在刑法中增设海盗罪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海盗罪是一种严重的国际罪行,近年来其发案率已呈上升趋势,严重危害到海上公共安全和人的人身、财产安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专门规定了海盗罪,我国已加入该公约,但我国刑法中没有对海盗罪进行规定.借鉴国际刑法和域外刑法对海盗罪的规定,结合我国的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增设海盗罪存在其必要性和可行性.具体增设时应在危害公共安全罪这一章来入罪,规定其为一种在海上对船舶或航空器以及船舶或航空器上的人或物实施暴力、胁迫或其它扣留、掠取行为.  相似文献   

20.
结果无价值论与行为无价值论之争在罪数理论中也有体现。在确立一罪与数罪的标准上,行为标准说界定不明,犯意标准说基于行为人刑法的立场,而构成要件说也不够明确,应当以法益为标准结合构成要件判断区分一罪与数罪。在法条竞合与想象竞合的界分上,应当以受到侵害法益的个数作为标准,如果侵害的法益超出了一罪的评价范畴,两罪就是想象竞合关系。在数额未达到所谓"特别法条"但符合"一般法条"时,可以再以一般法条入罪"递补适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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