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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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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之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知识产权侵权属于民事侵权的范畴,但在知识产权侵权归责问题上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知识产权侵权、知识产权侵权归责与侵权责任是相互关联但又有明显区别的概念。为理解知识产权侵权归责问题,可以引入知识产权请求权的概念。在对待知识产权侵权归责问题上,应以过错责任原则为基本的归责原则,而不以无过错责任原则为归责原则。从民事侵权的基本原理、国内外立法及国际公约的规定以及知识产权侵权的现实情况评判,均可以得出过错责任原则为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的结论。  相似文献   

2.
与Trips协议相适应的商标侵权归责原则与我国民法通则、商标法等知识产权法确认的以过错责任为基本原则的侵权归责原则是基本一致的。应当采用过错归责而非有学者认为的无过错归责。把握商标侵权责任构成与基于商标权请求权的其他民事责任构成的联系和区别,从而在理论上理顺我国商标侵权责任立法体系。  相似文献   

3.
知识产权侵权的归责原则是知识产权侵权赔偿诉讼中涉及的重要问题,也是确立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的关键所在。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知识产权侵权的一般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然而,面对形式多样、性质各异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过错责任原则已突现其局限性,依过错责任原则认定行为人过错存在诸多问题,不利于充分保护知识产权。本文从利益平衡的角度,在对知识产权侵权的过错责任原则这一归责原则进行反思的基础上,提出重构方案,力求构建一种以过错推定责任为一般、以过错责任为例外的二元归责原则。  相似文献   

4.
专家侵权责任的案件日益增多,而我国相关立法却存在着缺陷和空白,致使专家侵权纠纷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归责原则是侵权行为法的核心规则和灵魂。从事专家侵权责任的理论研究,必须首先研究其归责原则。通过对专家侵权责任概念的界定、特点的归纳和对归责原则进行必要的梳理,结合专家侵权责任的特殊性,探究专家侵权责任应适用的归责原则,并对我国专家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的立法现状加以评析,为我国专家侵权责任制度的完善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5.
王博 《甘肃社会科学》2014,(2):144-147,223
善意侵权适用无过错责任,有利于知识产权保护及其合理利用。相对一般侵权,善意侵权属知识产权特殊侵权,不应视为对专利权的限制,其救济方法应以停止侵害为原则,以损害赔偿为例外。专利法第70条仅规定善意行为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却未规定该行为构成侵权及应承担的其他民事责任,使其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因为,若依无过错责任,行为人因法无明文规定可不承担任何民事责任;若依过错责任,行为人因主观无过错也无需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建议规定,善意侵权构成侵权,行为人可免除赔偿责任,但应停止侵权。  相似文献   

6.
过度医疗侵权责任构成须具备存在违法过度医疗行为、造成患者严重医疗损害、过度医疗行为与医疗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医方存在过错四个要件.过度医疗侵权应适用过错推定责任进行归责,并应适用全面赔偿原则.并且,《侵权责任法》将过度医疗的范围仅局限在“实施不必要的检查”不足以充分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立法上应进一步做出扩充解释.  相似文献   

7.
侵害知识产权民事责任归责原则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关于侵害知识产权民事责任归责原则,知识产权法学界存在过错责任说、无过错责任说与混合说的论争,这些论争缺乏一个共同的讨论平台。在对侵权责任形式区分的基础上,应当将归责原则限定于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上,继而,应当建立一个多元的、开放的、立足实践的知识产权侵权责任归责原则体系,而不是一元化的归责原则体系。  相似文献   

8.
大陆法系关于物上请求权的内容在我国被规定为侵权责任的具体形式。我国侵权责任的概念,事实上涵盖了大陆法系中侵权行为与物上请求权两个概念。在我国现行知识产权法体系下,受害人依据侵权责任同时主张停止侵害和损害赔偿,显然是以全面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目的、以立法方式的简洁性而特别规定了我国民法中的侵权责任概念,引发了法理悖论。笔者从两则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入手,在列述我国保护知识产权法律机制的同时,采用法律概念分析的方法,以民法理论中的概念为中心,力图重新构造知识产权保护方法。  相似文献   

9.
于刚 《重庆社会科学》2006,(10):103-108
本文从债的内在统一性和民事责任的本质出发,对物权保护的侵权责任请求权模式进行疏浅的评析,认为不必固守债的内在统一性是有经济价值的给付请求,无需刻意将民事责任与债分离,从而解决了多种责任形式难以归入债的范畴的困扰,进而认为不必将物权请求权的内容转化为侵权责任。侵权责任请求权模式的最大缺憾在于不规定物权请求权将使物权的优先效力无从实现,且其无过错归责原则的出发点违背了归责原则的实质,从而认为物权请求权模式优于侵权责任请求权模式,我国物权法应当确立物权请求权制度。  相似文献   

10.
新商标法的制订出台虽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对于商标侵权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却未做明文规定。随着我国加入WTO,这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通过剖析侵权行为法、知识产权法领域对该问题的争论和TRIPS协议相关规定,以及我国商标法立法及司法实践,建议我国商标法应确立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相结合的二元归责原则体系。  相似文献   

11.
论个人信息网络侵权责任多元归责原则之确立基础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从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的发展历史看,技术社会形态、法哲学理论和正义观念构成其确立基础。网络社会里,由于多种技术社会形态并存发展、行为主体与权利人关系多样化、侵害后果状态和归责事由多样化、价值需求和责任形式多样化发展等要求,要实现网络中个人信息权益保护与行为自由的平衡,应当确立个人信息网络侵权责任的多元归责原则: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与无过错责任原则。  相似文献   

12.
著作权间接侵权作为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一种,随着科学文化市场经济的发展呈现出增多的趋势,但我国著作权法对于著作权侵权归责原则并没有明确定性,对于目前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间接侵权中无过错者的侵权行为构成及责任承担亦无统一意见。本文主要从著作权间接侵权纠纷中无过错者是否构成侵权及如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两方面进行分析探讨。  相似文献   

13.
钱矛锐 《阴山学刊》2003,16(1):86-89
权利的主观形式性决定了依法定程序取得的在后知识产权的合法性 ,其与在先的合法权利构成知识产权权利冲突关系而非侵权关系 ,因此 ,解决知识产权权利冲突不应单一地适用保护在先权原则 ,而应坚持保护在先权利与遵守正当法定程序并用的原则。  相似文献   

14.
知识产权侵权究竟应适用何种归责原则,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一直存在争议。本文介绍和分析了两种不同的主张,考察了无过错归责原则的起源和发展,提出了应根据不同的责任类型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的主张,即对停止侵害,应一律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而损害赔偿,则应一律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相似文献   

15.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第(二)项体现的归责原则应当解读为无过错原则,其不仅在立法技术上与《民法通则》及《侵权法》保持一致,而且只有无过错原则才能胜任各种情况下的归责解释。机动车运行是高度危险作业活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共性决定各国最终选择无过错原则的立法趋势,同时支撑无过错原则的风险控制论推导出的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两个判断标准,能正确解读《侵权法》中有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的规定。  相似文献   

16.
从《民法通则》第132条到《侵权责任法》第24条,再到《民法典》第1186条,围绕侵权行为公平责任归责原则的争议形成了我国法学界的一段公案。从立法史考察,这一归责原则是《民法通则》立法主导的结果,经过了《侵权责任法》的调整,最终在《民法典》中做出了实质性的变革。公平责任原则不具备归责的正当性基础,缺乏司法适用的标准,侵蚀过错责任原则,《民法典》通过对第1186条进行体系位置上的弱化、适用条件上的限制,并增加自甘风险规则,实现了公平责任归责原则的终结。  相似文献   

17.
论TRIPS协议与中国知识产权保护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因美国连年利用“特别301条款”对我国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审查之作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某些方面已经呈现高于WTO体制下的TRIPS协议最低标准之势。本文在探析TRIPS协议侵权归责的基础上,对TRIPS协议主张无过错责任“总原则”的论点提出了质疑;同时,通过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攀高与超标事实的评述,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8.
在环境污染侵权领域,仅以有损害后果以及污染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不论其行为是否合法,笼统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一元规则体系往往不利于当事人真正实现权利.现阶段应引入二元归责体系,以公平责任弥补无过错责任原则在保护上的单方性和惩罚上的绝对性之不足,使两者能够在该体系中实现互补与协调统一,真正构建出相对合理的归责体系.  相似文献   

19.
知识产权学界围绕归责原则引发的讨论,与其中"责"之所指密切相关.从表面上看,这一争论异常激烈,但如果明确归责原则之"责"仅限于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则各方见解并无对立.因此,为避免不必要的争论,应强调归责原则的适用范围以损害赔偿责任为限,明确归责原则的"责",仅指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而非泛指各种民事责任或者侵权责任,即更具必要性.  相似文献   

20.
《物权法》第21条规定了在不动产错误登记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当事人及登记机构的赔偿责任.从登记行为的性质、保障权利人利益等角度出发,将该条中登记机构的赔偿责任认定为民事侵权赔偿责任更为恰当.同时,按产生错误登记的不同情形,不动产错误登记侵权责任形态应该被分为自己责任、不真正连带责任、按份责任.对于归责原则,在解释论上,对登记机构的归责仍应适用一般的过错责任原则;在立法论上,该归责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中的过错推定规则更为妥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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