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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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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律解释是法律适用的前提。法官在审理案件中,判断当事人请求权的性质、选择案件裁判依据的过程,都蕴含着法官对法律条文意义的解释与探索。审判过程中,基层法官对法律解释方法的选择与运用,以待决案件的实际情况为依据。基层法院案件多、情况复杂的特点,决定着法律解释基本上成为一种个性化的司法实践。通常情况下,个案法律解释目标在法律关系分析、法条意义理解、裁判结果推论、法律效果判断纵向四阶段中实现,上述法律解释目标实现程式个案具体化运行,塑造了基层法官的独断型法律解释。  相似文献   

2.
案例指导制度下的法律解释及其意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解释是历史最为悠久的法律方法。法律逻辑、法律修辞和法律解释方法构成了法律方法系统,在其中法律解释方法相对来说最为成熟。在法律解释方法中,兴盛已久的文义解释方法、体系解释方法、目的解释方法、历史解释方法、社会学解释方法、逻辑、语法、语义解释方法等等又构成了法律解释方法体系。  相似文献   

3.
法律条文的抽象性、原则性,必然要求在法律实施过程中,对其具体含义进行解释.我国目前关注较多的是法律的解释方法问题,而很少关注法律解释的启动问题.法律文件解释的启动权是公民的一项宪法性权利,赋予公民此项权利有利于扩大公民民主参与性,有利于为公民权利提供另一种新的救济手段,也有利于法律的进一步完善.但现行法律中缺乏对公民该权利的具体规定,应在《立法法》及相关法律中明确赋予公民法律文件解释的启动权,并建立健全公民启动法律文件解释的程序规则.  相似文献   

4.
《物权法》的解释方法在《物权法》颁行之后深具意义,"法律非经解释不得适用"。在各种解释方法中,《物权法》的狭义解释方法应当得到优先运用,法官应尽可能地按照文义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释、当然解释、历史解释、合宪解释、比较法解释等方法来进行法律适用。在承认法律漏洞的前提下,应当允许法官借助一定的解释方法弥补法律漏洞。  相似文献   

5.
在现行法律解释体制下,行政解释、检察解释都具有溢出效力,因而行政机关、检察机关行使法律解释权易导致其权力的闭合运行,破坏法制统一,违背法治原则,不利于人权保障,且其存在已于法无据,所以应取消。全国人大常委会享有法律解释权符合人大制度逻辑要求,且其法律解释就解释场景来说也是应用解释而非立法,所以应当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最高人民法院为主体重构法律解释体制,其中,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法律解释的监督者,法律解释权主要由最高人民法院行使。  相似文献   

6.
当下中国,司法解释的立法化倾向已非常明显,由《婚姻法解释(三)》引发的争议即可见司法解释在目前存在的诸多问题:如司法解释权力依据的不统一、解释权限的不明晰、法律解释方法的恣用等.要解决司法解释陷入的合法性危机,就必须在立法上首先统一司法解释权的权力来源,并在立法中规范权力行使的界限和程序,将司法解释权限定在具体个案围绕法律文本的适用过程中,最后在行使司法解释权时应围绕解释的目的慎用法律解释方法,在坚持“尊重法律”的基础上,首选语义解释,对其他法律解释方法的采纳必须负担论证义务,由此才能确保司法解释的合法性.  相似文献   

7.
虽然制度层面上我国法官的法律解释空间非常狭窄,但是法律解释的客观性以及司法克制决定了法官理论层面上应当拥有适度的法律解释空间.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在主客观因素影响下经常进行法律解释,并运用一定的方法和技巧实现法律解释空间的扩张.  相似文献   

8.
逻辑对法治原则性命题的意义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法理学应该研究法治的一些原则性命题如何实现.这些原则性命题包括法律解释的合法性、客观性、合理性、正确性和正当性等.逻辑规则是法律方法的支撑点,在法律方法中居于基础地位,相信通过认真地对待逻辑(包括形式逻辑和非形式逻辑)方法,可以使法律解释结果逐渐接近法治.在法律影响人们思维的因素中,逻辑规则起着保证法律的固有意义不被丢失的作用.法治所需要的合法性形式、客观性追求、合理性反思、正确性答案和正当性程序等命题的实现,都离不开逻辑规则的运用.能动司法不是脱离逻辑推理而自如地解释法律,严格遵循逻辑规则才是通向法治的思维指南.  相似文献   

9.
在现代法治中,把法律适用者视为自动售货机的机械主义思想已不能适应法律的现实发展。法律不可能包含解决问题的一切方法,事实的变化增加了法律适用上的困难,而规则的失却为法律解释运行的当然性提供了客观的支持。法律的适用需要依靠主体的理解与参与来保持旺盛的生命力,而法律解释自身承担了容纳异质因素的融合任务,使主观与客观对话进而走向统一成为可能。  相似文献   

10.
当代西方的法律解释学者放弃了对法律解释正确性的追求,认为所有的解释都是基于不同的理解.这对法治来说无疑是毁灭性的立论.不管法律解释有没有实质意义上的正确理解,对一个维护法治的法律人来说,起码在姿态上应该追求正确的解释.虽然正确解释的立论已经被哲学的实质主义所解构,但是从逻辑上说,一般性的法律可以作为解释是否正确的标准.解释结果的合法性、客观性以及有效性,是法律解释者应当坚持的原则,这也是法治的基本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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