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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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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战国授田制有两个特征:一是授田对象为全体人民;二是土地授予后仍归国家所有,被授予者没有私有权。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之受田宅律文,其实施对象是汉初军队系统的复员人员,而非全国人民,"授田"授予前属于国有,但授予后即归被授者私有,可以继承、转让和买卖。因此,汉初土地制度是私有制,汉代不存在战国授田制性质的土地制度。刍稿税与田税是不同的税种。秦朝刍稿税按顷计征,但田税按实有亩数征收。张家山汉简《算数书》的大量材料证明,汉初田税是以亩为单位,按实有亩数计征的,所谓西汉田税以顷征收的说法不能成立。  相似文献   

2.
最新公布的里耶秦简揭示了更多授田制的细节。从申报来看,吾武和寡妇憗的"谒垦"便记录了迁陵的授田程序。主要有自报、审定和复查三个环节,其重要发现是,在迁陵乃至洞庭和更多地区授田是按小块土地分批授予的,以及管理授田的"田"均按乡设有"左田"或"右田"等。根据对刍稾的征收,在迁陵地区还允许跨乡授田,没有一夫百亩的限额。在耕作方式上,迁陵地区的垦田均大量休耕,被称为槎田或田。它的特点并不在于造田的方式,而在于"岁更"的耕作方式。由此可以推算,迁陵民田每户平均当有耕地70亩左右。至于田租,新出秦简则完全证实刍稾是按实际授田数征收的,并间接证实了土地兼并的存在。  相似文献   

3.
战国授田制试论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战国时期土地制度的基本内容是什么?以往较为流行的答案是:井田制的瓦解与可以自由买卖的土地私有制的确立。近年来,随着秦代简牍的大量发现,越来越多的同志主张:战国,特别是商鞅变法之后秦的基本田制为授田制,此制一直延续到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但是,要使这种观点牢固地确立起来,为更多的人所接受,还需要对战国授田制作更为充分完整的分析论述,本文试图在这方面作些努力。  相似文献   

4.
郝建平 《阴山学刊》2003,16(2):76-80
土地制度是战国史研究的重点和难点 ,它直接关系到对其时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的认识程度 ,因而前辈学者对其用力颇多 ,并有一些研究成果面世 ,其中有代表性的一种看法是公有制的瓦解和私有制的确立。上个世纪 70年代末 ,刘泽华先生以文献记载和考古材料为依据 ,对这一传统观点提出了挑战 ,首倡“战国授田制”说 ,这一观点提出后 ,很快得到学者同仁的广泛回应 ,他们纷纷撰文表达看法 ,使这一学说得以进一步充实、完善  相似文献   

5.
汉初授田制的推行使得普通百姓有田百亩成为可能;国家在制度层面虽然允许土地买卖,但授田制内在按爵名田的规定成为资本流向土地的制约因素,田税以受田顷亩为基的征收机制更成为土地交换的内在障碍.从很大的程度上看,授田制背景下的土地买卖绝非放任自流.  相似文献   

6.
本文以张家山汉简为基础材料 ,全面研究了西汉授田制度与田税征收方式。西汉继承了秦朝的军功赐田和授田制度及其田税征收方式。授田以名籍为准 ,数量依然是每夫一顷 ,军功爵者则依次增加 ,但级差复杂 ;明确规定二百四十步为亩 ,土地一经授予即归私有 ,可以在法定的范围内买卖、赠予、世袭。以授田为基础 ,西汉继续实行定额田税制度 ,并更具有时代特点 :明确规定按顷计算、按户征收 ;改实物税制为实物、货币并举而以货币为主的制度。这既促进了汉初商品经济的发展 ,也加速了个体农民的破产。过去对汉代土地、田税制度的诸多争议因此解决。  相似文献   

7.
春秋战国之际,在以大地产制为特征的"领主制经济"消亡之后,中国社会经济在战国至西汉初期阶段内,产生的是人均五口、户均百亩的小农家庭,尚不存在一个新的拥有广大地产的"地主阶级",君主官僚政体即建立于小农家庭基础之上,而非王亚南所言的"封建地主制经济"基础之上。但在以后各个王朝阶段内,因君主官僚政体结构性矛盾的存在、国家土地买卖政策的松动及赋税政策等因素的作用,社会分化与"地主阶级"却又必然产生,并严重影响到中国社会结构的变动及君主官僚政体国家政权与"小农家庭"和"地主阶级"关系的重构,君主官僚政体国家也最终成为保护"地主阶级"利益的权力机关。  相似文献   

8.
汉初军功爵制对权利待遇与土地占有具有限制的功能,身份爵级不同,其拥有的权利与义务就不同,其占有土地的标准(限额)就不同。汉初家庭诸子爵位主要通过继承、傅籍和赏赐而得,同一家庭中诸子的爵位存在不平等的现象。汉初家产继承受制于诸子的身份等级,当诸子的爵位不平等时,其继承的田宅往往也是不平等的,只有在诸子爵位平等或诸子均无爵的情况下,才有实行诸子均分的可能。因此,汉初的家产继承制是等级继承制。  相似文献   

9.
陈蓓 《阴山学刊》2007,20(4):46-50
西汉景帝中元四年发布"禁马出关"令。此禁令禁止体高1.36米以上,13岁以下的马匹出关;汉代马匹身高测量方法与现代相同,即耆甲到地面的垂直距离;由史书记载和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津关令》可知,该禁令针对对象是境内关东诸侯国,而不是境外敌对少数民族;该禁令出台时间最早可追溯到高祖初年,文帝时期有所松动,景帝"七国之乱"后再度严厉执行,昭帝由于形势的缓和而废止;该禁令作用效果有限。  相似文献   

10.
爵与土地的关联,是爵的固有属性。截至秦汉帝国初期,社会资源配置的主要依据仍然是"爵本位"的。秦汉帝国的土地制度是以爵制身份为基础的等级受田宅制度。立户是受田的条件;制度运行的前提是国家掌控足够的土地资源;田宅有授有还。但田宅的买卖及在家族内的代际传承也是允许的,爵与土地分离趋势已现,是爵制衰落的根源之一,等级受田制度由受田标准沦为名田限额。  相似文献   

11.
班固在《汉书》中将"制律九章"与"萧何次律令"并提,表明两者不矛盾,具有鲜明刑罚色彩的律九章是萧何的工作重心,而非其制律工作的全部产物,律九章成篇过程是在全面继承秦律基础上,以"次"的方式,制作汉律,其产物也不只是律九章,因为很多律篇都有刑罚内容,但当这些律篇部分刑罚内容或全部刑罚内容被"次"入律九章时,其他诸律也是"次"后的产物,这一点在《厩律》成篇过程中体现的最为明显。之所以萧何采用编次的方法是与汉律结构组成可划分为自然章句与篇章有关,编次不仅使汉律苛酷问题依然存在,而且律九章非系统倾向非常明显,与人们习惯称之,使人常联想为系统法典的"九章律"相去甚远。萧何编次秦律有增有删,并对秦律内容作了力所能及适应时代需要的修改。  相似文献   

12.
藏军营制的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藏军的发展和西藏地方的稳定,因此在清代西藏地方史上占据了重要的地位。咸丰五年廓尔喀第三次侵藏战争的爆发及之后《中尼条约》的签订暴露出西藏地方军备废弛的客观局面,驻藏办事大臣赫特贺面对这一形势于咸丰七年提出了《整饬藏军营制章程六条》这一变革藏军营制的方案。《整饬藏军营制章程六条》是咸丰年间在治藏政策上的一次重要尝试,但是这一整饬主张最终却被基本废止,其废止表明清代后期西藏地方局面之复杂性和咸丰年间在治藏政策上的不稳定性。  相似文献   

13.
一近年来,随着秦代简牍的大量发现,再结合《周礼》、《汉书》及诸子百家等历史文献的有关记载,越来越多的同志主张:战国时期普遍实行的是国家授田制。如李瑞兰先生说:“大量的文献和出土资料证明,当战国之时,列国政府凭借对全国土地的直接支配权,以‘分田’、‘均地’、‘行田’、‘授田’等各种名义,普遍推行着国家授田制,可以断言,国家授田制是战国时代最基本  相似文献   

14.
关于西汉著名史学家司马迁20岁时游历天下一事的身份、条件、目的,因《史记·太史公自序》未曾言明,故后世学者存有多说。由近年公布的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年律令》中的《史律》有关条文来看,司马迁当是以低级史职人员的身份,奉命搜集史迹而去的。  相似文献   

15.
《江西社会科学》2017,(5):179-186
根据汉代不同时期刑徒兵役的特点,大体可划分为西汉前期、武帝至新莽、东汉三个阶段。西汉前期,"无为而治"思想使得征伐不多,加之以授田制为基础的征兵制可保证充足的兵源,故此时征发刑徒服兵役尚属偶然;自武帝至新莽,土地兼并导致了征兵制的破坏,此外,庞大的战争规模也需要广辟兵源,故征发刑徒服兵役成为常态;东汉时期,刘秀开创了"柔道政治",广赦刑徒,加之为减少自耕农破产而有意减少征兵的举措,以及光武帝军制改革的影响,征发刑徒服兵役在东汉渐成定制。和西汉比较,东汉征发刑徒服兵役的范围一般面向全国,强制色彩更为突出,鼓励刑徒兵家属赴边居住。  相似文献   

16.
唐代的制举,作为将"举士"与"选官"相结合的特科,它的逐渐确立和不断调整、完善的过程,与唐代铨选制度的完善大体是一致的,更能体现通过考试选拔官员的精神和原则.本文通过唐初、高宗武则天时期、玄宗时期及安史之乱以后至文宗大和二年四个阶段的考察,分别论述唐代制举的科目和地位,并结合唐代政治和社会形势的变化,分析制举在唐代的动态发展,以及制举在大和二年废止的背景.  相似文献   

17.
从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看汉初法典的儒家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杨颉慧 《学术论坛》2006,1(10):141-144
长期以来学界认为,中国封建法典的儒家化始自汉武帝独尊儒术之后。新出土的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记录了从西汉建立到吕太后二年西汉政府陆续颁行的法令。从《二年律令》来看,西汉初期的法典就已经融入了儒家精神,这主要体现在同罪异罚、维护孝道、救助贫穷、养老制度、宽刑主义五个方面,其中同罪异罚、维护孝道这两个方面的内容直接源自秦律。事实上,儒学对秦朝和汉初的政治生活并非全无影响。  相似文献   

18.
从《二年律令》看儒家思想对西汉立法的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欢  赵璐 《人文杂志》2004,(4):136-140
从 1 983年荆江市荆江县张家山出土的《二年律令》这一部真切反映西汉初年社会生活的第一手材料来看 ,它体现出了不少儒家思想和儒家伦理观念 ,虽然西汉统治者在汉初特殊的政治经济背景中推行黄老之学 ,实行的是清静无为、休养生息的治国方略 ,但从律令所反映的情况来看 ,儒家学说也已很大程度深入到汉初统治者的治国实践中 ,在治国理政驭民这个大课题上 ,西汉王朝实际上采取的从实际出发 ,利用各家学说予以综合治理之策  相似文献   

19.
两宋时期,田宅产权交易频繁,官府在保护田宅产权买卖的交易过程中建立了完备的法律制度,维护所有权的法律也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但是因为上位法的存在,徽宗、理宗时期"子民"的田宅产权也时常受到侵夺。田宅产权交易立法,尤其是"天圣五年诏书",从法制的角度维护了佃农在契约租佃领域的地位,赋予了以佃农为主体的客户的迁移自由,促进了客户的地域流动,从而催生出社会对佃农、人力、女使等贱民阶层权利保护的观念,他们被纳入编户齐民,成为五等户籍制的有机组成,拥有基本的人身权利,宋代对田宅产权的维护最终带来南宋初年贱民制度的废止。  相似文献   

20.
黄爱华 《东岳论丛》2002,23(4):126-129
“消灭私有制”是指消灭那种只有少数人占有绝大部分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有制。但《共产党宣言》并没有由此否定一切个人财产及个人所有制。因而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提出“重建个人所有制”的命题。从哲学上分析 ,该命题依据于否定之否定、人的存在方式、劳动者产权等理念。“重建个人所有制”不同于资本主义私有制 :首先 ,它重新确立了劳动的自主权 ;其次 ,广大劳动者拥有自己的资产 ;再次 ,在资本主义时代成就的基础上 ,既允许竞争又加强协作 ,注重那些重要的生产资料社会化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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