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对现代国际商事仲裁法的统一化和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为仲裁法的国际统一开辟了新的途径,其显著特点较为突出地反映了现代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趋势。本文通过详细介绍《示范》起草的背景、经过,仔细分析《示范法》的内容特色,并就《示范法》予以总体评价。  相似文献   

2.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简称《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是世界范围内仲裁法现代化的重要参考,英国、德国、南非等来自不同法系的代表国家都借鉴《国际商事仲裁法》完善了本国仲裁法律。中国当前的仲裁法律在仲裁机构与仲裁庭的权限划分、司法干预、当事人意思自治等方面还有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中国应充分借鉴《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正式承认临时仲裁并明确规范临时仲裁,放宽仲裁协议的书面形式要求,减少对仲裁员选任的限制,认可仲裁庭自裁管辖权,赋予当事人选择实体法的自由等。  相似文献   

3.
随着我国国际贸易的发展,国际商事仲裁活动越来越频繁,国际商事仲裁的研究也得到进一步深化,从而促进了我国国际商事仲裁制度不断完善。然而,在我国仲裁制度的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种种不足,在仲裁机构、仲裁协议、仲裁监督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仍有许多有待改进的地方,需要进一步加强理论研究,同时对我国现行的仲裁法应参照联合国《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推动仲裁立法使之与国际通行作法接轨,以加快我国仲裁事业的现代化和国际化的进程,使我国国际商事仲裁各方面的制度不断得到完善。  相似文献   

4.
仲裁作为解决争议的一种方法,源远流长。在我国,自从《仲裁法》实施以来,国内商事仲裁与国际商事仲裁在实践与理论方面都有较好百寺发展。但我国商事仲裁还有很重的行政色彩,分析了我国商事仲裁中行政色彩的表现及其成因,在考察各国立法和国际常设仲裁机构的做法后,提出《仲裁法》应当明确仲裁机构的民间性。同时,仲裁机构也应转变观念,促使这一目标实现,以使我国商事仲裁能适应当前国内外经济发展的要求。  相似文献   

5.
论法院对商事仲裁的司法监督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契约性、自治性、民间性和准司法性是商事仲裁的四个特征,这些特征决定了法院司法监督的可能性和必要性。与一些国家仲裁法以及联合国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相比,我国仲裁法尚有不足。对其施以建设性的修改方案,有助于改善我国仲裁法的实施状况。  相似文献   

6.
国际商事仲裁中的友好仲裁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国际商事仲裁是解决国际民商事纠纷的一个非常快捷和有效的方式。友好仲裁的效力也已为一些国家的立法、司法判例、有关国际公约和示范法所承认,但友好仲裁在我国尚不为人所熟悉,故而急需完善我国《仲裁法》中的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7.
随着市场经济全球化趋势的不断增强 ,现代商人法在国际商事仲裁中的运用越来越多。本文探讨和研究了现代商人法与国际仲裁法的关系问题 ,认为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的发展推动了现代商人法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法律体系的形成 ,而国际商事仲裁制度也因为现代商人法的运用 ,从中获取了新的活力 ,并在这种新的法律体系或法律部门的影响下 ,逐渐趋向于完善。  相似文献   

8.
司法对国际商事仲裁实行适度监督是国际主流观念。我国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秉承这一观念,促进了我国国际商事仲裁事业的飞速发展,也促进了我国国际经济贸易的大幅增长。但我国国际商事仲裁司法监督制度还有滞后的地方,会制约我国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随着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修改,我国《仲裁法》也应作相应的修改,以进一步适应服务国际贸易发展的时代需要。  相似文献   

9.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不能适用普通的合同准据法,必须有自己的冲突规范来指定准据法的选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规定了国际商事仲裁协议实质效力准据法的确定规则。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趋势是尽量使仲裁协议有效,为适应这一趋势,该规则仍需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0.
本文认为,仲裁兼有契约性、自治性、民间性和准司法性的复合特征,这种特征决定了法院司法监督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对各国仲裁法以及联合国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同我国仲裁法进行比较研究,寻找我国法的不足,并施以建设性的修改方案,有助于改善我国仲裁法的实施状况.  相似文献   

11.
鉴于国内学术界普遍视一裁终局为国际商事仲裁的主要优点并将其绝对化,《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9条规定仲裁实行绝对的一裁终局制度,运用比较分析法考察世界上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国际商事仲裁立法及国际商事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分析认为,当争议标的额较大而裁决又有错误时,以效率为价值取向的一裁终局制度会给当事人带来难以承受的损失;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的仲裁立法以及一些国际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都在规定仲裁裁决终局性的同时,允许当事人作出相反的约定和安排。分析结果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应当在涉外商事仲裁中摈弃绝对的一裁终局制度。  相似文献   

12.
国际经济贸易关系的迅速发展,要求在世界范围内建立比较协调的国际商事仲裁制度。联合国及其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在建立和发展国际商事仲裁制度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相继制定了1958年的纽约公约、1976年的国际商事仲裁规则和1985年的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联合国的贡献不仅在较大程度上解决了国际商事仲裁方面的一些具体问题,而且为国际贸易法的发展探索出成功的经验。作者在总结联合国经验的基础上,阐述了现代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的基本特点,揭示了现代国际法的某些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13.
保密性是国际商事仲裁的一个显著特征,各国仲裁法(包括判例法和制定法)和国际商事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无不涉及仲裁的保密性问题,但对保密性的规定各不相同;另外由于合理例外的存在,使得保密性具有了不确定性.  相似文献   

14.
由于仲裁的自身局限性,商事仲裁应当被监督。国内司法监督的范围应当仅限于影响公正的纯粹程序性监督,而非全面监督。国内司法监督范围是国际商事仲裁监督体制选择的先决条件,划定国内司法监督范围使国内、涉外司法监督内容趋于一致,我国国际商事仲裁司法监督体制应当试行"单轨制"。我国《仲裁法》应当修改仲裁监督范围,解决当前司法监督范围和监督体制问题。  相似文献   

15.
国际私法传统上的以法院为惟一视角的“诉讼中心主义”存在诸多弊端,忽视法律适用问题阻碍了中国国际商事仲裁的国际化,现代国际私法立法应对国际商事仲裁问题作出特别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第九编的体例和宗旨,建议对仲裁协议和国际商事仲裁实体问题的法律适用作出规定。  相似文献   

16.
论国际商事仲裁制度中的意思自治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在私法领域,意思自治原则历经几个世纪的嬗变依然活跃。而作为国际商事仲裁乃至整个国际私法制度的基本原则之一,意思自治原则也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它贯穿于整个国际商事仲裁的过程中,既是实质要件又是重要原则;即是骨架又是灵魂。而我国的仲裁制度中同样也贯穿了意思自治原则,在即将修改的《仲裁法》中应进一步体现意思自治原则的灵魂作用并加以灵活应用,以便在新的环境条件下与国际商事仲裁制度接轨。  相似文献   

17.
随着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仲裁的"非内国化"问题受到了广泛的关注.论题从理论与实践两个角度对非内国化仲裁进行分析,指出从理论上看,非内国化仲裁具有合理的内涵,但由于其涉及到对国家主权行使过多的限制,因此实践中并没有国家真正采纳非内国化仲裁这种理论.尽管如此,这种理论确实在客观上推动和促进了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即国际仲裁法的一致化和各国对仲裁法的放松化.  相似文献   

18.
作为现代仲裁制度的一项重要原则,管辖权/管辖权原则已得到各国的广泛接受和采纳。其中,作为仲裁发达国家和国际商事仲裁中心之一的美国不仅在司法实践中接受了管辖权/管辖权原则,而且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做法,突出体现了其长期以来支持仲裁的联邦政策。本文通过介绍和分析美国仲裁制度中管辖权/管辖权原则的具体适用及其特点,结合我国仲裁制度的现状,对今后我国《仲裁法》在这一问题上的修改提供了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19.
国际私法传统上的以法院为惟一视角的"诉讼中心主义"存在诸多弊端,忽视法律适用问题阻碍了中国国际商事仲裁的国际化,现代国际私法立法应对国际商事仲裁问题作出特别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第九编的体例和宗旨,建议对仲裁协议和国际商事仲裁实体问题的法律适用作出规定。  相似文献   

20.
仲裁裁决的国籍标志着其法律效力的来源。无论传统仲裁法理论还是现代国际商事仲裁的实践,都将仲裁地作为判断裁决国籍的主要标准。中国法律对仲裁裁决国籍问题未作明确规定。通过对中国法院的撤销权及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规定的分析,认为中国目前实采"仲裁机构标准",同时,中国又是《纽约公约》的缔约国,负有适用公约"地域标准"的义务。"双重标准"的存在在中国仲裁司法实践中引发了一些难以克服的冲突,亟待新的立法予以改革。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