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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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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的比较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刘沫茹 《江汉论坛》2005,(11):126-128
与国外商业银行破产的成熟立法相比较,我国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存在着严重的结构性缺陷。现行处理银行危机的方式也表露出诸多弊端。因此,制订一部行之有效的《商业银行破产法》,以完备的存款保险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破产预防制度、域外效力制度等为核心的现代银行破产法律体系,能够有序释放和化解银行破产风险、有效维护银行业的整体信用,并且为银行业的合理竞争和效率提高提供稳定的制度环境。  相似文献   

2.
巴于茜 《江汉论坛》2024,(2):120-126
个人破产失权制度与复权制度是现代国家个人破产立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破产失权制度是现代破产法中为数不多的破产惩戒主义余音,发挥着调节债权债务双方利益冲突及警戒、威慑债务人的政策性作用。破产复权制度的正当性依据为人权至上的理念,是为保障破产人的生存权、发展权等基本权利而存在的权利救济机制。我国个人破产失权制度与复权制度应当在参考国外立法和考虑本土传统文化观念及现实国情的基础上,选择裁判形成主义的破产失权模式和混合主义的破产复权模式,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与破产免责制度相适应和衔接的具体规则。  相似文献   

3.
吴敏 《学术界》2006,4(2):178-182
科学的理论来源于实践。伟大的理论总是产生在非凡的时代。纵观中外银行业发展的历史,使我们感受到把银行破产法理论置于社会全景之下以寻其理论根源,更能准确把握银行破产法理论以及由此产生破产法律制度的产生与发展,更能准确理解该理论本身及其合理性来源。本文从银行危机的演化、我国银行业的发展、困境、银行业监管和银行业的法制环境几个方面来论述我国银行破产法理论诞生的背景及渊源。  相似文献   

4.
纵观全球,在银行破产问题上有两种立法例,一是普通法立法例,二是特别法立法例。前者以德国和英国为代表,他们的普通公司破产程序与银行破产程序都规定在普通破产法典中。后者以美国为代表。银行破产不适用普通破产法典的规定,而是用特别的银行破产法。通过对美国普通公司破产法和银行破产法的比较研究,可以了解普通公司破产与银行破产的不同,从而为我国制定银行破产法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5.
新形势下我国金融机构的内控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世界性金融危机引起众多金融服务公司高达4000多亿美元的资产账面贬值,暴露出美国贝尔斯登公司、英国诺森罗克银行和德国TRB银行的惊人内幕.信用危机凸现出风险管理的缺陷与失效.2008年,我国的金融机构退出机制先行者--<银行业金融机构破产条例>已正式进入立法程序.在此背景下,应重新审视并完善我国金融机构的内控制度特别是风险管理制度,而增强内控制度的可操作性、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嵌入式风险管理体系并将风险控制观念根植入企业文化之中,是增强金融机构抗风险能力的重要举措.  相似文献   

6.
我国商业银行破产原因的法律规定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吴敏 《江淮论坛》2006,(3):44-50
银行法律制度中,破产原因制度处于灵魂的地位。反思我国现行《商业银行法》所规定的破产原因,并没有这样的主导。本文通过银行公司特殊性、银行危机风险的特殊性、现代银行风险管理的要求以及银行破产行政主导等方面来评判现行银行破产原因的规定,以利于更好地重塑银行破产法的灵魂。  相似文献   

7.
创建我国自然人破产制度的若干问题刍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顺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长期经济发展实践等方面考虑,我国创建自然人破产制度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我国自然人破产制度在创建过程中应借鉴先进立法国家的相关立法,考虑确立许可免责制度、人格破产制度与复权制度等。  相似文献   

8.
笔者提出构建中国特色自然人破产立法的基本框架,包括构建个人财产登记制度、建立严格的许可免责制度、建立人格破产和复权制度、建立自然人破产惩罚制度和破产犯罪惩罚制度。  相似文献   

9.
论破产抵销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抵销权本是民法上的权利,但其运用于破产程序中,对维护债权人的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各国破产立法都确立了破产抵销权制度,并赋予其独特的法律涵义,使之区别于民法抵销权,同时,也设立了必要的禁止条款,防止破产抵销权制度被当事人滥用.文章结合我国最新的企业破产立法和司法案例,详细分析了破产抵销权的特征以及权利行使的具体问题,并就破产抵销权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从理论和实践层面提出了立法和司法建议.  相似文献   

10.
2021年3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正式实行,开启了我国个人破产立法的试点工作。个人破产免责制度是个人破产领域的核心问题,其理论基础包括债务人合作理论、人道主义理论、社会效益理论和债务人信用资本理论等,但任何单一的理论都不足以支撑我国的个人破产立法,相比之下取各家之所长进行融合是更为明智的选择。建立个人破产免责制度应当遵循个人与社会效益平衡、以重构债务人信用为目标、严格限制免责范围的原则,在规则层面上应对不予免责债务的种类和不予免责事由同时作出规定,在防范道德风险的同时,最大程度上实现个人破产法的立法目标。  相似文献   

11.
破产制度设立本意在于尽力促成债权债务人之双赢局面 ,然因破产可能给破产人带来债务豁免之重大利益 ,道德风险难以避免 ,因而各国立法大多对不诚实的破产行为科以法律责任以有效遏制风险之产生 ,我国亦不例外但其立法状况并不容人乐观。因此 ,亟需加强破产法律责任的研究及立法 ,以期通过法律责任规制破产行为  相似文献   

12.
个人破产制度是化解执行难的有效手段,是实现债权人公平受偿的重要制度。构建个人破产制度,有助于完善我国破产法律体系,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推动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我国构建个人破产制度面临传统文化束缚、司法资源配置紧张、个人信用体系不健全、有的债务人"无产可破"等实际困难。直面现实问题,借鉴域外法治经验,我国构建个人破产制度应采取单独立法的模式,循序渐进地建立破产免责、财产豁免、失权与复权等制度,完善个人财产登记、社会保障、文化宣传等方面配套制度。  相似文献   

13.
我国破产法面临最新修改,在实践中存在破产欺诈及破产逃债难题。破产欺诈与民事可撤销及无效行为紧密相关,也存在差别。破产法益包括秩序法益和个人法益,且存在不同的法益类型形态,秩序法益可还原为个人法益,根据个人法益实际所受侵犯程度,确定将破产秩序法益纳入刑法保护范围。刑法中主要涉及虚假破产罪、妨害清算罪、虚假诉讼罪及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对于破产欺诈侵权与犯罪行为,应在把握犯罪构成要件的基础上,综合适用各部门法,以实现刑民(行)衔接,破解破产逃债难题;破产立法修改应确立个人破产免责制度并限制适用,完善破产欺诈法律规制体系。  相似文献   

14.
苏洁澈 《江汉论坛》2012,(4):137-140
存款保险体系作为"金融安全网"和银行破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应对金融危机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各国的存款保险机构在银行破产程序中的角色各不相同,美国的存款保险机构集监管机构、保险人、接管人、管理人等多种角色于一体,而欧洲国家的保险机构则仅仅作为破产银行的保险人,在银行破产程序中的作用并不大。欧美国家的经验对中国合理定位存款保险机构在银行破产中的角色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5.
个人信用缺失和国家关于个人债务和信用问题的立法偏好是我国个人破产立法需要解决的两大难题。个人破产制度的立法和个人征信体系的完善应当同时并进。信用消费将成为我国新的经济增长点,个人无力清偿案件将大量增加,个人破产制度的确立无可避免。尽管信用缺失可能直接危害个人破产制度的有序运行,我国仍应在个人破产制度的构建过程中,有计划、有针对地促进个人征信体系以及社会信用机制的完善。同时,国家在解决债务问题上对民事执行的过于依赖等偏好,都将对社会信用体系的确立带来不良的负面影响,并进一步延滞个人破产立法的进程。  相似文献   

16.
理想与现实:重思自然人之破产能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汶川大地震及美国次贷危机再度引发了人们对自然人破产能力的关注.重新思考自然人的破产能力,应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综合考虑法理、现实以及我国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演进历史,适度保持破产立法的前瞻性.为此,我国需修订<企业破产法>,实行一般破产主义,设定相应的制度,以防范自然人利用破产逃避债务的危险.同时,应加强配套制度的建设,排除制度运行的现实障碍.  相似文献   

17.
张卫 《社会科学家》2002,17(3):56-60
自然人破产制度是当今世界各国一项重要的民商事法律制度,它在保护债权人利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初具规模,但我国尚未设立此制.文章在对中国有关现实状况认真调研和对国外立法比较研究的基础上,就建立我目自然人破产制度的必要性和立法指导思想提出了建设性思考.  相似文献   

18.
贾剑非  杜青国 《理论界》2008,3(4):47-49
从破产到破产预防是破产法的现代转变。银行在一国经济系统中的重要地位及其破产所涉的公共利益,是必须构建银行破产预防法制的正当性基础。发现银行稳健经营出现问题时的渐进性矫正措施是破产预防机制的核心。本文试图从及时校正制度的前提、可以采取的校正性手段、行动据以考察的指标体系、着力点以及及时校正制度的保障等五个方面对该制度进行整体透视。  相似文献   

19.
论我国个人破产制度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构建个人破产制度具有可行性,但目前相关立法却仍是空白,现存的只允许企业法人破产的制度模式已远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完善的需要。对此,应尽快制定独立的《个人破产法》,并完善个人破产制度中的破产类型;引进自由财产制度,保障破产人的基本生活需要;借鉴企业破产法中的和解制度及破产管理人制度;制定相应的事后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对个人破产犯罪的惩罚制度。  相似文献   

20.
破产立法政策告诉我们,破产债务人财产的定性、管控与估值制度的妥当与否,某种程度上决定着破产法功能的实现.破产程序饱含私权博弈,债务人财产制度直接左右破产利益相关群体的权利实现.就债务人财产的法律定性而言,信托关系的界定或许比客体说与主体说更具有法律逻辑的解释力.就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机制而言,美国破产法采纳的债务人友好型的企业管理层接管模式,或许比大陆法系的破产管理人接管模式更有利于企业重整计划的推动.就债务人财产的估值而言,破产程序进程中的动态估值应该嵌入立法政策的考虑之中.我国破产债务人财产的法律定性、管控机制与估值理论,面临法律的重新解释与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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