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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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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邓中文  张万兵 《东岳论丛》2007,28(6):153-158
为应对商业贿赂可能带来的危害,我国在经济法、刑法等诸多部门法中规定了对商业贿赂的惩处。现行刑法对商业贿赂犯罪的规定在构成要件和刑罚设置上存有不足之处。从构成要件、刑罚配置等方面着手,严密刑事法网,宽严相济地惩治商业贿赂犯罪具有紧迫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2.
笼统地说,商业贿赂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交易秩序.现行刑法在规制商业贿赂犯罪方面存在以赃论罪、以财论罪、以身份定罪等缺陷,不但违反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和刑法平等原则,而且造成刑法典与上位法律及相关法律的脱节.因此应完善立法,进行规则重构,对刑法中的贿赂型犯罪采用情节评价机制,并将贿赂范围扩大到一切不正当利益,对贿赂型犯罪适用同一刑罚裁量标准,以更有效打击商业贿赂犯罪.  相似文献   

3.
经过两部刑法修正案和一部司法解释的修订与细化,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保护法益、罪状模式和刑罚规则已较为完整。然而随着数据产业的深入发展,通过对该罪335份生效刑事判决的实证分析可知,个人信息犯罪刑事规制存在保护法益滞后、法人责任追诉缺失、信息认定规则模糊、罚金刑适用差距大和缓刑适用不确定性高等主要问题。对此,应确立个人信息权为保护法益、优化法人责任结构、细化信息认定规则、完善罚金刑裁量标准和为缓刑适用注入确定性,以期进一步提升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刑事规制的实效性与法治性。  相似文献   

4.
涉数据网络犯罪以数据侵害为核心,主要类罪包括计算机犯罪、个人信息犯罪、著作权犯罪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大数据时代下,数据作为信息化社会建设和数字化产业发展的关键要素,已上升至前所未有的国家战略高度。涉数据网络犯罪的蔓延与异变,使个人法益、经济秩序和国家安全遭受严重危害。目前,涉数据网络犯罪刑事规制存在治理思路滞后、保护法益狭窄、规制效果欠佳等问题,因此有必要在网络治理思路下适当拓展刑法谦抑性,调整法益保护类型与范围,实现刑法规制前置化与功能化,完善涉数据范围犯罪的刑罚措施与跨域合作机制。  相似文献   

5.
对我国贿赂犯罪立法的历史考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文章对我国各个不同历史时期的贿赂犯罪立法进行了考察,包括对罪名、律目、立法内容和刑罚手段的考察,阐明了贿赂犯罪的历史渊源,总结了历代法律惩治贿赂的经验教训,提出现阶段要以史为鉴,运用法律武器,严惩贿赂犯罪。  相似文献   

6.
犯罪的本质是侵害法益,刑法的目的是保护法益。保护法益的思想贯穿刑事立法及刑事司法的全过程,在犯罪进程中不仅要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而且对犯罪人也要坚持在刑法基本原则的框架内依法进行处罚,防止对犯罪人适用不当的刑罚,从而达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的法治目标。犯罪行为发生前主要通过一般预防来保护法益,犯罪行为发生中主要通过及时制止犯罪行为来保护法益,犯罪行为发生后主要通过对犯罪人及时进行处罚来弥补法益的侵害。  相似文献   

7.
治理"隐性腐败"迫在眉睫,而现行刑法对治理"隐性腐败"出现失调,应及时修正予以跟进规制:调整我国对惩治贿赂犯罪的刑事立法方式;将贿赂的内容由"财物"修改为"不正当好处";改变行贿行为的单一性规定,增加行贿行为的方式;调整我国刑法在贿赂犯罪侵害法益的保护方向和主次地住,提高行贿罪的法定刑,增设罚金刑、资格刑.  相似文献   

8.
商业贿赂是对在商业领域发生的贿赂行为的统称,分为商业行贿和商业受贿两种基本类型。中国现行刑法对商业贿赂犯罪的立法可以说外形上基本完备,但内涵上存在严重缺失。在商业贿赂犯罪的主体、对象及其他构成要件和刑罚配置等方面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相关规定存在较大差距。打击商业贿赂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  相似文献   

9.
杨月斌 《兰州学刊》2009,(12):124-127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发生在商品流通和服务行业等的商业贿赂行为非但未得切实有效根治,反其触角逐步伸入社会许多行业和领域,情势严峻、危害严重!为此,“两高院”先后公布、印发《罪名补充规定(三)》及《适用法律问题意见》,以“非国家工作人员贿赂犯罪”替代原来“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工作人员贿赂犯罪”,并就当前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提出意见。然而,此举仅是有关罪名改变和部分法律适用,尚未完全彻底有效解决问题。为完善刑事立法,统一罪名应用,规范执法行为,还需进行法条内容调整与犯罪要件修正、入罪门槛降低与法定刑度提高、刑罚幅度协调与刑种机制完善及借鉴英关法系信义义务理论,打造刑民法律之间制度接口,构建我国商业贿赂犯罪体系,健全惩防职(业)务犯罪长效机制,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  相似文献   

10.
刘之静 《人文杂志》2004,(4):183-186
我们通过对《论犯罪与刑罚》的另外一个层面的研究 ,可以发现贝卡利亚通过心理本体化 ,使外在的概念通过内化使其成为人的心理存在。从这个意义上说 ,《论犯罪与刑罚》更像是一部心理学文献 ,一部心理本体化了的刑法哲学教科书。真正贯通于《犯罪与刑法》一书始末的是一种心理本体化思想 ,这是贝卡利亚真正的杰出的创造。《论犯罪与刑罚》中“关于死刑”和“刑讯”两章 ,是不可多得的卓越的心理本体化文献。在这两章中 ,包含了众多丰富和深厚的心理本体内容 ,这使我们不得不惊叹这位思想家正是克尔凯郭尔、卡夫卡、加谬、萨特、奥威尔、福柯等大师的先驱  相似文献   

11.
刑法机能探究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在刑法机能讨论中 ,本文主张刑法三机能说 ,即规律机能、保障机能、保护机能。刑法的规律机能 ,是指刑法规范本身在其结构与运作中所表现出的积极作用。包括犯罪评价机能、刑罚基准机能和行为引导机能。刑法的保障机能 ,是指刑法所具有的防止国家滥施刑罚权 ,以及维护公民自由权利不受剥夺的积极作用。刑法的这一机能奠基于以民主政治为核心的法治国家的罪刑法定原则 ;其基本内容是 ,刑法禁止国家滥施刑罚权 ,禁止国家任意剥夺公民自由。刑法的保护机能 ,又称法益保护机能 ,是指刑法所具有的惩罚犯罪 ,维护社会秩序 ,使各种有价值的利益得以体现的积极作用。刑法的这一机能奠基于刑法的工具属性 ,具体表现为社会秩序的维护、各种法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12.
被害人承诺是一种超法规的排除犯罪性事由,在我国犯罪构成体系中应该将其定位于犯罪客体要件之中;基于被害人承诺行为的正当化根据在于刑法的保护法益机能最终是为了实现个人的自由,而个人自由的实现在此主要表现为对个人自己决定权的尊重;被害人承诺的成立要件为具有承诺能力的被害人在侵害法益行为发生时就个人能够处分的法益作出明确的承诺以排除侵害法益行为的犯罪性.  相似文献   

13.
处罚犯罪预备是因为预备行为具有危险性,如果不是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阻挡,这种预备行为将可能会发展成实行行为。正是预备行为本身所具有的这种惯性,对刑法法益具有现实的危险性,因此立法者事先动用刑罚权,来保护刑法法益,这对维护社会秩序是完全必要的。然而,事先动用刑罚权的行为毕竟是一种推定行为,对其应严格加以限制,否则将造成刑罚权的滥用和忽视刑法对人权的保障。  相似文献   

14.
犯罪本质作为典型的刑法哲学问题是三大犯罪构成体系共通的命题。我国关于犯罪本质的大讨论集中体现在法益侵害说和社会危害性说的争议上,为限制国家刑罚权的发动,实现刑法的人权保护机能,必须厘清三大关系:犯罪本质与法益侵害说、社会危害性说的关系,犯罪本质与犯罪构成体系的关系,犯罪本质与刑法解释立场的关系。法益侵害说和社会危害性都是对犯罪本质的抽象概括,在退去社会危害性说的政治阶级外衣后,两者具有同质性;犯罪本质是犯罪构成体系的基石,犯罪构成体系是犯罪本质的具体化体现;对犯罪本质的实质违法性的判定直接影响到刑法解释立场的选择,在罪刑法定原则深入人心的当下,形式解释论和实质解释论不是对立而是可能调和的。  相似文献   

15.
陈家林  吴珂 《天府新论》2024,(3):122-134
企业犯罪后会触发在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政策文件、内部规定等规范中设定的以限制、剥夺其资格、能力、利益为主要内容的附随后果。企业犯罪刑罚附随后果虽然能够契合国家进行单位犯罪治理的需求并因应国民对于重刑主义的期许,但是严厉的刑罚附随后果产生了明显的“水波效应”“叠加效应”“边际效应”,成为犯罪企业复归社会的巨大负累。在刑罚人道与惩罚理性的时代,应以法益可恢复性作为企业犯罪治理的重要基础,尊重企业的犯罪自控能力,实现犯罪企业的社会复归目标。为此,首先要对现有企业犯罪的刑罚附随后果进行规范化梳理,实现刑罚附随后果的合比例配置;其次要严格把控企业犯罪的认定标准并建立刑事合规的溯源治理方案,从刑罚源头断绝附随后果的产生;最后要以刑事合规为中心建立企业犯罪一体化规制机制,明确其在行政责任和社会性制裁中的激励效力,实现刑罚—行政责任—社会性制裁的融合规制。在提供有效规避刑罚附随后果的刑事实体法路径后,应同时构建法人犯罪后的前科信息查询、使用机制,避免在实践中因法人犯罪信息使用无序对企业造成次生伤害。  相似文献   

16.
刑法理论中对于共同犯罪中帮助行为的刑罚量配置往往低于实行行为。但是现代社会生活中出现的一些帮助行为其社会危害性并不亚于实行行为,甚至形成无帮助行为则无实行行为的新型犯罪样态,对于这类帮助行为的刑罚处罚必然需要在原犯罪论体系中重新划定犯罪量并加以定型化,以此加强对严重危害社会行为的惩罚。具体帮助行为是否可罚,尤其对于中立帮助行为可罚性问题,是帮助行为正犯化问题处理的关键。立法中对于帮助行为正犯化已有相关实践,《刑法修正案(九)》中关于帮助行为正犯化的规范提供了应对这一困境的新思路:通过法益保护的提前化、处罚范围扩大化、处罚程度严厉化的方式实现保护法益的目的。然而理论上对于帮助行为可罚性问题尚有争议,为进一步明确帮助行为可罚性的判断以及提高当前其判断规则的准确性,有必要对帮助行为正犯化理论与立法实践进一步深入探究。  相似文献   

17.
随着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实施及对法的正义性之期待,现代刑法必须重视法益保护优先性的价值.基于法益保护的优先性以及现代刑法优先保护国家安全、人身权利之规范目的的考虑,犯罪构成解释必须立足于实质解释立场,以法益保护位阶为基本划分而有所区别对待:当以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或价值性冲突犯罪在遭遇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区分难题时,刑法解释应该强化一和入罪或罪重解释.这是合理组织对犯罪反应的现代刑法教义学的应有立场.  相似文献   

18.
随着市场经济的繁荣和发展,商业贿赂的危害性越来越清晰地凸现出来,它严重破坏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和公平的市场竞争机制,并且成为滋生贪污腐败的温床.在当前运用民事、行政法律手段和措施不足以遏制商业贿赂的情形下,有必要对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商业贿赂行为动用刑罚.反商业贿赂不应是"运动式"治理,应当对现有的有关商业贿赂犯罪的刑法规范做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  相似文献   

19.
刑事和解在死刑案件中的限制适用对于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实现国家权力与公民个人权利的动态平衡,促进刑罚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相统一,最大限度地避免刑事和解产生消极影响等,都具有重大意义。刑事和解在死刑案件中的限制适用应遵守一定的原则,具体包括被动介入原则、价值平衡原则、综合评价原则。司法实践中,应以犯罪侵犯的法益或者犯罪客体为标准来把握死刑案件适用刑事和解的具体范围,只有单纯侵害个人法益或者所侵害的法益均属于个人法益的死刑案件,原则上才可以适用刑事和解。  相似文献   

20.
劳动教养制度废除以后,需要进一步解决行政拘留的合理定位问题。将行政拘留纳入刑罚体系,不仅是践行国际公约的要求,而且也是有效保障人权和强化法益保护的现实需要。在将行政拘留纳入刑罚体系之后,应当以对某种危害行为是否有必要适用人身自由罚为标准,来对犯罪与行政违法的范围进行合理的划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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