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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认为民法哲学之研究关系到民法学之兴衰。作者通过对法哲学原理的阐发 ,对法哲学作了大体分类 ,认为民法哲学是法哲学体系中的重要部门法哲学之一。在此基础上 ,对民法哲学的界定和构建提出意见和向度 ,指出“公平”和“规范”是民法哲学中一对最基本的范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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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民事实定法本位不断变迁。民法社会本位说多存疑问,所谓民法本位观,即近现代民法私主体权利本位论,则有经济、社会、政治、文化、人性等理论基础。民法本位即指民法的价值标准和中心任务,从一定意义上讲,民法本位就是民法最核心的价值,而民法原则则是民法本位价值取向的外载形式。以带有社会顾虑的私主体权利为本位构设中国民法典体系、原则、制度和具体规范是进化的理性的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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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民法的哲学思考--以民法本位为研究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法本位即指民法的价值标准和中心任务,从一定意义上讲,民法本位就是民法最核心的价值,而民法原则则是民法本位价值取向的外载形式。本文以民法私主体权利本位观作导引,析辨民事实定法,并结合司法实践,论析社会顾虑与本位原则。对于民事立法实践,建议以带有社会顾虑的私主体权利为本位构设中国民法典体系、原则、制度和具体规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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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以探索民法追求作为民法本位研究的逻辑起点,梳理国内外民事实定法本位的流变规律,质疑民法社会本位说,提出作者的民法本位观即近现代民法私主体权利本位论,采用经济、社会、政治、文化、人性等多学科、多视角的方法对民法本位的种种基础进行分析.民法本位即指民法的价值标准和中心任务,从一定意义上讲,民法本位就是民法最核心的价值,而民法原则则是民法本位价值取向的外在形式.以民法私主体权利本位观作导引,对民事实定法析辨,结合司法实践,论析社会顾虑与本位原则.对于民事立法实践,建议以带有社会顾虑的私主体权利为本位构建中国民法典体系、原则、制度和具体规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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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探索民法追求作为民法本位研究的逻辑起点,透过民法的历程,梳理国外、国内民事实定法本位的流变规律,探索民法本位演变的方向。回眸民法本位观及中西民法本位理念的源起与流变,正视民法本位观在现今的争鸣,破解民法本位社会化问题,质疑民法社会本位说,提出作者的民法本位观即近现代民法私主体权利本位论。采用经济、社会、政治、文化、人性等多学科、多视角的方法对民法本位的种种基础进行分析。民法本位即指民法的中心任务和价值标准,从一定意义上讲,民法本位就是民法最核心的价值,而民法原则则是民法本位价值取向的外载形式。以民法私主体权利本位观作导引,对民事实定法之物权法所有权个人本位的兴起及社会倾向进行辨剖,对债法合同自由中个人本位思想及社会化补修作些析辨,分析定式合同的主体本位自由与社会化制限的原因,结合司法实践案例,论析对于合同的社会顾虑与本位原则。对于民事立法实践,建议以带有社会顾虑的私主体权利为本位构设中国民法典体系、原则、制度和具体规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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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文主义家庭法哲学与新人文主义民法哲学一脉相承,在理论准备上,通过"家庭关系主体不平等说"、"权利能力不平等论"和"民法公私法混合说",消解了"平等原则为民法基本原则"观,造成现行民法体系坍塌;在理论追求上,主张在承认其公法性的前提下实现家庭法对民法的回归,反对家庭关系的私人化,强调国家对家庭关系的介入,以达致对弱者权益之最大保护。新人文主义家庭法哲学基于对传统观念与制度之"解构"容易招致误解,但她自身的出发点和终极目标是"正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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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和判例法是两种不同的概念,却又紧密联系。在民法法系国家,判例并没有约束力,但在实践中,它具有说服力。我国应当在考察基本国情的基础上,通过对民法法系国家日益重视判例制度的借鉴,加强判例的作用。当然适用判例法制度的种种条件尚不完备,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探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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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的价值与基本原则是民法领域最重大而分歧极大的基本问题.本文独创性地提出法的价值为合理的秩序,民法的价值为市民社会的合理秩序.我国未来民法典应确立民事主体法律地位平等、私权自治、社会公益与公德三项原则,并提出了相应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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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哲学"这一概念产生在20世纪后期翻译研究与哲学相互影响和促进的过程中,但哲学和翻译研究界对其却是各有不同释义,甚至还有不少反对的观点,指责其是一种庸俗的概念.本文在梳理中西哲学和翻译研究史中相关"翻译哲学"概念的论述基础上,通过比较和分析不同时期中西翻译哲学概念的内涵差异,指出翻译哲学是哲学的一个分支学科,我们应从哲学的角度定义翻译哲学.翻译哲学是论述翻译中出现的哲学问题,从哲学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价值论上对翻译进行考察,追问翻译和翻译所涉的意义与语言的本质等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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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建新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4,(2)
明确哲学的学科性质是哲学发展和哲学教学的首要条件。哲学从根本上来说是一门思维的科学,是对人类的意识、认识加以反思、批判而形成的学科;它传授知识,但更重要的是优化人的主体素质,提高人的思维能力和批判能力;它探索真理,而本身不直接就是真理;它指导具体学科,而不是代替它们;它时时处处围绕着主观和客观的关系来探讨世界观,形成以此为基础的世界观,而不是总结和概括所谓的关于整个世界的知识;它以特殊的方式解决人生和伦理问题,廓清人们的“思想问题”;它以独特的方式联系、批判现实和实际,理性地为实际服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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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上的善意与恶意新诠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霍海红 《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4,22(3):18-20
界定了民法上的善意与恶意概念并给予了经济学、社会学和伦理学视角的分析与解释 ,同时对与善意与恶意概念相关的过错、无过错概念进行了比较分析 ,最后对善意与恶意的认定提出了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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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来我国的教学精神就是教书育人,其中育人更是教育家尤其重视的教学目的。民法的教学过程中,育人的理念与法律精神是息息相关,甚至是将法律精神贯彻到整个教学过程中。为了培养法学类学生的民法素养,就需要教师采用有效的方法。本文将通过阐述民法教学理念与民法精神的内涵以及培养目的,表明民法精神在民法教学中培养的重要性,然后针对民法教学理念与民法精神培养提出有效的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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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所固有的弹性为民法的"绿化"提供了路径,同时其不变的秉性使得民法的"绿化"不可能走得太远,只能在民法的已有框架内进行.重新解读诚实信用原则,发展公序良俗原则,重构所有权的内容,改造旧有的环境侵权责任理论,扩张合同的附随义务,建立环境合同制度、环境物权制度和生态型环境侵权制度,这已成为民法"绿化"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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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原则是民法规则的本源和基础,它可以弥补民法规则的不足与局限,甚至可以直接作为法官裁判个案的法律依据。在全无民法规则的情况下适用民法原则裁判系争案件,实质上是裁判者依据民法原则所内涵的价值、精髓在自己内心里形成包含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的民法规则,然后将之适用于系争案件。虽然存在民法规则,但当适用其裁判系争案件会产生极不适当的后果时,需要放弃该规则而改用民法原则裁判案件。其他的情形是,运用民法原则补充不完全法条,或者限缩或扩张民法规则的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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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哲学与古希腊哲学都曾折射出理性主义精神的光芒。这两大哲学体系在本体认识、思维方式及人生境界观等方面有相近之处更存在重大差异。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