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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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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试论民间法的性质及其效力基础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站在法律多元的立场上予以审视,社会的法律秩序不是一个由国家决定的单一的、系统的等级规范体系.在法律体系中,不仅包括国家法,还包括与国家法并存且一起起作用的民间法.民间法具有活法的性质,意指独立于国家法之外的其他法律的活生生的存在.民间法的效力基础在于社会权力、对主体需要的表达以及对"对象规定性"的尊重.  相似文献   

2.
苏一星  王花 《兰州学刊》2007,(12):96-98
作为一种社会规范,"民间法"必须实现于各种社会关系中.基于提出"民间法"研究的不同视角,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参与者无论在类型上、参与方式上,还是在含义上均有别于与之相对应的"国家法"中的法律关系主体.通过对"民间法"和"国家法"中的社会关系主体进行比较分析,具体明确"民间法"视角下的社会关系主体,是关于"民间法"含义的最好的说明方式,也可以更清楚地认识到对"民间法"研究的意义,以及采用不同的研究方法的重要性.  相似文献   

3.
民间法研究中的"现代化范式"与"法律多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通过对作为"本土资源论"理论基础的法律多元理论与历史唯物论及其"价值中立"研究方法的检视,可解析出其中包含的关于"国家法"与"民间法"关系的不同乃至相互矛盾的三种态度--转化、共生和中立.法律多元理论同时包含了"移植法-固有法"以及"官方法-非官方法"的双重结构,而其中"移植法-固有法"这一结构与"现代化范式"可能存在一种"选择性亲和".随着现代化范式"进入"法律多元理论,使得法律多元理论并不能作为与现代化范式相对立的理论取向.因此,对于本土资源论乃至中国民间法而言,法律多元理论的内在双重结构及其与现代化理论范式之间的关系必须得到认真对待和清晰厘清.  相似文献   

4.
民间“私了”现象的法理透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私了”是广泛存在于民间社会的一种纠纷解决机制,这主要归根于民间社会规范的大量存在。在民间社会中,民间社会规范所起的作用,是国家制定法无法替代的,因此出现了法律一元主义和法律多元主义的分歧,二者基于不同的立场对民间社会规范采取了不同的态度。经验表明,国家法和民间社会规范遵循着各自不同的逻辑,民间社会规范的“地方性”特点更为突出,在乡土社会和少数民族地区尤甚。因此,一味对“私了”现象强行打压和限缩是无效的,必须对其进行合理的规制。司法过程便成为合理规制“私了”现象的最佳通道,经由这一通道,国家法和民间社会规范才有可能实现良性互动和重塑,才有可能共同实现法的应然价值。  相似文献   

5.
法律是多元的。我国亦客观存在着法律多元现象,且国家法与民间法两类规则之间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冲突。当事人在现实冲突中进行法律选择的理性考虑时,不仅仅基于国家法强制性的程度,而且基于其利益价值的衡量。国家法应该积极寻求通往民间法的渠道,以使其功能得到最大限度地实现,从而实现法律多元下的和谐境界。  相似文献   

6.
中国社会一直被认为是一个人治社会。从大传统上讲是礼治社会 ,从小传统上讲是“权治”社会 ,约束人们日常行为的主要是民间规范。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政府大力推行法治化 ,大量蕴涵西方传统的国家法律势必与中国的民间规范在互动中产生冲突。从小传统看 ,我国法治化的目的是实现从政府权威向法律权威的转换 ,从大传统看是实现从民间规范到国家法律的转换。在国家法律与民间规范密切互动的背景下 ,本文通过在北京进行的法律与社会问卷调查的实证数据 ,提出了在社会转型过程中社会越轨的三种类型 ,分析了人们在国家法律与民间规范的不同关系下违法的原因 ,指出了我国法治化的道路实质上是国家法律与民间规范冲突、协调与妥协的过程。  相似文献   

7.
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语境下的必然产物,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在当前的法治体系建构进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通过将外来的"软法"概念及其"软法"思潮移情于中国本土,方可以认知"党内法规"的"软法"属性。在实践中,"党内法规"的"软法"旨趣并非一蹴而就,而是历经了"党内政策-法与政策的集合体-软法"这一范式转换逻辑。在蜕变为"软法"之后,"党内法规"又与"国家法"演绎出共生、共治、背离三种互动模式。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进程中,为了切实推进"党内法规"与"国家法"之间衔接协同机制的有效运转,则需首先实现"党内法规"与"国家法"的基本精神与价值旨趣的融通,继而达成"党内法规"与"国家法"的制度对接,促成两者双向建构。  相似文献   

8.
全球治理视野下现代民间商人法、全球体育法、跨政府组织网络以及国际标准、跨国公司生产守则等规范均对全球治理发挥着重要作用。其不是国家法,也不是国际法,只能突破实证主义国际法的藩篱运用全球法律多元主义进行解释。全球法律多元主义视角下这些规范为全球法。全球法具有多元的法律功能,在全球治理中发挥着独有的作用。但是正如全球化不是去国家化一样,完全"没有国家的全球法"不现实也不可能,全球法强调的是重视非国家行为体制定的跨国软法的作用,其主要从社会外缘发展起来并且日益重要,但其不能撼动国际法的中心地位。全球法与国际法、国家法有很强的互动性。  相似文献   

9.
中国社会一直被认为是一个人治社会。从大传统上讲是礼治社会,从小传统上讲是“权治”社会,约束人们日常行为的主要是民间规范。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大力推行法治化,大量蕴涵西方传统的国家法律势必与中国的民间规范在互动中产生冲突。从小传统看,我国法治化的目的是实现从政府权威向法律权威的转换,从大传统看是实现从民间规范到国家法律的转换。在国家法律与民间规范密切互动的背景下,本文通过在北京进行的法律与社会问卷调查的实证数据,提出了在社会转型过程中社会越轨的三种类型,分析了人们在国家法律与民间规范的不同关系下违法的原因,指出了我国法治化的道路实质上是国家法律与民间规范冲突、协调与妥协的过程。  相似文献   

10.
民间法意义上的盐业合伙契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凝聚着人们的心智与情感并具有高度认同感的民间法,弥补着国家法留下的“真空”,充实了社会控制体系,使纠纷解决变得便利和经济,经过国家立法机关的认可、吸收,民间法还能转换为国家法,从而对法治社会的建设和我国人民法律信仰的形成起巨大的推动作用。民间契约是民间法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属于一种“普遍性判断标准”或广义上的“法律渊源”。盐业合伙契约作为我国近现代一种独具民族传统特色的民间契约形式,无疑属于民间法的范畴,通过对其具体内容、历史作用以及民间性特点的分析,有利于人们认识在国家法占主导地位的今天如何为民间性规范留下适当的生存空间,从而为中国法治理论研究提供有益的制度性资源。  相似文献   

11.
中国乡村都市化中的民间法与国家法冲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根据法律多元论揭示了我国社会客观存在的国家法与民间法多元法律格局。文章运用乡村都市化理论分析了我国乡村都市化的实质,指出乡村都市化侧重于村民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变化,国家法制度和观念由此大幅度进入都市化的乡村;考察了乡村都市化背景下发生的典型纠纷及其解决方式;分析了民间法与国家法的文化背景,从而解释了这些纠纷及其解决方式实质上是民间法与国家法之间的文化冲突;最后提出对策建议,在法的制定和法的实施上通过文化整合来处理冲突,建设和谐社会。  相似文献   

12.
中国乡村都市化中的民间法与国家法冲突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根据法律多元论揭示了我国社会客观存在的国家法与民间法多元法律格局;运用乡村都市化理论分析了我国乡村都市化的实质,指出乡村都市化侧重于村民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变化,国家法制度和观念由此大幅度进入都市化的乡村;考察了乡村都市化背景下发生的典型纠纷及其解决方式;依据文化人类学中的文化决定论分析了民间法与国家法的文化背景,从而解释了这些纠纷及其解决方式实质上是民间法与国家法之间的文化冲突;最后提出对策建议,在法的制定和法的实施上通过文化整合来处理冲突,建设和谐社会。  相似文献   

13.
论民间法及其与国家法的关系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法律乃是一种使人类事业受规则治理的事业。完整的法律是国家法和民间法的有机统一。在现代社会中,无论是国家法还是民间法,都不是自足的规范体系,它们各有其存在的价值和局限性。在法制现代化过程中,我们绝不能忽视民间法有效调整社会关系的社会功能,要充分认识其存在的现实合理性,在保证国家法的权威和尊严的同时,逐渐消解国家法和民间法的矛盾与冲突,实现两者在法制现代化这一历史前提下的互动整合。  相似文献   

14.
法律发展是一个非线型的运动过程 ,在这一过程中法律和其他社会因素之间隐含一种互动与制约的关系。因之 ,能否正确认识和处理法律发展与其他社会因素之间的关系直接影响着法律发展的进程。而新度经济学代表代表人物诺思的制度变迁理论则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全新分析工具 ,特别是对于我们正确认识和处理在我国法制现代化进程中面临的法律发展的价值和意义问题、国家地位问题、国家制定法和民间法的关系问题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相似文献   

15.
引入"话语"概念,"道德话语""政治话语""法律话语"可以作为当代中国纠纷解决的三种话语。"道德话语"是以中国传统思想为指导、以儒家伦理中的"礼"为中心建构起来的、强调实质正义的话语体系;"政治话语"是由中国共产党缔造的、为了一定政治利益和政治目标并经历了共产党建设到国家建设演变历程的话语体系;"法律话语"是以保障现代社会"权利—义务"关系为核心、以国家制定的法律规则体系为导向、强调程序正义的话语体系。在中国社会转型期,三种话语指代了三种不同的合法性生成系统,并呈现出"显性分化"与"隐性冲突"两种相貌。这就要求我们在文化自信的基础上探寻三种话语之间的关系协同与权威配置。只有符合中国本土文化的法治建设,才能持久运行,发挥作用。  相似文献   

16.
秦帝国政府权能迅速失效的深层次原因应溯源于商鞅、韩非的国家思想与"法"理论。由于商、韩倡导的君主专制的国家本位理念的结构性缺失与偏倚,构成其国家政治目标的功利性与狭隘性,国、民在利益与价值观上深刻的对立性,"法""术"共生下的阴暗性,思想文化上的专制性,以及由这些特点所导致的"胜民"、"制民"、"弱民"的治国理念,法律上的工具主义倾向与刑治精神,思想上的抑制多元文化与道德贬黜倾向,经济上的国家极端干预思想。这些思想既对加强秦国社会的控制与整合,一统天下起到重要作用;又形成秦帝国统治思想中的系统性、结构性缺失,隐藏着使秦国家崩溃的潜在的功能性缺陷。  相似文献   

17.
多元法律文化互动的多元透视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传统的比较法研究仅仅注重对不同法律文化的比较 ,而未能关注不同法律文化的互动问题。在当今世界 ,多元法律文化的互动是一个正在改变世界法律文化格局、影响各国法律发展走向的基本现象。从功能论的角度透视 ,多元法律文化的互动表现为功能上的比较和竞争。互动法则是优胜劣汰 ,即功能好者、强者得势 ,功能差者、弱者淘汰。从解释学的角度透视 ,多元法律文化的互动表现为不同法律文化意义系统的互相解释、互相渗透、互相融合。互动的结果不是一方取代另一方 ,而是双方都被对方所改变 ,渐次达到互相融合。从冲突论的角度透视 ,法律文化的冲突不过是不同社会群体、阶级或阶层之间的社会冲突的一方面。一种法律文化在冲突中处于何种地位 ,取决于法律文化的倡导者在整个社会的冲突中处于何种地位  相似文献   

18.
以国家法与民间法的整合为视角,由于国家法与民间法的内在冲突、我国“二元整合”传统的历史惯性以及国家法内部的城乡二元结构等原因,长期以来,我国对法制资源的整合实行的是“二元整合”模式。这带来诸多方面的问题。对此,可借鉴大陆法系主要国家法国、德国、瑞士、日本等的经验,从实体互动、程序互补和文化互联三个方面对我国国家法和民间法进行“一元整合”。  相似文献   

19.
乡村家庭秩序是与"家"有关的元素之间相对稳定的结合关系和较为持久的互动模式。在传统农耕社会,乡村家庭组织和秩序模式持续稳定,形成了以"五伦"为核心的伦理结构,而以血缘为本位,以家国为伦理主体,宣扬差别与和谐共存的伦理逻辑是乡村家庭制度展开的依据。新中国成立70年来,在国家治政、市场运作与村民选择的多极力量影响下,乡村家庭伦理表现出前所未有的多元混合模式。随着传统家户制度的改变,当前乡村家庭结构呈现血缘依赖与工具理性并存的趋向,而衔接家国关系的"家共同体"不断分解,个体化行动在建立家国连续统中的作用突显。伴随着新型秩序的生产,乡村家庭仍面临不确定的未来。  相似文献   

20.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的行为冲突只是社会冲突的表面现象,而行为各方所依据的社会规范之间的冲突.以及由不同社会规范所保障的利益冲突才是纠纷发生的根本原因.正因为规范多元和利益多元,人们用以解决纠纷的相关途径和方法,均不过是在寻求不同规范之间、不同利益之间的协调与平衡.故而人们在社会纠纷解决中最终所能实现的也只是纠纷双方大致能够接受的结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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