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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就医疗侵权责任的因果关系,患方存在举证困难,但《侵权责任法》对此未有明文,将发展具体举证规则的任务留给了司法。两大法系对医疗侵权责任因果关系虽实行一般的证明责任分配规则,但通过司法创制了诸多减轻乃至倒置证明责任的方法。我国应当采行动态证明责任观,自诉讼的全过程来观察和解决患方的举证难,目前可以使用的重要工具是事案解明义务,并可引进疫学证明方法。  相似文献   

2.
在相当因果关系学说基础上,对医疗损害中因果关系的特点及多因模式进行了较为深入地分析,建议在认定因果关系的审判实践中,遵循相当性原因之充分考虑原则、过失不可替代因果关系之原则、丰富价值判断之承载原则和概率表示法之可行性操作原则。这些原则的适用,将有助于法官在审判实践中更公正、合理和准确地裁量医疗损害侵权责任。  相似文献   

3.
医疗侵权过错的证明困境及其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医疗侵权诉讼中,证明被告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存在很大的困难。根据原有的司法解释,我国对医疗侵权案件实行过错推定,即要求被告医疗机构对自己不存在医疗过错负证明责任。但《侵权责任法》改变了这种做法,改为原则上要求患者对医疗机构存有医疗过错承担证明责任。新规定不符合国际惯例,其实施可能会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目前,我国对医疗侵权宜继续实行过错推定制度,即对医疗过错实行证明责任倒置;待时机成熟时,建立医疗侵权无过错责4-2制度。  相似文献   

4.
2009年《侵权责任法》颁布实施后,共同危险行为、医疗侵权、物件侵权3种情形是否适用证明责任倒置?共同危险行为人承担证明责任对象单一因果关系,属于减轻或免除其责任事由,因此,共同危险行为中不存在适用证明责任倒置问题。医疗侵权纠纷中,不能笼统地说《侵权责任法》第58条属于对医方过错的证明责任倒置,但《民事证据规定》第4条关于医疗侵权因果关系证明责任倒置的规定仍应适用。建筑物等设施倒塌、妨碍通行物、地下设施的物件侵权责任不适用证明责任倒置。  相似文献   

5.
由于证明责任与提供证据责任容易混淆,如果不从证明责任的概念及分配原则上加以分析,就会陷入 误区。本文从证明责任的由来、证明责任的含义及分配原则等方面分析了我国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  相似文献   

6.
我国目前的证明责任倒置规则主要可以归纳为四类:第一,对于消极事实的倒置,主要集中在否认公司人格之诉和著作权侵权之诉当中;第二,对于积极事实的倒置,主要集中在专利侵权之诉和劳动争议当中;第三,对于过错事实的倒置,主要适用于侵权事实发生在被告掌控的场所和被告因为自己的获利行为使大众承受风险的情形;第四,对于因果关系的倒置,主要出现在环境污染和共同危险行为侵权之诉中.我国目前的证明责任倒置规则存在不足,在股东知情权诉讼、关联交易、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之诉当中,也应当适用证明责任的倒置.  相似文献   

7.
《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一章根据医疗损害责任的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归责原则,构建了一个以过错责任原则为基础,特殊情形下的过错推定以及无过错责任原则为补充的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体系,找到了综合受害患者、医疗机构和全体患者之间的利益关系的最佳平衡点,科学地处理了不同的利益关系.但是《侵权责任法》规定的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体系并不严谨,在规范设计和语言表述等方面也还存在一些问题,缺乏应有的逻辑性和严谨性,可能会影响《侵权责任法》的准确解释和正确适用,所以还需要进一步的规范和完善.  相似文献   

8.
《侵权责任法》的适用,使我国有关医疗侵权案件的举证责任有了很大变化,本文通过分析有关医疗事故侵权举证责任的相关规定,探讨医疗事故侵权举证责任倒置的合理性,研究举证责任倒置在新法施行后是否能够继续在司法实践中适用,探究《侵权责任法》对于举证责任作出改善的原因,并提出完善法律的一些可行性建议,以求更好地解决医疗纠纷中的侵权案件。  相似文献   

9.
2010年7月1日施行的《侵权责任法》中的医疗损害责任一章与既往的法律法规大有不同,该法实施后举证责任、因果关系与过失责任等一系列医疗损害中最常见的问题都需要重新认识。笔者就上述问题进行分析认为,只要医疗事故需要鉴定,举证责任倒置就存在。如果《侵权责任法》要求的是严格责任,则某些过错的确认,就不再需要确立因果关系。  相似文献   

10.
2010年7月1日施行的<侵权责任法>中的医疗损害责任一章与既往的法律法规大有不同,该法实施后举证责任、因果关系与过失责任等一系列医疗损害中最常见的问题都需要重新认识.笔者就上述问题进行分析认为,只要医疗事故需要鉴定,举证责任倒置就存在.如果<侵权责任法>要求的是严格责任,则某些过错的确认,就不再需要确立因果关系.  相似文献   

11.
近年来因医疗事故侵权纠纷而提起的民事诉讼,在当前司法工作中逐渐占据了较大的比重。与此同时,我国医疗卫生方面立法不断完善,已经形成了以《民法通则》《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主要框架的医疗卫生法律体系,从而有效地监督医疗机构,及时地处理医疗纠纷,并且最大限度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  相似文献   

12.
《民法典》第1232条在环境侵权领域引入了惩罚性赔偿制度,是民法适当承担生态环境公益保护功能的体现,亦是对十九大提出的建设美丽中国构想的法治回应。惩罚性赔偿制度肇始于英美法系,意在惩罚和遏制严重的侵权行为。在环境侵权领域引入该制度,可通过适当的利益倾斜,激发环境污染、生态破环案件中被侵权人的维权积极性,形成对环境危害行为的威慑,并成为生态环境危害行为公法规制手段之补充,表明我国在立法层面进行了更为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构建。但应当注意,结合我国此前惩罚性赔偿制度运行实效,以及该制度之固有属性而言,其在环境侵权领域之创设亦可能引发滥诉风险提升,对生产活动形成过分阻遏,以及同质性责任叠加等潜在负面效果。由此,应当对法条文本进行解读,厘清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责任之规范要素,将该条文中的"法律"做狭义理解,明确责任的构成要件以及"被侵权人"的具体意涵。同时,为防止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之负面效应,应当对该法条之司法适用予以适当规制。具体路径包括三个方面:在相关实施细则中对惩罚性赔偿金数额采用"固定金额+弹性金额"的立法模式,并结合既有领域的惩罚性赔偿司法适用之典型案例,尽量使个案中利益衡量标准趋于统一;将针对同一行为所设置的看似相对独立却在内核上具有同质性的责任进行整合,避免该制度与行政罚款、刑事罚金叠加适用而导致环境危害行为人之法律责任过重,违背"罚当其过"的秩序原理;在惩罚性赔偿责任适用的时间范围方面,司法机关须注意结合相关司法解释,并比照公法责任之"有利溯及"等原则,遵循"法律规则优先于法律原则"等理念,准确认定该责任适用之时间范围。  相似文献   

13.
浅论医疗纠纷精神损害赔偿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的医疗纠纷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经过缓慢发展 ,已经取得了令人鼓舞的进展 ,但是在立法与实践中仍然存在若干问题 ,需要澄清认识 ,加以合理解决  相似文献   

14.
举证责任的合理分配在民事侵权诉讼中能平衡诉讼双方的权利地位,一般举证责任分配原则难以契合环境侵权的特殊性。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在环境侵权诉讼中的适用有着平衡主体双方地位、降低证据采集难度,提高证据的效力等效果。但是我国目前立法与司法实践中关于环境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倒置仍有待完善。  相似文献   

15.
CCS技术通过捕获、运输和封存等技术手段,可以大规模地减少电厂及工业生产中CO2的排放量,是可以选择的减缓气候变化的有效措施.但其运行的各个阶段有可能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运输和储存中CO2的大量泄漏甚至会带来不可逆转的生态灾难.对CCS技术应用的环境侵权责任问题进行研究的目的是希望通过法律的调节,最大可能地降低CCS技术实施对环境的影响,以最低的社会成本实现CCS减缓气候变化的社会效用,这也是目前CCS相关法律问题中最复杂的方面.研究发现:在美国普通法中,法官需要平衡CCS减缓气候变化的公共利益以及由于CO2泄漏而遭受损失的当事人的个人利益.在中国现有法律体系内,如果CCS项目中CO2泄漏造成了环境污染,损害赔偿除去归责原则和举证责任的分配外,很多因素都充满变数、无法确定.一旦CO2泄漏事故发生,当事人通过侵权诉讼获得赔偿救济存在难度.  相似文献   

16.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由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医疗机构应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分析医疗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倒置制度;指出我国的举证责任倒置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7.
概述国外的"事实本身说明过失原则"、"表见证明"理论、"大概推定"原则,"妨碍证明"理论、"重大诊疗过失的举证责任转换"等方面,评析我国医患纠纷的举证责任分配.在我国目前医疗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分配应多样化,根据不同的情形,适应不同的原则和理论,实现公正、合理的分配.  相似文献   

18.
中国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体系是以过错原则为主导,以严格责任为补充的模式。该种模式尚存在一些缺陷。从经济学角度考察两种归责原则,确定立法倾向与价值,并提出调整侵权归责原则结构的构思与建议。  相似文献   

19.
在民事侵权诉讼中 ,侵权行为归责和举证责任分配是密切关联的两个基本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民事证据问题作了比较系统的司法解释 ,为公正而有效率地审理民事侵权案件提供了一定保证  相似文献   

20.
我国《合同法》第114条对违约金调整予以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亦作出了相应的司法解释。但是,对于如何判断违约金的不同性质、如何适用违约金的具体调整规则等,都未作出明确说明。这实际上给司法实务带来诸多不便。结合我国当前司法判决对违约金数额调整的认定,考察法院于司法判决中对违约金相关问题的态度与看法,对审判实务中涉及的裁量难题进行剖析,以期为违约金数额调整的研究与讨论提供新的视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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