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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明元帝与太武帝时期的太子监国制度,并非为了皇帝亲征所设置,而是皇帝在京师时设置的。明元帝时,皇帝离京出征时开始置留台,为统筹留台而发展为太子一人监国的制度。以往的研究有皇帝统军事,监国掌内政的说法,但在明元帝时期,重大决策交由皇帝裁断,监国也负担一部分军事任务,皇帝则握有内政上的最终决策权。太武帝时期,监国并未被授予军事权,与军事方面有关的镇也由皇帝亲自处理,皇帝与监国职权分明。皇帝的诏经由监国下达到全国各地,可见监国制度运作极为严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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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官吏考课制度是随着其政权的不断发展壮大、尤其是随着孝文帝改革的深入而逐步建立起来的。北魏原是与十六国后期其他少数民族割据政权并存的一个小国,其俗宽简,民不知禁,政治设施比较粗疏落后。但是,在封建化过程中,其历代统治者大都能积极吸收汉封建文化,尤其重视各项政治制度的建设,认识到自己原有的一套政治措施乃属“随时制作,非通世之长典。”因而能够不断加以改进。他们将对官吏的考课视作“国之恒典”,高度重视。正是在这一思想指导下,北魏考课制度由不够完备到比较完备,逐步建立了一套在整个魏晋南北朝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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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提供给宗室的经济补助称为亲恤,亲恤有恩礼戚属之意,是增强宗室内部凝聚的重要手段.北魏亲恤源自部落时代分配战利品的习俗,初始形态是生口的赏赐,神元帝的全体后裔无论亲疏远近皆可获得此项待遇.孝文帝太和中,随着宗室族制的改革,亲恤的范围被压缩至“当世五属”或“四庙子孙”之内,表现形式除宗王享有臣吏外,其他折换成绢帛谷粮等实物.亲恤范围的调整引发出服疏宗的不满,加速了宗室势力的分化.北魏亲恤为后世所沿袭,乃宋明宗禄制度的前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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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时期,都督诸州军事是当时国家实施的重要制度。这一制度在北魏国家对地方的控制中发挥了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因此,考察都督诸州军事制度实行的状况,对认识北魏在地方的统治和军事防卫特点都是必要的。本文拟对北魏都督诸州军事的设置特点、都督诸州军事的职掌及其与将军、侍中、散骑常侍、行台的关系诸问题作一些探讨,不当之处,敬请方家指正。一、都督诸州军事设置的时间及特点 (一)都督诸州军事始设的时间北魏王朝是道武帝拓拔NB06E于塞北创建的。在北魏王朝建立后,不断向塞南用兵,其国家控制的范围不断扩大。随着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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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元代高丽贡女制度的实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贡女制度是 1 3世纪前期到 1 4世纪中叶蒙元帝国同高丽王国之间重要的交往形式之一 ,它以制度化的方式 ,规定了蒙元帝国与高丽王国之间不平等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体现了蒙元帝国对高丽王国的政治控制、民族压迫和人口掠夺等政策 ,是双方宗属关系的典型体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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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高丽贡女制度与其政治文化背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作为特定历史时期、特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特定的社会文化现象,高丽贡女制度从本质上说是一种国家政治行为。在北方游牧民族传统习俗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婚姻文化价值观,既是蒙古贵族采用贡女制度来体现蒙元帝国对高丽王国控制的重要原因,又是该制度在元代得以不断发展的主要动力源;蒙古族的女性观念为大量纳娶、使用高丽女性提供了心理基础;高丽贡女制度的存续,既是蒙元政治、军事强权的产物,也体现出蒙古贵族对高丽民族文化的认同。高丽文化观念中的"事大"思想,是高丽贡女制度得以推行并发展的内部条件;高丽女性的文化与人格魅力,是高丽女风行于元朝的必要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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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前期,实行虚封爵制,其中王爵是最高等级的爵位.当时国家使受封诸王的后世可以继承王爵.然而,由于对异姓诸王爵位实行降爵继承以及诸王犯罪夺爵和无后嗣继承,因此,并非国家所封的所有王爵都能够为后世继承.北魏国家对为后世继承的王爵实行了嫡长子与非嫡长子继承并行的措施,保证了王爵传承的稳定.同时,还实行了一些特殊继承做法,如过继、复爵、绍封.但这些做法只是对王爵正常继承制的补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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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实行比较完备的将军号制度,对将军号的授予存在两种方式,即正式授予方式与"假"授方式。北魏开始"假"授将军号,在明元帝时期。"假"将军号是一种摄代军号,具有明显的临时性,主要作为征讨军统帅和将领的象征。国家授予将军号,可以将"假"授将军号与正式将军号相互比照,两个将军号具有相互照应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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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北魏均田制度与三长制度北魏均田制度,今为便于研究,抄录全文如次:“太和九年,下诏均给天下民田。诸男夫十五以上,受露田四十亩,妇人二十亩,奴婢依良。丁牛一头,受田三十亩,限四牛。所授之田,率倍之。三易之田,再倍之,以供耕作及还授之盈缩。诸民年及课则受田,老免及身没则迁田。奴婢牛,随有无以还受。诸桑田,不在还受之限,但通人倍田分。于分虽盈,没则迁田,不得以充露田之数。不足者,以露田充倍。诸初受田者,男夫一人,给田二十亩,课莳余种桑五十树,枣五株,榆三根。非桑之土,夫给一亩,依法课莳榆枣。奴各依良,限三年种毕。夺其不毕之地。于桑榆地分,杂莳余果,及多种桑榆者不禁。诸应还之田,不得种桑榆枣果,种者以违令论。地人还分。诸桑田皆为世业,身终不还,恒从见口。有盈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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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羽真有羽真号、羽真姓氏和羽真侯国三义。三义之间存在关联。学界以羽真第一义为官职或爵称,并不准确。羽真号的合理表述应当是鲜卑拓跋使用的"类官号",内部存在一般羽真、大羽真、内行羽真和内大羽真的分别;其最初功能是分定以血缘为纽带的统治集团内部及与内入诸姓、四方诸姓之间的权力等级边界。道武时羽真号已有大羽真、内行羽真、内大羽真三职的分别:获赐大羽真的原因主要是世领部落,率部归魏及有捍边之功,当类领民酋长;内行羽真可能是针对帝室十姓;内大羽真当是给予昭成皇帝嫡系子孙。以太武帝统一华北为转折点,稳定下来的北魏政权开始收紧对于大羽真等三者的授予,一般羽真大量出现,并因适应权力来源由贵族转向皇帝的大势,而更多地被应用,太武以后诸帝开始将一般羽真号授予汉人,以削弱贵族政治,确保政权由宗王政治向皇权政治的过渡,孝文帝时的羽真号更多地成为一种得到皇权认可、可以进入核心统治圈的身份标识。而在拟制血缘的皇权政治中羽真号逐渐失其意义,以孝文改制、河阴之变为两临界点,在人为制造的历史真空与异质载体历史书写的熏染、挤压下以"理性"的方式被选择性遗忘,出现中古时期鲜明可见的结构性失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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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跋鲜卑与柔然之间的各种交往是公元4世纪后期到公元6世纪初期北方地区民族关系的主要内容,北魏北边防务措施也主要是针对柔然展开的.与以往中原政权的北边防务相比较,北魏的北边防务具有特殊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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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万盈 《洛阳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17-21
自耕农的贫困始终是困扰北魏政权的重要问题。北魏自耕农来源的多元化与致贫因素的复杂化使得北魏自耕农负担不断加重。北魏自耕农的贫困与贫富差距严重的主要原因在于北魏制度设计的缺陷。北魏政权为防止自耕农贫困而采取的赋税蠲免、灾伤赈济以及税率调控等措施仅是头痛医头之举,并未从制度上解决根本问题,因此也无法从根本上缓解自耕农的贫困。这最终导致了北魏的衰亡。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