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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文章描述了科研不端行为涉及的法律规制问题,分析了我国现有的行政法、民法和刑法对科研不端行为规制的状况,认为当前我国对科研不端行为的刑法规制不是缺乏相应的法律规定,而是缺乏意识和行动。文章指出,对于遏制严重的科研不端行为,重要的不是新增法律条款,而是在于立即采取必要的行动。  相似文献   

2.
刑法解释是刑法适用的基本途径,司法实践中法官运用刑法解释把抽象的法律规范应用于具体的案件,故法官是刑法解释当然的主体.但法官的刑法解释权不是任意的,应当对其进行规制.具体来讲,应从内外两个方面来规制法官的刑法解释权:外在规制是通过罪刑法定原则和遵循先例原则来实现;内在规制是通过树立法官对法律的信仰和法官对法律文本的尊重来实现.  相似文献   

3.
刑法解释是刑法适用的基本途径,而司法实践中是法官把抽象的法律规范应用于具体的案件,故法官是刑法解释当然的主体。笔者认为应从外在和内在两个方面来规制法官的刑法解释权:外在规制是通过罪刑法定原则和遵循先例原则来实现,内在规制是通过树立法官对法律的信仰和法官对法律文本的尊重来实现。  相似文献   

4.
网络技术的不断进步带来一系列负面问题,如网络造谣的兴起并愈演愈烈,它不仅攻击特定个人,还攻击国家政府机关,给社会秩序带来了不利影响。针对当前的网络造谣行为,民法、行政法已不足以应对,需要通过刑法予以规制。而刑法所规制的传统网络犯罪只是应对关于计算机信息系统之类的犯罪,对于网络造谣不能有效解决。需要通过立法和司法解释的进一步完善来应对网络造谣问题,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相似文献   

5.
刑法与民法在规范目的、调整手段等方面迥异,但不能简单地将两者对立化,刑法与民法的关系体现在两者"分"合"的理解上."分"是两者所调整的行为在社会危害性上的区分,"合"是两者对致害事件的规制互相补充、互相影响,两者对致害事件的处理不可或缺.刑法规制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而危害不大的行为则交由民法调整,且随着社会认知的变化而改变,刑法与民法的界分也应随之做动态调整.在对待刑法与民法的关系上,既要警惕刑法优先适用的思维,遵守刑法的谦抑性,也应注意不能以民事判断代替刑事判断,更应分别运用民法规范和刑法规范对行为进行定性.  相似文献   

6.
如何理解《合同法》第 5 1条 ,是合同法颁行后民法学界讨论最多的问题之一。学者之间的不同见解乃因所持解释前设不同 ,即对无权处分制度是通过债权行为 ,还是通过物权行为进行规制有不同立场。通过利益调和功能的比较 ,以及债权行为无效导致法律体系解释困境的说明 ,可以认为无论债权行为规制形式的具体方案如何设计都难以达成妥当结果。债权行为不因欠缺处分权而确定有效不会过度保护买受人 ,能够达成最佳制度效果。因而 ,物权行为规制形式具有合理性。鉴于我国现行法并不认可处分行为独立性 ,所以不宜认为无权处分行为包括债权行为的履行行为。在我国现行法背景下《合同法》第 5 1条仅调整无需履行而直接发生权利变动效果的合同关系 ,具体类型主要为一般动产抵押合同与质押合同 ,适用机会极其有限。  相似文献   

7.
民事政策是法官在民事案件中进行利益衡量的重要参考依据,民法适用解释中的政策介入有利于提升法律的动态性,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政策介入民法适用解释可以实现法律思想和法官造法,能够规范公权力机关为公共目的而实施的私法行为;政策在民法适用解释中发挥作用必须受到实体和程序规则的双重规制。  相似文献   

8.
隐秘摄录行为是公众知情权、社会舆论监督、新闻自由的一种权利表现形式,是个体自由价值的体现,在一定程度上包含了公共利益的诉求。隐秘摄录行为虽具有一定的合法性基础,但也极有可能引发侵犯公民隐私的权利冲突。隐秘摄录行为可能引发宪法、行政法、刑法与民法范畴的权利冲突,我国相关法律虽对其进行了规制,但规制力度不大,且我国尚无禁止性法律规范约束隐秘摄录。建议遵循宪法原则指导法律规范,以宪法为上位统筹协调各部门法关于隐秘摄录行为的规定,同时,寻求宪法解释,以消解隐秘摄录行为引发的权利冲突。  相似文献   

9.
法律解释是对法律规则的应有含义进行解读,其目的是为了正确地理解和适用法律。实质解释作为一种刑法解释方法,是一种追寻立法原意的、具有正当性的解释方法。实质解释以法益保护的正当性为依据,其不仅仅从刑法条文的文字进行解释,而且以条文背后的法律精神为依据进行解释,从而确定刑法规制的合理范围。通过对实质解释概念、存在的必要性等问题的研究,可知实质解释是进行刑法解释必不可少的一种方法,它是一种能动的、合理的刑法解释方法。  相似文献   

10.
个人信息立法最早从刑法领域展开,刑法先于民法、行政法的立法节奏极易引发保护体系的不协调,《个人信息保护法》出台后,行刑衔接问题逐渐凸显。一方面,刑法规制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类型有限,仅依靠法律解释难以实现保护范围的扩张;另一方面,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作为行政犯,前置法作出的违法性评价对定罪有着重要影响,不当引用前置法极易导致刑事保护范围的非理性扩张。对此,可在明确刑事犯罪与行政违法边界的前提下,将刑事法调整范围扩张至所有信息处理行为,尽量实现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规制范围的全面。同时,通过明示法规法保护目的的方式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划定合理的边界,避免处罚范围的不当扩张,实现合理的限缩并指引司法适用。  相似文献   

11.
受教育权是公民的基本人权和基本自由,是一个国家公民的宪法权利,国家是保障公民受教育权实现的义务主体,这是国际法有关受教育权立法的基本精神。而我国现行宪法对受教育权性质的规定则持权利与义务的统一观,其表述存在着语义与逻辑上的固有缺陷,其立法精神也与国际法不符,不利于我国公民受教育权利的实现,因而有必要对我国公民受教育权的法律基础进行重新审视,以便对现行宪法和法律法规做进一步的修改,使公民的受教育权利能够得到更好的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12.
宪法能否在私法领域中适用,是讨论宪法和民事诉讼法的关系时一个不可回避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它直接关系到我国民事审判权的作用范围。在西方国家,关于宪法在私法领域的适用,主要存在“直接效力说”、“间接效力说”、“国家类似说”等理论。我国直接依据宪法判案尚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但是通过借鉴民法上的诉因寄生理论,可以对那些在民商事实体法律中尚未予以具体化的宪法基本权利起到保护作用。当然,最根本的措施是建立违宪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13.
1997年侵犯商业秘密罪确立以来,司法实践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在侵犯商业秘密罪之立法与实践上,存在着刑民纠葛的混沌及困惑局面,其症结在于商业秘密保护中存在着刑民之交叉。在当前的新形势下,必须从实体法上厘清刑民保护的界域,从程序法上协调刑民保护的关系,才能更好地实现保护商业秘密之目的。  相似文献   

14.
不法原因给付涉及民法总则、物权法和债权法等各项民法制度.基于不法原因而为给付的情形在现实生活中亦极为普遍,对此一情形的调整现行法主要从刑事和行政的角度进行,而民法对此类问题却"束手旁观".这是私法弱化而公法强化的一种非正常现象.  相似文献   

15.
由于缺乏完善的民间融资法律体系,民间融资参与人面临着遭遇经济犯罪、因意思自治受限导致合同无效、获利不受法律保护、刑事优先程序导致民事救济受阻等诸多法律风险。防范上述风险,必须使民间融资活动在现行法律框架内"不违法",即保证融资主体适格、融资活动非涉众、融资方式非公开、资金使用特定及主体的融资意愿真实。  相似文献   

16.
关于中国古代法律,"诸法合体,民刑不分"的习惯说法并不妥当,它意味着诸法都有,没有分开而已;民法之说则似是而非,模糊了民法与刑法的区别,也模糊了古今与中西法律的基本区别.在中国古代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法律作为维护家天下统治秩序的工具,核心是一个"刑"字,是泛化的刑罚.它无所谓民事与刑事的区分,只有事之大小、刑之轻重,故与民法无关,也不等同于刑法,勉强可视为一种片面的刑法.实际上,中国古代社会无从产生民法,民间社会关系与纠纷概由律及礼、俗调节.  相似文献   

17.
功利主义作为一种哲学思想在西方学术界占有崇高的地位。利用功利主义的方法论和价值观,可以为民法总论的研究提供两个新的思路:一方面,有利于对民法基本问题,如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性质、民法的基本原则等的解析,另一方面,有利于对法律行为、权利行使和时效问题的解析。当然,功利主义虽然是民事立法与司法中必须考量的重要因素,但它始终不能代替具体的民法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18.
民事权利能力制度起源于罗马法中的人格制度,是现代民法主体制度的组成部分.自民事权利能力的缘起、设计目的并结合我国关于自然人和法人权利能力现行规定之缺漏及歧义考量,在人权保护日益完善之当今,权利能力制度的社会基础已经丧失.民事权利能力制度的存在与其说是实现其传统功能,不如说是长期适用该制度惯性的延续.现代民法均自民事主体诞生或成立起便赋予民事权利能力,不具有者已不复存在.从法律实效性出发,应该废除民事权利能力制度.  相似文献   

19.
优先权制度是民法中一种具有独特作用的制度,其起源于罗马法,后来的法国民法、日本民法、瑞士民法等,都对优先权制度加以继承和发展。在我国构建民法体系的过程中优先权制度应当占有一席之地,并发挥其应有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20.
试论中国公民环境权的法律保护及立法建议   总被引:4,自引:4,他引:0  
公民环境权理论自产生以来便在世界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作为一项新型的基本人权,公民环境权已为世界许多国家所接受和认可。但目前在中国,宪法、环境法、民法等部门法均没有明确确认公民环境权,造成对公民环境权的保护不力。在立法中明确确认公民环境权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应当以可持续发展理论为指导,在宪法中规定公民环境权,并在民法中具体规定公民环境权的基本内容;修改环境法,完善公民环境权的实现方式和救济途径,从而加强对公民环境权的保护力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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