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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2000年1月,林某进入A公司工作。2005年9月,林某被B公司派到C公司工作。2009年2月底,林某被B公司派到D公司工作。当年3月底,D公司与林某及其他员工签订用工协议一份,由D公司保存。协议主要规定了用工期限为1年、林某的岗位为柜台营业主管,但未对林某的劳动报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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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旅行社因拖欠工资、加班费等被员工提起劳动仲裁,仲裁委作出终局裁决,该旅行社不服仲裁向深圳中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法院审查认为,由于终局仲裁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此用人单位不得再提起诉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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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刘某等31人因为加班费问题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并诉至法院。在法院审理该劳动争议案件期间,用人单位向法院提交了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的一份《行政许可决定书》,该决定书对用人单位12个岗位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准许。起诉人刘某等31人均为上述1 2个岗位中的员工,而事实上用人单位实行的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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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某于2099年4月与某工程公司签订两年期限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孟某工作岗位为送电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工作时间每天3小时至12小时不等。2010年8月孟某辞职并离开该工程公司,之后便以工作期间没有休过一个休息日,有时连续工作12小时为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该工程公司支付其延长工作时间加班费、休息日以及法定节假日加班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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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初,《史上最黑马农民工疯狂的合法维权》等一系列网文先后出现在各大网站论坛上。文章署名为黄伟木,讲述了作者自己卧底制衣厂,用半年时间搜集证据再举报厂家的经历。文章称,该制衣厂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不为员工购买社保,工资水平达不到最低标准,安排员工超时加班并不依法支付加班费。2008年9月1日,黄伟木前往广州市番禺区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向该制衣厂索赔差额工资、差额加班费、超时加班赔偿、社保赔偿等共计55334元,而之前他只拿到了4个月工资共计4203卧底农民工黄伟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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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不少上班族都会面临加班的工作常态,炎炎夏日更有不少员工为了蹭空调"自愿"加班、值班.这样的自愿加班能否领到加班费?单位应该给值班人员付加班费吗?
我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除了单位安排的加班,不少员工还会自愿加班甚至还有集体加班的传统.据了解,一些单位为了避免支付加班费,往往声称加班是值班.虽然两者都是为用人单位提供了额外劳动,但是性质不同.在原岗位上,具有生产经营任务的是加班,反之则是值班.因此,根据单位的安排进行值班的,劳动者不能主张加班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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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是中华民族集祈年、庆贺、娱乐为一体的最隆重的传统佳节。在这辞旧迎新之际,有的单位因为生产经营任务紧或者岗位特殊而需要安排职工坚守岗位;有的单位出于体恤职工或因生产处于淡季等原因而决定提前放假或延后上班。那么,可以补休方式代替支付春节加班费吗?春节慰问红包可以冲抵加班费吗?提前放假可以扣发工资吗?劳动者在其劳动报酬权被侵犯时又该如何维权呢?能不能以补休方式代替支付春节加班费?【案例】小魏是某制衣公司的员工。2019年春节前夕,老板说要赶一批急活,让小魏与几位同事留下来加班。小魏与几位同事年初一至初三连续加班3天,把活做了出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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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6月25日,某信息公司邀请林某担任该公司下属广告公司总经理,广告公司为信息公司子公司,独立法人。同年7月1日,林某与广告公司正式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林某月薪人民币2万元。并约定如下条款:基于业务的变化或林某的能力及表现,公司可以改变其岗位;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用人单位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林某在离开公司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单独或与他人联合从事与公司存在竞争的活动。该合同还约定,一方违约,另一方在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仍可要求违约方按合同义务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2001年2月13日,广告公司向林某发出《解除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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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申诉人张某于2006年5月到被诉人某配件加工厂工作,岗位是钳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期为两年,至2008年5月止。张某的工资每月1200元。2007年10月至12月间,由于加工厂订单较多,用人单位安排张某及其他员工休息日加班,两个月共计加班10天。双方因加班费发生纠纷,申诉人于2008年3月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庭审中,双方对张某加班的事实均予以认可。被诉人认为,在2008年1月至2月间对加班员工均安排了补休,其他员工都已休完,而张某不同意补休,用人单位的义务已经完成,所以不应支付张某加班费。仲裁委经审理认为,用人单位已安排张某补休,应免除其支付加班费的义务,遂驳回张某要求支付加班费的仲裁请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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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林某是一家公司的合同制职工。因公司效益不好,加上朋友相邀,林某于2007年2月1日与公司达成了停薪留职、自谋职业协议,约定期间为三年,期满后回公司上班。三个月前,林某在经商押运货物途中因交通事故死亡。其妻认为,林某虽然不在公司工作,但是没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还属于公司职工,要求公司承担林某非因工死亡的义务。而公司认为林某已经不在单位工作,并属于自己经商死亡,与公司无实际劳动关系,拒绝承担责任。双方为此僵持不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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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蔡某是一家国有公司的内退人员,公司每月发工资1200元,并为其缴纳社保费。2014年8月4日,蔡某应聘进入一家物业公司从事维修工作,但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由于工作性质,蔡某经常加班加点,但公司每月只发给蔡某工资1050元。到11月份时,蔡某得知本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是1260元,于是找到公司领导,要求依法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和补发加班费,而公司以其是劳务用工为由予以拒绝。同年11月7日,蔡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物业公司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依法支付加班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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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而言之,裁员是指用人单位集中辞退富余人员的行为.虽然大多数用人单位是因为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濒临破产等被迫为之,但员工并非只有无奈接受或任凭权益受损,而是照样有权说道说道.
无事先说明方案,被裁有权说"不"
[案例]:祝福秀等27名员工所在公司由于经营不善等原因,导致一年来出现连续亏损.2016年3月底,公司为扭转局面,决定调整经营方向,并裁减祝福秀等27名员工.为迅速落到实处,于是乎,公司在没有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裁员方案并听取工会或职工意见,也没有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的情况下,一夜之间便突然宣布了裁员结果,并让全体被裁员工领取当月工资后立马走人.而祝福秀等觉得公司仍大有前途,希望能够留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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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情简介2011年5月,李某与某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务派遣合同,在同年9月被派遣至一家餐饮企业甲公司做服务员。李某在该公司工作期间态度积极,认真完成各项工作,给公司做出了很好的业绩。由于公司对薪酬福利实行隐私化管理,李某一直不知道公司其他员工的工资水平。但在2012年春节期间,李某在与作为同岗位正式员工陆某的私下聚会时,了解到自己的月工资比对方约低了2300元。李某认为,自己的工作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