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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制度已进入全面推进阶段。通过分析和实践考察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制度的价值功能,文章发现该制度主要面临着文书公开不及时、当事人隐私权保护不足、文书质量不高以及裁判文书获取不便利等问题。文章指出应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扩大隐名范围、提高法官的裁判文书说理能力,改进裁判文书公布平台,建立互动窗口,完善问责机制。  相似文献   

2.
在现代司法体系中,法官占据着极为重要的地位。法官作为一个中立者和裁定者需厘清事实、引导程序、得出裁定,最终形成裁判文书。裁判文书不是一纸空文,其要义便是将法理与情理说清讲明。文书说理是法官无可推卸的司法责任,然而,就目前的事实情况而言,法官的文书说理并没有做到这一点。本篇论文通过对法官职业与文书说理的联系进行阐释,进而分析文书说理的现实困境及其产生原因,展现当代司法推进对法官职业的要求。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裁判文书的改革也备受关注,学者和公众呼吁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提高裁判文书的透明度,为此,有人主张把英美法系国家在判决中列出不同裁判意见的做法引入中国。移植一项制度并不难,关键是移植后,这项制度是否能够在中国的司法土壤中生根发芽。笔者认为,目前,将英美法系国家在判决中列出不同裁判意见的做法引入中国并不适宜。因为至少有三个方面制约着法官产生不同意见。产生不同意见尚且困难,何谈写入?  相似文献   

4.
苏和生 《晋阳学刊》2022,(1):124-138
家事裁判文书是家事司法中看得见的正义,在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及裁判文书说理改革的双重推动下,家事裁判文书说理的重要性更为凸显。在理论维度,家事纠纷内含身份性、公益性、伦理性、隐私性等复杂因素,这使得家事裁判文书说理的特征和功能与普通民事裁判文书存在显著差异。其特征主要表现为:说理需考量家事案件的特性、平衡家事私益和公益之保护、关注家庭人际关系的持续性和面向未来性。家事裁判文书说理的特殊功能是家事人际关系调整功能,其更为强调"诊断、修复、治愈"当事人及利益关系人之间的情感纠葛。在实践维度改革背景下,说理实践中取得了较多积极成效,但与此同时,家事裁判文书说理仍然遭遇诸多现实困境。据此,为巩固家事裁判文书说理的正当性基础,真正意义上地实现家事司法正义之实体化和可接触化,应当从深化改革之维度探寻出路,即需从说理内容、说理论证、说理表达三个层面来探析优化家事裁判文书说理的理性对策。  相似文献   

5.
文章考察了中国裁判文书网上采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裁判文书说理的裁判文书所存在的问题,进而分析了出现问题的原因和将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说理的必要性,最后依据价值哲学和司法规律论述了核心价值观应如何融入裁判文书说理,包括:原则上只应用于补充论证部分,精准把握价值要素,注意层次,加强对疑难案件的运用。  相似文献   

6.
判决书说理问题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法官应当在判决书中说理,这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需要,既有助于化解矛盾,稳定社会秩序,又有助于提高法官素质。目前法院的判决书主要存在说理不充分,缺乏针对性,缺乏逻辑性,欠缺程序性说理等问题。法官在判决书中不说理的原因大致有:法官素质不高,没有能力说理;法官枉法裁判,不敢进行说理;缺乏督促措施,法官不愿下功夫说理;现行司法制度的原因。法官应当围绕事实的认定和法律的适用说理;判决书说理应当具有逻辑性,富有针对性;既要依法说理,又要依情说理,增强判决书的亲和力;重视法律方法的学习与运用;可以采纳新的说理方式。  相似文献   

7.
对于判例效力的研究,通常有说服力和拘束力之分,我国目前的指导性案例的效力,体现为一种独立的制度性"参照力"。受规范出发型裁判思维的影响,我国指导性案例具有参照效力的内容限于"裁判要点",并且多表现为裁判规则的提炼,但不能作为裁判规则加以引用,仅能作为裁判理由。指导性案例参照效力的有效发挥需要制度性和技术性机制的完善,包括法官激励与权利保障制度、当事人权利保障与律师责任制度、裁判文书说理技术、法律适用技术等。未来指导性案例向司法判例制度的发展,需要更多深入而有说服力的论证。  相似文献   

8.
伴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和世界经济一体化发展,我国裁判文书反映出的一系列问题已为众人所关注,社会所关心。究其原因,其中既有裁判文书撰写的自身的问题,也有中国本身的社会因素,同时,制约欧陆法官判决书写作的一系列制度因素在中国司法制度中也存在。为此,改革我国的裁判文书已是势在必行。在改进裁判文书写作问题上,应增强裁判的说理性,强化对证据的分析、认证,强化对事实的叙述。  相似文献   

9.
法律自身的抽象性、模糊性为法官滥用刑事自由裁量权提供了空间,法官的良知及其法律知识水平的提高则对其滥用刑事自由裁量权具有阻却作用.基于此,应当进一步严谨刑事立法和司法解释,缩小法官滥用自由裁量权的法律空间;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限制刑事判决的恣意性;强化检察机关和社会对法官行使刑事自由裁量权的监督,完善法官选拔、任免制度,促使法官自觉提高个人修养和综合素质,准确、公平、公正地适用法律.  相似文献   

10.
目前民事裁判文书不注重说理,无说服力的现象仍比较突出,既损害了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也影响了公正司法。文章就如何增强民事裁判文书的透明性和理由论述的充分性提出建议,以期有助于增强当前民事裁判文书的透明性与公信力。  相似文献   

11.
民事裁判文书的功能与风格   总被引:26,自引:0,他引:26  
裁判文书的内容首先由诉讼标的和诉讼客体所确定的“裁判事项”决定 ,一审、二审和再审裁判文书应体现不同程序功能设置和裁判事项的差异。裁判文书的繁简、长短应符合当事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诉讼目的并应允许当事人参与决定 ;直接影响当事人实体权利实现的裁定书也应说明理由。证明“正当性”的主要对象是当事人和社会公众而不仅仅是行使审判监督权的机构或个人 ,因而目前实现这一功能的“审理 /结报告”制度应让位于裁判文书的“裁判理由” ;目前审判委员会以审判组织的名义行使权力 ,作为实际裁判者的委员至少应在裁判文书上公开署名 ;但公开法庭的不同意见在目前未必有利于维护法官独立和司法公正。以裁判文书公开承认法官在适用法律方面的自由裁量权并说明理由 ,有助于在证明司法行为正当性的同时 ,公开对影响民事行为有效性的行政规范进行合法性评价 ,从而推动确立司法审查权的进程。  相似文献   

12.
司法公开是司法文明的重要标志,裁判文书网络公开是司法公开的重要内容。裁判文书网络公开对于探索案例指导制度、构建法律职业化与法律共同体、强化司法权威、完善公民教育、推动社会诚信,以及促进法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等都具有积极意义。目前,裁判文书上网率不高、公布时间过短、追责与监督机制不完善、配套制度不健全等直接影响着裁判文书网络公开制度的功能实现。通过多渠道提高裁判文书上网率、分层次有区别公开、建立多元追责与监督机制、尝试公开反馈机制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将在现有制度环境中最大程度地推动裁判文书网络公开的普及与完善。  相似文献   

13.
蔡琳 《兰州学刊》2008,(12):103-106
法官如何说理是很重要的问题。法官如何说理、说什么理反映了法官对于司法职能的自我理解和法律认识。文章分析了法官在一个人身损害赔偿判决书中的论证策略,其中法官将说服普通民众和机械适用法律作为目标,同时预设了法律的正当性,将法律看成一个脱离的社会知识和道德直觉的绝缘体。为了裁判的正当性,法官应具有完备的知识体系。  相似文献   

14.
余韬 《学术探索》2014,(8):31-36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是处理不同效力层级法律规范冲突的基本规则。然而,行政审判中法官总体上对冲突规范的适用选择抱有明显的回避倾向。事实上,在现有法律框架下,法官有充足的理论和制度空间进行法律适用选择,排除与上位法相冲突的规范在个案裁判中的适用。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应当充分树立起职权自信,努力排除各种障碍的干扰,在遵守相关原则要求的情况下,准确判断、合理选择,并在裁判文书中予以充分、妥善地表达。  相似文献   

15.
案例指导制度在本质上是一种法律适用机制,其主旨在于统一法律适用,指导性体现在判决理由的说明,优势在于其实务性和开放性。案例指导制度很好地克服了抽象司法解释的诸多不足,是对具体法律适用解释价值的体现和认可。该制度对于提高裁判文书的论证说理性和法官解释法律的能力有着操作层面的意义。  相似文献   

16.
运用逻辑、社会、规范等方式考察中国司法裁判说理中的法律论证问题,分析法律论证的构造对裁判说理的影响,提出在中国司法裁判说理中法律论证制度建设的目标设定及规范要求。  相似文献   

17.
当前中国法治进程并非一帆风顺,司法权威在社会转型期间受到了挑战和质疑,并有被娱乐化的倾向,这源于司法无法满足民众的需求。法院如果想在树立司法权威方面取得实质效果,必须从现实主义路径出发:一是提高法官业务能力和品德素质,二是裁判文书应传导人性理念,三是合理应对网络民意,四是裁判文书有效执行。概言之,法院做好本职工作是司法权威树立的前提。  相似文献   

18.
近年来,随着审判方式改革的深入,民事裁判文书的改革问题也引起了公众传媒的广泛关注。人民法院在对民事裁判文书进行改革的过程中,必然会涉及到民事判决书的改革。人民法院目前使用的民事判决书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首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增强民事判决书的透明度和说理作用。  相似文献   

19.
法官裁判说理时需要辨别推定和法律推理的概念和适用方法。推定中的基础事实与假定事实之间是一种常态联系,并不像法律推理一样注重逻辑性,不能由法官随意确立这种关系,应由立法机关基于政策性考虑来设定。因此,法官在实践中应当慎用事实推定。  相似文献   

20.
在回应疑案判决中的司法虚饰问题时,直觉裁判论认为裁判的主导性因素,是法官的直觉和预感;法官是从直觉结论出发罗织法律依据,而不是从一般规范推导出判决结果。直觉论缺少思维坐标,忽略了规范和事实在法律思维中的规定性地位。法感裁判论克服了上述缺陷,描绘了一个法感持续往返于规范和事实之间的结论导出过程。法感裁判论为法官断案提供了一种指导和制约,并设定了判决说理的范围、要素和目标,因而更符合法律思维和裁判事业的现实及理想形态。相关研究说明,在一份不附判决理由或理由不充分的疑案判决书中,是无法鉴别判决结论究竟是法律适用的结果,是法官直觉的产物,抑或仅仅是法官的一个谎言,这是法律界要正视的一个司法病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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