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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09 毫秒
1.
家庭暴力概念中对主体范围及其行为类型的界定,体现了立法者对家庭暴力的认识、定位以及对受害者的保护范围及保护力度。国际社会对于家庭暴力主要有限定性规定、扩大性规定、延展性规定三种立法例。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对家庭暴力概念中的主体范围及其行为类型的规定偏于狭窄,应适当扩大。对我国家庭暴力概念的界定不仅应以现行的法律法规为依据,考虑中国国情,而且还要顺应社会的发展变化,充分借鉴国外反家庭暴力的立法经验。  相似文献   

2.
目前我国社会生活中存在的家庭暴力问题已愈来愈严重,但是由于传统原因相关法律法规却未对家庭暴力作出有效规制,尤其是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的救济措施规定寥寥.因此,我国有必要借鉴台湾地区立法例将英美国家中普遍存在之民事保护令制度引入立法,从而强化对家庭暴力受害人之保护.本文着重介绍了英美国家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立法对民事保护令制度之规定并检讨了我国引进该制度之必要性以及可行性,以期对我国立法与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3.
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需要以新的思路加以多管齐下,综合治理。首先要进一步完善立法,制定一部专门的《家庭暴力防治法》,扩大家庭暴力及其保护对象的范围,明确家庭暴力的救助机构、救助方式、救助程序、制裁机构和法律责任等内容;其次要进一步明确公安、司法机关、政府各有关部门以及社会组织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方面的职责,强化“司法介入”力度,建立系统的社会救助制度,以形成各方面联手合作,相互配合的有效机制。  相似文献   

4.
齐云峰 《宿州学院学报》2004,19(2):29-31,72
文章论证了制定专门的反家庭暴力法必要性、可行性,指出反家庭暴力法的地位、立法目的、立法依据、适用 范围、基本原则以及反家庭暴力法应有的内容,为制定反家庭暴力法提出了一些可行性的建议。  相似文献   

5.
在当代社会,家庭暴力作为一种较为普遍的社会现象,已成为影响我国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问题。抑制家庭暴力,必须用法律手段来惩治施暴者、保护受害者。然而,目前我国家庭暴力法律救济机制却还存在很多不足,主要有:法律规定不够完善、执法机构职责不够明确、提供法律援助依据不足等。针对我国家庭暴力法律救济机制的现状,需要进一步从立法、执法、法律援助等方面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6.
制定反家庭暴力法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文章在论证制定专门的反家庭暴力法必要性、可行性的基础上,重点思考了反家庭暴力法的地位、立法目的、立法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以及反家庭暴力法应有的基本内容,为制定反家庭暴力法提出了一些创新性、务实性的建议。  相似文献   

7.
家庭暴力的内涵是反家庭暴力立法必须解决的问题。由于各国国情、社会意识形态以及学者价值观的不同,对家庭暴力的概念,往往从不同角度,根据不同标准,以各自的价值取向进行界定,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如果单纯在概念上纠缠,并希望寻求一个包罗万象的"万能"概念,不仅不切合实际,而且容易误入歧途。只有对家庭暴力进行类型化分析,才能了解不同类型家庭暴力之内涵,并为反家庭暴力立法提供新的路径。我国反家庭暴力立法不能照搬其他国家的立法模式,应当根据自己的国情界定家庭暴力的内涵。  相似文献   

8.
在文献研究和对项目县进行访谈的基础上认为,妇女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性别不平等的社会观念是引发家庭暴力的根本原因.家庭暴力的预防和制止一直缺乏行之有效的解决途径,除了倡导性别平等的社会观念以外,目前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当务之急是建立、完善和协调相关法律法规,加快立法进程,以及加快多部门多层次的协调与合作.此外,妇女的参与对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有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9.
国务院法制办就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是我国反家庭暴力立法史上的里程碑,是公权力干预家庭暴力的创新性立法实践。征求意见稿有诸多亮点,同时在界定公权力干预家庭暴力的范围和强度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需要改进:应当扩大受害者的保护范围,扩展家庭暴力的客观表现形式;应当明确家庭暴力案件、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可以独立提起诉讼,以便加大家庭暴力的司法干预力度;应进一步完善强制报告制度,增加强制带离、强制矫治、强制教育、代为告诉等制度,以增强反家庭暴力手段的有效性;应当进一步完善家庭暴力案件的证据制度,适当减轻受害人的举证责任;应明确规定法律责任,以加强对受害人的救济和保障。  相似文献   

10.
对制定《反家庭暴力法》的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立法的必要性和科学性是值得反思的。学界对我国家暴状况的判断是有偏差的。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并不缺少反家庭暴力的法律规范,事实上,我国的反家庭暴力问题,不是立法问题,而是执法问题。就立法者的立场而言,在我国仍存在诸多远比反家庭暴力更为紧迫的立法任务的情况下,制定《反家庭暴力法》不具有紧迫性;从方法论的观点而言,制定《反家庭暴力法》是治标不治本的方法,不但可能从根本上消除家庭暴力,甚至可能导致公权力对私权利粗暴干预的负面效果;从立法的科学性而言,解决家庭暴力问题的关键是促进家庭内部的幸福与和谐,家庭暴力当事人之间存在着亲情伦理关系,应着眼于采用适应亲情伦理关系的特殊手段来化解。相比而言,制定《家庭和谐促进法》可能是比制定《反家庭暴力法》更为明智的选择。  相似文献   

11.
社会性别分析是女性主义法学解构传统法律制度及建构性别公正法律制度的有力分析工具,运用社会性别视角审视我国的反家庭暴力立法,将发现直接或间接歧视女性的法律规定。我国在制定家庭暴力防治立法时,应纳入社会性别的视角。  相似文献   

12.
家庭暴力,对家庭和社会都会造成严重的危害,许多国家都运用法律手段予以禁止。防治家庭暴力已成为国际共识,针对家庭暴力立法已成为国际趋势,司法介入、社会救助作为我国防治家庭暴力的基本手段.日渐获得举国上下的普遍认同。在我国,防治家庭暴力已成为立法者、法学研究者乃至整个社会广大民众关注的重要现实问题之一。以社会救助作为防治家庭暴力的坚强后盾,在尊重当事人隐私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3.
家庭暴力,尤其是其中的犯罪问题,成为近年来社会关注的焦点,但学界、立法界、司法界对这一问题长期以来在认识上存在两大误区:一是家庭暴力应加大犯罪化进程;二是对家庭暴力犯罪的处罚应与其它暴力犯罪一视同仁。论文从法律社会学、犯罪学、刑法学、伦理学、法史学等多学科的视角论证了当前我国的家庭暴力的犯罪化不宜过于宽泛,同时由于某些既定的家庭暴力犯罪重于其他暴力犯罪,故应从重处罚。  相似文献   

14.
我国在家庭暴力防治立法中对"家庭成员"界定时,需厘清民法通则、刑事诉讼法和两高司法解释等法律对"近亲属"规定的混乱局面,遵循大陆法系传统,借鉴大陆法系典型国家或地区成熟经验,以"近亲属"概念界定"家庭成员"。应借鉴国际社会和两大法系典型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立法经验,扩张"近亲属"概念,适应时代发展要求,对于具有同居、恋爱及其他相关亲密关系者,准用家庭暴力防治立法的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15.
家庭暴力法是保障生活在婚姻家庭等亲密关系中的人们免遭暴力侵害,平等相处,充分享有人格尊严权、健康权、生命权、性自主权等基本权利的"诸法合体式"立法。家庭暴力法属于社会保护法范畴,它并不是一般性地保障所有家庭成员的权利,而是对受害人权利给予倾斜性保护与救济。作为保障受害人权利的特别法,家庭暴力法与其他法律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的规定并不冲突,在法律适用上,它具有优先适用的效力。救助功能是家庭暴力法的基本功能。家庭暴力法平等保护所有受害人(无论性别、年龄、健康等因素)的权利,在此基础上,对遭受家庭暴力的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给予特殊保护或优先保护。  相似文献   

16.
在司法实践中,人身保护令是有效制止家庭暴力立法对策之一,但在制止家庭暴力及其执法方面却面临着诸多困境,如缺乏综合、协调性立法系统,未建立有效的干预机制,举证责任制度构建困难等.因此,实施人身保护令应从建立制止家庭暴力合议庭,规范立法研究机制与合理的评估指标,完善人身保护令操作模式等方面突破障碍、改进对策,在立法与执法中,只有充分导入多元研究因素才能有效地推进人身保护令的有效实施.  相似文献   

17.
我国反家庭暴力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家庭暴力是对人权的粗暴践踏,它的主要受害者是妇女。反对一切形式对妇女的暴力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我国反家庭暴力工作经历了三个主要阶段,呈现出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健全、执法和司法工作力度不断加大、社会化支持网络日趋完善等六个方面的特点。但由于封建残余思想影响、家庭经济地位不平等、社会不良因素影响等原因,我国家庭暴力仍然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以暴抗暴”和对儿童、老人的暴力现象值得关注。为切实遏制家庭暴力,应当从加强宣传教育、完善立法、强化政府干预、推进多部门合作、健全救助服务体系、深化社区工作等方面进一步加强此项工作。  相似文献   

18.
为实现减少和消除家庭暴力及保护受害人的目的,立法者应当对下列基本问题作出明确认定与释明:家庭暴力的区分界线与类型、主体与空间范围,公权力干预家庭暴力的正当性和可行性及干预原则,家庭暴力防治法的性质、立法模式。家庭暴力通常是指发生在亲属之间的较严重不当对待行为,提议引入"关联人"概念,将具有特定亲密关系人之间发生的暴力纳入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有边界的,按一个理性人的判断,能够区分家庭暴力与家庭成员处理矛盾的合理行为之界线。为保护个体的人权,及时制止家庭暴力,公权力责无旁贷。家庭暴力防治法应明确积极干预、程序正当等原则。为克服现行法因欠缺防范家庭暴力和救助受害人的具体措施而难有成效之局限,我国应借鉴域外相关立法经验,制定单独的、综合性的家庭暴力防治法。  相似文献   

19.
儿童家庭暴力问题日益受到国际社会和各国立法的关注,目前许多国家制定法律、政策,以有效地防治家庭中针对儿童的暴力现象,但各国对儿童家庭暴力的干预机制规定不尽一致.因此,有必要从立法高度加以系统规制.研究分析了中国儿童家庭暴力的现状、产生原因及严重后果,系统阐释了现有法律制度在干预儿童家庭暴力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强调从儿童人权视角出发,从以下方面建构干预儿童家庭暴力模式:第一,建立家事法院或家事法庭;第二,推动《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第三,启动儿童人身保护令;第四,改革与完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第五,设立处理家庭暴力的专门机构.在梳理反家庭暴力相应法律规定与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应借鉴国外相关经验,梳理与规范儿童家庭暴力防治与处理系统,从而在我国建立有效的儿童家庭暴力干预模式.  相似文献   

20.
家庭暴力犯罪是我国社会所面临的最普遍、最复杂、冲突最激烈、同时也是最为隐蔽的一个社会问题.遗憾的是,我国不仅缺乏规制家庭暴力犯罪的专门立法,而且现有的诸如<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民法通则>、<刑法>、<治安处罚法>等这些相关法律条款对家庭暴力犯罪规定得也比较笼统、模糊,缺乏可操作性,无法为反家庭暴力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持,从而使得家庭暴力犯罪始终处于"超越我们的控制"状态之外.因此,应当制定打击、防范家庭暴力犯罪的综合性法律--<家庭暴力防治法>:设立"家庭暴力罪";规定罪责刑相适应的家庭暴力犯罪的法定刑;采取优势证据原则;引进外国的保护令制度.切实加强对处于暴力威胁状态下的妇女的保护;实施夫妻财产共有关系强制中止制度,使对受暴妇女的救济落到实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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