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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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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村级组织负责人“一肩挑”正逐步上升为党和国家在推进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中的重要制度安排。以扎根理论为基本方法,以NVivo11为分析工具,对30篇村级组织负责人“一肩挑”的期刊文献进行了质性研究,提炼并分析了村级组织负责人“一肩挑”的三大核心内容——历史演进、实施影响、发展困境。研究发现,村级组织负责人“一肩挑”经历了初始探索、倡导实施、整体推进阶段后,夯实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改善了村庄治理,但也引发了潜在风险,目前仍面临制度逻辑尚未理清、人才队伍仍较薄弱、村庄基础差异较大三大发展困境。加强顶层设计、织密监督网络、内培外引并举、改进推广方式,应成为村级组织负责人“一肩挑”的改革进路。  相似文献   

2.
村支书“一肩挑”治理模式的创新及制度优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新时代,全面推行村支书“一肩挑”是党和国家的政治要求。“一肩挑”过程中各地结合实际,开创不同的“一肩挑”治理模式,加强了党的领导,化解了“两委”间的矛盾冲突,密切了党群干群之间的联系,有效提升了村级组织的治理效能。同时,“一肩挑”也存在党的政策与现行村委会组织法之间的张力、退出人员因利益受损易引发矛盾冲突、村庄中党员的数量和质量不足、“一肩挑”村支书权力集中监督难等问题。为保证“一肩挑”顺利实施,必须化解“一肩挑”政策与现有法律之间的张力,妥善安置退出人员,创新人才选拔机制,构建权力制约体系。  相似文献   

3.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与乡村治理具有内在关联性。当前,农村呈现出空心化、空巢化和老龄化等困境,农民难以被有效组织动员,农村共同体面临消解。本文基于皖南多个村庄的实地调研,结合农村集体经济的演进逻辑,提出农村集体经济的三种类型,即外生型、合作型和内生型。农村集体经济作为集体所有,能够再造村庄共同体,形成利益共同体、组织共同体和生活共同体的新型村庄共同体。农村集体经济有利于改变村级组织治理弱化的现状,通过治理权威形塑、治理资源强化和治理形式多样,增强治理主体的治理能力,促进村民自治在广度和深度方面发展,从而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相似文献   

4.
通过对浙江北部D村的个案考察,从村庄社会内部的角度出发,力图分析经济高度分化背景下利益密集型村庄选举过程的表现样态及其背后所反映出来的深层机制,并进一步分析其村庄治理层面的后果。研究表明,村级权力的高价值激发了村民参与选举的意愿,以纵向经济分层为基础的社会关系的圈层化构成了村庄内部选举高度竞争化的助推机制;在竞争性选举过程中,竞选者以利益派性为组织基础,采取关系、金钱等策略性动员方式获取选票;村级权力的高价值直接带来了村庄选举以及村庄治理的谋利化色彩,表现在村级资源的分配上,即为分配原则的私人化,导致了村庄底层以上访为主要方式的针对处于村干部位置之上的富人群体的抗争,村级组织面临合法化危机。针对此种情况,提出国家和党组织需对村级治理进行相应的干预。  相似文献   

5.
党的领导是推进农村社会治理现代化,实现乡村振兴的根本保障与动力引擎。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村党组织与村民委员会同为农村核心治理主体,二者关系处理是影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变量。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的实施依据是《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契合了当前农村治理衍生关系复杂性对于治理主体利益协调能力、责任服务意识与良好道德品行的客观需求,体现了党对于农村实现共同富裕与高质量发展目标的组织安排。厘清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制度的实践逻辑、内在结构与规范协同,有助于从整体架构层面廓清和完善农村社会治理体系,为其治理能力提升提供制度势能。基于功能主义视角审视,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蕴含了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推进“三治融合”治理模式、实现利益协调治理效果的多重实践逻辑。结合制度文本分析,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针对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的文本表达既有耦合性与交叉性特征,也有“具体—概括”“顺序承接”“并列关联”“严格—兜底”等规范形态。但实践中,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协调不畅可能造成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主体的担当能力不足、民意基础薄弱、权力行使失范等问题。秉持立法与立规统筹、中央与地方互动、激励与监督并重原则,着力从领导规定、选举程序、民主决策以及权力监督等层面促进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规范协同,有助于实现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的预设功能。具体而言包括:在领导规范层面,完善上级党组织领导村党组织、村党组织领导农村其他组织的规范;在选举规范层面,应将民意征集设置为村党组织书记选举必要程序,阐明村党支部书记未当选村民委员会主任的补救措施;在决策规范层面,明确应经村党组织讨论和决定的内容并优化农村民主协商的决策程序规范;在监督规范层面,应出台针对村(社)巡察专门规范并完善村务监督补充性规范。  相似文献   

6.
延续既有征地研究中利益博弈的视角,研究发现“村庄治理结构”是影响征地博弈样态的独立因素。区别于将行政村默认为利益博弈中的村级主体,研究关注“组强村弱”治理结构下小组作为博弈主体的征地实践。基于赣西H村的实证分析发现,“组弱村强”治理结构的产生与村庄分布形态、宗族认同和土地集体所有等因素有关。它对征地博弈的影响在于:对外博弈中,小组因一致行动能力而具备更强的议价能力;在组内博弈中,小组具备排除行政能力干预、自主决定利益分配的空间,这种宽松的环境加剧了利益分化的群体之间的利益博弈。以小组为单位进行的双层博弈导致村庄公共利益消失、村庄认同弱化以及村庄矛盾激化等一系列后果,动摇了村社共同体的根基,由此产生的纠纷矛盾对基层治理能力提出挑战。  相似文献   

7.
村治主体的“老好人”化:原因分析与后果呈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后税费时期,在我国相当一部分农业型村庄中,不得罪人、缺乏原则性的“老好人”成为村治的主体。税费改革及其相关配套改革带来的系列后果,如村庄治理权力弱化、村庄集体资源匮乏等,成为理解“老好人”治村得以出现的制度层面原因;另一方面,“老好人”治村现象的出现与村庄社会变迁以及村庄内生型力量彰显有关。“老好人”治村是上述两个层面共同作用的结果。 村治主体的“老好人化”导致村级组织悬浮、基层矛盾凝聚、村庄秩序瓦解等一系列政治社会后果,必须引起高度关注。  相似文献   

8.
村庄共同体是包含经济、政治、文化等要素在内的社会结构,它依循农村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逻辑而展开,学界形成了“利益-共同体”“权力-共同体”“价值-共同体”等研究范式。改革开放以来,“村改居”的中国城镇化及基层社会治理实践,使得村庄共同体呈现不同于以往的特点,主要表现在:利益格局由分化趋向整合,权力配置由国家向社会倾斜,传统价值认同由强劲向式微转化。在中国城镇化实践和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的时代背景下,“村改居”类村庄要实现生活进城、文化还乡,就需要根据国家倡导的城乡融合发展的治理战略,撷取城与乡的各自优势,科学构建利益关系协调机制,把集体经济的蛋糕做大分好,重塑村庄共同体的经济秩序;推动形成“三治”融合治理格局,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塑村庄共同体的政治秩序;传承弘扬村庄传统文化,激活村庄集体记忆,重塑村庄共同体的文化秩序。  相似文献   

9.
结合目前社区治理的具体实践,社区治理共同体的建构需要遵循以“价值—技术—制度”为框架的三维逻辑,即价值、技术与制度是社区治理共同体有效建构与持续运行的关键变量,价值是社区治理共同体建构的前提要件,技术是社区治理共同体建构的关键手段,制度是社区治理共同体建构的重要保障。在价值场域方面,需要跨越“信任危机”,重塑社区治理价值共识;在组织结构方面,需要调适“条块矛盾”,重构社区治理结构形态;在制度建设方面,需要突破“行政内卷”,重建社区治理制度体系。以此实现社区“减负”和社区治理的增能提效,推动政府、社会、市场等多元主体的共建共治共享,让社区成为利益共同体、治理共同体、命运共同体。  相似文献   

10.
村支两委“一肩挑”是一项旨在增强党在乡村场域内治理权威性与合法性的制度安排,并表现为实践先于理论的特征,这既是一种基于现实需要的必要性考量,也为基层治理的党政统合提供了可操作性的制度试验。通过对科层制与复合科层式的治理模式比较分析,可以归纳出复合科层式治理兼具政治与行政融合、权力结构糅合、正式与非正式制度的互嵌以及行动主体角色均衡等多维复合与叠加优势。复合科层式治理理念在村支两委“一肩挑”层面形塑了“党政融合”的复合型治理结构、“双向赋权”的复合型权力结构、“融法于情”的复合型制度结构以及“三重代理”的复合型角色结构等多维度的乡村治理效能。在复合科层式的乡村治理模式中,以党建为中心的群众路线为其注入了精神内核与价值动力,因而担任两委“一肩挑”角色的村庄组织更需要注重群众路线的实现以及公共事务治理过程中的全过程民主。  相似文献   

11.
寡头治村:村级民主治理的异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寡头治村意味着村级民主治理的异化,在村级治理实践中,笼罩性的私人关系网络和垄断性的公共资源分配构成了寡头治村的核心特征。通过建构治村的合法性话语,以及笼络分散的地方精英,寡头实现了专断权力的再生产。乡村治理中的灰色利益、乡村关系中的政治合谋以及村庄社会的低度关联为寡头治村提供了必要空间。寡头治村塑造了私人性的村庄秩序,给村级治理带来了不良后果。将村级治理寄托于寡头的善意是不现实的,党和国家要激活村级组织的公共性,实现村级民主化治理。  相似文献   

12.
村两委“一肩挑”是加强党在农村工作全面领导的关键举措,也是当前乡村振兴的一种治理模式。它的全面推行是党与政府、村级组织、村民等多主体互动合力的结果。然而在“一肩挑”实践中存在着复杂的主体特征和相互关系,影响着制度的平稳长效运行。因此,为完善“一肩挑”全面推行中多主体互动机制,需要从村两委建设和村民参与两个层面探寻路径以达到长期平衡状态,从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乡村振兴。  相似文献   

13.
在利益密集型村庄,"分利秩序"成为瓦解村级基层组织合法性的关键变量,探讨如何规避"分利秩序"的问题便具有政策研究意义。本文以上海市若干近郊村为研究对象,通过对近郊村村级基层组织现状的考察,发现村级基层组织在三个层面发生改组:第一,村干部通过内部分工与分层完成"双重角色"的分离;第二,通过调整村级组织的内部权力结构以实现权力的集权化;第三,通过"嵌入式"镇管村体制将村级权力运作的外部监督制度化。村级治理在权力主体、权力结构和镇村关系三个层面的变化重塑了村干部的行为逻辑,村干部由"结构性自利"转变为"结构性自制",从而实现对"分利秩序"的规避,为利益密集型村庄走出村治困境提供了新的经验与路径。  相似文献   

14.
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仅具备经济职能,还具有一定的治理职能。山东烟台市W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为村民自治提供了组织化平台和治理有效的抓手,成为乡村振兴的主体。通过治理目标的融合、治理结构的互嵌和治理技术的统合,合作社嵌入村级组织,实现村集体再造。合作社与村集体的互嵌形成了以集体治权为依托的村庄治理样态。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依托集体治权,实现生产资料的集体所有权和分配权,通过“统分结合”的治理机制实现村集体对村庄的治理有效。以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为主要形式的集体经济组织建设使得集体治权复归,再造村集体和重塑村级组织与村民互动关系,成为后税费时期“悬浮型”政权落地的一种路径。  相似文献   

15.
农村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旨在形成具有较强集体秩序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但是审视我国利益密集型村庄可以发现,不少村庄社会治理存在集体秩序衰落的现实状况。为进一步探究利益密集型村庄治理“弱集体秩序”的生成逻辑,构建“利益嵌入-秩序重塑”分析框架,对S省A村的全治理过程进行分析,研究发现:首先,在农村集体土地、产业利益日渐密集的背景下,“精英俘获”的村治精英、“次精英俘获”的部分村民以及未参与争利的边缘群体,共同组成了分散化的治理结构;其次,村治精英采取集体利益让渡、集体管理异化的方式维持村庄治理秩序,形成了短期化的治理方式;最后,自治原则的异化、德治功能的弱化以及法治规范的虚化,致使村庄治理规则虚置化。治理结构分散化、治理方式短期化和治理规则虚置化三要素的交互作用,共同消解了基层社会治理,促使利益密集型村庄治理生成“弱集体秩序”。  相似文献   

16.
基层治理水平的提高要求构建农村社会治理共同体,企业参与农村社会治理共同体的过程是企业与农民、村集体以及地方政府的互动体现。通过长期频繁的互动,在文化、社会、政治方面形成嵌入机制,这是企业参与农村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形成机制。而要维持农村社会治理共同体的稳定,还需要有动力机制。作为以盈利为目的的市场主体,企业会在组织利益与治理参与间建立交换机制。嵌入机制与交换机制相互强化,不仅促使企业有效参与村庄治理,也可维护企业利益,为其参与村庄建设提供基础。研究发现企业的治理行为与盈利行为有机结合才更具现实可行性,这为厘清企业这一主体如何参与农村社会治理共同体提供了参考,有助于提升农村基层治理效能。  相似文献   

17.
在当前治理场域中,大规模的公共项目进入到农村社会,引起了村级治理秩序的剧烈变迁。借助项目化运作,村庄政治形成了多元参与、寡头治村和弱主体治理等治理模式,实际对应着协同、争利和无为等秩序形态,其后隐含着差异化的民情基础。通过对鄂东S镇项目进村的实践考察,将地方民情划分为积极型、消极型和中立型三种基本类型,探究了不同民情类型对村级治理秩序的影响。研究发现,农民权利意识的增长可能成为农民与乡村干部进行利益博弈的策略工具,导致村级治理陷入集体利益和个体利益的施政伦理困境之中;地方道德世界的舆论导向和社会评价机制决定了返乡精英的生活意义和社会价值,关系着外部资源反哺农村社会的现实进程;离乡精英不断从村庄社会脱嵌出去,个体利益与集体利益的纽带松弛带来政治参与的冷漠化。三者交织错叠,构成了地方民情的时势变化,成为解释基层政治运作的重要变量。  相似文献   

18.
乡村社会治理共同体是在乡村振兴大背景下应运而生的话语体系,其侧重于解决乡村社会中的公共生活参与、公共利益联结、公共秩序构建、公共意识凝聚等问题。乡村社会治理共同体是一种以村(社区)党委为核心,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为平台,以村内公共生活的有效参与为途径的价值共同体,其主要表征是公共利益的紧密联结、多元主体的充分参与和公共意识的集体唤醒。乡村社会治理共同体建构路径的“三部曲”可归结为:村民日常生活的深刻嵌入和良性联结、初级社会政策的有效教化和正向引导、公共生活参与制度化和共同体价值观凝聚。通过共同体成员“尽责-享有-认同”的日常生活道德实践,增强村民归属感、社区认同感和共同体意识,建立良序善治、以人为本、相互信任、利益联结、多元参与的乡村社会治理共同体。  相似文献   

19.
简约治理是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基本特性,而村民小组是实现乡村简约治理的重要切入点。通过对比两个村庄的村组关系模式,发现“村组联动”的模式更契合乡村的简约治理目标。“村组联动”指的是村级组织负责统筹村庄工作及资源分配,村民小组承担自我治理的职能,村组之间形成有效联动的一种合作机制模式。这一模式以村级统筹、小组自治、双轨治理等作为实践表征,并通过激发村民的参与意识、促进村庄内部整合、构建弹性治理机制等实现了低成本的有效治理。近年来,由于村级治理行政化、乡村社会原子化,村民自治的基础受到削弱。在此背景下,“村组联动”可以是当前体制约束下的一种机制调整路径。有鉴于此,基层应通过小组重建农民与村集体的内在关联,促进村级组织与村民小组协同治理,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相似文献   

20.
资本下乡与乡村治理重构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资本下乡成为普遍趋势,下乡资本不仅进入农业生产领域,也开始进入农村建设用地领域。在逐利动机下,资本下乡旨在“经营村庄”。资本采用公司化的方式对村庄外生项目资源、内生土地资源和村级组织本身进行资本化运作,使得村庄公共资源私人化、村级组织公司化。在此过程中,通过与乡村各级主体的互动,资本重构了乡村治理秩序:“权力—利益网络”的垄断秩序,由此导致村庄公共性的丧失。这一秩序产生的内在逻辑在于乡村组织的强制性政治权力与协调性治理权力的失衡,日益弱化的乡村治理权力使得独立运作的乡村政治权力与下乡资本形成利益共谋,建构乡村治理的“权力—利益网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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