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王振国 《中州学刊》2005,(3):181-183
20世纪初是中国社会发展的一个特殊时期,跌宕起伏的急遽变革大大推进了中国社会文化及政治观念从传统到近代的转型.政治制度的变革已成为社会历史变革的主题,通过宣传新型国家观和建立新型国家制度的轰轰烈烈的历史实践,引发了民众政治文化意识的转变.革命派和改良派共同兴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新民"运动,从而使国民思想深入人心.  相似文献   

2.
李放 《理论界》2008,(6):134-137
南北朝时期,社会生活、佛教及法律文化的发展为佛教对法律文化产生广泛影响创造了历史条件。本土法律与佛教之间发生猛烈的撞击,进而互相渗透。在这一过程中,佛教不可避免地影响了南北朝时期包括法律思想、法律规范、法律设施和法律艺术在内的传统法律文化。  相似文献   

3.
儒家思想作为传统文化的代表思想,在中国社会扎根很深,从多方面影响着人们的社会思想和观念。而以前人们在研究儒家思想时,完全将其作为一种封建文化对待。这使人们很难看清楚其全貌,也不利于对儒家思想进行准确评价。必须看到,儒家思想产生于一个特殊的历史变革时期,它源于一种东方古老的原始宗教文化,又是西周社会原始宗教文化的直接继承,在其思想理论中保留有大量的原始宗教观念。  相似文献   

4.
先秦(春秋战国)法律思想的主旋律是儒法两家法律思想的对立与融合。这一过程可以从鲁国文化、晋国文化、齐国文化的文化传统及其外部联系来描述。春秋战国时期,鲁、晋文化曾经发生整体对立,但亦存在局部重叠。战国末期,荀子在吸收融合鲁、晋文化的基础上提出齐学体系,从理论上完成了儒法合流、礼法统一。中国古代正统法律思想的基本框架就是在齐学的基础上构建而成的。  相似文献   

5.
1979年以来,中国近代法律史的研究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在法律近代化、法律文化、宪法与宪政制度、经济法律、司法等方面的研究取得了重大进展和较为可观的成果。随着整个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及中国法律史学科的成熟,学术界对已有的中国近代法律史研究进行了反思。伴随反思,出现了现代化的范式、文化的范式、法律与社会的范式等新的研究范式,研究的范围不断扩大。今后中国近代法律史的研究应注意历史、法律及当事人的在场。  相似文献   

6.
“三教合一”是在中国思想领域所形成的以儒学为主、儒释道合流的思想文化现象。宋元时期的儒释道在经历了两晋南北朝时期以及隋唐五代时期的两次大融合以后,完成了从外部形态到精神实质的相融相摄。本时期的三教关系状态形成,既有其历史发展的必然性,更与当时的社会背景、社会思想文化发展、统治者的支持以及三教人士的主张密不可分。  相似文献   

7.
社会科学期刊是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载体,而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总是凝结着时代精神,凝结着文化追求,凝结着一个社会的价值取向.因此,研究"十二五"时期中国社会科学期刊的发展方向,我们有必要首先研究"十二五"时期的中国.关于"十二五"时期,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有一个非常精彩的判断,这就是:"十二五"时期是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是中国仍然可以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  相似文献   

8.
黄庆林 《船山学刊》2003,(2):105-108
北洋政府时期,是中国近代历史上一个大的社会变革时期,也是中国几千年的封建政治和文化全面解构的时期。这个时期,军阀混战,派系林立,内乱不已,政局变动频仍。与这种政治背景相对应的,是该时期思想文化的活跃与发展。这是继中国古代历史上春秋战国时代思想文化繁荣、百家争鸣局面之后的又一次思想文化解放运动,一个重大的文化转型时期。这是有深层的社会历史背景和文化成因的。一、权威失落之后的迷惘与振作在中国传统社会,权威对于社会、人心具有重大的整合作用。人们遵从权威、服从权威,形成了思维定势以致思想趋同,缺乏创新与求异思维。…  相似文献   

9.
洋务运动的研究和讨论,引起了史学界的注意和重视,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洋务运动在中国近代历史上持续了三十年之久,而这三十年,又正是中国社会发生巨大变化的时期:新式工业在这个时期诞生;新的社会阶级在这个时期孕育和形成;新的思想文化在这个时期传播。洋务运动涉及到中国近代经济、政治、军事、文化各个领域,是一个很复杂、也很值  相似文献   

10.
“以礼入法”法律文化微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引言“礼法”二字是描述儒家传统思想与中国古代法律彼此之间关系的点睛之语。“以礼入法”,始于战国末期,形成于秦汉之际,确立于汉武帝时期,成熟于隋唐时期,完备于宋明时期,一直延续到近代,经历了上干年曲折渐进的发展过程,最终积淀成自成体系、独具特色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形态。今天,“以礼入法”所代表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作为一种整体的文化形态已不复存在,但由于文化发展的历史继承性和当代中国的特殊国情,它仍然在现实社会中发生着深刻的影响。所以,对“以礼入法”的价值观予以重新反省和准确把握仍具有相当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1.
本文是关于中国人法律意识的一项实证研究。本文集中研究了两个问题 :第一 ,中国人的法律服从到底是工具性的还是规范性的 ?第二 ,中国人对法律权威的支持是基于程序正义的还是分配正义的 ?分析结果表明 :中国人的法律服从基本上是规范性的 ,但规范性服从背后蕴含着强烈的工具性动机 ;至于法律正义观 ,则基本上是重结果甚于重程序的分配正义。  相似文献   

12.
法律冲突问题的法理认识   总被引:16,自引:0,他引:16  
法律冲突是一种重要的法现象,也是法理学研究的重要范畴.法律冲突不仅表现为规范冲突,还表现为权利(权力)冲突;法律冲突有正负两方面的作用.本文阐述了法律冲突的概念及其表现形式,并认为过于强调法律冲突的负面作用是片面的,在一定意义上法律冲突实际上已成为法律变迁的动力,因此,必须建立起一套调整法律冲突的灵活运作机制,以发挥法律制度的最大效用.  相似文献   

13.
法律理念:法律的社会化进路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李霞  范进学 《齐鲁学刊》2005,1(3):133-137
中国法律的社会化运动,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实施以来已近20年了,这场旨在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观念的法律社会化运动,其理论设计和实践效果昭示:以往的法律社会化运动只是法律条文的社会化,而法律理念的社会化才是法律社会化的进路。  相似文献   

14.
法律的和谐与法律解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法律的和谐是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法律的和谐”这一称谓在法学教科书当中尚无提及,法学家们也无专门的论述,但这决不意味着法律的和谐不能成立。尽管并无明确的提法,但是在法学理论当中有不少内容都涉及到法律的和谐问题。我们并不想对法律的和谐下一个完整的定义,我们只是想通过“法律的和谐”这一称谓来表达法律中的和谐思想,这一思想从法律自身来说就是法律内部的协调统一,不同的法律之间相互补充相互配合;从法律与社会的关系来说就是法律与社会的协调统一,法律能够与时俱进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实现社会的正义。法律内部的协调统一,可…  相似文献   

15.
法律移植是很多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一个重要立法工具。关于接受国本土文化对被移植法律在司法实践中的影响,学界鲜有关注。从现有理论推演出的"与世隔绝的法律精英"假设和"文化决定"假设都不能充分解释中国法官在违约损害赔偿案件中对可预见规则的适用情况。根据中国法院的实践,可以对法律移植和本土文化的关系提出一个新的假设:一个法律规则被移植到另一国之后,接受国的法官能够了解该规则的含义,但当该规则与本土文化发生冲突时,本土文化会成为补充考虑因素,影响法官对法律责任大小的判定,一般不影响归责。  相似文献   

16.
法律权利转变为法律义务和法律义务转变为法律权利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的法律发展常态,也是社会转型的微观显现。研究权利义务之间的转换既可以充分认识人类社会的转型,同时也可以为在一定社会情境下将何种行为确认为权利义务提供理论基础。因此,需要对权利义务之间转换的原因、表现以及限制等问题进行研究。  相似文献   

17.
法是由政治、经济、社会、历史、传统文化等非常丰富多彩的要素所组成的社会性、历史性的产物。对于这种具有丰富多彩的内容和复合性构造的法,在此拟从"法规范、法体系"和"法实态、法秩序",以及"法文化"等三个要素加以阐释,并针对法文化学的机能和作用加以探讨。  相似文献   

18.
法律规范在其内容的可改变性意义上,具有可反驳性的特征.建立在可反驳性规范基础上的法律知识体现出三种特性,即可衡量性、跳跃性和可转变性,这表明法律知识是建立在非常不稳固、不确定基础上的,以这样的规范为前提所进行的三段论推理,只能获得逻辑上的有效性,无法保证内容上的正确性.为满足法律知识正确性要求,论证理由必然涵盖法律规范、道德规范、政治规范,甚至伦理规范,使它们形成一个融贯的命题体系,为法律决定提供实质性理由支持.  相似文献   

19.
法律程序解释——以法人类学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程序理论在现代法治国家的法律发展中备受关注.从法人类学的视角来观察法律程序,借重结构功能理论来认识法律程序,可以得出如下结论:法律程序的兴起有其历史条件和结构条件;法律程序基于对称的二元结构发挥作用,程序结构是开放、宽容和中立的;法律程序具有类似于实体的功能,程序与社会利益脉络相适应.  相似文献   

20.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尤其是高等教育向大众化发展,依法治校已成为必然趋势。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作为高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法制化即“招生法制化”问题也日益受到重视。因此,明确“招生法制化”的意义及其对招生工作的基本要求,将招生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确保高校招生工作的健康、有序、高效和公正,对于贯彻落实依法治校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