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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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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郭先美 《兰州学刊》2006,(6):193-195
宪法司法化问题是近年来法学理论界探讨的一个热点问题。宪法的司法化是我们推行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方面。本文通过对宪法司法化概念的界定及其在司法改革中实践历程的分析,强调了宪法司法化的重要意义,并对宪法司法化的路径问题展开了进一步的探索与分析。  相似文献   

2.
宪法司法化中的违宪审查制度及其模式选择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潘佳铭 《文史哲》2004,(3):144-149
宪法司法化应该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违宪审查,即对立法行为和行政行为是否合宪进行司法审查;二是司法判断,即适用宪法以裁判疑难案件。因此,违宪审查制度应选择普通法院行使违宪审查权作为制度模式。普通法院依据宪法制度行使违宪审查权并不构成对最高权力机关权力的侵犯。  相似文献   

3.
美国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中马伯里决定导致了宪法的"司法化",使之成为国家法律体系中的一部分。被部分学者誉为"宪法司法化"第一案的齐玉苓案也引起了我国学术界巨大争论。本文从美国的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分析适合我国当代宪政土壤的宪法司法化方案,从而期望对我国的法治建设起到一定的启迪作用。  相似文献   

4.
何谓宪法解释?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关于宪法解释的概念,国内学者大致围绕宪法解释的主体、客体、场合、目标四个方面展开,但由于研究目的不同,学者们关于宪法解释主体、客体、场合、目标的理解存在着明显的分歧。如果从构建中国的违宪审查制度着眼,可将宪法解释的主体和场合分别界定为“违宪审查机关”、“宪法诉讼”。从一般意义上讲,宪法解释的客体应当理解为形式意义上的宪法即“宪法文本”。从哲学诠释学角度看,宪法解释的目标是立宪者、宪法文本和宪法解释者之间“视域融合”的产物。因此,宪法解释的概念应当重新定义为:违宪审查机关在宪法诉讼中对宪法文本含义的阐明,这一含义是立宪者原意、文本意图与违宪审查机关意图三位一体的融合。  相似文献   

5.
宪法是中国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实施宪法即将宪法规定的内容落实到社会生活中。实施宪法不仅是重要的理论问题,也是重要的实践问题,对于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长期以来,由于宪法缺乏一定的规范性,致使在宪法意识与宪法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误区。因此,为使宪法在实践中得到实施,有必要对宪法进行规范性的分析。  相似文献   

6.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要树立和维护宪法权威,而程序保障对于维护宪法权威有着重要的意义。从程序视角分析,我们应当严格规定修宪程序,以维护宪法的稳定性;应当细化宪法实施中的各种程序规范,以推动公民行使国家权力,充分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加强对行政权的程序控制;完善宪法监督程序,特别是违宪审查程序,使违宪行为受到制裁。  相似文献   

7.
牟宪魁 《文史哲》2011,(4):161-168
宪法解释对制宪者原意的探求,不应局限于制宪者在当时的意思,而应探求制宪者处于今日之社会情势下所应有之认知。法官在解释宪法之时,通常会杂糅运用文义解释、体系解释、历史解释、目的解释等一般的法律解释方法。但另一方面,由于宪法裁判具有不同于一般法律裁判的特殊性,为了维护司法审查的正当性,宪法判断又有宪法判断回避、合宪性解释、适用违宪等特有的原则和方法。  相似文献   

8.
宪法的有效实施,取决于国家权力,尤其是立法权要得到有效制约。立法行为本身并不属于宪法适用范畴,强调立法适用会导致立法至上、立法权不受制约的情形。宪法监督也不能代替宪法适用,它缺失制约立法权自身的内容,而后者恰恰是宪法实施的关键。因此,建立独立于立法机构的违宪审查机构是完善我国宪法适用体制的关键。  相似文献   

9.
理论与现实的碰撞:当代中国宪法司法化的困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宪法司法化包括宪法的直接适用和司法审查两个方面。鉴于宪法规范的特点、宪政体制以及法律传统等原因,宪法的直接适用性在我国目前缺乏可操作性,而对违宪的司法审查则缺少制度空间和现实基础。我国违宪审查制度应当在民主集中制的框架内寻求自我完善。  相似文献   

10.
在我国的公法实施中,不仅存在传统意义的法律类型化结构问题,还存在着一些现代意义上的典型问题与复合领域的拓展问题。形式理性的固有缺陷与国家法治综合水平、公法价值目标的模糊与冲突及其带来的空隙、隐性公法维权人与显性私权益人的反差、合理限制的私法化实施方式更具有比较优势是其四个主要原因。就我国现实而言,总体上是需要吸收借鉴私法化的实施方式来突破公法实施的理性瓶颈制约,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公法私法化法律制度的基本理念,建立健全公法实施组织的信息管理制度、辩诉交易与和解制度、私法化实施效能调控制度,从而构建一个相对完善的现代公法实施私法化的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11.
尤晓红 《北方论丛》2008,(2):149-152
在上个世纪80年代末的苏联,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国理论的提出,以及宪法观念和宪法地位的重大变化,改革原有的违宪审查制度被提到议事日程,在此背景下建立了苏联宪法监督委员会。然而由于这个委员会不具独立地位,其运行状况不如人意。历史地看,苏联宪法监督委员会构成俄罗斯人探寻其他有效的违宪审查制度的基础。  相似文献   

12.
程杰 《中州学刊》2005,(4):69-71
宪法制裁不同于违宪责任和违宪审查,它是指在违宪审查的基础上对应承担违宪责任者采取具体处理措施.在我国,宪法制裁的对象包括违宪的法律和有违宪行为的特定国家公职人员,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和一般的公民个人都不是我国宪法制裁的对象.目前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下成立的法规备案审查室不是我国宪法制裁的专门机构,但可以考虑以其为前身在全国人大下设立宪法委员会来行使宪法制裁权.  相似文献   

13.
对目前比较前沿的宪法伦理问题展开多层次有条理的论述,旨在让全体国民了解宪法伦理,进而认识到宪法伦理中国化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从而激发起全体国民对于构建中国化的宪法伦理的热情与积极性。  相似文献   

14.
从公法性质的国家赔偿的局限性出发,以国家赔偿的价值取向的变迁与国家职能的变迁为依据,展望国家赔偿未来的发展趋势,即国家赔偿应向私法化的方向发展,阐述了国家赔偿私法化应有的内容及特征,并提出了完善我国国家赔偿制度的几点建议。   相似文献   

15.
中国50年宪政建设的困顿与前景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1954年宪法制定迄今已50年,尽管我们已经为宪政奠定了很好的基础,但由于我们对宪 政在认识上存在偏颇、忽视文化与制度建设,至今未实现宪政。中国实现宪政的关键,是将宪法变成真正 意义上的法律,最重要的是实现宪法的司法化。当前宪政建设的首要任务,是要建立健全违宪审查、宪法 诉讼和宪法解释等宪法适用制度。  相似文献   

16.
建构中国本土化违宪审查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我国目前的宪政架构中并不存在完整意义上的违宪审查制度,而只有宪法的监督保障机制。宪法委员会违宪审查模式是构建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理想选择,即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设立独立的宪法委员会,把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宪法监督与宪法委员会的专门机构违宪审查制结合起来,实行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宪法监督与宪法委员会的专门违宪审查相结合,而以宪法委员会为主的违宪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17.
全国人大作为我国宪法监督主体存在着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全国人大并非专任宪法监督机关,全国人大的监督缺乏经常性,全国人大成为宪法监督的盲点。建立专门宪法监督机构——宪法监督委员会应成为今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必然选择。宪法监督委员会应首先在全国人大内部设置,等条件成熟时再将其从全国人大中独立出来设置。最后要注意处理好宪法监督委员会与执政党的关系。  相似文献   

18.
行政公益诉讼与宪法的实施具有密切的联系。行政公益诉讼不仅有助于人民主权、人权保障和法治等宪法原则和观念的普及和落实,而且还可以为我国宪法司法适用提供一块试验田,进而为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宪法司法适用制度积累经验,创造必要的人文条件和法律条件。  相似文献   

19.
宪法的司法化是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市场经济建设的客观要求。但是,由于体制上的“困惑”、观念上的偏差以及宪法本身存在的缺陷,宪法仍被排除于司法领域之外。要解决这一问题,应先建立保护宪法上私权的宪法诉讼机制,把宪法的权威建立起来,然后在国家有条件的时候再建立违宪审查机制,从而走中国的宪法实施之路。  相似文献   

20.
孙浩林 《学术论坛》2012,35(4):158-161,188
在现代违宪审查制度中,作为直接保护公民宪法权利的宪法诉愿制度为个人面对国家寻求直接的基本权利救济提供了有效的机制,也对维持宪法秩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而韩国作为第一个将宪法裁判制度,尤其是宪法诉愿制度引进亚洲的国家,在这些年的发展中也已取得了显著的成效。韩国宪法诉愿制度的性质依据《宪法裁判所法》,可分为权利救济型宪法诉愿和违宪审查型宪法诉愿,宪法诉愿的对象是公权力的行使或不行使,且在提请时需遵循补充性原则。文章对韩国宪法诉愿制度进行了分析和评述,以期对我国宪政制度的完善具有启示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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