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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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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江西社会科学》2016,(3):192-199
虽然我国现行《保险法》仅规定投保人告知义务,从告知义务的立法本意来看,被保险人也应作为告知义务的履行主体。对于告知义务履行过程中重要事实的判定,应对重要事实的内涵进行目的性的限缩解释,即当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告知之事实与保险人承保之风险及保险事故之发生无关时,将上述事实排除在"重要事实"的范围之外。在保险合同复效时,被保险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可能发生变化,原保险的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也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我国现行《保险法》并未规定投保人基于一般过失未告知重要事实的法律后果,投保人基于一般过失违反告知义务,保险人不能解除合同。在上述情形下,保险人有权在通知投保人之日起的1个月内终止合同。  相似文献   

2.
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 ,保险合同中的最大诚信原则不仅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而且也要求保险人履行同样的义务。本文对保险人的如实告知义务从法理、内容及形式等方面作了较为具体的阐述  相似文献   

3.
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保险合同中的最大诚信原则不仅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而且也要求保险人履行同样的义务。本文对保险人的如实告知义务从法理、内容及形式等方面作了较为具体的阐述。  相似文献   

4.
当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并非同一人时,由于保险人测算风险和法院统一裁判案件的考量,被保险人是否应当成为如实告知义务的主体值得一议。本文以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与简炳燊等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上诉案为例,对如实告知义务的主体从投保人主义、均负主义以及分情况进行区别对待三个角度分别进行了理由阐述和案例的适用分析,并提出以均负主义为原则,以投保人主义为例外的观点。  相似文献   

5.
我国现行保险法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违反告知义务,保险人解除权的行使存在一些缺陷,即投保人无过错违反告知义务时欠缺对保险人的救济,保险法将投保人没有过错的情况排除在投保人承担不利后果的范围之外。也就是说,投保人虽然没有履行告知义务,只要他主观上没有过错,保险人就得不到任何救济,这对保险人而言是极不公平的。针对这种情况,有必要赋予保险人以变更权与终止权,同时又科以不得滥用的义务,以平衡投保人与保险人的权利义务。此外,当保险人没有尽到对保险危险的必要调查义务时,保险法应明确规定在此情况下不该享有合同的解除权。  相似文献   

6.
规定保险合同解除权的法律规范有任意性规范、强行性规范还有半强制性规范,判断时应该从规范的表达形式、实质内容和法律调整的利益关系等方面着手进行.半强制性规范的强制性指向保险人而非投保人,其不能做出低于法律最低标准的不利于投保人的约定,《保险法》第15条属于半强制性规范.当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保险法上的解除权和民法上的撤销权竞合时,保险法是特别法,民法是一般法,解除权应排除撤销权的适用.  相似文献   

7.
随着社会进步和法律意识的增强,告知义务作为医师的法定义务已经成为各国的普遍共识。对于医师告知义务如何履行,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并不明确,而且各法律规定之间还存在冲突。结合现行的有关医师告知义务履行的法律规定、相关司法实践及临床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分析我国医师告知义务履行的标准、主体和对象、内容及要求。  相似文献   

8.
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确立了诚实信用原则。确立诚实信用原则是克服辩论主义缺陷的需要,是防治实务中不诚信诉讼行为的需要。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当履行真实义务、诉讼促进义务、事实阐明义务,禁止滥用诉权,禁止滥用诉讼权利,禁反言。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要提醒当事人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告知当事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法律后果,对当事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依法予以规制。  相似文献   

9.
张纬武 《天府新论》2005,(Z1):172-173
民事诉讼当事人知情权,是指当事人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对程序上与当事人有关的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及包含案件中断、中止、终结等法定事由应当享有的知晓、了解的权利.确立民事诉讼当事人知情权的基础是当事人对法律的价值追求,同时,确立民事诉讼知情权也是程序公正的要求.民事诉讼当事人知情权包含多项内容,但也受到一定限制,存在例外情况.  相似文献   

10.
本文尝试比较详细,系统地探讨“不可争条款”,以明晰对该问题的认识,起到抛砖引玉作用。一、不可争条款之涵义“不可争条款”又称不可抗辩条款。指人寿保险和健康保险合同中,关于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订立合同后,经过一定期限(一般为二年),保险人不得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违反最大诚信原则为由解除保险合同或拒绝承担保险责任之规定。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条款的费率设计依据一定的条件,不同年龄、健康状况.和职业的人,保险费率是不同的,有的甚至不能作为保险对象。但是,在订立保险合同的具体操作上,往在采取不验体、不作深入…  相似文献   

11.
保险合同法定解除权成就原因既包括合同法中一般可解约事由,亦包含部分得撤销事由,因此,在保险人实施欺诈或投保人故意违反如实告知义务时,可能发生保险合同法定解除权与合同法中撤销权的竞合,权利人可选择行使两项权利其中之一.  相似文献   

12.
知情同意原则是医疗侵权领域的一项重要的基本原则。我国应当借鉴美国法,以此来完善我国的告知同意理论。在告知内容上,应当借鉴美国法关于"实质性"信息这一概括性规定;在判断医方的告知是否充分的标准上,借鉴美国法客观病人规则;在告知义务的例外规定方面,应当充实并完善告知义务的例外;在因果关系的判断上,应当借鉴客观因果关系标准。  相似文献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6条规定:“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8条第1款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部履行自己的义务。”这些规定是国家对经济合同参加者履行合同的一种强行性规范,是经济合同当事人双方履行合同的基本准则,也是人民法院和合同仲裁机关衡量和判定合同当事  相似文献   

14.
人身保险合同以被保险人的身体或寿命为标的,被保险人面临潜在的被谋害的人身安全危险.为防范道德风险,减少危险机率,文章分析了投保人、受益人签约时对被保险人拥有保险利益的必要,认为保险人在缔约时应负有法定的注意义务,审查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是否拥有保险利益,主张在我国保险法中进行明确规定;并通过分析保险人承担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认为保险人承担侵权责任是合理和应当的.  相似文献   

15.
基于协同主义的理念,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应当负担事案解明义务,即为了查清案件事实,促进诉讼进程,当事人应当陈述相关事实、提交相关证据。当事人的事案解明义务并非一般意义上的原则性规定,而是在特定条件下才应当承担的义务,法官对于违反事案解明义务的行为应当酌情给予制裁。我国民事诉讼引入当事人事案解明义务可能存在理论和实践层面的障碍,但由于协同主义理念在我国民事诉讼中有生存的土壤,故旨在实现当事人之间实质平等的当事人事案解明义务也就有了探讨的必要。  相似文献   

16.
保险人免责条款明确说明义务立法目标存在偏差,无法达成低成本、高效率以及保护投保人的目的;与保险运营的实践存在矛盾,不符合保险商品的实质要求;与《合同法》中有关免责条款的规定存在差异,不同于《合同法》中有关免责条款无效的规定.其他国家和地区以及我国保险实践中已经存在犹豫期制度、上海等地率先实行的保险合同示范文本制度以及被诸多国家采纳的合理期待原则均提供了更优的解决保险合同中免责条款问题的方法.  相似文献   

17.
法定义务契约化是理解《保险法》第51条的关键。从解释论上看,《保险法》第51条的安全维护法定义务实质上已被转化为契约型义务,保险人的抗辩基础在于保险合同条款而非法定义务本身,消除保险人滥用相关条款风险的立法意图也基于保险保证条款、建议接受条款、安全措施配合义务条款而实现。一般性法定义务被转化为保险合同法契约义务的根源在于保险活动的风险防范技术特质,《保险法》第51条行文中关于法定义务违反风险可保性的隐喻值得关注和尊重。但是,该条第1款与第4条关于安全维护义务属于法定义务的表述具有消解该隐喻并引发适用混乱,根源在于立法技术的匹配度不高以及对保险交易技术特质的忽视而非立法意图错乱。第51条的修订也应基于立法技术与保险交易技术特质、立法意图之间的匹配度展开。  相似文献   

18.
论《侵权责任法》中的补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侵权责任法>有数处规定了有关当事人的"补偿"义务,本文对这些补偿条款的法律适用和法律性质予以探讨,并结合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梳理和抽象出补偿义务的一般规则,包括:补偿义务的法律性质、补偿义务的法律规范体系及适用、补偿义务的数额、追偿权等.  相似文献   

19.
医师如实履行告知义务,是患者知情同意权实现的前提和基础。通过对《执业医师法》中医师的告知内容、告知方式、告知对象的同意权顺序以及违反医师告知义务的法律责任等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修改建议,以完善医师告知义务制度,从而更好地保护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相似文献   

20.
责任保险是为第三人利益而成立的一种保险。责任保险为被保险人对特定的第三人负赔偿责任时,补偿其损失的契约。责任保险的第三人,在受到被保险人的侵害时,其处于当事人的地位,可以依据法律或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请求赔偿。因此,保险人的责任实质上是对第三人的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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