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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明发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6,(2)
制定统一合同法将面临现行三大合同法中合同名称的取舍与设置。技术合同作为民事合同的一个重要种类,应予保留。经济合同因其固有特征消失应予摒弃。涉外经济合同不应作为一个独立的合同类型,但统一合同法应对其特殊问题设专章规定。统一合同法中的合同合义仍可沿用《民法通则》第85条之规定。统一合同法在规定合同的具体种类时.应注意对原有合同立法的整理、移植,做到统一合同法与相关单行法的并列调整。统一合同法不仅应对原有的合同类型作规定,同时应对现实生活中发生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新型合同加以调整。对联营合同、承包合同和企业租赁合同.应分别情况,区别对待。 相似文献
2.
邬正龙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3(3):41-45
我国现行合同法导入了效益价值观 ,对原合同立法中重安全保护、轻效益追求的做法进行了合理的修正 ,将安全和效益作为自己的双重价值追求 ,可以充分发挥合同法对市场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新合同法中的效益价值目标在合同自由、合同履行、无效界定、预期违约等制度设计中都有了具体的体现 相似文献
3.
预期违约是客观存在的一种违约形态。预期违约理论对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合同立法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然而它在我国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实务上都未得到应有的重视。本文就预期违约的理论渊源、基本特征以及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的异同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指出在我国合同法中全面引入预期违约制度乃是立法所趋,同时也是法律的效益价值目标在合同法中的体现. 相似文献
4.
赵德玖 《安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6(3):25-28
通过对利益第三人合同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论证了此种合同存在的价值,指出应在我国合同法中规定此制度,以弥补现行合同法的缺陷。同时,也提出了相应立法建议,以供立法参考。 相似文献
5.
殷慧芬 《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92-97
古已有之的伦理道德孕育着企业的社会责任。大公司的出现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催生了管理者资本主义,管理者资本主义开始挑战自由经济及其所信奉的利润最大化原则,从而产生现代企业的社会责任思想。企业社会责任是法律责任、道德责任及“软法”责任的统一,而法律责任是企业社会责任的核心和底线。正义、秩序、效率是企业社会责任立法的价值目标。企业的社会责任既有私法社会本位的深厚基础,又有自身的特性,其目标是为了实现企业与利益相关者、环境与社会之间的持续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6.
合同自由原则与诚实信用原则为现代合同法的两大基本原则。合同自由原则以个人为本位 ,诚实信用原则以社会为本位 ,两者分别反映了两种不同的“本位”观。 1999年 10月1日我国新合同法的施行 ,结束了我国合同法领域中三足鼎立的局面 ,新合同法虽没有明确规定合同自由原则 ,但合同自由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却实质上成为贯穿合同法的两大主线。合同法妥当处理了合同自由与合同正义之间的辩证关系 ,适应了现代民法由个人本位迈向个人本位与社会本位相结合的潮流。 相似文献
7.
民法本位观探正——质疑民法社会本位说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章礼强 《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22(4):24-28
民法本位问题在我国当今争鸣雀起。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是现代民法社会本位论、权利本位兼社会本位论等。民法社会本位说中的“社会”,难以找到合适的利益承载主体,决定社会本位不能作为一种立法标准和本位价值取向。民法本位是民法的中心任务和价值标准,我国民法应当坚持私主体权利本位,不必牺牲自己本份的私主体权利本位而代之以社会本位。 相似文献
8.
章礼强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19(3):268-272
民法本位问题在我国当今声名鹊起。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是现代民法社会本位论、权利本位兼社会本位论等。民法社会本位说中的“社会”,难以找到合适的利益承载主体,决定社会本位不能作为一种立法标准和本位价值取向。民法本位是民法的中心任务和价值标准,我国民法应当坚持私主体权利本位,不必牺牲自己本份的私主体权利本位而代之以社会本位。 相似文献
9.
格式合同的产生体现了现代市场经济效率的价值,但也严重威胁着合同的自由与公平,使契约自由和正义原则受到了限制,带来诸多问题。目前,我国格式条款立法规制存在立法匮乏;合同法关于格式条款的立法规定概念不严密,内容抽象,不具有可操作性,立法漏洞颇多等不足。完善我国合同法格式合同制度已经成为当务之急,一是由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当天格式合同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司法解释,其次,在将来条件成熟时可制定一部专门的格式合同规制法。 相似文献
10.
1999年10月1日后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已经借鉴了当今发达国家先进的合同法立法经验和国际惯例,但与其它国家和有关国际公约的立法相比较,若干条文和规定仍然是粗线条的。文章以《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为例与我国合同法对比,探讨了我国合同立法在合同的成立、合同效力问题、精神损害赔偿、“意外条款”的效力、合同的解释等方面的一些缺陷,以期对我国合同法的完善有所借鉴。 相似文献
11.
《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5,(3)
文章对我国非法典化的多元合同法体系的立法缺陷及其原因作了分析,作者认为:在民法典不知何时才能出台的情况下,制定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比较切实可行的有效途径;统一合同法应以《民法通则》为基本依据,以现行经济合用法为基础,分为通则、分则和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三个部分;应将要约和承诺,情事变更规定进去,同时注意微观立法技术的科学性。 相似文献
12.
当今各国关于合同形式有“形式主义”与“放任主义”两种立法例。这两种立法例实际上暗示着两种截然不同的对待人的态度。我国未来的统一合同法对于合同形式应采用“放任主义”的立法模式。建议我国未来的统一合同法对合同形式的规定,应作“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采用口头形式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形式,法律对合同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的表述。 相似文献
13.
LIU Jian-qi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报》2006,(3)
法律价值取向决定了法律制度发挥作用的方向。合同法作为法律制度尤其是私法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和维护了一定的价值目标。它确认和维护了交易秩序、合同自由与交易公平,以及交易效率。在网络时代,电子商务将成为商业活动乃至整个人类生活的主流方式。与之相适应,网络坏境下,合同法的首要价值取向将是保障安全。对合同法的上述价值目标的探讨,无疑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合同法的要义,更好地运用和实施合同法,使这部合同法在我国市场经济建设中发挥其应有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4.
乔菁 《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32(1):101-106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引发了社会各界广泛的争论,从《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关系领域的变革入手,分析其对企业和劳动者产生的影响,得出"这些影响是《劳动合同法》引起争议的原因"这一结论。并由此出发,探讨劳动领域立法应考虑的法理要素和现实要素,其中的现实要素包含了劳动立法的国际化和本土化。这二者的和谐统一,是劳动领域立法走向完善的方向。 相似文献
15.
史新富 《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8(3):36-37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并将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合同法》的通过对中国民事立法的完善和经济体制的顺利运行具有重大的意义。它结束了我国“三足鼎立”的合同立法模式,提供了市场交易的统一规则。作为一部刚刚通过的法律文件,《合同法》需要在实践中加以检验.它的一些规定,尚不能说尽善尽美。本文拟就《合同法》的几个问题,结合我国已核准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谈谈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16.
考察现有各国立法,判例和学说,可以发现现代合同法与侵权法相互融合、边界模糊化趋势,这一趋势具有相应的表现和合理的原因,该趋势是债法应对社会变化做出的自我调整,其目标是指向正义这一至高的法律价值,而其进一步发展和制度协调也将在正义法律价值的引导下展开. 相似文献
17.
张春良 《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1(6):30-35,42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7年施行的《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是我国有关涉外合同法律适用的最集中的渊源,它具有承启性、系统性、综合性和前沿性。在方法论上,我国立法采取的是分割论,将涉外合同一分为三,分而治之;并改变前此内外有别的双轨制做法,统一启用1999年《合同法》调整涉外与国内合同。在适用秩序上,我国立法确认了国际条约优先、国内立法次之、国际惯例补缺的位序。 相似文献
18.
喻文莉 《绍兴文理学院学报》1997,(2)
情事变更原则是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法中的体现。在现代社会,它已成为处理情事变更问题不可缺少的重要法律原则。无论是大陆法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一般都予以承认,并在立法中加以确认,而我国尚未从立法上界定这一原则。因此,借鉴各国的立法实践及理论成果,在合同法中确认这一原则已成为当务之急。本文就情事变更的构成要件、情事变更与不可抗力的异同,情事变更原则的效力等若干问题,结合国外有关立法规定及理论学说进行了分析探讨,并提出了在合同法中确立情事变更原则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9.
高思洋 《石河子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34(3):53-61
随着理论与司法实践的深入,《草原法》研究应当给予重新审视。与原有的立法体例相比,相对统一的立法模式优势更为突出。草原生态环境立法价值也应当由结果防控论向风险预防论转变。针对《草原法》在司法适用中存在的本体性问题,应通过平衡内部政策性条款,设计双向立法衔接,明晰监管体系与监管职权的范围等措施加以解决,最终通过完善公力救济、私力救济等多元救济途径,实现构筑草原生态环境立法的多维优化的目标。 相似文献
20.
张甜 《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3(5):17-19
预期违约制度是英美法上的独创制度 ,它深刻地影响了世界诸多国家的合同立法和若干国际条约的制定。我国 1 999年颁布的《合同法》在继承大陆法系基本框架和体系的同时 ,吸收和借鉴了英美法中的预期违约制度。本文试图从分析预期违约的制度架构、价值取向、存在的合理性以及其与大陆法系相关制度的比较等问题 ,探讨一下我国《合同法》在预期违约制度上的成功与不足 ,特别是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的结合问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