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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近年来,内地与世界各国在国际刑事司法合作上发展迅速,但与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却在区际刑事司法协助问题上长期裹足不前,这既有不同法域传统和理念的问题,也有司法和法律制度差异问题,更重要的是相互之间存在信任与尊重问题。各方面应当在"一国两制"原则的指导下,从有利于国家发展战略和三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出发,加强互信和合作,共同打击犯罪,争取早日在刑事司法协助问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  相似文献   

2.
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制度无论是在我国整个司法协助体系中,还是在国际合作领域中,都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尽管近几年我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发展较快,但是在刑事司法协助的合作范围、双边引渡条约的订立及《引渡法》等国内立法等方面还存在不少缺陷,无法适应我国有效打击刑事犯罪和广泛参与国际合作的需要。因此,应尽快完善我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制度,加大立法步伐,完善《引渡法》等有关国内立法,积极推动统一的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的出台,同时应进一步加强与各国的刑事司法合作,扩大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领域,积极谋求与各国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双边引渡条约的订立。  相似文献   

3.
在国际交往日益频繁的当代,中国国际民商事司法协助的理论研究不断深入,立法工作随之加强,涉外司法文书送达体制、委托调查取证体制、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和外国仲裁裁决的制度日臻完善。同时,中国也积极缔结或参加了有关国际民商事司法协助的国际条约,并在互惠和条约的基础上,广泛与有关国家开展了民商事领域的司法协助,大大促进了国际民商事关系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4.
环境司法对维护公众环境权益和增强政府环保能力具有不可替代的功能优势.然而,中国环境司法在实践中正面临着“无动力、无压力和无能力”的乏力境地.环境司法受行政权力的不当制约,环境司法的程序特殊性缺乏保障和环境司法相关配套制度严重缺失是导致这一问题产生的重要制度原因.故此,可从以下方面完善中国环境司法制度:完善司法主体制度,增强能动司法力度;拓展环境司法功能,完善环境司法程序;明确环境案件管辖,完善环境审判制度.  相似文献   

5.
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背景下,中国与东盟国家经济交流不可避免产生法律冲突,就需要司法权介入.而司法权具有属地性,任何一国的司法机关,其司法权的行使只能限于本国境内,否则就可能侵犯外国主权,因此,只有加强中国与东盟各国司法机关之间的通力合作,相互提供司法协助便利,才能高效快捷地解决国际民事交往中出现的各类案件,从而有效解决争端,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中国与东盟国家民事司法协助应当坚持国家主权原则、平等互惠原则、保护合法权益原则和国际合作原则.鉴于我国与东盟国家民事司法协助存在的诸多问题:现存的司法协助条约自身存在不足,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组织形态和法律机制的限制,司法协助途径复杂,应当从域外送达、域外调查取证、外国法院民事判决和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等方面入手,加以规制和解决.  相似文献   

6.
涉港民商事案件的司法协助是根据一国两制产生的,是单一制国家内不同社会制度、不同法系的司法合作,其性质属于国际司法协助。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司法协助应坚持维护国家统一、平等互助和协商的原则。司法协助的范围包括诉讼文书的送达、询问证人、搜集证据、法院判决和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司法协助事项的进行,要按照内地各高级法院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或高等法院签定的司法协助协议规定办理  相似文献   

7.
我国的司法制度具有鲜明的社会主义性质.中国司法制度吸收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积极因素和人类共同的法治文明,独具中国特色.司法制度改革是保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实现自我完善的重要途径.构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应当处理好“三个至上”之间关系、司法独立与监督司法的关系、司法职业化与司法大众化的关系,稳步推进新一轮的司法改革.  相似文献   

8.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95条确定了我国内地与香港特区开展司法协助的法律依据。但对如何开展司法协助 ,在什么层面上开展协助 ,以及如何依据双方都参加的国际条约开展司法协助 ,在理论界和实际部门都有不同意见 ,致使两地司法协助一直没有实质性的突破。本文在分析《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委托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安排》和《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安排》的基础上 ,论述了两地司法协助模式及其特点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区际司法协助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9.
为探索海峡两岸司法协助的有效路径,运用比较分析方法综观《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签订前后海峡两岸司法协助制度的演变,重点分析该协议所确定的刑事及民事司法协助内容及方式、海峡两岸司法协助的巨大进展及今后的发展趋势。分析认为,作为海峡两岸司法协助的重要阶段性成果,该协议的内容尚需进一步完善,其中特别是对司法管辖权冲突及互助中的法律冲突等问题,海峡两岸亟需达成更大范围的共识。  相似文献   

10.
我国内地与港澳之间的区际司法协助是由《基本法》设定,具有自身特殊规律的一种法律合作形式.它以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和独立司法权为基础,通过平等协商来具体实施.因三地的法律制度差异较大,又缺乏上位协调机制,在具体合作和制度建设中遇到不少难题.各法域应在"一国两制"方针的指导下,按照相互尊重、主动合作、注重程序、效率优先的原则构建合作机制和开展司法协助.  相似文献   

11.
评价一个国家的司法制度,关键看这种司法制度是否符合国情、能否解决本国实际问题,我国司法制度总体上是适应我国国情和发展要求的.近五年的司法改革体现出以下显著特点:坚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司法体制改革的坚强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改革理论的正确指引;坚持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设计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司法体制改革的问题导向、路径依赖与目标指引相统一;坚持司法体制改革、司法队伍建设与司法环境改善统筹推进.我们必须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自信,我们有理由相信,到2020年,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将圆满完成,司法改革的各项目标将基本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将焕发出更多活力.  相似文献   

12.
从权力的组织视角考察信访制度与司法制度的差别,会发现信访司法化和司法信访化的观点难以成立,较可行的思路就是对二者分而治之,实现二者和谐共存。  相似文献   

13.
国际司法协助是当今国际合作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它不仅可以解决涉外诉讼程序中的困难,而且还能促进和保障各国在其他各个领域里的交往与合作。但各国的司法理论与实践对国际司法协助的范围问题,尚无一致看法。本文从司法协助的领域范围、行为范围和实施主体范围三个方面进行了论述,以求通过探讨有利于我国在更大的范围内和更深的层次上开展国际司法协助活动。  相似文献   

14.
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应有之意,站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上,为了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够感受到公平正义,习近平法治思想运用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并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针对司法体制改革提出了一系列理论命题,丰富了司法改革的理论内涵。在人民司法领域形成了"人民司法观",从司法权的根本属性、行使目的,以及运行效果方面充分诠释了人民司法的核心要义;在公正司法领域形成了"公正司法观",通过彰显司法中的公平正义、监督制约等价值,树立了司法权威,获得人民对司法的认同;在司法治理领域形成了"司法治理观",提出了要充分发挥司法的定分止争功能,以司法公信力建设为引领提高司法治理的有效性,使司法的保障功能体现在社会的各个领域,以满足新时期人民对司法的需求;在司法监督领域形成了"司法监督观",创新提出了新型司法权制约监督的理论,以党内监督为核心,实现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创制了多种监督司法的手段实现监督司法的目的;在司法职业领域形成了"司法职业观",从司法职业队伍建设、领导干部的职业能力、司法品德等方面入手,力求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通过对五种司法观的创制与凝练,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地回答了新时代如何建设公正权威高效司法制度等重大问题。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司法观是建立在我国长期司法改革实践基础之上的,在司法体制改革的实践中,司法机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探索建立了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相关制度机制,用实际行动彰显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品格。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司法观是推动我国司法改革纵深发展的基础理论和根本遵循。  相似文献   

15.
法治是中国既定的治国基本方略,是中国近百年来顺应世界潮流、向更高社会形态迈进的一种政治选择。长期以来,对于法治进程中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学界习惯将其中的问题简单归咎于制度,忽视了根源于人性的制度和道德之间的辩证关系。中国自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在市场经济的高度物质化和商品化价值观的冲击下,法治表现出制度和道德之间关系不平衡的状况,凸显了以公正为底线的现代道德基础的孱弱性。继而,作为制度和道德在司法职业语境下的具体化,中国司法改革的基本路径就是建立保障司法机关依法履职的制度体系,然而也表现出司法制度和司法职业道德之间关系的殊离。司法存在制度体系和职业道德两个方面的问题,两者不可偏废。司法职业道德能够弥补司法制度的不足,指导、评价和规制司法行为。基于此,应当不要过度倚重制度,在坚持司法制度和司法职业道德并重的前提下,司法职业道德建设有望通过促成司法公正而成为司法改革和法治方略的先导工程。  相似文献   

16.
国内对恢复性司法制度及其理念,尚存有各种不同观点。同时,我国学者目前对该项制度的理解本身存在着认为恢复性司法是个人权利对国家公权的挑战、恢复性司法的目的仅在于将社会秩序恢复到犯罪行为发生以前的状态、强调恢复性司法就意味着排斥刑事司法裁判权等误区。出于对刑事被害人利益保护、对犯罪人有利改造以及节省有限的司法资源之考虑,我国迫切需要引入恢复性司法制度,以解决传统刑事司法的弊端与无奈。恢复性司法以犯罪人和被害人为中心,以修复被损害的社会关系为目的,其制度应与现行刑事司法制度并行,亦应通过立法予以规范。  相似文献   

17.
中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后,区际司法协助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本文在分析内地与香港民商事司法协助的法律依据的基础上,确定坚持“一国两制”,促进和维护国家统一原则及各法域地位平等,互惠务实原则作为内地与香港民商事司法协助的基本原则。并且,从中国的国情出发,根据香港基本法第95条之规定,提出内地与香港间司法协助采取协商的模式,即内地与香港两个法域之间签订区际司法协助协议  相似文献   

18.
近年来,中国通过参与国际民商事司法协助条约的谈判,缔结国际民商事司法协助条约,完善国内相关立法,积极为他国提供各种形式的民商事司法协助。然而,我国当前的国际民商事司法协助依然在司法协助条约实施效率、外国当事人在中国直接取证或送达、利用信息技术提供司法协助等方面存在问题。在"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应该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签订新的民商事司法协助条约,构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的司法协助信息交流平台,灵活处理民商事司法协助中的互惠原则,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高司法协助的效率,探索新的司法协助方式,以促进中国与沿线国的民商事司法协助。  相似文献   

19.
大陆与香港地区区际司法协助的出现,是中国政府按照“一国两制”的方针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而造就出的时代产物。我国的区际司法协助具有与其他多法域国家所不同的特点,即大陆与香港地区的区际法协助是在社会经济制度根本不同的法域间和不同的法系的法域间以及各法域均有独立终审权的条件下进行的。研究这些特点,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两地进行司法协助应遵循的原则,进一步探索两地开展司法协助的模式,不仅有助于两地区际司法的正常顺利开展,同时也可为1999年后大陆与澳门、澳门与香港间的区际司法协助提供先行经验。  相似文献   

20.
司法的总体目标是实现公平与正义,然而,在我国有限的司法资源条件下,司法制度设计不得不考虑公平与正义的成本。司法成本过高会成为司法可及性的障碍。如何平衡公平、正义与成本,于是成为了制度设计的重点和难点之一。从律师收费制度的视角,应用法经济学的方法,通过建立诉讼的动态博弈模型,定量比较和分析了我国当前的各种律师收费制度对公平、正义和司法成本的影响;并通过数据模拟,探讨了律师收费制度设计中应注意解决和避免的问题,这为司法制度的设计提供了分析思路。结论也进一步修正了前期理论研究成果,从而解决了律师收费研究中理论推理与实证结论不一致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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