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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81 毫秒
1.
基于当前裁判实践的分析,近年来高校人事争议呈现出诉讼案件数不断增加、诉讼对抗性不断增强、诉讼争议焦点集中、争议解决诉求多样化等新趋势、新特点。本应在处理高校人事争议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高校工会,却由于缺少专业人员、介入规则不明确、工会职能行政化、工作理念保守等因素的限制,处于被高校和教职工双方都忽略的境地。应积极探索建立高校工会统筹下的人事争议调解处理机制,推进落实法律援助工作发挥实效,规则化介入人事争议的程序,坚持在高校党委的领导下处理好与行政组织之间的关系,更新工作理念等路径,寻找破除困境之出路促进高校人事争议的调处解决,响应新时代高校工会构建高校和谐劳动关系的历史使命。  相似文献   

2.
虽然,当前人事争议仲裁和劳动争议仲裁已逐渐整合为一体,但基于事业单位所承载的公益性质和职责,人事争议仲裁还有其特殊性,在受案范围、法律适用等方面都与劳动争议仲裁有所不同。而且,在人事争议案件审理过程中,不仅要从法律与合同两个角度去审查案件,还要从保障公共利益的政策角度去审视问题。  相似文献   

3.
人社厅函[2008]117号上海市人事局:你局《关于人事争议仲裁处理适用法律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并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同意.现就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如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一、从答复意见下发之日起,各级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处理有关案件,在案件处理程序上统一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有关规定。  相似文献   

4.
工商联作为以非公企业、中小微型企业为成员的人民团体与商会组织,应在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但在近年来各地的实践中,工商联参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仍存在若干的制度障碍。今后,工商联应当借助自身影响力,积极参与立法程序,推动工商联参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的制度化、法律化;完善工商联参与集体劳动争议协调处理的三方机制;从重点环节入手,加强对劳动争议社会化调解和仲裁的参与,以及对企业劳动争议预防和内部调解的指导和帮助。  相似文献   

5.
美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美国是发达国家,有成熟的产业关系和劳动法律体系。我国与美国的历史文化背景、社会制度和经济发展阶段各不相同,不能照搬他们的产业关系模式,但能从中得到不少启示,对我国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和工作有所裨益。美国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美国负责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联邦机构有两个:国家劳动关系委员会和联邦仲裁调解局。美国劳动关系委员会成立于1935年,是具有准司法性质的独立联邦机构,主要负责对工会代表性的认证(国家劳动关系委员会组织秘密选举,对获得50% 1票的工会,指定其代表所有的工人进行谈判)和防止并纠正雇主或工会的不公平劳动实践,包…  相似文献   

6.
工会参与劳动争议调处工作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于劳动争议调解制度设计上的缺陷,造成目前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虚化,工会处于尴尬的位置,无法发挥好劳动争议“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因此,需要重新构建新型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建立企业内部疏导化解矛盾机制,创新基层工会参与劳动争议调处方式。  相似文献   

7.
人社部发[2009]1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司法厅(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司法局、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人事部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切实发挥调解在  相似文献   

8.
从现有材料看,国外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大体分为:调解、调停机构,仲裁机构,司法机构。一、劳动争议的调解、调停机构。在一些国家,如美国的联邦调解调停总署、菲律宾的国家调解斡旋委员会,都是把调解、调停作为处理劳动争议的独立工作来开展,调解、调停的概念不加区别。而在另一些国家,如英国的咨询、调解和仲裁处,韩国的劳动关系委员会却是把调解、调停做为处理劳动争议的不同程序而加以区别的。调解,是由劳动争议处理机构选派调解员在争议当事人之间促其谈判和解,但通常不提建议。如果调解成功,调解员应准备一份调解书,由他和当事人一起签名。调停,有的国家又称斡旋,则是由劳动争议处理机构选派的调停员或调停委员会在争议的当事人之间进行斡旋,可以提出解决争议的具体建议。如建议被当事人接受,调停员或调停委员会成员应准备一份调停书,由他或他们与当事人共同签字。  相似文献   

9.
在新形势下,做好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既是贯彻落实中央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工会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客观要求,也是工会履行职责的内在需要。工会在企业劳动争议调处中要切实发挥不可代替的重要作用:一是要切实搞好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即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规范调解程序。二是要建立完善劳动争议的预警机制,即畅通信息渠道、掌握思想动态、强化源头参与。  相似文献   

10.
劳动保障监察是政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关键性行政力量,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发展理念决定了其既要履行为劳动权益实现提供国家保护的责任与义务,又要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双重价值目标。劳动保障监察职能定位应以"二元"本质属性特征为基本出发点。基于对劳动监察职能国际发展趋势与新时代对劳动保护升级现实要求的综合考量,劳动保障监察职能范围广泛性的制度安排具有现实合理性。当前引发劳动争议的主因源自雇主劳动违法的客观现实,以及劳动执法权与行政调解手段的职能优势互补特点,劳动保障监察作为劳动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参与主体兼承的调解职能制度扩容也成为必要,但应按类型划分实行分类处理。  相似文献   

11.
近年来,针对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的大幅增加这一情况,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充分发挥劳动仲裁的调解职能,使劳动者及时享受工伤待遇,提高了案件处理效率,取得了良好效果。一是结合实际,讲究方法,确保了工伤待遇争议案件处理效果。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是处理劳动争议的重要手段,也是尽快处理工伤待遇争议的有效途径。通过调解,双方能自愿地达成  相似文献   

12.
多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地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在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近年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关闭破产,以及大量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建滞后等因素的影响,一些地区的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出现萎缩,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有所弱化。为适应市场第期四川劳动保障经济条件下协调劳动关系的迫切需要,最大限度地把劳动争议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持社会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高度重视新形势下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强…  相似文献   

13.
如何调整劳动仲裁与劳动诉讼当事人的衔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采用的是“一调一裁两审”的处理机制。虽然调解也是该机制中的一环,但由于具有可选择性,因此,最具有法律意义的制度是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争议诉讼制度。而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与劳动争议诉讼当事人在衔接中存在严重的问题。  相似文献   

14.
德阳绵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党建为引领,找准党建与业务结合关键点,走出了一条党建与劳动仲裁工作双融双促的新路径。近年来,绵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先后荣获“四川省劳动人事争议示范仲裁院”“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优质服务窗口”称号;2020年10月,承办川渝劳动人事争议案例研讨会并作经验交流发言;2021年12月,指导鼎达集团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成功创建“四川省劳动人事争议金牌调解组织”。  相似文献   

15.
7、争议处理:调解与仲裁此间所说的争议既包括集体谈判中出现的僵持不下的争议,也包括其他方面的劳动争议。为解决这些争议,第92号建议书主张采取自愿调解和仲裁的方式。所谓调解:就是让第三方介入,帮助当事者双方达成协议。调解员不能以任何方式提出解决方案。有时,甚至也不宜提出建议。第92号建议书在强调调解同谈判的密切关系时指出,通过调解达成的解决争议的办法应被视为以通常方式达成的集体协议的相同结果。这样一来,调解实际上就成了集体谈判的延伸,所不同的只是让一个中立的第三方介入了谈判。仲裁与调解完全不同。仲裁是让第三方干预劳动争议。仲裁员可行使独立于双方的裁决权。这种裁决具有强制性,不管双方愿不愿意都必须执行。所谓自愿仲裁是指争议发生后,争议双方都自愿同意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处理。  相似文献   

16.
邢颖 《中国劳动》2008,(4):25-27
即将于5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作为一部程序法,其立法目的是为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供方便快捷的争议处理机制,及时公正地解决劳动争议纠纷,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该法针对劳动争议纠纷处理中存在的调解率低、仲裁时效短、案件审理周期长、劳动者举证难等问题,作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笔者现就《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调解、举证责任、仲裁时效和终局裁决方面的新规定及对诉讼产生的影响谈一谈自己的理解。  相似文献   

17.
企业调解是中国特色劳动争议调解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效运行企业冲突管理系统以及促进企业劳动关系氛围的需要。合理发展企业劳动争议调解,需要运用全面发展观理解企业调解组织的存在意义,延伸企业调解组织工作职能链,提高其认知度和公信力,建立企业调解经费制度及购买公共服务,增强企业调解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制定企业、仲裁和法院三方定期沟通制度,节约社会调解资源,提升企业调解效力,真正发挥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源头治理作用。  相似文献   

18.
劳动争议调解协议的效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劳动争议调解协议的效力是劳动争议调解制度的核心。《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依归,确立劳动争议着重调解的处理原则,通过调整企业内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构成、整合各种社会调解力量、缩短调解期限、规范调解协议等一系列制  相似文献   

19.
人事争议是否为劳动争议之一种,人事争议仲裁制度是否应并入劳动争议仲裁制度,解决这些问题的核心在于辨明人事关系在性质上是否同劳动关系。假设两者性质不一,那么将之作法律适用上的统一安排必定有违基本的法理。本文认为,人事争议与劳动争议是两种具有不同属性的法律争议,其解决机制存在内在原理上的不一致。因此,我们不能为节省立法资源而将两者作处理机构和法律适用上的统一,而应予以分别立法,并对人事争议仲裁制度进行符合其法律属性的重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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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年来,江苏省镇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大力加强仲裁实体化建设的同时,以健全工作机制为抓手,全面实施精细化管理,形成了按制度办事、以制度管人的良性机制,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质量和效能显著提升。坚持调解优先,完善调解机制一是规范仲裁调解行为。制定了《镇江市劳动人事争议案前调解规范》,明确案前调解的原则、程序和操作规程等,印发了《立案调解庭工作细则》,对来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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