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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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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农地有序、积极流转是关键,农民权益保护是底线。农村的发展有赖于农地,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集体农地所有权人的代表--村委会应当认清自身角色,要在“依法、自愿”的基础上有意识地组织、推动农地流转,保障农民土地权益、实现农地效益。  相似文献   

2.
国际视角下我国农地流转风险防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地流转有助于现代农业技术和农业机械的推广,是发展农业现代化的必经之路。农民、规模经营者、基层政府作为农地流转的参与者,为了自己利益最大化展开博弈,导致农地流转中存在农民权益受到侵害、规模经营者风险高、政府公信力下降等风险。国外现代农业发展历程表明,保障农地出租方权益,利用财政金融降低规模经营者的风险,管制土地用途严格保护耕地是预防和化解农地流转风险的有效手段。借鉴国外成功经验,我们可以通过法律保障农户承包经营权,妥善安置失地农民;采取财税金融政策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分散规模经营风险;健全农地流转监督机制,防止农地非农化等措施保障农地的有序流转。  相似文献   

3.
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学科视角,以确保农民权益为主旨,对新一轮农村土地制度创新的理论依据进行了梳理和解析,对土地制度深化改革中保护农民权益的具体措施进行了探讨。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土地制度及其经营方式的基本原理包括:在土地所有制方面,社会主义国家不能搞小土地所有制或土地私有化,要实现土地的国有化或集体化;只有实现规模经营,才能提高农业生产率,规模化和社会化是社会主义农业发展的基本方向;积极引导农民加入合作社,不仅是实现规模经营的有效手段,也是确保农民权益和提高农民社会地位的有效途径;在农业的具体经营方式上,要尊重农民的选择。在中国新农地制度创新中,由村集体来主导土地流转,引导农民走合作经营的规模化农业发展道路,对外可以发挥限制资本自由介入土地的屏障作用,保护村民权益;对内则可发挥协调与服务功能,促进土地合理化流转;还能协助政府贯彻落实国家土地规划制度和相关法律条例。国家尽早出台限制外资进入农地的政策条例,保护农民权益。同时,应提升农民的决策水平,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推进法制建设和相关领域的体制改革,确保农民在土地流转的主体地位。  相似文献   

4.
从农民发展权理论出发,对订单农业发展必要性进行分析,通过不完全契约理论对订单农业中履约困境的原因进行剖析,最后通过利益与利益机制理论探寻促进订单农业发展和农民权益保护的对策建议。分析认为,应该从利益产业机制、利益分配与协调机制、利益保障机制等角度构筑订单农业发展的利益机制体系。  相似文献   

5.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下载免费PDF全文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是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当前在稳定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前提下,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的农地流转制度;构建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地流转机制,更重要的是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保障农民的权益不受侵害,使土地流转起来,由资源转化为资本,以取得规模效应、集约效应和市场效应。   相似文献   

6.
农民权益保护问题是新农村政治建设中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目前由于农民利益保障机制的缺乏、农民与基层政府各自利益分化,以及村庄的封闭性和利益表达渠道的不顺畅,农民在争取自身权益的过程中采取了很多非制度化运作的方式,如何理性认识并解决这一问题,文章对此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7.
当前在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民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主要表现为:流转价格偏低,固定不变;流转收益分配不合理;土地的农业用途被改变;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被侵犯等。其原因主要为:农村土地产权不明晰,所有权主体虚位;农民权益保护相关制度不完善;基层政府对土地流转的不当干预;土地流转市场服务体系不健全等。为了加强对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民的权益的保护,需要明晰农村土地产权,明确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归行政村一级农民集体所有,并完善相关制度;减少乡镇府的不当干预,强化乡镇政府对土地流转的指导与监管;培育县、乡两级土地流转市场化服务环境等。  相似文献   

8.
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核心在于农民土地利益的实现与发展,进而需完善农民土地权益的利益结构与利益机制。基于农村社区发展的视角,从农民土地权益的利益代表和利益表达、利益产生和利益分配、利益协调和利益保障、利益发展和利益共享等方面,构建农民土地权益的利益结构。在分析农户禀赋、农地流转风险、土地利益相关者、农村制度环境等农村社区发展要素对农民土地权益影响的基础上,创新农民培育、风险防范、纠纷解决、制度保障,构建农民土地权益的利益机制,使农民的土地权益得到保障,以推进农村社区的发展。  相似文献   

9.
从利益关系视角出发,认为利益是合作的根本基础,在深入剖析闽台农业合作中的农民土地权益保护问题的基础上,指出农民土地权益保护是深化闽台农业合作的迫切要求,强调新时期下适时转变合作模式与发展思路、在新的层面上找寻利益交汇点是保护农民土地权益、深化闽台农业合作的关键。  相似文献   

10.
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过程要引入新的收入流,积极引导工商资本进入农业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实现中国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而这一过程中,工商资本进入农业与土地流转之间存在怎样的关系,是值得思考的。本文从就业与保障视角进行研究,指出非农就业的增加会导致农民的分化,进而使农民对土地功能诉求发生改变,产生土地流转意愿。而工商资本进入农业会增加农民非农就业机会,提升农民非农就业稳定性以及社会保障水平。为此,本文建议:第一,在引入工商资本进入的地区,可以鼓励其进入农村职业教育与技术教育领域;第二,政府应该积极完善土地流转相关法规以形成成熟土地流转市场,并完善农村基本养老制度。  相似文献   

11.
促进农民增收的关键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农业发展史上,土地制度的变迁与农村经济的兴哀、农民收入有紧密的联系。当前在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的诸因素中,土地产权主体缺位、土地分配“均田制”、土地资源流动滞后、征用土地补偿不合理是主要原因。因此,促进农民增收的关键是要以市场导向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南,设计出新的土地产权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经营制度,大力推行租赁经营、抵押承包、有偿转让、投标承包、土地股份经营等有效组织形式;建立规范的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建立合理的征地补偿和利益分享机制,以保障农民权益。  相似文献   

12.
土地流转对于农业产业化经营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土地流转中出现的问题很多是由土地权益归属不明确所引起的。本文通过对河南省G村一次土地流转纠纷的分析,指出在土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只有明确土地的承包权、经营权和受益权,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构建各方的利益协调机制,才能最终实现政府、企业和农民的共同发展。  相似文献   

13.
阐释了资本下乡从事农地规模经营的实践过程.资本下乡前:乡村形成自发的农地流转秩序,具有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两方面的特征;初始阶段:对乡村自发的农地流转秩序形成冲击,开始重构农地流转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中期阶段:下乡资本通过与地方政府、乡村精英等多元利益主体结盟,构建复杂的庇护关系网络,掌握制度变迁的方向,从而在农地经营收益和政策补贴收益分配中占据优势地位,成为形塑新地权秩序的主要变量;分化阶段:资本下乡沿着新地权秩序瓦解、地权秩序再调整和新地权秩序确立三个基本方向演化发展.研究探索和完善下乡资本与农民家庭分工合作的农地经营模式,以期引导小农户进入现代农业的发展轨道,推动农业现代化水平的稳步持续提升,利于留守村庄农民获得一份务农收益,减少城镇化与工业化带来的阵痛,并为乡村振兴目标的实现提供无限可能.  相似文献   

14.
农业现代化背景下农地流转风险分析与防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实践证明,农地的有序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有助于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有利于现代农业技术的推广,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农户、规模经营者、基层政府作为农地流转的参与者,为了实现自己利益最大化而展开博弈,各自理性博弈的结果会导致土地流转过程中隐藏着各种风险,如农民权益受到侵害、规模经营风险高、危害粮食安全、政府公信力下降等,最终会使流转利益相关方都遭受损失,不利于社会稳定和农村可持续发展。土地流转双方要提高自身素质,确定合理的流转期限和流转规模,签订书面的流转合同,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政府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适当引导土地流转,加强管理和服务,管制土地流转用途,保障农地的有序流转。  相似文献   

15.
取消农业税后,农村劳动力被释放出来,大量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农村土地耕种形成一种全新自发的土地流转模式,这种模式催生出一批新中农,即以耕种从亲朋好友间低价流转土地为生的留村农民。在村中青年夫妇以劳动力最大限度为界,通过经营适度规模的土地获得体面的村庄生活。这部分土地以低价且短期流转给留村农民,也保护了外出务工村民的利益。在农村人口大量流出的背景下,新中农变成村庄的中坚力量,成为村庄治理中的主体。然而,以政府主导、为吸引资本下乡所进行的土地流转正在摧毁新中农,它让新中农无地可种,让外出务工村民长期处于失地状态。这样不仅损害了无法外出务工的中青年农民夫妇的利益,也损害了外出务工村民的利益。鉴于此,政府应致力于改善农业耕种条件,培育出在村新中农,守住耕地,保护好进城失败农民的最后退路。  相似文献   

16.
国际视角下我国政府推动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土地的有序流转关系到中国农业、农民、农村的发展,是中国政府近年来面临的热点和焦点问题之一。由于土地产权不明晰、流转程序不规范、流转市场不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缺失、农民权益得不到保障,中国农地流转的总体水平偏低,农户分散化经营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农地撂荒现象依旧存在。国外经验表明,土地流转离不开明确的土地产权、成熟的中介机构、农户权益的保护和完善的财税金融服务。针对当前中国农地流转中存在的瓶颈问题,我国政府可借鉴国外经验,通过法律清晰界定土地产权和严格保护耕地,培育专业的中介机构,规范土地流转程序,保护农地流转中的农民权益,采取强有力的财税金融扶持政策等措施来引导农地流转有序进行,从而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实现我国农业现代化。  相似文献   

17.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一直是党中央和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属性的确立是保护农民农地流转权益的法律依据;粮食安全是保护农民农地流转权益的国情依据;侵犯农民农地流转权益的情形屡见不鲜是保护农民权益的现实依据.土地流转要坚持自愿原则,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加大宣传力度,明确土地的重要地位;完善保护农民农地流转权益的法律体系,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8.
目前在农地流转领域,还存在农民对农地流转不积极、流转纠纷频发、农民农地权益受损等现象。农村的发展有赖于农地,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集体农地所有权人的代表——村委会应当认清自身角色,要在"依法、自愿"的基础上有意识地组织、推动农地流转,保障农民土地权益、实现农地效益。  相似文献   

19.
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背景下,推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是大势所趋。在城乡融合发展中,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必要限制与合理扩张是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发展的关键,土地增值收益公平补偿和合理共享是土地发展权分析视角的核心要义。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的构建需体现以土地资源可持续发展为核心的生态功能、以土地利益分配正义为核心的社会功能以及以土地财产属性彰显为核心的经济功能内涵。同时,应妥善应对土地资源利用中存在着的生态风险和社会风险。在推进农村宅基地盘活利用中,须在把握差异性的基础上适度突破限制,构建合理的宅基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以达成分配正义,完善宅基地退出补偿机制以提高农民满意度,更应注重政府干预的合理边界以减轻政策风险,从而保障农民合法的土地权益。  相似文献   

20.
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的法律确认是集体土地流转的前提,其决定集体土地占有、使用、收益与处分的权利人和利益的享有者,是农民土地权益保障的法律制度基础。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规定不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赋能不足以及农民土地权益法律保障缺失等,农民作为集体成员对集体土地的共有权被虚置,农民的土地利益被剥夺。破除体制机制壁垒、推进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改革、通过立法确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资格、明晰农民在集体土地所有权中的份额、拓展集体土地所有权权能、强化农民土地利益的法律保障是农村改革和农业现代化的必然,也是城乡协同发展和社会公平公正的必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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