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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工作重点,建立救助制度.2008年山西省民政厅首先向各市下发了<关于加强对受艾滋病影响致孤人员及生活困难的艾滋病患者、家庭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加大救助工作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力量采取多种救助方式,对受艾滋病影响的致孤人员进行救助安置;对受艾滋病影响的患者、家庭,符合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艾滋患者、家庭,资助其缴纳个人应负担的全部或部分资金,帮助其参加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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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总结交流一年来各地在艾滋病致 孤儿童救助安置方面的工作情况,推广河 南省建立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分类救助和多 种模式安置孤儿的经验,同时分析工作中 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于2005年9 月24~26日在河南省郑州市召开了“全国 艾滋病致孤儿童救助安置工作经验交流 会”。这次会议对于逐步步入正轨的我国艾 滋病致孤儿童的救助安置工作具有承前启 后、继往开来的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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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救助方式实施有效分类救助安置发挥社会福利机构潜能,有效救助安置无家可归人员。为解决无家可归人员生活困难,保障其合法权益,防止其再次流浪,各级民政部门充分挖掘社会福利院和农村敬老院的潜能,对无家可归人员实施救助安置。目前,全省各地民政局共出资124.2万元,利用撤并乡(镇)的契机,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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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三"构筑独特救助安置模式 核心提示: 对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实行分类救助,建立了"三项救助方式、四种安置途径、三个发展措施"的救助安置政策体系,形成了具有河南特色的救助安置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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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救助独具特色 河南自2003年开始对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实行分类救助.经过探索,初步建立了"三种救助方式、四种安置途径、三个发展措施"的救助安置政策体系,形成了具有河南特色的救助安置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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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措之一:救助政策不断完善 2004年,根据民政部文件,安徽省民政厅出台<关于艾滋病患者、艾滋病感染者及艾滋孤儿生活救助的意见)),首次明确将艾滋孤儿纳入城乡低保、五保、医疗救助范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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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迎战艾滋病这一人类所共同面对的挑战,河南 省各级民政部门迎难而上,积极施救,在全省形成了省 委、省政府统一领导、各级 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 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了 对艾滋病困难群体“三个层 次、三个标准”的救助体系, 建立了对艾滋病致孤人员的 四种安置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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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慈善救助在社会救助体系中的重要补充作用,做好全市城乡困难群众今冬明春慈善救助工作,山东省济宁市、县慈善总会联动,继续开展2014年全市“情暖万家”慈善救助活动,计划投入善款938.24万元,其中市慈善总会列支255万元、县市区列支683.24万元,对3.06万户城乡困难群众实施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全市范围内因大病、重残、突发性天灾人祸等原因造成困难、尚未纳入低保范围的城乡困难家庭,困难独居老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均可申请救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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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开展"421"救助活动。"4",就是4种救助对象:一是助孤。就是对农村无依无靠的孤儿实行人道主义的救助。二是安老。就是对农村生活困难的老功臣、老模范、老军人、老党员进行救助。三是助学。就是对品学兼优、家庭困难、难以完成学业的高中生和大学生实行救助。四是助困。就是对因灾、因病、因残等不幸导致生活特殊困难的群众实行救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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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措之一:建立救助长效机制艾滋病致孤人员的家庭生活普遍困难。通过生活救助,首先就要解决艾滋病致孤人员的生存问题,保证他们基本的生活权益。这既是实施对艾滋病致孤人员生活救助的核心所在,也是民政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关键所在。生活救助作用虽然很重要,但解决生活救助问题的症结却在于一个长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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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每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0万人次以上,救助流浪未成年人近万人次,占救助量12%以上。每年都有相当部分受助未成年人查找不到家庭或监护人,无法回归家庭,滞留在救助机构(占受助未成年人3.5%),他们面临教育、康复、医疗、就业等一连串问题,成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一大难题,如何有效解决滞留未成年人安置问题,广东省少年儿童救助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进行了有益探索:实施政策性安置与社会性安置相结合,以行政性安置手段为主,以社会力量支持参与安置为辅,多渠道,分类实施安置,破解了安置难题,取得显著成效。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