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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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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部分地区试行的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在实践中节约了司法资源、提升了诉讼效率,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刑事速裁程序适用范围过窄,被害人权益保障不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职责不明,司法行政机关不履行职责无惩戒措施,庭审流程不明确等。对此,文章提出了具体的措施,为刑事诉讼的进一步完善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2.
我国现行刑事简易程序的案件分流功能有限,难以有效应对刑事案件增多和实行"以审判为中心"导致司法损耗增加的问题。构建"简上加简"的刑事速裁程序是解决问题之道。域外速裁程序呈现命令模式和协商模式的两分景象,且各具特色和优点。我国速裁程序属于单一的命令模式,存在一些缺陷。对此,我国应当借鉴协商模式,增设认罪协商程序,同时吸纳命令模式中的书面审理方式,实现对刑事速裁程序的合理化构建。  相似文献   

3.
刑事速裁程序价值的理论阐释与冲突衡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最新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首次以立法的形式规定了刑事速裁程序。价值问题是刑事速裁程序的理论基础问题。效率价值、程序公正价值及实体公正价值构成了刑事速裁程序的多元价值体系。审前程序的整合、审判程序的简化以及诉讼期限的缩短是效率价值的具体表现。被告人程序选择权的充分尊重以及诉讼当事人的实质参与是程序公正价值的具体表现。控辩双方不可围绕特定罪名进行协商以及量刑协商不可突破法定范围则是该程序实体公正价值的具体表现。然而,在多元的价值体系中,价值与价值之间难免会出现相互冲突的情况。为了实现刑事速裁程序的三种价值,尽量避免价值之间的冲突,应当树立效率价值优先原则以及保障最低限度公正价值原则,以保障该程序在新的立法体系中更为顺畅地运行。  相似文献   

4.
被告人认罪认罚自愿性与真实性是刑事速裁程序中的救济对象。理论上,程序回转机制能够保障被告人的程序选择权与反悔权,使得速裁程序失效、普通程序重启,形成对认罪认罚自愿性的救济;上诉机制能够保障被告人的程序及实体权利,制裁程序性违法、纠正实体性错误,形成对认罪认罚自愿性与真实性的双重救济。当前,程序回转机制具有申请主体不明、启动阶段固化和救济情形单一的缺陷,而上诉机制则存在二审不开庭、二审形式不明确和上诉事由单一的困境。未来,应当更加注重一审及审前阶段被告人权利保障,强化被告人程序选择权、程序救济权以及辩护权,逐步形成"程序回转机制—被告人上诉机制"的救济阶层,以此重构刑事速裁程序的救济机制。  相似文献   

5.
刑事简易程序自诞生之时就承担着案件分流和缓和社会矛盾的重要作用,但司法实践中简易程序未能充分发挥其作用,难以突破固有模式。伴随着速裁程序、认罪认罚制度的建立,刑事审判程序框架逐步调整完善,简易程序应该重新确立自身地位。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协调运行,有利于我国刑事简易程序的重构及刑事审判程序的发展完善。  相似文献   

6.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文件指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具有从程序角度完善的必要性.该制度具有特定的程序效力、存在于刑事诉讼程序中的独立性以及适用于审前与审判阶段的可行性.在符合成立要件之要求的基础上,对该制度的适用范围应从罪行种类、量刑情节与量刑标准方面进行限定.该制度的启动程序应兼采两大法系优势,保障被告人的程序选择权,将启动阶段扩展至侦查、审查起诉与审判程序.在该制度的庭审准备程序中,法院可对案件适用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在简易庭审程序中,法院则可对被告人认罪自愿性与明智性进行正式调查,庭审形式可进一步简化.法院应根据量刑建议与量刑指导文件,综合事实与证据作出量刑裁判,并保障被害人的量刑参与权.  相似文献   

7.
中国近年的刑事诉讼改革顺应国际社会刑事诉讼改革的简易化趋势,在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的基础上新增了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这是刑罚宽缓化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有利于提高司法效率。刑法在实体上将犯罪划分为不同的层次,刑事诉讼法就相应地对其适用繁简程度不同的诉讼程序。普通程序追求权利保障,速决程序讲求司法效率,围绕着不同的价值圆心,刑事诉讼在公正的基础上追求效率和简易,将刑事案件根据犯罪性质与量刑轻重分别归入不同的程序入口。轻罪与重罪的明确划分,体现了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的分流;轻罪与轻微犯罪的明确划分,体现了简易程序与速裁程序的分流。在简易程序与速裁程序同时适用的轻微犯罪中,速裁程序应优先适用;在综合全案情况不宜采用速裁程序时,再考虑变更适用相对较重的简易程序,这就确立了速裁程序与简易程序的正确顺位关系。  相似文献   

8.
刑事速裁程序的司法适用初步构建起认罪认罚制度下诉讼程序新体系,即繁简分流的梯度程序体系,然而其对于效率目标的实现却被正义和秩序要求所限制.作为刑事诉讼程序的新样态,理应在刑事诉讼价值框架中发展和完善.在对速裁程序存在问题和刑事诉讼价值理论学说进行梳理的基础上,将速裁程序置于诉讼价值平衡论下对相关缺憾进行价值问题转化.以刑事诉讼程序价值动态平衡为前提,整体深入探究诉讼活动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之关系,从结果层面确认实体正义超越程序正义之理论和实践可能性,并依此探究速裁程序相关问题解决路径.  相似文献   

9.
10.
11.
以北仑区人民法院速裁机制为考察对象,在分析速裁机制创设的理念和动因的基础上,结合实践对速裁机制的创新点进行了法理浅析,针对实践中面临的问题提出改进设想,以期速裁程序发挥其应有的司法诉讼价值。  相似文献   

12.
民事速裁程序有其独立的地位和含义,它的设置体现了裁判效益理论、司法为民的精神以及诉讼效率的理念。因此在程序建构上,民事速裁程序适用于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简易民商事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选派资深法官采取独任制进行审理。民事速裁程序体现了效率和公正的统一,应采取简便多元的送达方式和调解为主的裁判方式,其审限不宜过长并实行一审终审。  相似文献   

13.
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是一种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全新诉讼模式,主要由检察机关建议启动,其提高了诉讼效率及被告人认罪服判判决生效率,但在实践中需解决如下矛盾: 对于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公诉部门如何简化案件审查模式和审批程序以提高办案效率,案件特点复杂情况下如何提高启动速裁程序建议的采纳率,庭审简化情况下如何保证速裁案 件被告人的权利,认罪服判情况下如何保证检察量刑建议的庭审采纳率。建议检察机关在推进刑事速裁程序时,确立刑事速裁程序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独立法律地位,制定适用速 裁程序的案件承办人权力清单,明确适用速裁程序的被告人认罪案件证据标准,创建被告人认罪的辩诉量刑交易机制,建立被告人诉讼权利保障全程监管制度,以推动刑事速裁程 序不断完善。  相似文献   

14.
刑事案件速裁程序以被告人自愿认罪为基础,且认罪必须具有程序法上的意义,因此需要设置一个认罪程序作为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的前置程序。当事人对适用法律没有争议很难实现,不利于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的启动。被告人对适用法律没有争议更能实现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提高司法效率的目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程序救济得到保障。  相似文献   

15.
刑事案件速裁程序以被告人自愿认罪为基础,且认罪必须具有程序法上的意义,因此需要设置一个认罪程序作为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的前置程序。当事人对适用法律没有争议很难实现,不利于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的启动。被告人对适用法律没有争议更能实现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提高司法效率的目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程序救济得到保障。  相似文献   

16.
对超过300万份刑事一审判决书的大数据挖掘显示,肇始于2012年的刑事简易程序改革并未完全实现预期目标。从内部视角看,刑事简易程序适用率和诉讼效率持续下降,作为改革重要内容之一的简易程序合议审始终保持低位运行,潜力未被充分释放。从外部视角看,简易程序独任审与速裁程序相比在效率、量刑等方面处于明显劣势。简易程序合议审与普通程序相比只在效率上具有优势,在对被告人程序选择有重要影响的量刑维度上,两者之间并无实质差别。刑事简易程序遭遇的上述实践困境是由改革过程中内部定位冲突与外部定位冲突的合力所致。下一步改革的目标是,明确刑事简易程序的制度定位,将简易程序独任审与速裁程序融合。同时,推动简易程序合议审与认罪认罚的衔接。  相似文献   

17.
控辩双方达成量刑协议是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提出的一项重要内容。随着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量刑建议的程序、方式、内容由司法文件正式上升为法律规范。提出相对精准的量刑建议是简化速裁程序和达成协商合意的内在要求,是量刑建议发展的应然方向。目前速裁程序量刑建议运行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量刑幅度过于宽泛、量刑失衡、缓刑和具体罚金数额适用较低、辩方协商能力不足等问题,其深层次原因是检察系统量刑建议权缺乏规范制约及被追诉人辩护权保障不足。未来改革应当制定统一的量刑指引规范、提高量刑建议的相对精准度、增强量刑协商因子、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发挥量刑建议在实现被追诉人刑罚心理预期与法院判决一致性、保障罪责平衡性、提高程序效率性方面的作用。  相似文献   

18.
我国新刑诉法借鉴世界大多数国家的立法例,创设了简易程序,满足了司法实践迅速处理刑事案件的需要。但是这一程序设置并不缜密,对被告人诉讼权利关怀不够,亟需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限缩简易程序的适案范围、赋予被告人程序选择权、强化辩护制度、建立公诉人出庭制度、明确庭审程序运作等。并认为目前流行的普通程序简易审有侵犯被告人诉讼权利之虞,故不易提倡。  相似文献   

19.
通过实地调研、访谈、统计分析等方法,对速裁机制引入经济学模型。运用效率分析模型得出司法成本和司法产出相互关系对诉讼效率的影响,运用成本-收益模型分析,得出诉讼成本与诉讼收益之间的关系,进而说明哪些诉讼成本会在何种程度上影响诉讼收益。从而对速裁机制在诉讼费用、程序转换、送达、律师代理、执行、上诉等方面的构建和完善提出方案。  相似文献   

20.
论我国刑事简易程序体系的重构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我国目前的简易程序体系主要由三个部分构成,即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简易程序,司法解释确立的普通程序简易审,以及地方司法改革中确立的刑事二审简易程序。通过借鉴国外先进做法并结合我国具体国情提出了重构我国简易程序的设想。目前关于简易程序的规定应当吸收普通程序简易审的合理内容,在此基础上构建一审和二审简易程序,并增设直接量刑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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