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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情社会与契约社会——基于社会交换理论的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情社会与契约社会是社会交换的两种基本类型,人情社会的交换属于延时回报的交换、模糊回报的交换、熟人社会的交换、依靠道德约束的交换、特殊主义的交换;契约社会的交换则具有陌生人社会的交换、协商一致的交换、精确的交换、依靠法规约束的交换、普遍主义的交换等特点。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多方面的区别。根据人情社会形成的原因,可以将其分作情感需求型、风险防范型、不当求利型三种类型。只有消除不当求利型人情社会,使人情社会仅在情感领域、契约社会在利益领域发挥其功能,我国才能从以人情社会为主导的社会转变为以契约社会为主导的社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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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好毅 《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5,23(2):19-20
公道与公正、公平、正义等词含义基本相同,都是人类追求的一种理想状态。人情即为人之常情,生活中多指人情世故。法制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制度。在加强法制建设的今天,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必须抵制或铲除人情因素防碍法律的贯彻和实施,消除腐败,自然有利于社会公道、公正、民主法制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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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突出内容,治理的法治化是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础和保障,对提高国家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有着关键意义.法治作为国家治理的关键武器,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过程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重要角色.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法治内涵入手,探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建议,目的在于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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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传统社会廉政建设中,有三根红线一直统摄其中,分别是历史闭环、制度闭环、人情闭环。强调“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历史闭环是老百姓反制公权力腐败的终极武器,构成传统社会廉政建设的根本动力。强调“莫贪腐,贪腐必受罚”的制度闭环,是传统社会执政者和老百姓反制公权力腐败的体制内武器,它能在公权力处于“小贪小恶”之际,就对公权力及其行使主体实施强力纠偏和严厉追责。然而,制度闭环容易被“投之以桃,报之以李”的人情闭环所堵塞,变成毫无杀伤力的摆设。进一步说,人情闭环通过堵塞制度闭环,成为传统社会廉政建设的致命梗阻。传统社会也试图在廉政建设中清除人情闭环及其危害,然而效果大多不佳,这让传统社会的廉政建设时常笼罩在失败阴云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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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司法与人情的关系非常密切.整个司法过程都渗透着浓厚的"人情".法官从审理到裁决的整个过程都与人情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人情与司法之间的这种联系在法官的思维方式、判决书的制作与会审等各个方面都有体现.古代中国的法官在相当程度上正是依照儒家的基本精神,运用自己的理性,结合天理与国法,在尊重法律的基础上,权衡"人情"因素解决司法实践问题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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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目漱石的汉诗是在世俗功利之外独辟的胜景,作者主张的"非人情"的文学理念在其汉诗中得到尽情演绎,这是鼓励人放弃俗念、荡涤烦恼,恢复心灵自由的艺术,透露着宁静、空寂、超然物外的禅境,同时又不失其为理想而抗争的"执著"本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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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瑞雪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44(1):66-78
个人信用评价制度具有私法与公法双重面向,其中私法面向主要包括个人金融信用以及个人金融信用之外的其他经济信用两个维度;公法面向主要包括个人职业信用、个人社会信用和个人综合信用三个维度。个人金融信用和职业信用评价,更趋向于发挥提示风险的功能;个人金融信用之外的其他经济信用、社会信用和综合信用评价,更趋向于发挥规制强化的功能。民法理论认为信用兼具精神利益与财产利益的属性,信用权是与名誉权相对独立的人格权类型,应当受到法律的明确保护;公法理论认为信用评价主体的行为应受实体、程序与可问责性等方面的约束,与信用制度相关联的制裁手段应当符合比例原则、不当联结禁止原则的要求,审慎针对自然人进行数据整合与信用画像。私法与公法中关于个人信用权利保护和信用评价权力约束的理论与规范渊源,应当成为约束个人信用评价制度的共通规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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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土地之上存在多种利益冲突,协调和平衡这些利益冲突需要公法与私法的协同努力.私法应在公法框架下做出制度安排.私法固然要与公法相协调,但公法对私权的限制必须是基于实现公共利益必不可少的原因,并且控制在最低的限度范围之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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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立法规范所呈现的个人信息权利化路径面临着过度保护与保护不足的双重困境,同时也难以回应大数据时代系统性的信息安全风险.个人信息本质上是由一些具体人格权权利内容和其他人格性利益糅杂而成的综合体.内容上的复杂性要求私法采取"权利"与"法益"相区分的保护路径.属于"法益"部分的个人信息,承载了更多的社会公共利益,无法由具体人格权所覆盖,但可通过"违反保护他人的法律的侵权责任"进行保护,从解释论的角度以《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1款作为转介条款,将公法域的个人信息保护性规定引入私法体系,增强法律适用的确定性,实现公私法保护的有效衔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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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际私法的起源,学界历来没有定论。本文从广义国际私法的角度来探讨国际私法在古希腊、罗马社会的起源问题,主张国际私法在古希腊、罗马社会尚未形成系统化的制度和理论体系,因而,也就没有形成国际私法这一法律部门和学科体系,而只是产生了国际私法的萌芽形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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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16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在物权变动问题上明确采纳了区分原则,这一区分原则必然会突破传统物权法律适用中的物之所在地法原则,对国际私法上的涉外物权法律适用问题产生影响。在国际私法上,涉外物权变动法律适用的原因行为与结果行为也应当分开,涉外物权变动的原因行为可以适用当事人所选择的法律,而涉外物权变动的结果行为则适用物之所在地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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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浏虎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28(3):34-43
作为一种新型个人信息权,被遗忘权的产生是为了调整搜索引擎上的过时个人信息。通过删除或隐匿搜索引擎上脱离情境的个人信息,信息主体的人格权益得以实现。欧盟法院在谷歌诉冈萨雷斯案中确立了被遗忘权,并强调了信息处理和传播行为的适度性和适时性。传统隐私权理论无从应对网络个人信息散播行为,也难以为规范搜索引擎上的过时个人信息提供充分法理支持。鉴于个人信息权与隐私权的差异性、过时个人信息的负面性、以及删除过时个人信息对于社会和解的积极意义,我国有必要在个人信息保护立法中引入被遗忘权。然而,被遗忘权与公众知情权等权利间的潜在冲突也值得注意。在决定是否删除过时个人信息时,比例原则可被用来进行利益衡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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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是古今中外人类追求的理想社会。中外历史上许多思想家对此进行了不懈地探索,提出了许多和谐社会的理想模式,并作了生动地描述,有的还进行了伟大的试验。在今天,中国共产党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确定为自己现实的奋斗目标,努力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惠及十几亿人口的全面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以先进的文化、发达的市场经济和完善的政治体制为基础,也必须以法治为有力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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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与民间法双向互动之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杨帆 《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20(2):44-47
国家法由民间法发展而来。但由于国家的加入,民间法和国家法出现了分野,同时产生了冲突、互动和融合。笔者认为国家法与民间法的二元建构应在消除两者之间存在的文化上的差异和阻隔基础上,实现两者的良性互动和双向对接,并对此作了一些尝试性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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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法理念对现代行政法产生的影响包括:私权神圣理念所蕴含的权利保护思想在依法行政原则、比例原则、信赖保护原则等现代行政法基本原则中的延伸;人格平等理念所内含的平等精神延伸为现代行政法中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平等;契约自由理念延伸为现代行政法中的自由意志及其限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