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59 毫秒
1.
《劳动法》作为我国劳动法部门的法典形式,由于规制重点不突出,操作性也比较差,已经不能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当前完善我国劳动法的立法体系,应着重做好“进”和“退”两个方面的工作。在“进”的方面,要进行包括《劳动基准法》、《就业促进法》、《集体合同法》、《劳动者薪酬保障法》等在内的单独立法;在“退”的方面,需要把社会保障法从劳动法体系中独立出去。  相似文献   

2.
潘忠东  杨爱东 《天府新论》2005,(Z1):187-188
劳动合同的效力是对己经成立的劳动合同的一种法律评判.我国<劳动法>对于劳动合同的效力没有进行统一规定,没有形成统一的、和谐的劳动合同效力体系.以部门法比较的研究方法展开,参照经济合同的效力体系,对劳动合同的效力也可以从有效、无效、效力待定、可撤销四个方面进行探讨.当然,由于劳动法的社会法属性,立法应当体现对劳动者的倾向性保护,因此,不能简单地参考经济合同理解劳动合同的效力规定.解决劳动合同的效力问题,应当制定独立、系统的劳动合同法.  相似文献   

3.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提高了利益相关者的信息传递成本,不仅增大了新创企业的招聘风险和大学生就业创业的难度,而且还增大了就业创业的不确定性,从而导致就业紧缩效应与创业抑制效应的发生.通过校正劳动合同法对就业创业带来的负面影响来促进劳动合同法的“强实施”,有必要对新创企业采取差别化的政策待遇,即新创企业仅需履行建立规范的劳动合同关系即可,避免让其背负过重的创业成本.这种法律实施方式,不仅没有违背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精神扣立法宗旨,而且有利于为新创企业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以提高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效率.  相似文献   

4.
基于"劳动权本位"思想,本文所谈论的"权利",仅指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一方享有的权利,包括直接依据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而产生的权利,以及在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或劳动合同终止后的有关权利(以下简称劳动者的合同权利);所谈论的"权利观",亦指围绕劳动者的合同权利这一核心问题所生成的学说和观念.在当前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的过程中,探讨劳动合同法的权利观问题,意义非同寻常.因为无论是该法的立法宗旨和基本原则,抑或是劳动合同的各项具体制度、规则及其价值取向,无不与该法的权利观密切相关.  相似文献   

5.
劳动合同法应确立"鼓励稳定"的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钱叶芳 《甘肃社会科学》2007,(2):167-170,195
"鼓励稳定原则"的提出基于劳动法的社会法属性.我国市场经济初级阶段劳动关系超常的不稳定状态迫切要求劳动合同法立足"稳定",鼓励"稳定",以"稳定"为核心.《劳动合同法(草案)》二审稿已经在诸多方面突出了对稳定劳动关系的重视和鼓励,但是在劳动合同期限、效力、对劳动者离职的限制及经济补偿金等等制度设计上离"鼓励稳定原则"的要求差距甚大.  相似文献   

6.
新《劳动合同法》明确提出"集体协商机制"这一概念,是我国劳动关系法域中的一大进步。值得注意的是,在国外的劳动法域表述中并不存在"集体协商"这一说法,更多的是采用"集体谈判"这一术语。有学者认为二者无甚区别,有学者认为二者的区别在于目的不同、参加的主体不同。实际上,这两种认识都有不足,也互有借鉴。  相似文献   

7.
论事实劳动关系的效力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事实劳动关系是我国《劳动法》确认并保护的特殊劳动关系。这一关系存在的客观性要求我们从劳动法的宗旨及立法的目的等方面全面考察其性质与效力。事实劳动关系不能简单地归结为非法用工关系 ,其效力的确认在于法律指引所必须经过的价值判断过程 :事实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在未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前 ,其效力是待定的 ;通过补签书面劳动合同 ,完成事实劳动关系向劳动法律关系的转化 ;拒不补签合同或拒不执行劳动行政监察机关要求补签劳动合同的通知 ,事实劳动关系无效。  相似文献   

8.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当前我国<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中的一个重要争点,对如何理解和执行该合同的相关法律理论界存在不同的看法.美国劳动合同法在该问题上有丰富的立法和司法经验,积累了充分的判例,可以作为我们认识和理解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参照系.美国判例法的传统观点和近年来进行的改革,对我们理解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内在规律,正确执行该制度颇有助益.  相似文献   

9.
“黑砖窑事件”引发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山西"黑砖窑事件"催生了<劳动合同法>,安徽"黑砖窑事件"说明我们用<劳动合同法>制止黑砖窑事件发生的愿望已经落空,其实这种愿望产生的本身就是野蛮与文明错位的产物.在我国劳动法研究中,既存在着将犯罪关系混同于劳动关系,也存在着将劳动关系混同于犯罪关系或侵权关系的倾向.主张将劳动合同法改造为劳动侵权法或劳动刑法的主张,有历史的根源和现实的原因.这种错位是对现代文明的践踏,亟待纠正.  相似文献   

10.
光荣与梦想的荆棘之路——对《劳动合同法》的几点批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必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产生深远影响,但是该法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务派遣、用人单位的责任承担以及支付令的申请等方面仍然存在不足,而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主要在于立法之初的考虑不周以及试图通过<劳动合同法>解决劳动领域所有问题的意图.  相似文献   

11.
劳动合同理论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本文分析劳动合同的可执行特征和在可执行要求下,劳动合同条款须具备可检验性,这要求明确期限和工资,同时劳动强度与劳动范围却是模糊的.进一步阐释劳动合同中劳动强度与劳动范围的模糊性的原因以及在劳动合同中劳动强度与劳动范围的模糊性情况下,相关制度安排怎样抑制雇佣双方机会主义行为,雇佣双方退出权的不对称是有效抑制雇佣双方机会主义行为的安排.  相似文献   

12.
劳动合同有效订立后尚未履行完毕前,有时需要通过劳动合同变更使劳动合同适应客观情况的变化。对劳动合同变更的概念、劳动合同变更与民事合同变更的区别、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及效力的深入研究有助于劳动合同变更具体法律制度的构建与完善。  相似文献   

13.
王蕴哲  高景龙 《河北学刊》2012,32(3):243-245
劳动合同解除是劳动合同法律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劳动法的一个重大问题。特别是用人单位的单方解除行为,不以对方的意志为转移,如果解除不当,就会损害劳动者的利益,破坏合同的效力和尊严。本文旨在深入研究劳动合同的辞退制度,以期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权利,帮助企业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最终实现社会和谐。  相似文献   

14.
劳动合同法中的抑制与平衡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一、劳动合同法中的抑制 在19世纪,雇佣关系的基础是契约自由,是否订立合同、与谁订立合同以及缔结劳动合同的条件皆由双方当事人确定.与封建国家对人身的束缚相比,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相似文献   

15.
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以来,一直备受国人关注.当前,针对<劳动合同法>,人们大多是从企业发展、法律体系或是社会保障等民生层面来讨论.事实上,<劳动合同法>产生的背景、立法精神、主要修订内容都包含着丰富的道德关怀,这一道德关怀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不仅不能改变,反而更应增强,以体现"以人为本,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执政理念在劳资关系领域中的普适性.  相似文献   

16.
穆随心  郭捷 《兰州学刊》2010,(5):107-110
劳动合同正义是劳动合同自由的核心,一部劳动合同自由的发展史,同样也是劳动合同正义的演进史。劳动合同消极自由与劳动合同形式正义、劳动合同积极自由与劳动合同实质正义的理论与实践表明:劳动合同积极自由与劳动合同消极自由相互包容,以此来达到劳雇双方利益的均衡,进而达到社会和国家利益的均衡时,劳动合同的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也就得到统一,劳动合同正义也就得以实现,劳动合同自由与劳动合同正义的动态的协调统一也就得以完成。  相似文献   

17.
劳动合约原论——分工对合约的关系及其理论应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演绎分工和合约的逻辑关系,本文引出了“企业本质是劳动合约”的理论命题。即从唯物史观与劳动价值论(劳动过程)具有相互内涵的观点看,企业是对劳动合约的特别运用,应当把企业组织的性质本质规定为劳动合约,而把劳动合约本质规定为企业组织性质的动态的历史演化过程,从而实现企业的静态本质与动态本质的统一。进一步,也就可以凭借其打通尚存于两大企业理论体系之间的“理论瓶颈”,拓宽两大企业理论沿“异同性质”层面进行互补生长和发展的理论空间。这一命题的论断以及推导完全符合马克思经济学的基本纲领和研究框架性质。  相似文献   

18.
集体谈判的生成在劳动法律史上具有转折性的意义,其表现之一即是促成了国家主导型法制模式向团体主导型法制模式的转换.国家主导型模式与团体主导型模式各有其不同的制度内涵与作用机理.我国目前正处于两种模式转换的十字路口,应当审时度势地进行制度改革,为团体主导型模式替代国家主导型模式在劳动关系调整中的优越地位创造条件、提供支持.  相似文献   

19.
中国商会立法刍议:从契约的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商会是商人(企业)为降低市场活动中各种交易成本而建立的自治组织,其经济本质是一种“关系型契约”。据此,中国商会立法应该从义务本位向权利本位转型,确立复合型的商会设立模式和一元化的商会外部管理机制;中国商会立法应该为商会自治规范和内部惩罚机制的建立提供有效依据,并充分关注商会职能履行程序和内部成员权利救济问题。总之,中国商会立法应该围绕商会自治的主题,彻底改革计划经济体制遗留下来的“身份性立法”模式而转向“契约性立法”模式,即废除现存商会的各种差别待遇,以“平等契约观”为指导来构建商会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