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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民法总则》绿色原则的提出,为我国科技创新法律生态化研究提供了理论支撑。科技创新法律生态化以可持续发展观为价值导向,兼顾科技创新持续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通过对科技创新法律生态化基础理论的阐述,分析我国当前科技创新法律生态化的立法现状及发展趋势,借鉴国外相关法律规制,探讨我国科技创新法律生态化存在的不足以及完善措施。  相似文献   

2.
科技创新法律保障问题论略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法律对科技进步的独特贡献表明 :要提高科技创新水平 ,必须健全法律保障机制。我国现行科技立法中仍存在着较为突出的科学性、系统性不足 ,这种不足严重地制约了对科技创新保障作用的发挥。立足国情 ,在科学的原则指导下 ,精心设计各项法律制度 ,是完善我国科技法 ,使其进一步发挥促进和保障科技创新作用的内在要求。  相似文献   

3.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科技立法大致经历了产业技术创新政策、国家创新体系政策和建设创新型国家政策三个阶段,并出现了与之相对应的立法重点。科技立法要满足当下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诉求,必须立足现实基础,在动态中有步骤地发展,把科技立法与我国整体发展目标结合起来,以创新建设实现创新目标。  相似文献   

4.
完善我国金融法律体系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国际金融危机的暴发从侧面反映了完善我国金融法律体系的紧迫性。我国当前的金融法律体系虽已初步形成,但还存在着不足和缺失,如金融法治力度薄弱、外部氛围欠佳、金融监管方面的作用不明显等。因此,必须转变金融立法理念,加强金融法制建设,促使金融法律规则形成,完善金融领域立法、金融创新立法和知识产权保护立法,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5.
科技创新是国家和企业维持经济高速发展的不竭动力。美国促进科技创新的多维度法律群包括:提升国家创新能力的法律、规范政府R&D投入的法律、扶持中小企业创新活动的法律、激励创新主体积极性的法律、培养和引进科技创新人才的法律。在阐释美国以法律促进科技创新的成效的基础上,从完善科技创新法律体系、增加科技投入、挖掘中小企业的创新潜能、健全税收和政府采购制度、加大创新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等方面,提出了我国以法律推进科技创新的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6.
实施和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完善法律制度体系是新农村建设健康、稳定与可持续进行的客观要求和重要保证。我国立法资源配置不合理,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法律供给严重不足,以及在立法理念和立法价值取向上存在的偏差,不利于农村的发展和农民权益的保护,阻碍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必须加强国家宏观层面上的立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法律制度的改革与创新创造条件,构建崭新的、完善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法律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7.
构建科技反哺农业有效机制是反哺农业的智力保障,相对完备的科技反哺农业立法是推进科技有效反哺农业的必要前提,农业技术推广法的修改是完善我国科技反哺农业立法的开始。可应用形式逻辑的方法,从法律行为、法律关系两方面厘清科技反哺农业立法的共识性基本要素。以新农业技术推广法为核心的我国科技反哺农业立法虽已基本完备,但在预期法律效果和法的系统化上仍存在不少问题而影响了立法的运行实效。应基于对科技反哺农业法律行为、法律关系的厘清,明晰新农业技术推广法的预期法律效果、实现其他相关法律的科技反哺农业规定系统化。  相似文献   

8.
知识经济的核心是科技创新,科技创新需要科技法制建设。从河北省科技创新存在的问题出发,分析河北省科技立法的基础性法律《河北省科学进步条例》存在的问题,结合河北科技发展实际,提出以制定《河北省科技创新促进条例》为基础的立法建议,以完善河北科技法制建设,促进河北经济和社会发展。  相似文献   

9.
WTO与中国地方立法的回应及创新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加入WTO给我国带来一场深刻的法律制度变革,对立法的数量和质量提出新的要求。为适应加入WTO的需要,我国应努力提高地方立法的质量,推动地方立法从“挑战-回应式”立法向“回应——创新式”立法转变,建立起与WTO规则相协调、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完备的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10.
科研机构是我国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科研机构主要依靠政策指导。由于政策本身的随意性较大,有必要通过法律来规范我国科研机构组织的治理。科研机构本身应遵循科研规律、行政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立法也是必需的。我国已具备科研机构立法的有利条件。从长期来看,科研机构立法是一条必经途径。  相似文献   

11.
科技法形成一个独立的法律体系势在必行,科技法学也必然应运而生。科技法具有客现性、科学性、实践性、实体法和程序法合一性及国际协作性。科技法学的研究对象主要包括:科技立法的渊源及法律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科技工作及其立法任务、科技司法理论研究等。  相似文献   

12.
海洋循环经济的发展需要相应的法律体系作为保障,国外发达国家对循环经济的立法模式和制度实施均比较成功,值得我国借鉴。我国现有立法不能适应海洋经济的发展要求,需要逐步明确我国海洋循环经济立法模式,参考国际经验修改现有法律规范,构建相关制度,以完善我国海洋循环经济的立法体系。  相似文献   

13.
WTO的 TRIMs协议将使我国在外资立法方面承担相应的国际义务。我国外资立法存在着法律体系庞杂、内外资立法不协调、背离国民待遇和一般取消数量限制原则等方面的不足 ,应该端正外资立法的指导思想及重构外资立法体系、修改废除违反 TRIMs协议的法律规则、增加外资立法的透明度 ,实现内外资立法统一  相似文献   

14.
论我国经济法律体系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下载免费PDF全文
在经济日趋全球化的环境下,我国经济法律体系的建设不断受到新的挑战,但也带来发展与完善的机遇.完善我国经济法律体系,必须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WTO体制相适应;必须坚持从现代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建设的一般规律出发,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际出发,从我国经济在经济全球化时代赢得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出发;必须实现理论指导上的突破与创新,正确处理好立法中的各类关系.  相似文献   

15.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但我国的法治体系尚未形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需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推进作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首先要"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因此,完善法律规范体系,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前提和基础。为此,对立法先行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做了几点思考展望:一是以"以人为本"法律观引领法律体系的完善;二是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三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相似文献   

16.
《旅游法》是我国旅游行业的基本法,奠定了我国旅游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旅游法》配套立法是由《旅游法》授权立法条款设定的授权立法以及根据我国现行立法体制拥有立法权主体的立法所组成。《旅游法》的配套立法完善了旅游法律体系的架构、满足了我国不同地方旅游立法的差异化需要并且适应了我国立法权主体履行不同立法职能的需要,但《旅游法》配套立法实施效果有待加强,《旅游法》出台之后相关立法主体并没有及时启动旅游法律规范性文件立法后的评估工作,没有依据《旅游法》授权立法条款履行授权立法职能。为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应适时启动《旅游法》立法后评估工作,监督《旅游法》配套立法工作,尽快完善我国旅游配套法律制度,建构良好的旅游法制环境。  相似文献   

17.
论我国征信立法框架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促进征信体系建设,立法必须先行。研究征信立法,首先需要研究征信立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等基本问题,并以此为基础,既充分借鉴和吸收先进国家的征信法律制度,又切实考虑我国征信业发展现状和法律文化传统,以科学架构我国征信法律规范体系。我国征信立法的基本框架既应当包括征信法律,也应当包括征信法规、规章;既要有征信基本法,也要有征信专门法。  相似文献   

18.
新农村建设背景下我国农业补贴法律制度之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农业补贴法律制度已不适应我国新农村建设发展的需要,存在补贴依据的法律制度滞后,法律体系不完善和有立法空白,《农业法》及相关法律内容分散、导向性提倡性语言多、可操作性差等三个方面的弊端。因此,我国农业补贴法律制度应构建以《农业法》为基本法,各专门法为补充的法律体系,明确农业补贴的立法目标、立法项目和补贴机关的法定职权、程序,完善农业补贴配套政策。  相似文献   

19.
融资租赁是自贸区金融创新的重要工具。依循"理念革新"与"先行先试"并举的原则,自贸区形成了以《合同法》为核心的融资租赁立法体系的雏形。法律定位不明确引致的现有融资租赁立法与我国民法的"债物二分"结构体系的扞格,导致自贸区立法创新方向不明确,而财产区分不明确、配套规则亟待完善、规范细则尚未出台,这些问题则进一步给交易安全和风险隔离留下隐患。自贸区融资租赁的立法创新,应当重塑以债权为核心的融资租赁立法体系,并在此基础上重构融资租赁业务配套保障机制,细化自贸区融资租赁业务规范细则。  相似文献   

20.
人工智能具有天然的信息搜集、分析、评价和预测功能,可以辅助地方立法工作者在诸多立法环节做出高效科学的立法决策。然而,由于技术的双面属性,立法人工智能在辅助地方立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科技异化,给地方立法带来诸多法律风险,主要表现为合法性风险、民主性风险和科学性风险三个方面。为了有效治理由此而生的法律风险,可以从宏观层面构建以多元主体协同治理体系、多元利益整合协同体系、多元信息整合协同体系为基本内容的立法人工智能协同治理体系,并在此基础上从微观层面对人工智能辅助地方立法引发的法律风险采取进一步的规制措施,实现立法人工智能赋能行动的效率价值与地方立法本体价值的平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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