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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赌博又嫖娼,分居4年的妻子一纸“休书”欲休夫。孰料,丈夫抛出“护婚符”——一纸鼻咽癌诊断书,振振有词道:“我患了绝症你有义务扶养我,你要离婚就是遗弃我,犯了遗弃罪。你想遗弃我,没门儿,法律不会同意,我更不会同意。”癌症诊断书是否为丈夫的婚姻加上了保险?“护婚符”是否能将妻子锁在不幸婚姻的囚笼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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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本条旨在保障公民知情权的同时保护公民的隐私权,但由于法条规定的不明确,导致在实际运用的过程中产生了政府公开信息侵犯公民隐私全和以保护公民隐私全的名义不公开政府信息等问题。因此,必须明晰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公民隐私权和公共利益的界定,增强可操作性,完善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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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红 《社会观察(上海)》2005,(1):26-26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移动公司也搬出强硬的理由,依据《电信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来对抗人民法院依法对电信通话清单的调查权。那么,移动公司的这种对抗是否有理呢?笔者认为,应该准确理解《宪法》,并合理把握私权和公权之间的平衡。通话清单是否就能代表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对这个问题有两种不同的理解。有的省人大认为用户通信资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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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幸福的夫妻都有隐私。不知道可不可以由此推论:无隐私的夫妻都不幸福。更不知道赞同此道的男女比例是否伯仲。也许,夫妻之间坦诚相见已经是上世纪的老土,彼此心照不宣,绝不捅破“窗户纸”(即使是不忠的“窗户纸”)才更能获得永久的幸福。不过,隐秘与坦白、欺骗与忠诚、保持自我与尊重对方之间,安全的“剂量”究竟在哪里? 看得更多的是摸着石头掉进河里,因为——是悲剧才有美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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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专家认为:夫妻性生活的美满对能否营造和谐的家庭生活至关重要。夫妻双方身体健康、真心相爱,但过性生活时妻子却迟迟达不到高潮,这种情况是否属于病症?一贯表现良好的丈夫出了"意外",难道ED只是丈夫自己的事?一对看似幸福和谐的年轻夫妻,生活中却隐藏着不为人知的难言之隐——性生活时间很短。他们夫妻间的不如人意到底来源于什么呢?以下3个案例会对或许同样迷茫的您有所启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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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婚姻·家庭(生活纪实)》2010,(7):4-4
对伴侣忠诚能多活6年想要比别的男人更出色、更长寿、更自信吗?先问问你的另一半是不是把你当做"生命力的源泉"吧!美国耶鲁大学研究人员最新发表于《身心医学期刊》上的报告指出,在年过65岁的夫妻中,当妻子明白地表示丈夫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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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B问:在我跟进的一个家庭暴力个案中,妻子希望离婚,因为她长期试图挽救这段婚姻都无果,她担心这样下去会被丈夫打死.但是丈夫不愿意离婚,反而希望社工帮他询问妻子过去是否有第三者.专业社会工作要求社工遵循自决原则,但现在夫妻双方有不同的抉择,我个人认为男人打女人是不对的,觉得离婚有利于保护妻子,但我也知道不能将自己的想法带入服务.我该如何开展服务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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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 《婚姻与家庭(性情读本)》2009,(8):48-48
<正>幸福夫妻丈夫,牛伟平,35岁,报社编辑妻子,周晓芬,34岁,公司文员幸福秘笈:容许对方偶尔"藏一藏"自己,尊重彼此的自由和空间。讲述人:丈夫牛伟平2008年"欧洲杯"足球赛事正酣的那几天,我向单位请了3天年假。回到家,我又对晓芬撒谎说:"报社要组织我们封闭式学习。学习很紧张,没有特别的事,最好不要打电话。"出了家门,我欢呼雀跃地奔向我的自由王国—我们刚刚在单位附近买的一套小公寓。我买了两箱啤酒和一箱快餐面,关了手机,准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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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必须满足丈夫的性要求,不管对方的身体是否允许,心理是否有足够的准备。”这个错误的观点在某些男人脑中已经根深蒂固,他们觉得性生活应该由丈夫做主,想要就要,“任性”而为,却不知道这样的行为正严重影响着夫妻感情和亲密度。丈夫的“任性”是不是与你有关?当丈夫“任性”时,你该如何应对?“任性”丈夫一:以为每个女人都喜欢粗暴的性爱祥子比小春大六岁,小春觉得他成熟,什么都听他的。新婚之夜,祥子像饥饿的困兽,狂风暴雨的袭击打破了小春对美好性爱的幻想。事毕,祥子满足地看着小春,说:“舒服吧?书上说女人都喜欢威猛有力的男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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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中,女人大多承担了主要的家务活儿,难免抱怨多。男人却认为妻子是小题大做,烦死她的唠叨了,矛盾由此产生。怎么办?不如让丈夫体验一下妻子的生活吧,也许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呢。参加本次体验的夫妻结婚6年了,妻子是个全职太太,承担了家务和育儿的大部分工作。用妻子的话说,她就是爷儿俩的贴身保姆。虽说是心甘情愿,可作为女人,还是想得到老公的赞赏。遗憾的是,男人惜字如金,不仅觉得说情话肉麻,还要对妻子的家务活儿评判一番。妻子恨得牙痒痒,却无机会报仇。当编辑问她是否愿意做这个体验时,她和老公商量后,决定试一试。妻子满心欢喜,她要让丈夫体会一下,自己每天做那些琐碎的事情有多么辛苦,而他随口的埋怨会让人多么难受;憨厚的丈夫则笑着说,就当是一个机会好了,让老婆再享受一下恋爱时的浪漫。5天呦,时间可不短,他能坚持下来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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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心 《婚姻与家庭(性情读本)》2015,(1):44-45
步入中年后,原本恩爱的夫妻遭遇了性危机。丈夫热衷于折腾,妻子排斥身体接触。不和谐的性爱背后,隐藏着怎样的心理密码?丈夫突然变得爱折腾李超和闵捷原本是一对事业有成的恩爱夫妻,彼此欣赏和尊重。然而,步入中年后,他们的婚姻却因为性生活不和谐,出现了危机。走进咨询室后,李超开门见山地说:"最近两年,她总是拒绝我,让我感觉很受伤,不知道要怎么跟她继续过下去。""你每次要求过性生活,我无论多忙、多累都顺从你,什么时候拒绝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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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侣(A版)》2017,(6)
问:
我拥有北京户籍,但工作地点却在上海,已经在上海待了两年多.丈夫吴先生不愿离开父母,不愿放弃稳定工作背井离乡,因此一直在北京.因为就工作地点和生活方式难以达成一致,我想要跟丈夫离婚.我听朋友说,双方分居满两年就可以离婚,请问是否有这样的规定?
答:
夫妻常年异地居住,不一定算作法律上的分居.目前,法院认定的分居,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分开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包括性生活等).虽然不在一起住了,但如果不是因为感情不和原因,而是因为其他原因,如工作地点或其他客观原因,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不过,如果异地生活的夫妻相互间感情不和,也可以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分居,但是必须要有夫妻双方感情不和的证据来证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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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其愚 《婚姻与家庭(性情读本)》2010,(2)
德国一项调查显示,晨吻可以使人们的平均寿命延长5年左右。但对于夫妻来说,晨吻给予他们最大的益处是身体接触所带来的亲密感,那是只属于两个人的甜蜜联系。本次体验中的妻子孟俐俐和警察丈夫单京生恋爱7年,结婚4年。说起她的婚姻,最经常提的一个词就是孤单。丈夫总因为办案不在家,她不仅要习惯这份孤单,还要为丈夫的安全挂心。也正因为此,至今,她也没敢要小孩。丈夫的工作压力很大,回到家也不多话,孟俐俐不满过、抱怨过,但久而久之,她觉得渐渐麻木了,忘掉了夫妻间应有的亲密。当编辑询问她愿不愿意做这个体验时,她的第一反应是:我可干不出这种事。但一天后,她通过别人向编辑转述,她可以试试,但随时可能放弃。我们可以想象她在这一天中的心理挣扎。晨吻,可以帮她找回婚姻中的亲密感吗?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