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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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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社区矫正工作经过6年局部试点,现已进入全面试点阶段。然而,当前中国社区矫正工作仍然在观念、体制和方法等三个层面存在模糊认识,没有形成清楚的实践模式。基于北京和上海两地的社区矫正的经验研究,发现中国社区矫正在观念上需要进一步理清惩罚性司法与恢复性司法的关系,在体制上需要进一步处理司法行政和矫正服务机构的关系,在方法上需要处理社会控制和优势为本的个案管理的关系。  相似文献   

2.
王伟  闫鹏 《社科纵横》2012,27(12):93-95
和谐社会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目标之一.社区矫正作为与监禁刑相对应的行刑执行方式得到了世界的普遍认可,它反映了社会文明的进步与发展.社区矫正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不断推进,社区矫正作为预防和减少犯罪的重要举措,已经引起我国政府的高度关注并且在23个省市区试点.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建立和推行应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立足我国的国情,更新刑罚理念,改革和完善社区矫正的立法,将执行权统一划归司法行政机关,实现社区矫正的方式和手段的多样性,加强对社区矫正的投入支持和经费制度保障,适当扩大对未成年人适用社区矫正的比例等措施,以推动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相似文献   

3.
本文辨析了矫正社会工作和司法矫正的差别,论述了社区为本的矫正社会工作的混合属性、概念和目标,并在借鉴西方社会工作的个案管理模式,提出了中国当前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过程阶段和相应的工作者的角色和任务。  相似文献   

4.
《探求》2015,(4)
社区矫正工作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广州市作为全国第二批试点地区,其社区矫正实践虽尚未形成如"北京模式"、"上海模式"般的成熟架构,但也进行了大量有益探索。其实践既折射出其他地区共同存在的问题,也有大量极具"本地特色"的困惑。本调研选取广州市最早开展社区矫正时间的海珠区、荔湾区作为对象,探求广州社区矫正工作的优势与困境,并以实证调研为依托,为其改良提出建议,力推这一社会化行刑方式与依法治国战略的共生并进。  相似文献   

5.
《社会工作》2011,(6):23-25
社区矫正是刑罚执行制度改革的一项尝试.从先行试点到正式立法已经走过了七年有余.立法是对改革成果的肯定.刑法修正案(八)将社区矫正制度正式纳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可是,过于原则的立法仍然存在社区矫正适用范围狭窄、执行主体不明确、立法衔接不协调等问题.对此,应当进一步加以完善,以便使社区矫正制度的实施更加顺利.  相似文献   

6.
我国从2003年起试行在社区中改造罪犯的社区矫正制度。实践过程中作为刑罚执行的价值理念、以司法机构为主而民间力量弱小的运作方式及缺乏对矫正对象问题的系统改善的矫正效果制约了社区矫正的顺利发展。为此,文章梳理了矫治社会工作的工作理念与方法,提出社会工作应从操作层面、机构层面和社会领域介入社区矫正的对策性建议。  相似文献   

7.
浅析个案社会工作方法介入社区矫正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社区矫正是我国正在探索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是让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在社区中执行刑罚。但目前这一制度往往过于强调社区矫正的刑罚性质,而容易忽视服刑人员继续社会化的需求。有必要将个案社会工作方法介入到社区矫正工作中。本文拟从个案工作方法、个案工作过程、个案工作与矫正体系建立,以及个案工作对于专业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培养四个层面具体分析个案社会工作介入社区矫正的功能,以验证个案社会工作介入的科学性,并进一步提出改进提升我国目前社区矫正工作模式和方法的可行性措施。  相似文献   

8.
与阳光、自强等社团不同,新航有矫正社工的性质。社区矫正社工主要是协助司法行政部门对社区服刑人员和5年内的刑事解教人员开展帮困解难、管理和一些服务的工作。社区矫正是矫正社会工作的主要内容。另外一块是刑事解教工作,是完全的服务与帮教的工作。  相似文献   

9.
社区矫正成为二战之后世界各国一种新的刑罚执行方式。社区矫正的双重性质决定了其与监禁刑在效果和功能方面有很大的不同。新世纪,我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正式启动,但作为一种刑罚观念和刑罚制度的"社区矫正"始终没有在我国发育成熟。社区刑罚适用范围、适用比例以及社区刑罚的执行都存在不足,社区矫正措施并没有发挥其应有作用。针对此类问题,笔者认为运用社会工作的观念、理论和方法对矫正对象进行适度干预,采用社会工作价值观念和专业方法实施社区矫正可能是完善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重要举措。  相似文献   

10.
我国社区矫正京沪模式的比较分析与选择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社区矫正试点以来,北京模式和上海模式对全国的影响最大,也较成熟。其中,北京模式强调政府主导,上海模式则偏重社会力量的参与。本文通过借鉴国外社区矫正的特色模式,建议我国创新"1+X"模式,在县级行政区划内打破行政界域,由司法行政机构实施社区刑罚执行权,矫正中的帮扶行为则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第三部门具体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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