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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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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怀念格达活佛文/胡本志魏筱雨格达活佛是我国藏传佛教(喇嘛教)的上层喇嘛,法名洛桑登真·扎巴塔耶,1902年出生于四川甘孜县白利土司辖区的德西底村一个贫苦农奴家庭。他7岁被选定为白利寺的第三世格达活佛,17岁到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的祖庭、拉萨三大寺之...  相似文献   

2.
为西藏人民和平解放事业英勇献身的格达·呼图克图,今年已经遇难三十一年了。川西北的各族人民深情地怀念着他,并且传颂着他热爱中国共产党,支援红军北上抗日,以及他为党、为祖国的革命事业而捐躯的可歌可泣的往事。格达·呼图克图于1903年诞生在一个贫苦农家,后为四川省甘孜县白利喇嘛寺的活佛。他作风俭朴,为人公正廉明,能够体贴群众疾苦,经常以寺中所得的布施资助贫苦藏民,热心为群众治病,收容孤儿难民,深受人们爱戴和尊敬。格达对巾国共产党的认识是从红军长征经过川  相似文献   

3.
近代藏边,司法职能并不是官方所独有的,寺院、部落头人、土司、活佛等民间组织或个人也都拥有这个职能.相对而言,寺院有独立的司法职能,如自订法律法规、调解社会纠纷、保释等.民间司法职能分配也错综复杂的,但主要还是在寺院、部落头人(没有兼任土司的民间个体)、民间个人或团体之间进行分配.  相似文献   

4.
阿家活佛是清代杜尔伯特旗最大的转世活佛.本文以蒙文《乌珠穆沁旗莫洛木喇嘛传》等资料,订正了有关一世阿家活佛的二处重要问题:一是其认定者应为五世莫洛木活佛,二是其认定时间是在乾隆三十二年(1767)至乾隆五十二年(1787)之间.  相似文献   

5.
李良品 《民族学刊》2017,8(3):25-31,102-104
自2013年至今乃至一定时段内,土司研究取向呈现出一种新视野,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第一,在土司机构与职衔研究方面,土司机构利益的谋取、土司机构的权力结构与运行机制、土司机构权力的法律监控,将成为新常态;第二,土司制度研究方面,土司制度的结构与功能、土司制度的终结、土司制度的专项制度研究,已成为新的取向;第三,土司区治理方面,其研究取向将在土司区的国家治理、土司区的地方治理、土司区的边疆治理等呈现新视野;第四,土司文化方面,其研究取向将在土司文化的理论、土司遗址、土司衙署(庄园或官寨)等方面呈现新视野.对土司研究取向视野作回眸和前瞻,以期深化土司相关问题的研究.  相似文献   

6.
广西南丹县丹炉山遗存明代万历癸卯年(1603)那地罗氏土司撰写的《丹炉砦诗》碑文,碑刻为方型竖石,文字为楷体,仅刻于碑阳,共630字。结合正史和《罗氏宗谱》,考证碑文作者观阳子系明代那地第十代十一任土司罗谦端,且于1593—1599年袭得土司官位。碑文讲述了观阳子行道寻山炼丹的过程,展现了一幅"龙座丹炉大古先,果然清境独玄玄"的炼丹历史图景,彰显了明代那地土司对个人生命延续的一种本能探索。碑文对研究明代那地土司及其道教信仰显得弥足珍贵,而学界探讨土司炼丹为数极少,且尚未注意此则碑文资料。  相似文献   

7.
随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对人才的需求量越来越大。在民族地区,人才缺乏的问题也日见突显。而正是有那么一批各民族人士,很早就已意识到人才对一个民族、一个地区发展的重要性。他们长期以来为人才的培养大声疾呼,尽心竭力地办学兴教,在许多民族地区结合当地实际,顽强地闯出了一条发展民族教育的路子。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佛教协会副会长甲登·络绒向巴活佛,就是其中的代表者之一。执著的兴学之路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甘孜县地处四川省西北部,海拔3500多米,属高寒地带,是四川省重点贫困县,属老、少、边穷地区。当年红军长…  相似文献   

8.
明清时期,河湟地区因处于中央王朝统治的边缘地带而形成势力错综复杂的局面,其中土司是当地较大的势力之一,并且土司作为边地的上层精英人士长期吸收内地文化因而汉化程度较高,李土司家族便是这样一个显著的例子.忠孝堂《李氏家谱》是李土司家族中东府十二门其中一支的家谱,修订时间在宣统元年(1909年),通过这本家谱中有关宗族法的内...  相似文献   

9.
在具有古老传统文化习俗的高原雪域,藏传佛教形成一套独具特色的历史传统,活佛转世制度是藏传佛教创立的一种独特的传承制度,它是西藏政教合一的统治集团为解决自己领袖人物继承的需要,而建立的一种不同于世界其他宗教的特殊的制度。藏传佛教中产生的第一位转世活佛,是公元十三世纪的噶举噶玛巴希(生于公元1204年)。至于由他开始产生的活佛转世制度的历史背景,许多藏学家有很多论述,本文不再赘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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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科 《民族论坛》2012,(16):21-23
<正>广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蓝武先生的近作《从设土到改流——元明时期广西土司制度研究》(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8月版)(以下简称《从设土到改流》)一书终于出版了。该书是在他2005年的博士论文基础上修改而成的。通读全书,笔者以为具有如下特色:一、对元明时期广西土司制度的形成与确立过程进行了首次研究以前广西土司制度研究,没有形成专门探讨元明时期土司制度的著作。蓝武先生《从设土到改流》一书,可谓首开这一断代研究的先河。通观全书,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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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一、唐宋时期湘西土家族地区的羁縻政策史学界一些学者认为:土司制度和卫所制度的渊源可以追溯到秦汉时期的“道制”,“道”是封建王朝在少数民族地区的行政机构。明万历《慈利县志》载:“汉,县邻夷名之日道。惟彼慈阳,逼近獠峒。屏翰靡固,踯躅何妨。”唐宋时期建立的羁縻州县制度可算土司制度的前延。“土司”一词最早见于《文献通考》记载的宋徽宗崇宁四年(公元1105年)王祖道的奏议。关于土家族地区土司制度的形成过程,一般认为形成于唐宋时期的“羁縻州县”,作为制度滥觞于元代,而完善于明朝。永顺、保靖土司把其始祖追溯到五代溪州刺史彭士愁。民族问题五种丛书之一《土家族简史》明确指出:“大量的历史资料证明彭士愁不是汉人,而  相似文献   

12.
本文对明清时期反映颇多的土目生存形态进行初步探讨之后认为,家族村社之间械斗、土司武力扫荡和土民不满造成土目天生具有极强防范心理以及叛逆行为的表象,土司夫人与土目的性政治关系、土司之女与另一土司治下土目的政治婚姻、土舍与另一土司治下土目军政联络只是寻求政治归属一种必然反映,此种归属决定土舍集团并非为土司婚姻群体的唯一来源。政治利益驱使土目在对土司极尽讨好之能事的同时对土民采取压服的态度,土司区的封闭、淡漠科举制度致使土目难有仕进之机,所以废立土司、夺土司之印甚至取土司之位而代之就成了土目一生追求的最高价值体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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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影 《民族学刊》2021,12(6):95-114, 126
乾隆《雅州府志》目前的通行本是光绪补刻本,由于其内封面署年为光绪十三年,前人著录版本时疏于对雷登门识语的释读,忽视这一工作实由光绪二十九年至三十一年(1903-1905)时任雅州知府联豫主持补镌,补刊署年应为光绪三十一年而非光绪十三年。通过对乾隆《雅州府志》土司图的版本辨析,综合考查府志三次刻本的历史背景,并由土司图资料流向的线索,发现乾隆《四川全图》(四川大学图书馆藏)和《皇清职贡图》皆由于第一次平定金川之役而绘制。土司舆图作为方志图的类型之一,至少在乾隆初年已出现,反映了清初土司治理的实际情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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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佛教,俗称喇嘛教。研究其活佛转世制度的产生、发展及实质,对于进一步研究西藏佛教和西藏经济、文化的历史,有着重要意义。一、何为活佛转世活佛转世是以佛教的灵魂不死投胎复生的唯心观念与寺庙集团的经济利益相结合而形成的一种宗教制度。喇嘛教认为,修行好的喇嘛的灵魂是不会随着肉体的死亡而死亡的,而且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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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玛尔巴和米拉日巴等创立的藏传佛教噶举派,特别注重口耳相传的密法修习,且形成了众多的支派,影响很大,在元代就已经引起中央的注目。噶举派中最重要的支派之一噶玛噶举派首创活佛转世制度,其子系的一支黑帽系的活佛转世制度影响深远,二世活佛噶玛拔希就曾受忽必烈与蒙哥的先后召见,虽然因与元帝忽必烈发生矛盾而遭放逐,但该派势力并未因此受影响,反而在明代达到极盛,永乐五年(公元1407年)哈立麻入京受封大宝法王就是重要标志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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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呷 《西藏研究》2012,(3):17-37
帕巴拉呼图克图是西藏昌都地区藏传佛教最具权势和名望的大活佛,其传承可追溯到明朝正统二年(1437年),从清顺治帝到乾隆帝期间,受封博善禅师、诺门汗、呼图克图尊号,受驻藏大臣和达赖喇嘛领导,直接管辖察木多(即今西藏昌都一带)地方。帕巴拉活佛的驻锡地为昌都强巴林寺,现已转世到第十一世。在其世系建立过程中,一世至十世帕巴拉间接或直接与祖国内地和中央政府发生亲密友好的历史,尤其是十一世帕巴拉活佛帕巴拉.格列朗杰,把历代帕巴拉与中央政府的亲密关系再次推向高潮,帕巴拉活佛之所以在宗教和政治领域有着崇高的社会地位与威望,除了自身的宗教造诣赢得广大信众的拥护爱戴外,更是与历代中央政府封赐和扶持的结果是完全分不开的。而这点不仅对于我们深刻理解西藏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重要的意义,而且对广大僧俗群众,尤其对藏传佛教活佛高僧具有很多有益的历史启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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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拉卜楞寺(以下简称拉寺)座落在甘肃省夏河县境内,自1710年第一世嘉木样大师修建闻恩学院,到五世嘉木样于1941年修建上部学院落成,历经270余年的兴建、翻修、扩建,已成为具有六大学院(扎仓)、48座佛殿和囊欠(活佛住所)、500多座僧院、五百活佛、三千喇嘛,统辖108寺的我国藏传佛教格鲁派六大著名寺院之一。这样庞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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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藏族地区土司制度概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土司制度是我国历史上封建王朝在少数民族地区,通过分封地方首领世袭官职,以统治当地人民的一种政治制度。四川藏族地区在元、明、清时期曾比较普遍地设置了土司,清代以后尽管多次推行“改土归流”,而多数土司却未能废掉,成为解放前我国少数民族中保存土司较多的地区。本文根据有关文献记载和实地调查材料,对四川藏族地区土司的设置,封建王朝和诸土司的关系、土司统治地区的社会经济结构与政治制度,作一个粗浅的概述。  相似文献   

19.
通过对元朝中央政府对土司承袭制度的执行、明朝中央政府对土司承袭的控制和清朝土司承袭权力的地方化与土司消失等方面考察而认为,元朝不仅承袭制度比较粗放而且土官承袭方式相对灵活,明朝土司承袭制度无论是自下而上按程序运行还是自上而下跨越程序运行均步入规范运行的轨道,清朝土司承袭制度仅在提供材料证实该土司承袭的真实性方面沿袭前朝传统,其它方面如皇帝恩准仪式均已省略,推行降等分袭制度,改由各府县管理各土司。这一改变,强化土司承袭权力的地方化趋势,并为民国时期的土司承袭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  相似文献   

20.
清代瞻对事件在藏族地区的历史地位与影响(二)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工布朗吉的起事与失败嘉庆二十年(1815年)川督常明在虚报“焚毙”罗布七力以后,匆匆地拟定一个善后方案:“以中瞻对地方折为四股,分赏上、下瞻对对土司及其出力有功之头人,不惟足示羁縻,且使其瓜剖地方,各土司亦不致增具强盛。”但千百年来,在交通闭塞的土司部族社会里,土地、牧场的兼并都视实力的大小而定,而不取决于外力的赏赐。因而官军一走,罗布七力父子又卷土重来,重新控制了他们的领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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