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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我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信托受托人应当承担的特殊义务是分散投资义务、谨慎投资义务和确保最低收益率实现义务,第一项义务要求社会保障基金被分别投资于多个被投资者的每一项资产在信托财产总额中仅占较低的百分比,第二项义务应当以<美国统一谨慎投资人法>的有关内容为其内容,第三项义务中最低收益率的确定应当以略高于通货膨胀率再加上适当的高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为基本思路.这三项义务可以通过有关国家机关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具有格式合同性质的信托合同中设定相关条文的途径赋予社会保障基金投资信托的受托人.  相似文献   

2.
宪法权利所对应的义务通常是隐含的,但其对基本权利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对于义务主体问题,三种不同视角的分析有着不同的答案,但规范分析的方法认为基本权利的义务主体应当是国家.国家义务存在着不同的序列,二分法、义务层次理论以及德国基本权功能体系理论三种分析方法之间存在相互对应和转换关系,但其中的义务层次理论更能清晰地揭示我国宪法上国家义务的序列.就劳动权而言,我国宪法的"概括性保障条款与具体规定相结合"的规范形式为确定国家义务的内容与范围提供了规范基础.  相似文献   

3.
论国家对基本权利的双重义务——以生命权为例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公民基本权利所对应的主要不是公民的基本义务,而是国家的义务.国家不仅仅对自由权负有消极义务,也不只对社会权负有积极义务,国家对每项基本权利的义务都具有复合性,负有消极尊重与积极保护的双重义务.以基本权利中最重要的生命权为例,立法、行政和司法等国家机关对公民的生命权不仅要消极尊重自己不去侵犯,而且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积极保护.国家对基本权利应当在消极尊重与积极保护之间取得恰到好处的平衡.  相似文献   

4.
杜承铭 《广东社会科学》2022,(1):229-238+288
被遗忘权的重心在"遗忘",大数据时代通过"删除"来实现;被遗忘权主要指向的是国家公权力,关注的重心是公民在面对国家公权力对个人信息的搜集、处理、应用时被遗忘权如何实现?被遗忘权本质上反映的是独立的个体对个人信息的自主决定、自我支配和自我控制的权利,这种权利体现了对主体性价值的尊重,形成了信息主体对信息控制者发布的信息进行撤回、删除、控制、支配的积极权能与防止信息再次被第三人利用传播的免受侵害的消极权能。个人信息被遗忘权的行使不仅仅有面对国家权力行使的限度问题,也有与其他基本权利行使产生竞合关系的问题,还有特殊权利主体(如公众人物、公权力主体)的个人信息被遗忘权的克减问题,从而形成其权利行使的边界。国家对公民个人信息被遗忘权有尊重义务、保护义务和实现的义务。  相似文献   

5.
刑事作证义务是指证人、被害人对于国家机关依法查明案件事实、公正处理刑事纠纷所具有的公法上的协助义务.证言特免权是对于证人、被害人刑事作证义务的免除,其立法动因在于保护具有特殊社会价值的私人关系,以及对于反对自我归罪特权的尊重.而作证豁免制度是在反对自我归罪特权得到尊重的前提下,对证言特免权所进行的合理限制.以在一定范围内回复证人、被害人的刑事作证义务.  相似文献   

6.
作为宪法权利的社会保障权--基于文本与判例分析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钟会兵 《学术论坛》2005,(10):118-123
社会保障权是否为宪法权利存在争议.从宪法文本考察,世界多数宪法规定社会保障权是宪法权利,其方式有三或直接规定为宪法权利;或规定提供社会保障是国家的基本义务;或规定社会保障制度.虽然有的国家在宪法中未作规定,但通过司法判例确认并维护社会保障权;具有普适性的国际人权法、专门性国家条约、区域性国家条约也都承认社会保障权是基本人权.确证社会保障权的宪法权利性质,不仅具有理论意义,对于解决我们面临的严峻的社会保障也有极大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7.
论宪法上的社会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我国现行宪法对劳动权、社会保障权、受教育权、文化权等社会权作了原则性的规定,虽然目前宪法尚未明确规定基本生活水准权和健康权等社会权,但仍可以通过宪法解释的方法使它们成为宪法上的基本权利。社会权在性质上不仅仅是一种积极权利,它具有消极权利和积极权利的双重属性,相应地国家对社会权负有消极尊重和积极保障的双重义务。宪法上的社会权具有特别的价值,它是普通的社会法上的社会权的立法依据、审查依据和解释依据。  相似文献   

8.
廖丹 《理论界》2014,(5):65-68
农民金融发展权,从宪法维度考察,具有宪法基本权利属性。作为金融领域农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国家对此负有宏观和微观上的保障义务。宏观方面主要是从立法、行政和司法三个途径实现尊重、保障及实现农民金融发展权的义务;微观方面主要是围绕农民金融发展权的权利体系——农民金融借贷权、农业保险权和农村合作金融权构建农村土地流转法、农业保险法和农村合作金融法等农村金融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9.
《江西社会科学》2014,(8):23-28
人权保障是法治中国建设的起点、终点和重要过程监测点。当前人权保障应当是以自由权、部分社会权和政治权利为重点,兼顾其他人权,协同推进。从逻辑和经验分析,国家机关是人权保障的主要义务主体:立法机关要积极科学立法、加强立法审查力度;行政机关要规范行政立法、严格科学执法,并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通过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司法机关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在承认权利人在人权保障中的根本地位的同时,也需认真对待当下"权利失范"现象,以加强法治教育、坚决打击遏制滥用权利行为、健全人权保障网络等多种措施,有效依法保障人权,实现法治中国建设目标。  相似文献   

10.
纳税人新论     
"纳税人"是任何一个税收治理体系的核心范畴。能否按照每个纳税者自己的税收意志管理税收活动,是一个纳税者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纳税人"的逻辑前提。"纳税人"的内涵与本质在于,他必须是具有明确税收主体性和意志的人,是可以为自己的财产自主独立负责的税收主体。真正的"纳税人",必定是税收权利与义务的统一体,是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统一体。同样,一个国家"纳税人"规模的大小,直接决定着这个国家税制的优劣与善恶,决定着这个税制终极目的的实现与否,体现着这个国家税收治理的文明程度。  相似文献   

11.
菅从进 《兰州学刊》2008,(8):102-108
权利的防御权能,是指权利主体应享有的一种要求其他人承担不得侵害其权利的不作为义务的能力。在一个真正实行宪政和法治的国家,权利的防御权能应主要是针对国家机关的。从权利的防御权能充分化的角度,可对国家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应承担的相应消极义务,进行系统的条理化分析。  相似文献   

12.
老年人适当照顾权是适当生活水准权的一项子权利,强调的是老年人免于匮乏和维持满意的生活水准。在老年人适当照顾权观念出现以前,国家与社会主要基于一种道义上的考量来为老年人提供一定的物质上和精神上的照顾。老年人适当照顾权的义务主体不单单是指老年人的子女,而且还包括国家和社会。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在老年人适当照顾权方面都存在相应的义务。国际监督机制对国家履行老年人适当照顾权方面的义务具有重要作用,但是也存在一定的不足。对国际监督机制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理,有助于国家更好地履行相关的义务。  相似文献   

13.
以往的环境权理论都是从某个侧面或单个环境要素出发来阐释环境权利,试图用一元化的方法或基于某个环境要素的概念而周延地阐释环境权利的本质。事实上,构成良好环境权的要素是多元的,包括主体要素、行为要素、标的要素和制度环境要素,这四大要素体现了良好环境权的基本含义、性质、功能和价值。良好环境权不包括环境知情权、环境参与权、环境请求权等公民参与管理国家环境事务的权利以及表达和实现政治利益诉求的权利,也不包括可以进入市场的环境资源使用权。良好环境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其必须以履行环境义务的方式来实现环境权,其履行环境义务的广度和强度与其实现良好环境权、获得环境利益的行为的自由程度成正比。我国立法应当以环境义务为核心来设计良好环境权,进而形成以义务为本位的环境法律规范。  相似文献   

14.
文化权与公民权、政治权等同属公民基本权利谱系。公民权、政治权的实现要求国家的消极不作为;但公民文化权的实现却更加需要国家义务的履行。文化产业政府监管作为文化权国家义务的表达形式之一,符合国家对公民文化权尊重、保护与实现三层次义务的要求。在"互联网+"的战略部署下,传统文化产业在转型升级的同时,其运营模式、知识产权保护、传播与消费模式也面临着全新的挑战。因此,"互联网+"视野下文化产业政府监管的新形态,要求以更加普遍的尊重义务、更加全面的保护义务以及更加积极的实现义务,保障公民文化权的实现。  相似文献   

15.
社会保障权与传统的公民权利不同,是一项需要国家积极地履行保障义务才能予以实现的法定权利。现代国家在公民社会保障实现方面承担着确认权利体系、进行制度设计、提供公共福利的系统供给与服务、司法审查与救济等全方位的国家保障责任。  相似文献   

16.
公民基本权利的受益权能,随着国家对社会积极保障的增加而凸显.宪法和法律对公民社会权、政治参与权等以受益权能为主的权利之确认,不仅应课与国家公权主体以这些权利作为客观法所要求的积极保护义务,更应课与国家以这些权利作为真正的权利所要求的积极给付义务.这要求,在基本社会条件已经具备的情况下,宪法确认以受益权能为主的基本权利的条款,应尽量明确具体,在课以国家立法机关积极保护义务的同时,也尽量课以明确的积极给付义务.惟有如此,公民权利针对国家公权主体的受益权能才能得到根本的确认和保障.  相似文献   

17.
郝丽洁 《阴山学刊》2004,17(5):101-104
证人证言在刑事诉讼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其法律规定是否完善,直接关系到实体公正的实现,关系到社会正常秩序的维护。而证人的依法作证义务具有特殊性,其人权保障要求也具有特殊性和正当性。因此规定证人的出庭作证义务、受保护权和受补偿权等权利义务。  相似文献   

18.
自治权是国家赋予民族自治地方一般地方国家机关的一种超过一般地方国家机关职权的特殊权力,从而形成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民族区域自治的目标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与少数民族利益的保护兼顾,但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权偏重于自治民族的设置不利于实现这一目标.“统一与自治”而不是“集权与分权”,才是自治权设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自治权的配置和行使以不危及国家的安全与统一为基本前提.权利和义务是矛盾的统一体,缺乏义务约束的自治权,会助长民族意识,消解国家认同.提高少数民族的政治参与能力和参与水平,使他们在更高层次上参与国家公共事务的管理,分享国家权力,能够超越自治的边界,加强国家认同,进而上升到对多民族国家的共治范畴,更有利于国家认同和国族建设.  相似文献   

19.
从南非格鲁特姆案看积极权利对立法者的义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宪法中规定的公民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义务主体是国家,需要国家履行相应的义务.立法机关在公民这类权利的实现中扮演积极的角色.首先,其负有履行最低限度的核心义务,以确保使积极权利的实现达到一个最基本的水平;其次,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是逐渐实现的权利,但这并非意味着其解除了立法者的责任,立法者负有即刻实现的义务.  相似文献   

20.
论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权利和义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使用即同意”是构筑网络服务法律关系的基础方式,有其合理合法之处,但也可能因此损害用户的利益。网络服务提供者在网络服务法律关系中享有充分的权利,包括规则制定权、规则执行权、纠纷裁判权、取得特别许可权、法律适用选择权、责任限制或免除权等,同时承当相应的义务,包括注意或审查义务、安全保障义务、知识产权保护义务、隐私权保护义务或个人信息保护义务、审慎作为义务等。网络服务提供者所享受的权利群与义务群应该实现总的动态的平衡。法律应当对ISP的权利义务进行适当规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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