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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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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土司时期湘西土家族地区社会经济形态简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土司制度是元、明、清初封建王朝在南方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的一种特殊的政治制度。本文从土司时期湘西土家族社会的阶级结构、阶级关系以及土地占有情况等方面分析了土司时期湘西土家族地区的社会经济形态,指出土司制度下的湘西土家族地区的社会经济形态应该是封建领主制经济。同时指出明末清初生产发展下出现的土地私有是湘西土家族地区封建领主制经济向封建地主制经济转化的重要原因。  相似文献   

2.
湘西土司是南方民族地区土司特别是土家族土司的重要组成部分,级别高,数量多,与中央王朝关系密切,在中国土司制度中具有很大的典型性,是最有代表性的土司之一.通过对元明清时期湘西境内所有土司的设置与变迁进行详尽的资料梳理,对许多矛盾史料进行了考证辨析,对一些不见经传的小土司进行了史迹钩沉,第一次完整系统地展现了湘西土司的历史全貌.  相似文献   

3.
略论湖广土司的文化政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关于土司制度的研究在许多方面取得进展,然而对土司时期的文化状况,土司在文化建设方面的政策、措施鲜有论及。本文就明清时期湖广土司的文化政策、文化成就及社会效果进行探讨,以求引起史界同仁对土司制度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研究。一、湖广土司的文化政策元代在今天鄂西、湘西土家族地区正式建立土司制度,明清时期这一地区属湖广土司领  相似文献   

4.
改土归流与湘西土家族地区封建地主制经济的最终确立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正> 在土家族历史研究中,史学界对土家族地区封建地主制经济出现和确立的时间问题存在着很大分歧.有人认为“土司时期土家族地区应是封建地主经济”;也有人认为“湘西各土司一开始就是建立在地主土地私有制的经济基础上的”;还有人认为“改土归流后,……使地主经济逐渐取代了领主经济”.众说纷坛,莫衷一是.本文试图就改土归流与湘西土家族地区封建地主制经济的最终确立问题谈谈自己的粗略看法,不妥之处,望史学界前辈指正.  相似文献   

5.
土司制度是元明清三代延及民国时期;中央政府对边疆民族地区实行的一种特殊的统治制度。这种制度尽管曾广泛存在于中国南方诸省区,但主要又是存在于西南少数民族聚居区,其中以云南地区的土司制度最具有代表性。土司制度在云南存在了约七个世纪(1253——1956年),它是与一定的客观的社会历史条件相联系的,其产生、发展及消亡是与各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军事、政治、文化发展的客观历史条件,以及中央政权依据各民族地区的客观历史条件所采取的基本政策紧密  相似文献   

6.
土司时期容美土家族的原始信仰、族群意识和长官权威,在一定程度发挥着巩固土司制度的实际功能,但随着诸多因素的影响,土王对辖区子民不容质疑的权威亦因之逐渐丧失。容美土司社会制度的变迁是当地土家族社会的重大历史事件,也是清中期轰轰烈烈的改土归流运动中的一个典型个案,体现着国家权力、民族精英以及族群三者之间的多维互动关系。追溯...  相似文献   

7.
土家族土司文学所反映的土司时期武陵山土家族地区的社会风貌和历史变迁,是我国西南少数民族土司时期社会发展变迁的一个缩影,所蕴含的国家意识、中华文化认同、家国情怀和开放包容精神等思想文化内涵,为解读武陵山土家族地区世代和谐的民族关系提供了历史依据,也是土家族和中华各民族共同开疆拓土、共同书写历史、共同创造文化、共同培育精神的有力例证。土家族土司文学蕴含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体现了土家族土司文学的时代价值,反映了土司时期土家族地区乃至西南少数民族地区融入中华多元一体的历史脉络和演进逻辑,是土家族文化研究的新发现,有助于推动各民族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征程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  相似文献   

8.
湘西开发历史悠久,土司统治时期既开启了新的开发进程,又产生了历史的不平衡性;改土归流时期,原土司区开发历史进程加快,广大苗区“屯政开疆”,也进入新的开发历史时期,湘西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发生了深刻的社会历史变迁,古代湘西社会的历史发展步伐明显加快。  相似文献   

9.
<正> 改土归流是指清王朝废除土司代之以流官,变间接统治为直接统治.清雍正年间,清王朝对土家族土司进行了改土归流.改土归流是土家族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的一次重大变革,在土家族历史上具有深远的意义.它对于土家族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都产生了巨大的促进作用,使土家族地区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相似文献   

10.
明清时期,鄂西南、渝东南、湘西等土家族地区都有自立土司。从产生途径看,可分为强宗大族自立、土司侵占自立和土司分化自立三种。自立土司模仿合法土司对辖区进行社会治理,与合法土司消极互动,同时对中央政府的军事征调等格外积极,部分自立土司还因各种原因得到中央政府承认。  相似文献   

11.
从元代起,封建中央王朝开始在土家族地区实行土司制度,明代进一步发展至完备。唐崖土司是鄂西历史上以军事武功著称的几大土司之一,明季势力达到鼎盛。加强唐崖土司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方面的研究,对深化和拓展鄂西乃至整个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土司研究与民族文化研究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在田野考察的基础上,依据《覃氏族谱》和地方史料,对唐崖覃氏世袭及其征调进行初步梳理和讨论,以期对鄂西乃至整个武陵山区土司文化与民族文化研究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12.
"三棒鼓"是土家族一种古老的民族艺术形式,流行于湘鄂渝黔边邻的土家族地区,具有独特的表演风格和技法。明清时期是土家族土司统治兴盛时期,在土司制度下,"三棒鼓"在表演、内容、结构、音乐以及唱腔等方面都保持了土家族传统特色,后来又融合了土家族戏曲、民歌等素材,逐渐形成具有土家特色的说唱艺术。明清土司统治时期的文化制度为土家族"三棒鼓"的形成奠定了坚实基础,而且对土家族"三棒鼓"的革新、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相似文献   

13.
湘西土家族聚居地区,是九山半水半分田的大山区,气候温和,土质肥沃,宜于发展农、林、牧及经济作物.勤劳勇敢的土家和苗、汉各族人民,世世代代在这块土地上披荆斩棘,繁衍生息,经过数千年的辛勤劳动,开辟了这个美丽的山区.湘西土家族的社会经济发展历史,有文字记载的只见于五代.至于五代以前湘西上家族社会经济经过了哪几种经济形态,尚待进一步研究.下面仅对湘西土家族在解放前一千多年的社会经济变化情况作些简述.  相似文献   

14.
苗族是我国人口较多的兄弟民族,现有三百八十多万人。分布在贵州、云南、湖南、广西、四川、广东、湖北等七个省区。明朝在上述省区都曾建立过土司制度,有些地区的土司一直延续到清末明初,时经数百年,对苗族地区社会经济文化有相当的影响。对土司制度的研究也是研究苗族历史的重要问题之一。苗族分布地区广,各个苗族地区的土司制度又具有其不同特点。湘西苗族地区除筸子坪长官司廖彪、吴毕郎等长官是苗族外,永顺宣慰司和保靖  相似文献   

15.
从历史地理的角度,对土司时期土家族地区纺织、矿冶、榨油、煮盐、制蜡、制皮革等主要手工业的发展及其分布情况进行了探讨,认为土司时期土家族地区手工业发展主要表现在手工业产地增加、从业人员专职化和手工业技术提高等方面;从产业结构看,土司时期土家族地区手工业生产门类偏少,且发展不均衡;从分布地域看,各类手工业产地在各地分布差异明显,各地手工业门类构成差异也较为明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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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家族形成时间问题的讨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关于土家族形成的时间问题主要有八种观点,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一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形成理论运用理解上的偏差,二是对族源、社会发展进程等问题的认识差异。因此,对马克思主义民族形成的理论要全面的把握和理解,不能生搬硬套。由此,根据民族形成理论的最新成果,结合土家族历史发展的实际,土家族初步形成于宋代,最终定型于土司时期。  相似文献   

17.
土司制度是我国封建社会后期中央政府在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的一种特殊统治形式。中央王朝通过对控制一定地域、掌握一定军事、政治、经济权力的各族首领,授给不同级别的世袭文武官职,让其缴纳一定的贡赋、承担一定的义务,并对本部落或本地区进行世袭统治。明清时期,这种制度曾广泛存在于我国少数民族地区,民国时期在部分地区依然存在,解放后才被彻底废除。在我国北方,青海土族地区的土司制度颇具代表性。它自明初形成至1931年被明令废止,在土族地区竟存在了560余年。为了对土族地区历史上的土司制度获得更全面的认识和更合乎历史实际的评价,本文就明清时期土族地区土司的军政活动作一考察,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相似文献   

18.
我国自古就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重庆酉阳冉氏、秀山杨氏和石砫马氏、陈氏和冉氏等土家族土司曾长期存在,由于历史渊源、文教引导和职位诱惑等原因而表现出极强的国家意识,积极认同元明清等朝代表的国家正统,是中央政府在民族地区的政治代表,有力维护了土司时期重庆土家族地区的政治稳定,促进了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巩固了民族团结和繁荣的大局,成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进程不应分割的部分。为维持统治利益,重庆土家族土司认同新朝代表的国家正统,通过政治归附以延续土司职位和自身在民族地区的合法统治地位,既有因国势强盛而积极向化,亦在朝代更迭时认同强势政权。  相似文献   

19.
以重庆市秀山土家族地区为例,分析土家族地区从土司时期到当代家庭结构的历史变迁,认为土家族地区的家庭结构,因受到国家政策、社会价值观念和经济发展状况的制约和影响,处于不同地理环境和行政区划的土家族地区,其变迁各具特点。  相似文献   

20.
明清时期,朝廷在湘西土家地区设置了九溪卫及麻寮所、添平所、安福所,以土官为千户、百户,以土民为隘丁,推行“以夷治夷”政策。这些土司、以土官的后裔一般是土家族人。因此,慈利、武陵源、桑植和石门等区、县民族工作部门根据国家民委《湘鄂川黔四省部分群众恢复土家族成份工作座谈会纪要》,恢复了土司地区、卫所地区100多万人的土家族成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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