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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广韵》末附《辩字五音法》云:“凡呼吸文字即有五音.唇声、舌声、牙声、喉声、齿声等:一唇声并饼(唇声清也)二舌声灵历(舌声清也)三齿声陟珍(齿声浊也)四牙声迦,(牙声浊也)五喉声纲各(喉声浊也)。”此《法》出于何时,已不可考,而曰“五音”,不言“七音”,至迟当在郑樵刊表《七音略》之前。考孙愐《唐韵序·后论》云:“切韵者,本乎四声,……必以五音为定,则参宫参羽半徵半商.引字调音,各自有清浊”,这里虽有“半徵’.“半商”之称,尚无“七音”之名。吴敬恒说:“《辩字五音法”者,六朝时候古等韵字之七音也”。可见由来远矣。六朝人审音甚精谛,至隋唐,韵书蜂出.等韵之学空前发达,许多音理问题的探讨臻于完善。孙愐的《唐韵序》正是在这种形势下产生的,《序》云:“切韵本乎四声”,又云:“引字调音各自有清浊”。他先说“四声”是切韵  相似文献   

2.
许慎在《说文解字·叙》中日:“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关于“转注”,许慎并没有明确界说,而且除“考、老”以外,他在《说文》九千多字例的诠释中,也没有明确指出哪些属于转注结构,由此导致后人对“转注”的理解有颇多分歧.近两千年来,学者们关于“转注”的讨论,众说纷纭,难有定论.本文拟以赵古则《六书本义·转注论》为基点,比较古今学者的观点,试就转注的定义、性质、特点,及其在文字学中的作用作一浅显探析和说明.转注和象形、指事、会意、形声等其他“六书”一样,其实也是一种重要的造字法.相比较而言,转注造字更为灵活、便捷.在“六书”中,转注、假借之所以区别于前四书,关键在于前四书是从孤立的角度用平面静态的方式建构汉字,而转注则是从动态的角度用联系的方式来建构汉字,把字与字之间“形、音、义”的关系结合地更为密切、灵便.转注为我们厘清了新字如何孳生的途径.“建类一首,同意相受”,是转注造字的根本原则,即两字之间形体结构相似或相类,意义相通.  相似文献   

3.
在汉语发展史上,用音、义的同一性作标准,可以把汉字划分成许多字族或宇群.同族的字具有共同的语根,称为同沅字.中国学者研究同沅字之学,有着古老的历史.《六书》里所说的“转注”,即指同沅字.许慎说:“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首”就是为头,为根;“转注”、“相受”皆指意义上的通连.这段话的意思是:在一类字族中,有一个根字为头,同族的汉字都由根字派生而来,与根字的意义相通连,考、老二字叠韵,都具有“老”义,其  相似文献   

4.
历代治《说文》者,对“六书”义例之一的“转注”的解释,最为分歧,例如: 宋人张有释之曰:“转注者,展转其声,注释他字之用也。”这是以“转语”释“转注”,姑谓之转注即“转语说”。清人戴震释之曰:“转注犹曰互训。转相为注,互相为训。古今语也。”又云:“老下  相似文献   

5.
一汉语同源词的研究由来已久。东汉刘熙为探求词的得名由来,做了一部声训专著《释名》。汉代以后,音义关系的研究续有进展,较有影响的是宋人的“右文”说和清人的“右音”说、“音近义通”说。这些学说不无缺点,但对语源理论的建树还是做出了贡献的。晚近章太炎先生在《国故论衡·转注假借说》一文中说:“盖字也孳乳而浸多,字之未造,语言先之矣。以文字代语言,各循其声,方语  相似文献   

6.
本文认为,转注是一种造字法。转注字就是“以部首为义”的宇。《说文》中共有68个。其中,转注字和部首的训释方式有互训、递训、逆训和同训等。转注产生的原因主要是为同义词造宇;具体表现在方言词语、古今发生声韵变化的词语、同一事物的“异名”和所指对象不同的近义词等。转注是一种与会意、形声有着本质不同的造字法。它不象“六书”的前四种是从事物形象的角度写词,而是直接从意义的角度;假借则是从音的角度写词的一种造字法。可见,“六书”是一种严密的造宇系统。  相似文献   

7.
杜桂林先生《论“转注”》一文发表于《宁夏大学学报》1990年第二期上(以下简称杜文)。该文旨在吸收前人研究成果、发扬太炎先生的转注理论,进而探求转注之真谛,揭示转注之谜。作者在《我的转注观》一节中小结道: 一、许慎《说文解字》给转注所下定义是正确的。……如果还要阐发一下,那么所谓“建类一首”,就是“声建一类,类从一首”。(按:“首”谓表声形体之首即声首)所谓“同意相受”,就是用“声建一类,类从一首”之方法所造之转注字意义同源。  相似文献   

8.
“六书”是作为六种造字法被总结出来的,秦汉至唐都无甚异议。《汉书·艺文志》说:“象形、象事、象意、象声、转注、假借,造字之本也。”颜师古注:“文字之义,总归六书,故曰立字之本也。”可是到了南唐,徐锴就隐约地提出假借是用字之法。他在《说文系传》中说:“假借则一字数用,转注则一义数文。”清代学者戴震除了肯定假借是用字之法外,还提出转注也是用字之法。他的《答江慎修先生论小学书》说:“四者(指事、象形、谐声、会意),书之体,止此矣。由是之于用数字共一用者,如初、哉、首、基之皆为始,印、吾、台、予之皆为我,其义转相为注,曰转注;一字具数用者,依于义以引伸,依  相似文献   

9.
“六书”前四书历来公认是造字法。后两书“转注”和“假借”是造字法,还是用字法,则一直聚讼纷纭。 王筠《说文释例》说:“象形、指事、会意、形声四者为经,造字之本也;转注、假借为纬,用字之本也”。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说:“盖有指事、象形,而后有会意、形声;有是四者为体,而后有转注、假借二者为用”。陈庸庆给洪亮吉的《六书转注略》写序说:  相似文献   

10.
这是一个争论了上千年而没有弄清的问题。 什么叫做转注?《说文解字·叙》说:“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这是许慎给转注下的定义。 但这个定义太简单了。何谓“一首”,如何“建类”;何谓“同意”,如何“相受”?许氏都没有解释清楚,以致后人对此解释又聚讼纷纭,莫衷一是。自唐以来,解释转注的有好几十家,但家家的解释都不能自圆其说,都不能尽如人意。 这些解释,大致可分下列几派:  相似文献   

11.
战国前后,人们根据汉字的构形实际,探求汉字产生的途径,发现汉字的出现情况可分为六种,即象形、指事、会意、假借、形声、转注,总称“六书”。东汉的班固认为“六书”是造字的根本方式,他在《汉书·艺文志》小学类后叙中说:“古者八岁入小学,故《周礼》保氏掌养国子,教之六书,谓象形、象事、象意、象声、转注、假借……造字之本也。”后来,许慎在《说文解字·叙》中给“六书”提出了最早的界说并举了例子:“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可见。上下是也。”“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拘。武信是也。”“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授。考老是也。”  相似文献   

12.
南宋郑樵的《通志·七音略》是研究中国古代音韵学史的重要资料.郑樵讲,他撰写《七音略》,“得《七音韵鉴》,一唱而三叹,胡僧有此妙义,而儒者未之闻”.后来的研究者因此认为,《七音韵鉴》的作者是“胡僧”.笔者不同意这一说法,《七音韵鉴》的作者不大可能是“胡僧”,但郑樵所说的“妙义”,即唐末宋初出现的等韵学理论,却的确与印度的梵语语言学知识有关,后者正是通过“胡僧”传到中国来的.郑樵其他的一些说法是否正确也值得加以考虑.  相似文献   

13.
通过讨论六书的产生和前人对六书及转注的性质的认识,认为把对转注的解释分为形转说、声转说、义转说 三类,这三种说法都不全面,都脱离了文字的三要素和许慎对转注下的八个字的定义,而章太炎等学者对转注的讨 论才是正确的。确认转注字必须具备形通、义同、音近的三个充分必要条件,从而认定转注是以联系的目光分析汉 字构造关系的造字法,并不是现在普遍认为的用字法,进而从时空两方面入手,以字例为根据,把转注字分为古今 转注字和方言转注字两类,证明转注字对研究同源字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4.
本文系统地分析了段玉裁“音有正变”学说提出的目的、“音之正”与“音之变”的具体含义及“音之变”与“音转”的区别,并进一步分析了段氏“古敛今侈”的结论的客观基础,说明了段氏这一理论的价值和局限性.  相似文献   

15.
“转注字”是指字形义(或本义)完全相同,读音相同,形体部分改变或全部改变的一组字,其总原则是“形变而音义不变”.之前对汉字集团中转注字的研究几乎无人关注,因此研究的文献尚未发现.本文专门讨论转注字的研究方法问题.  相似文献   

16.
一、导言“六书”中的转注、假借,在“许学”里是两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于百年来,小学家们围绕着许慎的八字定义和两个例字,推求探究,各抒己见;但纷如聚讼,迄今难以定论。究其争讼之点,那就是;转注,假借“二书”是否造字之法?如果不是,何以在“六书”之内?如果是,那是怎样的两种造字之法?如何依据《说文》析字的体例,以解释、阐发许慎对转注、假借下的定义及所举的例字?  相似文献   

17.
论转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转注是汉字六书之一,历代对其解释岐义纷纭,以致成为汉文字学上的千古疑案。本文从考察六书的的来历和分析汉文字发展的历史入手,在历代学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新的见解。本文认为:转注是汉字的重要造字法之一,是《说文序》所说的“形声相益”的一种,提出:以形益声为形声,以声益形即为转注。许说的“形声”这一概念,实即刘说的“象声”、郑说的“谐声”,本意为“有形之声”。由于转注字与形声字的来历不同,所以尽管两者的结构都是半形半声,但有着明显的区别:形声以声符为主,加上形符,一声数义,转注以义符为主,加上声符,一义数声;形声的形符,只表示类属,且力求简化;转注的义符,却须表示该字的确定意义;形声字一般是名词,转注字则是表意阶段文字的声化。  相似文献   

18.
许叙中有关转注的义释,前者说的是转注的字理依据和构形前提,后者说的是其字义的内容及其生成方式,字例的说解是从形、音、义三个方面对义释的补充.转注不是用来说明汉字形体结构类型的一种方法,也不是对已有文字的借用,而是在某个已有成字内部直接加注或替换某个字位,以求更加显豁地记写该字的所负载的某一意义的一种文字现象,是一种改字方法.  相似文献   

19.
同音字或近音字之间的假借,在我国用汉字记载的古籍中是常见的。概括起来,汉字的假借,也不外乎“本有其字”的假借和“本无其字”的假借两种情况。这两种假借都是把同音或近音才能相假作为共同遵守的原则,而且往往是两个同音字之问,甲能借作乙用,而乙却不能借作甲用。“本无其字”的假借,是指新词产生了,一时又没有新的书写符号即新字来标记,于是将原有的同音或近音词的字形借来使用。后来,人们觉得这样使用不方便,于是就另造新字来使之有所区别。也有一直借用而不造新字的。东汉许慎在六书中说:“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许慎在这里仅说了“本无其字”的假借,他  相似文献   

20.
传统文字学的核心是“六书”,“六书”中说解最纷纭的是“转注”和“假借”两书,本文想从新的角度给这两书作些新的解释。“六书”是西汉以来的古文经学家接受古代遗产时从研究、比较篆文字形里归纳出来的六种“速字法”和“写词法”。“六书”一名最早见于《周礼·地官·保氏》。“六书”的细目最早见于班固的《汉书·艺文志》:“古者八岁入小学, 故周官保氏掌养国子,教之六书,谓: 象形、象事、象意、象声、转注、假借,造字之本也”;其次见于郑众的《周礼》注,所注“六书”名称、次序有的和班固不同,他说:“六书: 象形、会意、转注、处事、假借、谐声也”。班固、郑众的“六书”都可能是从刘歆《七略》里接受来的,不过他们只列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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