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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美国、英国、新加坡以及我国香港地区都建立了完善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这些制度启示我们:在我国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必须提升政府法律顾问的法律地位,必须推进为政府首长设立专职首席法律顾问,必须聘用大量律师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我国已对公职律师制度进行了有益探索。尽管对这种探索还存在争议,但是法治政府建设需要法律专家协助已是一种不争的事实,其中社会律师是政府法律顾问的最佳人选。  相似文献   

2.
市场经济离不开法制,而律师业是法律为市场经济服务的主要手段和方式。同时律师制度作为现代国家一种民主的政治法律制度,也是一个国家民主和法制健全与完善的重要标志和象征。一市场经济活动必将走向法制化,而法制化的市场经济呼唤着律师的参与,尤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更迫切要求律师为其服务,同时又对律师业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律师既面临机遇,又面临挑战。  相似文献   

3.
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作为一种政府通过合同形式委托律师或律师事务所为其提供有偿法律服务的规范体系,在西方社会早已存在而且十分成熟,在我国伴随着沿海部分省、市和少部分政府投资项目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先行先试,该制度的轮廓已基本清晰:这一制度应以全方位的政府涉法事务为调整对象,以法律意见书为有效法律文件形式,以政府财政预算为资金来源,以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为基本方式,以专业化和研究型律师团队为法律服务主体的五方面内容构成。  相似文献   

4.
一 企业聘请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是依法治理企业,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的常见形式。但随着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和企业改革的深化,企业面临的法律问题不仅在内容上愈加复杂,而且数量上亦不断增加。因此,在企业内部配备专职或兼职法律事务人员,建立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实现企业管理的法制化和正规化,是十分必要的。为此,根据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福建省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暂  相似文献   

5.
建立"一村(居)一律师"工作制度,为每个村(居)委会聘请一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援助、指导调解等服务,解决基层法律问题,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也是维护基层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夯实基层法治根基的应有之举。  相似文献   

6.
一套运行良好的律师辩护制度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构成了保护公民权利机制中重要的一环,而辨护律师自身的权利保障则是该制度能够有效发挥作用的前提条件..从历史的视角看,中国律师辩护制度建设历经曲折,中国辩护律师的权利保障也走过了一条漫长的道路,经验与教训并存.对其发展路径进行考察与梳理可以看出,律师制度的建立、发展与国家、社会的民主制度密切相关,与国家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市民社会的发展成熟程度密切相关,与国家的开放程度、国际意识密切相关.律师自身权利的保障与完善在国家法治生活中有着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7.
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是市场经济走向成熟的必然产物。我国在2002年7月开始在国家重点企业开展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试点。本文对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的特征、内容以及我国现行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的不足进行了分析,并对如何完善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进行了有益探索。  相似文献   

8.
和谐社会下企业社会责任的构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社会稳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坚实基础和可靠的保障.企业作为整个社会经济体系中的细胞,是社会物质生产的主要部门和物质文化的创造者,担负着为社会公众提供物质产品和服务的责任.我们应根据和谐社会和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在联系,完善包括政府推进、法律规制、社会保障制度健全等内容的企业社会责任的动力机制,以推动企业社会责任的构建.  相似文献   

9.
<正>(一) 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作为市场经济主体之一的企业,其全部经营活动均应受法律法规的保护和制约。市场经济要求企业必须依法管理,法律顾问则是企业不可替代的参谋、助手、“保健医生”和“护法使者”。企业需要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法律顾问需要企业为服务对象,二者相依为伴,互为促进,“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有了长足的进步,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已为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界的认同。但是,目前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 一、服务对象范围不广。企业法律顾问的服务对象既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也包括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及各种股份制企业。而目前我省企业法律顾问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三资企业不多,股份制企业更少。  相似文献   

10.
我国的律师辩护制度,不仅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加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人们通常把律师辩护制度的立法和实施视为衡量社会民主化进程的标准和尺度,把律师辩护制度的发展和完善视为现代司法民主和文明的象征。事实证明,只有给辩护律师以切实的法律保障,才能充分发挥辩护制度的重要作用。目前,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的轻视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和不尊重律师法律地位的现象。究其原因,除思想认识方面的问题外,与我国律师辩护制度不健全有着密切关系。  相似文献   

11.
基于职业的特殊性而享有特权,是特权产生及特权设置具有了合理性,这样的制度建立在一种深厚的传统文化、经济分工的背景之下.律师职业是现代社会中重要的职业类型,赋予律师职业特权对于律师行业的成长以及促进律师有效执业均有重要意义.从律师职业专业性、服务性、商业性、独立性、自律性的五大属性出发,律师职业特权也具有法律专业性、服务继受性、价值平衡性、权利独立性、规则限定性等特征.广义的律师职业特权泛指律师基于职业而获得的优先权或是特定的执业权利,狭义的律师职业特权则特指司法制度中的律师拒证特免权制度,从法学学科分析的角度,与证据法学可以找到最佳契合.  相似文献   

12.
基本社会保障是国家依法建立的为保障公民基本生活权利而提供的社会保障服务.我国基本社会保障服务主要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由于基本社会保障有利于保证公民基本的生存权、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以及政府具有公共服务职能,政府应承担提供基本社会保障服务的责任.目前,我国地区、城乡基本社会保障服务差距较大,主要源于经济发展不均衡、户籍制度不合理、基本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现有土地制度不完善.这就需要完善基本社会保障资金筹集制度、完善基本社会保障服务的内容与范围、缩小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建立适应失地农民的基本社会保障体系.  相似文献   

13.
在当前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良好的法治环境逐步形成的形势下,如何建立律师诚信制度问题摆在各级司法行政部门面前。通过实践,我们认为建立律师诚信制度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出努力。 一、以思想政治工作为突破口,奠定律师诚信制度建设的思想基础 思想政治工作是律师队伍维护法律公正、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当事人权益、服务经济建设的职能基础。多年来,我市律师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不断得到增强,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实践证明,没有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律师队伍就不  相似文献   

14.
一、我区律师行业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基本现状企业界和律师界是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天然伙伴。律师业务领域的拓展是面向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企业在改革发展和依法经营中,离不开律师的专业法律服务。随着改革的深入,随着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界对法律的重视,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由于律师界、企业界的共同努力,我区律师行业在服务于企业,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律师的法律服务已经体现在企业经营的各个方面,律师在企业的经营决策,在企业的产、供、销的各个环节,都发挥了重要的…  相似文献   

15.
我国律师调查取证权没有得到有效的保障,导致我国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作用无法得到充分体现。正确认识律师调查取证的价值,准确界定律师调查取证权的性质,有助于在合理范围内赋予律师调查取证权。完善我国律师调查取证制度既要有法律的明确授权、健全的权利保障机制,又要建立律师行使调查取证权的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16.
我国律师职业的"社会人"身份是从"国家人"逐步变化而来的.这种情形导致无论律师业内业外,对律师职业的社会性都缺乏足够的认知.这是律师常常遭受攻击的原因之一,需要学界从主体身份、服务领域、服务对象、与委托人关系、服务方式等各方面对律师职业社会性做出全面的学理界定,并由此看到律师职业社会性在律师制度建构、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促进民主法治进步等方面的价值,以促使社会公众尤其是法律职业共同体成员对律师职业社会性达成正确认知,以促进法治文明的进步.  相似文献   

17.
一、律师的性质对律师的性质,法学界历来有不同的看法,归结起来,有以下三种:(一)律师是国家法律工作者,(二)律师是社会法律工作者,(三)律师是自由职业者。持第一种看法的同志认为,律师是国家法律工作者是我国特有的历史条件决定的,只有这样,律师才能在法律上、社会上有一定的地位,才能有利于开展律师业务活动,并规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持第三种看法的同志认为,律师之为自由职业是其质的规定性决定的,因为律师从事法律服务作为一种劳动,具有明显的个人劳动的特点,律师服务本身是一种商品,律师服务的商品性决定了律师的自由职业者的性质。对上述两种看法,作者持以下不同意见: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规定:“律师是国家的法律工作者”这是符  相似文献   

18.
律师执业机构的组织形式是我国律师业发展过程中长期探索的重要问题,也是《律师法》修改的重要内容之一。世界主要国家律师执业机构组织形式在变迁中呈现的特点为:从承担无限责任向承担有限责任的方向发展,为大型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提供空间;个人开业和普通合伙执业仍占据数量优势。我国律师执业机构组织形式的发展经历了从恢复之初的法律顾问处,到国资律师所、合作律师所再到合伙事务所以及近年出现的个人律师事务所的试点。《律师法》的修改应保留真正意义上的国资所,向社会提供公益性的法律服务;增设有限责任合伙律师所;鼓励个人开业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对律师执业机构的组织形式作开放式规定。  相似文献   

19.
一个国家的律师法律制度不仅是其民主法治的重要基础,而且是其市场经济良性运作的重要保障。我国1996年颁布施行的《律师法》,是基于《律师暂行条例》之上的新中国第一部较为系统的律师立法,它对我国法治、经济以及律师业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但随着律师社会服务功能的日益增强以及社会政治经济的不断进步,现行《律师法》已暴露出一些问题,研究其立法不足并尽快加以修改完善,对于实现依法治国方略将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20.
成洁 《晋阳学刊》2013,(6):92-96
近年来频发的重大突发性公共性事件突显了我国政府应对重大突发危机事件能力薄弱的现状,主要存在危机管理理念落后、预警系统不完善、应急处置迟缓、部门间协作不力、社会组织参与度不够等问题.本文指出,建立应对重大突发性公共危机事件的预警机制、建立完善国家紧急救援体系、健全应对重大突发性公共事件的法律制度是提升政府应对重大突发性公共事件能力的路径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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