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西夏的职官制度以承袭中原传统官制为主,官品、官阶数量繁多,用以强化官员身份性、等级性,并利用这种等级的激励作用来维护其政权的稳定性。另外,西夏的官品、官阶制在运作过程中所衍生的官吏的各种特权、待遇与礼遇等,体现了官品与官阶的功用是明显的和直接的。  相似文献   

2.
《文史哲》2017,(4)
《通典》所载"魏官品"和"晋官品"是今人所见有关魏、晋官品的最完整记载,其来源在现有历史文献中难觅踪迹。"魏官品"与曹魏实际制度多有不合,或谓其颁布时间在曹魏灭亡前夕。曹魏《品令》(《官品令》)当在魏明帝朝法令修订时制定,魏末晋初贾充等人所撰《官品令》为《晋官品令》,均非《通典》所载之"魏官品"。《隋书·经籍志》著录的多部魏晋官制文献中未见《官品令》,唐初修撰《晋书》时所见《魏晋官品令》并非原始文献,而是转述相关文献所见魏、晋时期的官品令文,难免会有不合实际制度之处。晋代官分九品明载于《晋书·食货志》,而《职官志》中职官等级则是用"品秩"和"石"来表示的,品代表官位高低,秩体现俸禄多寡,品秩结合方体现官员地位之整体面貌。《宋书·百官志》关于职官秩次的记载较多,包括汉代以降至刘宋制度,通过比较可知,魏晋刘宋时期职官等级制度的表现形式仍与汉代相近,"秩○○石"为表示职官等级的重要方式。《隋书·百官志》载梁初定制,有明确对应关系的"秩"与"品"构成职官等级制度的两个基本要件。而同卷所载陈代品秩,秩次仅与具体职官对应,并不反映其品位之上下或位次之前后。仅据将军名号即可断定,《通典》所载"魏官品"未能真实反映曹魏现实制度,也与晋初制度多有不合,称之为"魏官品"名不副实。"晋官品"与西晋或东晋现实制度也有较大出入,可断定非晋代某一时期的原始《官品令》,以"晋官品"作为两晋全期或某一时期的制度亦属牵强。沈约《宋书·百官志》文末附载比较简略的官品表,实为东晋制度,也与刘宋制度相符,是为现存文献中记录时间最早的一个官品表,《通典》所载"晋官品"不排除以之为蓝本编撰而成的可能性。  相似文献   

3.
<正> 何谓“官本位”?一般指以“官职大小、官阶高低”为标准,或参照官阶级别来衡量人们的社会政治、经济地位及人身价值的机制或做法。本来,国家行政系统,按照“设官而治”、“官阶有别”的特点,实行行政级别制,不同级别的人有着不同的权力、责任,享受着不同的待遇,这在社会主义时期只要规定得合理恰当,是不会遭到人们非议的。其他系统,在一时未及制定出科学管理体制与办法的情况下,为了管理方便,暂时参照一下“官本位”制也未尝不可。但是发展到“官本位”无时不在,无所不在,无处不发生影响,成了一种强劲的概念、通用的公式,就是一个问题了。如云南某寺院,连和尚都有“处级和尚”、“局级和尚”。这就不能不使人啼笑皆非。至于老年人现在“望子当官”;青年人寒喧常问“你是哪一级干部”,或者“你的职别、工资相当于哪一级”;孩子们在一起比爸爸官职的大小和所乘小车的豪华程度,甚至他们立志长大了  相似文献   

4.
杨恩玉 《社会科学》2020,(2):160-170
由于社会的变迁和政治制度的嬗变,魏晋时期九品官人法之上品的含义有一个演变过程——在曹魏和西晋前期,它指一品至三品;在西晋后期和东晋南朝,它指一品和二品。在晋惠帝元康中期,政府出台了"以二品系资"的规定,即清显官职需要由乡品二品者出任。此后三品逐渐被挤出上品的行列,只有二品以上才属于上品。"灼然二品""二品之精""灼然""门第二品""二品才堪"等并不是二品的别称。在曹魏和西晋,门第高低不同的士族也并没有同列二品。门第高者其乡品相应就高,其起家官品相应也高;门第低者其乡品相应就低,其起家官品相应也低。士族的门第、乡品与起家官品三者基本一致,这才是当时基本的社会规则与制度规定。  相似文献   

5.
《文史哲》2020,(5)
比秩、中二千石、真二千石是汉代以"若干石"为名的秩级序列中的特殊秩级,关于三者何时产生,学者有不同意见。本文在前人探讨的基础上,通过辨析相关核心史料,确认三者皆形成于汉武帝朝前期,其中比秩约在元朔之前,中二千石约在元光之前,真二千石约在元光三年之前。三种特殊秩级在10余年时间内集中出现,显示出武帝前期曾发起一场秩级整理运动。借助于这次运动,武帝期待秩级序列在实现大幅扩张、涵括大多数官职的同时发挥分等、分类功能,从而建立等级分明、类别明晰的秩级序列。武帝对秩级序列的精心设计,以及他在其他官制、礼制改革中所体现的齐整有序倾向,均表明武帝意欲建立垂范后世的"汉家制度"。  相似文献   

6.
曹魏九品中正制的历史真相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晓毅 《文史哲》2007,(6):62-69
曹魏时期官员的任职资格认定并非由中正所垄断,而是存在中正与行政长官两个评价系统:行政长官对官员入仕与晋升,不仅有提名权,而且评价其政绩才干;中正作资格审查时,仅给在职官员定"品",而不给察举对象定"品",仅以"辈"论。中正评价在职官员与察举对象的两种话语,在魏末改革中合二为一:中正之"品"化为"官品",而父辈官职决定子弟起家官职的选举惯例,使父辈的"官品"随之成为子弟的起家"资品",两者相差四等,是西晋"资品"与"官品"级差的来源。  相似文献   

7.
汉代何以形成"三独坐"机制,必须将其置于特定场合--朝会中的特定职责--监察去把握.此三者官阶品级均在中二千石的"九卿"之下,正因为他们官阶秩次并不高,却肩负朝会中重要的监察职责,故需打破常规,令他们绝席而坐,凸显其威权,以利于其监察的权威性和执法力度.尚书作为特殊权力中心之参与朝会监察,一方面是在方针政策和制度等更高层面上进行监察,而与专职监察官员有所差异;另一方面则在原有监察官员相互制约机制上形成行政中枢与专职监察官员的一种相互制约关系,形成三位一体之监察机制,从而更为有力地保证朝会在皇帝的有效监控之下按照既定礼仪和法纪进行.  相似文献   

8.
行政法,是规定国家行政机关的组织、职权范围、管理制度、工作程序,调整行政主体与社会关系的各种法律的总称。宋代行政法规建设对唐代行政法规有诸多继承与模仿,其表现可从法律渊源、官职设置、官员管理制度等方面得到体现。同时,宋朝统治者也在立法实践中鼎故革新,不断探索,形成了许多"自成一王之法"的新法规、新体例,并同样体现在官职设置、选任、考核等诸多层面。故而,宋代行政法制体系是唐制基础上的传承和创新。这种理性务实的态度,对于巩固宋朝皇权统治、保持行政体制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有些做法即使对于今天立法建设仍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9.
汉初县吏之秩阶及其任命——张家山汉简研究之一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汉代县廷官吏分为长吏与少吏二类。长吏为朝廷任命之官员,秩二百石以上。少吏则长吏所自辟除,秩百石以下,为长吏之属吏,此传统所知之汉县官制。《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年律令·秩律》所载诸官吏,秩最低者百廿石。按吏秩百石以下,长吏得自辟除,不必上请。吏秩过百石者,长吏得上书朝廷,批准乃得任用。则汉初县廷诸属吏及乡亭吏之秩高者,皆朝廷所任命。县属吏为郡县长吏自行辟除,此实西汉中叶以后形成之制度。  相似文献   

10.
西晋职官升迁制度存在进阶与增位两种形式,构成以官资等级为基础的仕进秩序.官僚仕进主要依循由内官重要职位为中心构成的官资等级,这一等级细密而复杂,与九品官品有所区别.西晋官僚制呈现出官资与官位合一的特点,使官位超越了职位意义,形成仕进制度的资位秩序.职官升迁由于内官资位的主导地位,使吏部铨选内外失衡,促成甲午制的出台,由此造成外官附从内官资位秩序格局的进一步深化.官资与官位不断融合的演变过程反映了魏晋南北朝官僚制度以资位秩序为中心的主流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11.
夏侯玄《时事议》的核心论旨,是要理顺中央吏部、台省长官与州郡中正三者之间的关系。文中所说"伦辈"、"辈类"诸语,是中正在品第人物时使用的专业术语,与曹魏三年一定品之制有关,意指列为同品。官品制度并非始于咸熙元年之后,而是创立于曹魏初年。上品二品与起家官品的对应关系并非是相差四品,而是表现为多层次性。自九品中正制一创立,中正之"品"就与"家世"有关,具有"门第"色彩。但"资品"之"资"不是指门资、世资,而是指资格、资历,与"家世"无关。  相似文献   

12.
本文利用新译《亥年新法》等西夏文法典,对西夏职官制度中"■"(官)、"■"(职)问题作了系统梳理,指出西夏中晚期官阶复杂,仅六品以下至少可分五个层级,280多阶;"■"(职)即职事官,共七个层级。西夏以职定阶,次等司正(■■■■)以下各职所对应官阶一般为四到两个。在革职时,通常以该职所对应最高官阶算。恩荫制度中,只继承官阶,而不任职。  相似文献   

13.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实践中提出了不少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概念名称,这些名称在历史发展中不断进行自我否定,并逐渐稳定在“宣传思想工作”上.这些概念的演变与发展,既体现了中国时代变化的特点,也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宣传思想工作”理解与运用的变化,反映出中国共产党根据不同时期的目标、形势和主张对宣传思想工作性质、任务、内容和方式等作出的自觉调整和转交.在这种历史演变中,中国共产党”宣传思想工作”的基本内涵与本质属性得以清晰地体现出来,它是阶级性与科学性的统一,是一项具有强烈政治性的宣传实践活动.  相似文献   

14.
由于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不同工种、不同车间、不同班组的职工,所处的生产岗位不同;在生产过程中的地位、作用、责任不同;劳动技能高低、劳绩大小不同,因而,所得的报酬多寡也不同。尽管随着生产的发展,大家的收入都增加了,但增长的幅度、数量必然存在种种差异,不可能一样。这样,一部分职工会非常自然地对这种报酬差异进行  相似文献   

15.
秦汉的御史官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中国官制史上,御史是司监察的官职.它之成为系统,时在秦汉.秦汉是中国御史官制的形成时代.秦汉的御史官制,有一个演变过程,约略可分三期.秦至汉初,御史系统即监察系统,此为第一期.汉武帝改革官制,增设丞相司直与司隶校尉,均司纠察.于是监察官制发生结构性变化,御史官职仅为监察官制的构成之一.自武帝终西汉末为第二期.光武中兴后,御史制度又一变,直至建安,为第三期.前二期,御史首席均为御史大夫(成帝哀帝时曾二度更名大司空),可合视为"大夫制".第三期,首席长官易为御史中丞,可以说是"中丞制".然纵有变易,御史官职终不失其监察职能.本文拟就秦汉御史一官之官署、职任地位及主要特性,作一大略的考述.  相似文献   

16.
赵萃萃 《东岳论丛》2012,(11):183-186
绝对所有权和双重所有权并非两大法系财产法的核心区别.两大法系的核心区别不是所有权的内涵不同而是对应概念及理念根本不同.两大法系财产法一为所有权法,一为the Law of Estate,所有权与Estate制度及理念的不同才是两大法系区别的根本.二者没有高低优劣也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只是不同历史背景下遭遇了不同路径,各有优缺利弊.  相似文献   

17.
<正> 商周时代的爵制,是宗法社会中贵族阶级权力分配的政治标志。父系家长制、嫡长继承制、爵位等级制三位一体,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组成了金字塔式的统治结构。血缘关系是不可逾越的客观存在,贵族阶级的政治、经济权益因此而相对固定化,严格的爵位等级称号也便因此而形成。商代统治体制中有所谓“内服”与“外服”,当时有些爵称可能尚未从官职称谓中分离出来(如内服中的尹、亚、卿等,似乎既是官职又是爵位),但无疑可视为爵号的如侯、伯、子、男等名称,卜辞中已甚普遍。商代的“外服”与“内服”,至周演变为两套  相似文献   

18.
试析汉代的上封事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汉宣帝创立的上封事制,是对汉初吏民上书制度的调整改革,是为突破权臣对信息的垄断封锁、确保书呈天子的渠道畅通的制度.密劾权贵宦戚专政,秘密议政指陈得失,是汉代上封事制在国家政治中发挥的基本功能.宣帝"始令吏民得奏封事",是不限身份地位的允许、倡导上封事;东汉诏令上封事演变为皇帝对百官的强制性、指令性要求,且上封事有六百石以上的资格限定.汉代上封事制有严格的保密要求,谨慎周密地防范泄密、无限期地缄默守密是上封事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相似文献   

19.
刘啸 《文史哲》2023,(5):106-121+167
魏晋南北朝存在两种中正,一种是朝廷任命的州郡中正,一种是北朝州郡辟除的中正。魏晋南朝时期朝廷任命的中正始终是一种职位,可以讨论是否设置与废除。由于这种中正没有任期,也没有考课,所以他们举人必然朝着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方向发展。北朝中正有朝廷任命与州郡辟除的分别,且都在北齐获得比视官品。北朝朝廷任命的中正仍然是一个职位,需有本官;州郡辟除的中正虽然地位很低,但是独立为官,有比视官品,有俸禄,不再依附于其他官位。这种州郡辟除的中正的产生可能与北朝的军事行为有关,在东魏时已完全固定为地方僚属。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北朝中正职官化的另一个可能因素,是北魏孝文帝定姓族之后,官爵在门阀资格及其等级评定中的重要性。由于隋废九品中正制,所以中正职官化的道路也随之终结。  相似文献   

20.
正供石是指天然构成的形状、画面及纹理,并且符合奇石条件,用于室内或室外台摆的石。供石具有观赏、收藏、流传的价值,可以作为商品流通,各个石种之间又有价值高低、数量多寡的区别,因此也出现此类石冒充彼类石以牟利的问题。这类问题早在宋代就已产生,古人根据实践经验,曾采取过有效的检验措施。有的太湖石形态与灵璧石类似,叩击亦微有声,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