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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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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翔 《江西社会科学》2021,41(1):152-161
对环境治理效果的关注是环境公益诉讼能够长远发展的新动向,它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环境与生态的实质修复程度以及不同诉讼程序的协同.对此,无论是诉讼目的与社会效果,或是边际均衡与司法实践,还是实现协调与立法前沿,都体现了关注环境治理效果是环境公益诉讼发展的新动向.然而,当下,各类环境公益诉讼普遍缺乏对环境治理效果的关注,它们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却影响各自程序的正常运行.因而,环境公益诉讼注重生态修复方案的制定,环境评估技术的自身构建与协作,环境诉讼策略与环境利益选择以及环境公益诉讼的环境执法监督互相衔接,是环境治理中注重实质生态修复的路径.以生态损害程度为尺度,根据不同生态损害程度区别适用、合理适用不同类别的环境公益诉讼,使环境公益诉讼程序能够发挥最大化的效用,则是环境治理中注重程序协同的路径.  相似文献   

2.
张翔 《江西社会科学》2021,41(1):152-161
对环境治理效果的关注是环境公益诉讼能够长远发展的新动向,它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环境与生态的实质修复程度以及不同诉讼程序的协同.对此,无论是诉讼目的与社会效果,或是边际均衡与司法实践,还是实现协调与立法前沿,都体现了关注环境治理效果是环境公益诉讼发展的新动向.然而,当下,各类环境公益诉讼普遍缺乏对环境治理效果的关注,它们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却影响各自程序的正常运行.因而,环境公益诉讼注重生态修复方案的制定,环境评估技术的自身构建与协作,环境诉讼策略与环境利益选择以及环境公益诉讼的环境执法监督互相衔接,是环境治理中注重实质生态修复的路径.以生态损害程度为尺度,根据不同生态损害程度区别适用、合理适用不同类别的环境公益诉讼,使环境公益诉讼程序能够发挥最大化的效用,则是环境治理中注重程序协同的路径.  相似文献   

3.
环境公益纠纷已逐渐成为社会化问题,公众要求建立环境公益诉讼的呼声也日益强烈。鉴于我国环境保护的相关立法对环境公益诉讼尚无明确的定位,本文以“可持续发展”理念为指导,对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按照初始模式、过渡模式和目标模式的基本框架进行了设想与探讨。  相似文献   

4.
环境公益诉讼是一项新生事物,我国相关法律制度在实体法和程序法方面的法律规定,都不利于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实现。对于我国相关规定的不足,可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完善:在立法上确立环境权;建立专门的环境公益诉讼机构,培养专业人才;赋予环保团体的环境公益起诉权;坚持举证责任倒置;诉讼费用承担上的适当改进;实行滥用环境公益诉讼侵权责任制;加强环境教育,提高环境素质。不少西方国家,诸如美国、英国、日本、瑞典已经对环境公益诉讼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也总结出不少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相似文献   

5.
当前我国环境污染异常严重,已威胁到广大社会公众的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成为阻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影响社会主义社会和谐稳定的主要因素之一.而传统诉讼与环保行政执法因立法不完善等诸多因素,已不能完全胜任保护环境公益的职责.因而我国必须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允许广大社会公众、公益团体、人民检察院、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等主体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合理分担诉讼费用,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并延长诉讼时效,使环境公益能够得到有效保障.  相似文献   

6.
在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施行以后,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时期。鉴于目前我国自然保护区管理和保护工作所面临的困境,立足于现实,充分利用环境公益诉讼这一制度保障解决现实问题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我国应当探索赋予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发展环境公益诉讼在自然保护区语境下的运行机制,并根据实践经验和理论分析制定一系列相关立法,逐步将环境公益诉讼深化为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的一部分。  相似文献   

7.
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的价值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是保护环境的最终的,也是最具有强制力的救济手段.我国《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该草案已明确将环境公益诉讼纳入立法.但是,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具体该如何构建,尚需进一步研究.本文认为,构建环境公益诉讼制度首先必须明确其价值.价值是制度确立的前提和基础.环境公益诉讼的价值包括公正、效益、秩序等.这些价值指导着环境公益诉讼的各项具体制度的构成,例如,原告主体资格的确定、程序设置以及诉讼费用制度的构成等等.  相似文献   

8.
本文以贵州省清镇市环保法庭相关案件为切入点,从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的现状出发,结合案件就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中的原告资格、举证责任、诉讼费用等问题进行分析,并为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提出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9.
环境公益诉讼与传统诉讼之间的巨大差异使其在传统诉讼制度主宰的诉讼体系和诉讼文化中很难确立稳定的地位;各国已经形成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形态各异,我国很难择定效法对象;一些学者提出的对传统诉讼制度进行修修补补的构想正在缩小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理论空间;在我国,推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建设的力量还不够强大.这些因素决定了我国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需要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当前应取的态度是尝试.  相似文献   

10.
创建西部旅游业环境公益诉讼对西部旅游业实现环境法治具有保障作用,对西部旅游地政府管理具有监督和促进作用,对西部旅游业环境公益救济及环境侵权行为则具有预防作用.创建西部旅游业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有其必要性和可行性,应克服法律适应性和法律制度设计方面的难点,从立法形式和制度设计方面开辟旅游资源保护的司法救济途径.  相似文献   

11.
环境公益诉讼的法理依据是对自然权利的关注与认同。作为自然权利实现的重要途径之一,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在应对环境侵害和环境纠纷案件中表现出强大生命力及独特优势。  相似文献   

12.
13.
《江西社会科学》2017,(9):203-208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主体制度一方面必须遵循诉权普遍的理论基础,另一方面必须考虑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的现实需求,因而其理论与实践必然产生现实的差异。在司法实践中,裁判者应当根据立法目的对法律的规定作出妥当解释,推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在我国持续、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4.
环境公益诉讼问题浅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包万平  郝小娟 《兰州学刊》2005,(1):187-188,143
为调整环境问题凸现引起的法律关系,在传统法律应对不足的情况下有必要建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环境公益诉讼以不法行为的存在而使公共环境权益受到或可能受到侵害为前提,所以原被告主体资格具有宽泛性特点.因环境公益诉讼有其明确的价值目标、理论支撑和现实土壤而具有可行性.另外,在构建具体制度时,应注意对国外立法技术的借鉴,同时要考虑到受理法院的级别和检察院参与的问题.  相似文献   

15.
环境保护已经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环境公益诉讼是保护环境的重要且有效的制度,而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是最能体现这一制度精神并最大可能地发挥其价值、推进经济和环境可持续和谐发展的一项意义、效用非凡的法律制度。本文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价值目标、功能、理论依据等方面论证了现阶段我国架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16.
付健 《江汉论坛》2006,(6):134-136
作为环境资源法的法意基础,环境权在某种意义上是一种社会性权利,有权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是环境权从理论到实践的重要标志。本文通过论述环境权理论及其在环境侵权案件中的运用,并对原告资格的适度放宽、举证责任的合理配置、诉讼费用的公平负担等方面进行制度创新,以构建我国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使公众环境权获得程序上的有力保障。  相似文献   

17.
我国2017年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确立了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进一步推动了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但现有规定没有涉及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能否适用和解。基于传统的公权力不可处分理论及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角色定位,一些学者否认环境行政公益诉讼适用和解的可行性。然而,公权力不可处分理论的发展、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权的重构以及司法实践的需求,都为环境行政公益诉讼适用和解提供了空间。在不损害公共利益、符合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目的的前提下,应允许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以和解方式结案。  相似文献   

18.
环境公益诉讼主体类型化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环境公益诉讼主体制度是环境公益诉讼的重要制度.借鉴已有的理论研究成果,探索环境公益诉讼主体的各种可能形式,对检察院、国家环境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公民、后代人进行类型化研究,可以使环境公益诉讼主体理论研究逐步走向制度构建.  相似文献   

19.
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的调解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作为一项维护公民及社会环境公共利益的有效制度已经得到认可;调解制度以其高效性、实用性和灵活性越来越受到重视。调解制度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的适用体现了时代、效益和秩序价值,其理论基础是原告对环境公益的处分权。依“有限调解”原则,对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调解的特殊模式予以考量,凸显公益诉讼的特征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20.
我国早期的发展以环境污染为代价,环境问题随之成为了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随着社会发展,环境问题得到重视,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然而,我国有关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的制度设计并不完善,因此文章归纳总结了诉前程序在调查权的行使、检察建议、履职标准等方面的问题.只有梳理好诉前程序的流程,从检察机关的调查权、监督权入手,以制定检察建议的标准为基础,明确行政机关的回复、履行期限,优化诉前程序与诉讼程序的衔接,才能使诉前程序得以完善,但这需要一个逐步深入的过程,不能一蹴即至.检察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之间要以我国实际情况为前提,在实践中对诉前程序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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