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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20周年,也是“四五”统计普法的第三年,人们对统计法特别是对新颁布或修改后的统计法律法规有了教为全面的了解,但由各种原因所导致的统计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如何提高统计普法效果,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和广大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素质,以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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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 ,金坛市统计“四五”普法函授教育报名工作已经结束 ,转入函授教育阶段。8月22日 ,金坛市统计局举办镇级统计“四五”普法函授教育辅导员培训班。各镇综合统计员参加了培训。金坛市的统计“四五”普法函授教育的函授工作准备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学习《统计法》和省教材《统计法知识讲义》第1—3章 ;第二阶段 ,学习《统计实施细则》和《统计法知识讲义》第4—6章 ;第三阶段 ,学习《江苏省统计管理条例》、《江苏省统计管理奖惩办法》和《统计法知识讲义》第7—9章 ;第四阶段 ,学习《统计执法检查规定》及相关法律、参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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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统计法》经过修改变化较大,特别是法律责任条款增加较多,这对于增强《统计法》的威力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后的工作重点则在于怎么样贯彻执行好新《统计法》。为此:首先,必须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社会的统计法制意识。建议将普法的重点放在执法的难点即各级政府领导和企事业单位领导身上。怎么教育?办培训班当然是一个办法。另外,能不能采取一些新的方法?比如党政干部、企事业负责人将《统计法》列入必读书中来进行验收;又如各级党校对领导干部培训时也可将《统计法》列入其中。其次,必须加大执法力度。要从难点着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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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沂水县统计局在统计法制 建设中,形成了领导重视、全民参与、队伍健全,严格执法的工作局面为统计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环境,该县统计局曾先后荣获“全国统计执法先进单位”和全省统计“三五”普法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他们的具体做法是抓宣传,促学习,舆论先行 一是切实做好了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新《统计法》和修订后的《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颁布后,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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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统计“三五”普查工作在省统计局、临沂市普法办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按照临沂市统计“三五”普法规划和实施方案,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积极组织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和大力开展统计普法、执法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1996年度、1999年度两次被临沂市人民政府授予“依法行政先进单位”,1996年度、1999年度两次被临沂市人民政府授予“依法行政先进”,1996年至2000年连续五年被省统计局统计普法、执法先进单位,1999年荣获全省统计法知识电视大奖赛二等奖。2001年7月4日,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授予“全国统计‘三五’普法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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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统计法》的普法宣传纳入到整个普法宣传工作中,努力拓展统计普法执法的深度和广度,在全社会形成宣传和执行《统计法》的强大声势,形成加快推进统计法制建设的合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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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统计普法工作取得可喜成果广东省统计局方世澄,黄日何按照省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二五”普法期间进行专业法规教育有关内容安排的意见》,1993年是我省统计普法年。这一年,适逢《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10周年和《广东省统计管理条例》、《广东省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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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法》及《黑龙江省统计监督处罚条例》施行以来,统计法制工作的关键已不是有没有法可依的问题,而是敢不敢和能不能抓好执法的问题。 一、营造良好的统计法制化环境 我们开展统计执法要把营造良好的统计法制化环境放在首位。把统计普法贯穿于统计工作全过程,不拘形式、注重实效。一是抓重点,突出对各级领导进行统计法宣传。方法上应采取上一级宣传下一级的办法,地(市)一级宣传县(市)一级,县(市)一级宣传乡镇及各主管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二是对广大统计人员的宣传。主要利用岗前培训和各种会议,对广大统计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三是“以案释法”,即将普法与执法有机结合,选择部分典型案例,采取公开曝光,在宣传中办案,在办案中宣传,以普法促执法,以执法强化普法效果,以惩罚强化教育;四是开展专题宣传。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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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是新世纪的第一年。在这一年里,全省统计法制工作以《统计法》和“两办通知”执行情况大检查为中心,在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强执法检查,搞好普法宣传,强化统计基础工作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全面提高全省统计工作做出了较大的贡献。但和一些先进地区相比,在有些方面还存在不足,一是普法宣传还存在“死角”,特别是对一些部门的领导干部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不够;二是执法检查力度要进一步加强,去年的执法大检查仍有19个县(市)是统计违法立案的空白点;三是个别地方的统计执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知法犯法甚至阻挠上级业务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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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法》已颁布二十周年,二十年来《统计法》在人们心目中的概念,是比较淡薄的,尤其是对非从事统计工作的人来说,更是知之甚少。如何提高人们的统计法律、法规意识,达到依法治统的目的,依笔者之见,坚持经常性的工作,是统计普法的关键。首先,要把《统计法》宣传工作做到经常化。任何一项工作的开展和普及都离不开宣传工作,宣传工作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就《统计法》的性质而言,采取四种形式比较适宜:一是举办统计法律、法规培训班,培训对象主要是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和单位负责人;二是举办人们喜闻乐见的知识竞赛活动;三是利用广播、电视等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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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山西省统计“三五”普法验收考试在全省进行,2万余名统计人员和分管领导参加了本次考试。此次考试是按照国家统计局“三五”普法考核验收办法,山西省统计“三五”普法考核骏收实施意见和统计“三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由省依法治省领导组办公室和省统计局共同组织的。考试采取统一试卷,统一时间,分设考场的办法进行,内容涉及《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民法通则》、《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山西省统计检查监督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在此之前,全省广大统计人员和各级分管领导通过参加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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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统计法》的颁布实施,为物资系统的统计工作报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近几个月来,我们积极配合省统计局法制处开展新《统计法》的宣传贯彻工作。总的说来,统计人员对此项工作是理解和支持的。但也有部分企业的领导对普法工作应付了事。普法如此,执法的难度就可想而知了。从我亲身经历的一次统计违法现象看,目前至少《统计法》还是“权大于法”。统计人员根本项不住,大多被迫调离岗位。鉴此,我建议应将《统计法》的普法和执法重点对准各级领导。只要领导依法办事了,统计人员依法办事并不难。普法的重点应是各级领导@沈立红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