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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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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我国将在目前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基础上建立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Emissions Trading Scheme,ETS)。配额分配是其中的核心要素之一,而且要充分考虑区域差异较大、与现有行政体制的协调等特殊问题。研究全国ETS的配额分配方式发现,其核心是合理分配中央和省级政府的决策权,并从全国ETS的排放总量、各省ETS覆盖部分的排放总量、企业配额分配方法的确定方式等三个方面,分析不同政策选择的优劣,提出一种全新的分配方式:以属地化分级管理制度为基础,中央政府负责确定统一分配方法和差异化区域调整系数,省级政府在允许的范围内自主选择调整系数,并在中央政府的监督下实施配额分配。这种方法既能向省级政府提供灵活的决策空间,又能从中央层面予以约束,减少信息不对称和囚徒困境的影响,有利于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和发展。  相似文献   

3.
我国目前是一个高能耗和高碳排放国家,减少碳排放可以通过制定法律和建立起有效的碳排放交易体系来实现,本文通过借鉴发达国家在建立温室气体排放交易体系方面的成功经验,结合国情对我国碳排放交易体系模式的建立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4.
构建中国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法律政策思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虽然2009年12月19日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达成了《哥本哈根协议》,但该协议不具法律约束力,且未解决2013年后全球温室气体减排的实质性问题。2013年后温室气体减排的走势也因此变得扑朔迷离。为了避免中国企业利益在国际贸易中受到损害,中国企业除了在国际贸易谈判中要谨慎之外,中国政府应参考、借鉴欧盟碳排放权交易机制,从法律和政策的角度深入研究中国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设立目的、碳减排目标、交易的对象、交易的配额、机制运行时间、交易所的设置等问题,为中国日后顺利进入全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做好充分的法律政策准备。  相似文献   

5.
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是推动低碳经济发展的重要市场化手段,有助于实现我国的自愿减排目标。碳排放权的初始分配作为排放权交易的起点,存在诸多利益分化。由于市场的不完全竞争,如果初始分配不合理,将导致利益失衡,从而降低污染治理效率。因此在实践中应采取灵活的机制,实现初始分配的公平,使碳排放权交易制度为更多主体所接纳。  相似文献   

6.
碳排放配额分配的DEA建模与应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区域层面分解CO2排放强度下降目标是我国能源经济政策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实现国家“十二五”CO2排放强度削减目标的有效途径.基于数据包络分析方法(DEA),提出一种新的DEA-CEA(DEA based carbon emissions allocation)配额分配模型,该模型将CO2排放配额分配问题视为一种总量受控的资源配置问题,以效率优先为目标,人均公平为约束,将国家排放总量分配给各省.采用2010年数据,基于传统DEA分配模型和DEA-CEA模型分别进行计算,并与2010年实际情况进行对比分析,结果显示:在相同生产水平和减排约束下,DEA-CEA模型分配结果的减排成本更低,减排任务更符合各地区实际情况,从而更有利于地区经济协调发展,地区间分配配额的差距有所减小进而有助于提高减排政策的可执行性.  相似文献   

7.
根据总量控制的方式不同,碳排放权交易可以分为总量控制型交易与“基线和信用型”交易.依据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所涵盖的部门范围或者温室气体减排义务主体的范围,可以分为上游排放权交易和下游排放权交易.现阶段,我国应当采取下游的基线和信用型交易.  相似文献   

8.
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属于一种基于利用市场力量和经济激励的环境政策工具。清洁发展机制(CDM)、联合履行机制(JI)和排放贸易机制(ET)三大减排机制各有利弊。欧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EU ETS)和美国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是世界上最具代表性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和机构。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发展存在缺乏定价权、碳金融市场发展滞后、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和交易市场等问题。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展滞后的主要原因是碳排放权尚不具备商品属性;在碳减排的管理上没有形成高效的运行机制;数据收集、配额分配、排放监督测量等基础性工作不健全;企业对温室气体减排、交易均缺乏必要的认识。构建健全的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主要策略是大力推进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采取先自愿后强制、最终实行总量控制的渐进策略;促进碳金融市场的发展;组建非政府性监管机构;加强碳市场的法律制度建设。  相似文献   

9.
西方各国已经建立了较为成熟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而中国的碳排放权交易虽然已经初具规模,但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例如初始分配不公、缺乏监管机制、不成熟的交易市场等。在对各国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论述的基础上,对碳排放权交易制度进行研究与借鉴,从公平化初始分配、完善监管机制、建全交易市场等角度充分完善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制度。  相似文献   

10.
在“双碳”战略目标的引导下,碳排放权交易已成为国家气候治理的重要工具。2021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启动上线,生态环境部先后发布一系列有关碳排放权交易的管理办法和交易规则,但碳排放权交易活动中存在的和可能发生的交易风险并未全部纳入立法防控中。有关市场准入、交易标的、交易资金和回购交易引发的交易风险缺少必要的立法防控措施,应当从适度提高市场准入条件、加强交易标的真实性监管、实行交易资金来源审查和强化回购交易风险防控等方面完善碳排放权交易的安全环境,保障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1.
为实现“双碳”目标,我国在环境权益交易市场体系中分别建立起用能权交易与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前者用于控制用能单位能源使用和消耗的上游环节,后者控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的下游环节,两制度有效衔接将有利于节能减排目标完成的高效协同。两类交易制度存在理论背景的一致性,但同时也面临着法律依据、配额分配方法等不一致的地方。因此,我国未来应从立法路径、制度安排及保障措施三个方面入手,为用能权交易制度与碳排放权交易制度衔接所面临的相关问题提供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12.
为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落实碳达峰的行动方案,我国以《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为基础建立了碳排放权交易法律制度,但该制度在履约惩罚方面存在罚款数额设定不科学、幅度过大等问题,从而不能对控排企业产生足够的威慑力,易造成自由裁量权泛滥、权力寻租等。威慑理论和成本收益理论为完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的惩罚制度提供了理论基础。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的惩罚制度需要正确定位,合理确定行政罚款的数额,包括建立行政罚款的衔接制度,提高违约成本;合理设计“倍率数距+数值保底”罚款数额,施行双罚制;威慑与激励制并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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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碳排放权交易是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的重大举措。目前,国内外法学界对碳排放权交易法律制度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碳排放权交易主体制度、客体制度、分配制度、许可制度、监管制度、核证制度以及登记结算制度等碳交易要素方面。这些研究成果重复性研究较多,创新性研究比较鲜见;制度介绍性研究较多,系统深入研究少见;移植性研究较多,本土化研究不多。对碳排放权交易制度进行深入性、创新性、本土化、拓展性研究是未来研究的趋势。  相似文献   

15.
欧盟排放交易体系是现今世界上规模最大的,也是唯一一个运行中的国家间、多行业排放交易体系。欧盟排放交易体系自2005年建立至今,已经历了两个阶段。为配合气候能源包裹政策确立的20-20-20目标,在第三阶段,欧盟排放交易体系对目标、涵盖行业、管制范围、配额分配模式、配额分配方法、信用抵消限制、"储备"的使用、拍卖收入的分配等进行改革。欧盟排放交易体系改革体现了自由政府间主义、多层次治理、外部协调性的特征。借鉴欧盟碳排放交易改革,中国碳排放交易体系的设计应以环境有效性、成本效益、经济灵活性为原则,基本因素包括法定管理机构、总量控制目标、实施数据、遵守期间、可流通的配额、碳"银行"、注册平台、监测和报告制度、遵守与罚则等。  相似文献   

16.
正义是碳排放权初始额度分配规则的首要德性。因此,碳排放权初始额度分配规则必须接受正当性之检验,使之符合社会正义的要求。我国正在推进碳排放权交易统一市场建设,碳排放权初始额度分配规则是其中一个关键要素。在此背景下,应当结合生态-社会-经济等多元目标,综合权衡,充分照顾欠发达地区、贫困人群生存与发展的需要,选择多元化的碳排放权交易初始配额分配规则,并建构有效的碳排放权初始额度抵扣机制,降低基本民生产品生产企业的成本。  相似文献   

17.
碳排放交易可分为自愿交易和配额交易,对于不同类型的碳排放交易,立法应当做出不同的内容规定.我国目前关于自愿交易的规定还不能对自愿交易的买方提供充分的利益刺激,不利于自愿交易市场的培育,因而立法的重点应当是对自愿减排量的买方给予税收优惠和将买方购买的自愿减排量转换为配额交易中的碳排放配额以作为对买方的奖励.在配额交易方面,立法应当首先为碳排放行为设定行政许可,并允许排放配额合法转让,为配额交易扫清障碍;此外,还要对配额交易的适用范围、总量控制、配额的初始分配和监测、核证体系的建设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做出相应的规定.  相似文献   

18.
碳排放权交易的产权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温室效应是目前全球性的环境问题。二氧化碳是导致全球气候变暖最重要的温室气体,碳减排是缓解温室效应的一项重要措施,因而成为全球变化研究中的热点。文章运用产权理论对CO2排污权交易进行分析和考察,并提出了相关发展对策。  相似文献   

19.
统一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后,我国制定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处罚规则和法律责任的规定是预防和规制控排企业因主观意愿拒不履行约定碳减排目标的风险。现行的罚则设计在处罚限度的规定中过于笼统,在权衡法定惩罚标准、违约成本以及履约风险预防水平三者的关系中尚存完善空间。同时,在全国碳市场运行的初期,有效的激励机制可以与适当的处罚规则形成协同效应,但在现有的制度中并未体现。在履约风险的规制路径中,对于因控排企业责任进行的处罚应当明确执法主体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尺度,从理论上对倍率式罚款数额作为违法利益追缴的限度予以证成,在实施细则的设计中引入阶梯式处罚标准和逾期不缴的加罚规则,对碳排放权交易过程中重点排放企业的履约风险进行有效规制,加快推进我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的出台。  相似文献   

20.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通过一定的制度设计和政策安排来缩小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和家庭之间的收入差距,是确保共同富裕目标实现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障。在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形势日益严峻的当下,碳排放权已经成为一种日渐稀缺的资源。国家通过将有限的碳排放权在不同地区和不同家庭之间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在平均碳排放额度之外赋予中西部地区和中低收入家庭一定数量的只能用于交易的额外额度,以帮助其获取相应的收入,既有助于国内碳排放权地区分配正义和家庭分配正义目标的实现,更有助于缩小我国地区之间和家庭之间的收入差距,加快共同富裕目标实现的步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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