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50 毫秒
1.
论国际商事仲裁中的第三人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从仲裁第三人的概念入手,指出在现今的国际商事仲裁实践中由于仲裁本身的因素带来的缺陷,建立仲裁第三人制度有其现实必然性。论述了仲裁第三人和仲裁协议第三方、司法第三人之间的不同以及仲裁第三人制度的理论基础及立法实践;分析了适用仲裁第三人制度的几种情形,提出了如何有效建立仲裁第三人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2.
侯明 《西藏民族学院学报》2004,25(2):119-123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解决国际民商事争端的仲裁机制被频繁启动,我国仲裁法律制度本身的缺陷也就不断显现。本文从明确仲裁制度应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公正、效率地解决国际民商事争端的价值目标出发,围绕着全面实现仲裁制度国际化,对仲裁协议效力的确认、建立临时仲裁与专业仲裁机构的必要性、确立仲裁员享有责任豁免与承担民事责任相结合的责任制度等问题做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3.
刘卫华 《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6,24(2):20-22
阐明了仲裁第三人的概念,分析了我国法学界关于仲裁第三人制度的理论争鸣,提出了关于在我国《仲裁法》中引入第三人制度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4.
民商事纠纷仲裁制度在我国是一种较新的法律制度 ,其结构属于民间组织性质 ,因此 ,在仲裁中 ,当申请人需要申请财产保全时 ,仲裁机构应依法提交人民法院裁定 ,这就涉及到两种程序法的衔接问题和仲裁文书与诉讼文书的适用问题 相似文献
5.
民商事仲裁制度:政治国家对市民社会之妥协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民商事仲裁制度的私法自治属性及其发展历程都反映出政治国家对市民社会一定程度的妥协 ,这种妥协是现代社会法治思想的要求之一 ,中国现行仲裁制度尚需加以改进来适应这一要求 相似文献
6.
7.
仲裁机构和法院作为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的两大主要机构,既相互支持协作,又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对立。正确认识和处理二者的关系,对于充分发挥仲裁的解纷功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其中,仲裁立法的质量十分关键。我国台湾地区仲裁立法中仲裁机构与法院关系的相关规定可以为大陆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的未来修改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8.
9.
由于香港澳门回归,我国“一国两制四法域”格局基本形成,区际民商事裁判相互承认和执行随着各法域之间经济交往日益频繁而与日俱增。为避免有效裁判的执行因当事人或争议标的分处不同法域而受影响,建立我国各法域之间区际民事保全措施相互协助机制,以确保各法域法院或仲裁庭终局裁判权威性,并推动区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健康稳定发展,已成为十分迫切之事。阻碍我国区际民事保全措施相互协助的因素 民事保全措施是我国各法域民事程序法中一项必不可少的制度,是指法院或仲裁庭在民商事诉讼或仲裁中,对可能由于当事人行为或客观原因,使以后裁判… 相似文献
10.
11.
临时仲裁制度由于其高度的灵活性和赋予当事人充分的意思自治的权利,已为很多国家所认可和接受.目前,我国各界关于引入临时仲裁的呼声也很高.本文通过对临时仲裁与机构仲裁的比较研究,阐述了两者各自的优势和问题,同时归纳目前学界比较盛行的引入临时仲裁的主流论点并指出其存在的问题,认为目前我国引入临时仲裁的时机并不成熟.引入临时仲裁的时间取决于在人、制度和理念问题上首先得以突破. 相似文献
12.
13.
通过对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制度的借鉴和分析 ,提出我国法律应明确规定撤销权的主体是发出可撤销的意思表示的人。撤销权在行使方式上 ,应当赋予权利人以自行撤销的权利以提高其社会效益 ,在相对人有异议时 ,才可通过诉讼或仲裁解决。我国法律对撤销权的相对人以及撤销权的效力也应明确规定。此外 ,我国撤销权行使的起算期应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规定 ,同时应规定一个不要过长的除斥期间 ,以稳定社会关系。 相似文献
14.
在商事仲裁领域,区分国际商事仲裁与国内商事仲裁具有重要意义,二者划分会导向不同法律规则的适用。然而,区分仲裁"国际性"与"国内性"的标准,不可与区分仲裁裁决"外国国籍"与"本国国籍"的标准相混淆。国际商事仲裁权也在实践中具备许多国内仲裁权没有的特点和优势。我国《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对于"涉外仲裁"的理解有待进一步修正,我国长期存在的以机构划分仲裁性质的做法与《纽约公约》提出的"地域原则"也存在差距,不符合国际上日益趋同的判断标准。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因侵犯海洋知识产权而构成犯罪的情形时有发生,被侵权人往往会因行为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经济损失而提起民事诉讼,而仲裁作为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重要途径,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了适应国际上非诉讼解决模式,通过探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性质,本文认为,可以在海洋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引入仲裁。 相似文献
16.
万高隆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3(1):8-10
扩大人事处理争议受案范围、引入仲裁裁决和司法审查制度、明确公务员违法违纪行为的界限以及公务员处分程序法治化,是我国公务员权利救济制度的重大突破。但是,普通公务员救济的困境、人事仲裁机构独立性的缺失、领导成员权利救济的漏洞、公务员对上级命令说”不”的困惑、行政机关以外公务员救济的疑虑,则成为现行公务员救济制度的不足。比较借鉴西方现代公务员救济制度,创立中国特色的公务员救济制度是推进中国法治建设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17.
简论商主体与民事主体之关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郭相宏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2,14(4):49-50
商主体属于民事主体 ,而不是独立于民事主体之外的另一类主体。原因是 :( 1)商事主体的基础理论脱胎于民事主体制度 ;( 2 )形成独立的商人阶层的社会条件已经消失 ;( 3)民商合一在立法实践和理论上已成为世界各国的立法趋势 ,商法是民法的特别法 ,将商主体独立于民事主体之外已无必要。但是商主体有其特殊性 ,不能将商主体完全等同于民事主体 相似文献
18.
在救亡图存的背景下,一切制度的移植,都必须贴上“国利民福”的标签,否则就没有生存的空间。为此,民初政治精英在移植西方政党理念的过程中,更多地融入了时代的价值取向。作为自由政府“固有灾祸”,以获取权力为首要目的的政党,变成了“国利民福”的载体,其掌握政权与否,“殊所不计”;本无优劣可言的政党制度,变成了一国政党之兴,只宜“两大对峙”。政治精英对政党理论的错误解读,使理想与现实、应然与实然间产生了巨大反差,加速了政党合法性的丧失。 相似文献
19.
宋春龙 《河北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2):75-81
我国民事诉讼法较为粗疏,对当事人转移涉诉标的没有单独的程序规定。从学理上及域外法律规定来看,当事人恒定主义与诉讼承继主义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方法。以诉讼承继主义为基础处理涉诉标的转移有现实的意义,具体应用时应注意诉讼承继的适用范围,处理好与诉讼第三人制度、保全制度的关系。在民诉法中也应当明确增加处理涉诉标的转移问题的规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