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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理论与实践》1998,(1)
自去年10月,党中央、国务院提出认真解决部分企业职工生活困难问题的要求和部署以来,各地区和有关部门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多渠道筹措资金、实行工资预留户、"三家抬"等办法,初步形成了企业困难职工解困工作制度,并取得一定的效果。为推动解困工作进一步开展,按照解困工作要建立机制、形成制度的要求,全国解困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困难职工解困工作制度的意见》,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困难职工解困工作制度的意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解决部份企业职工生活困难问题的要求,为继续推动企业困难职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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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理论与实践》1998,(9)
为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任务的落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1998]10号、省委、省政府川委发[1998]24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川委办[1998]44号文件(以下简称中央10号、省委24号、省委办44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管理,办好再就业服务中心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抓紧建立和完善再就业服务中心,尽快形成正常的运作机制在国有企业抓紧建立和完善再就业服务中心(包括类似机构和代管科室,以下简称再就业服务中心),是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促进再就业的关键措施。各级政府及其解困再就业工作机构要严格按照省委办44号文件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对抓好这项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实现在8月底以前,凡是有下岗职工的国有企业都要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现有的下岗职工都要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从9月份开始,下岗职工随下岗随进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工作目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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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理论与实践》1998,(9)
企业的再就业服务中心是向下岗职工发放基本生活费的工作载体,也是帮助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的重要措施和有效组织形式。加快再就业服务中心建设,是当前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促进再就业的关键。为此.《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川委发[1998]24号)和《四川省解困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国有企业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加强对下岗职工管理的通知》(川保就[1998]3号)对此都提出了明确要求。通过各地两个月的努力工作,已取得明显进展。但是从企业建中心和下岗职工进中心的总体情况看,发展仍不够平衡,工作进展不够理想,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根据全国养老保险和再就业服务中心建设工作会议的要求,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快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建设,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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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理论与实践》1997,(10)
企业职工解困和再就业,是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问题,也是社会各方面非常关心的问题。全面实施"再就业工程",更加切实有效地抓好再就业工作,妥善安置失业、下岗职工,保障困难职工基本生活,是党和国家十分关心、重视,并正积极考虑和解决的事关全局的大问题。各级劳动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统一部署下,积极配合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把解决失业、下岗职工的再就业问题,作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职工办实事的重要工作来抓。劳动系统所属各单位、各部门都要紧密结合各项劳动业务工作的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实施"再就业工程"的各项方针政策,主动承担相应的工作,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动员指导行业、企业和广大职工积极参与,把"再就业工程"全面推向深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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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理论与实践》1997,(12)
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解决部分企业职工生活困难问题的通知》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多渠道筹措资金,积极探索解困与再就业相结合的路子,深入开展解困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结构调整力度加大,部分企业职工生活发生困难的情况还将在较长的时期内存在,解困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很严峻。尤其是在当前,由于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备,困难企业较多,加之元旦、春节临近,保障企业困难职工基本生活的任务十分紧迫和艰巨,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我们是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关心广大人民群众的疾苦,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实现共同富裕,是我们党和政府的宗旨,也是我们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发展经济的根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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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是拥有130家成员单位、40多万在职职工、20多万离退休人员的特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前些年,由于企业军品任务不足、民品发展滞后,企业冗员矛盾突出,减员增效和再就业的任务十分迫切.1999年集团公司组建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鼓励兼并、规范破产、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和实施再就业工程"的方针,紧紧围绕"保军、转民、解困"中心任务,积极组织实施人员结构调整、下岗分流和再就业工作,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提出了"十个一批"的人员分流渠道,3年中先后分流13.6万富余职工,走出了一条有兵器工业特色的再就业创新之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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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理论与实践》2006,(5):43-43
2004年以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川委发[2004]1号、[2005]12号文件(以下分别简称“省委1号、12号文件”)精神,通过落实目标责任,加强政策指导,强化就业服务等措施。推动失地无业农民失业保险和再就业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但是也应该看到。我省失地无业农民的失业保险制度还不够完善。失地无业农民再就业难的问题尚未从根本上解决。为进一步做好失地无业农民失业保险和再就业工作,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06]12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专项督查领导小组关于全省集中解决征地拆迁补偿安置遗留问题的总结报告〉的通知》(川委办发电[2006]12号)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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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理论与实践》2006,(6):41-43
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06]12号)、劳动保障部《关于印发再就业优惠证和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样式的通知》(劳社厅函[2005]474号)和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川劳社[2006]20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现将我省加强《再就业优惠证》、《四川省城镇失业人员失业证》(以下简称《失业证》)、《四川省农村劳动进城求职登记证明》(以下简称《求职登记证明》),以及企业实体吸纳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有关认定证明(以下简称《企业实体认定证明》)等证件发放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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